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6329065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检查和维护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7号《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4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南方电网公司《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

南方电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特种设备

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如:

叉车、搬运车、牵引车、观光车等。

3.3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3.4特种作业人员

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各级人员职责

1.安全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2.生产部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登记注册和台账、档案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三章流程与风险分析

1.风险控制点

本制度中的风险控制点:

资质审查、台帐管理、定期审验、日常维护。

2.风险分析

2.1使用无特种设备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设备、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合格证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可能发生设备故障,导致人身伤害。

2.2没有资质的承包商维修特种设备,可能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伤害。

2.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身伤害。

2.4未制定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不健全,定期自检和日常保养不到位、台帐管理部到位等,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身伤害。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1.特种设备的使用

1.1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1.2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和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生产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核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1.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4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1.5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5.1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

1.5.2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

外部检验周期为一年、内部检验周期为三年、耐压试验周期为十年。

1.5.3站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1.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1.7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8承接特种设备的安装、检查、保养、维护、检修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领取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1.9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安装、保养、维护、检修)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

2.特种设备的管理

2.1公司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健全特种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2.2公司应制定特种设备定期自检和日常保养维护规定,电站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

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磨损、设备缺陷应制订检修计划,对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特种设备停止使用。

达到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寿命期限的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更换有质量合格证的新部件后设备方可使用,并做好注册登记,报安全监督管理备案。

2.3生产部应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台帐。

特种设备台账,应记录每台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维修消缺、检修、设备零部件变更、异常情况、检验试验情况。

2.4生产部依据实际情况,应定期评估,淘汰存在明显缺陷不能满足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

3.1起重机械的的检查、保养和维修

3.1.1起重机械的检查

3.1.1.1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每次使用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3.1.1.2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每月应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检查,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项目: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3.1.1.3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每年对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1.1.4载荷实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3.1.1.5械遇到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的大风后,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3.1.1.6用的起重机械每三年应进行一次以1.1倍额定载荷的静载试验,试验时间为10分钟。

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起重机械应进行一次以1.25倍额定载荷的静载试验,试验时间为10分钟。

3.1.1.7大型设备吊装前,吊装设备需要进行空载负荷试验。

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2维护

3.1.2.1检修期间内)的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起重机械驾驶员或进过培训的管理人员负责。

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内容:

1)起重机械及驾驶室的清清揩工作;

2)制动器的间隙检查及调整;

3)联轴器、轴、键、螺栓检查;

4)信号铃、指示灯及各种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5)钢丝绳、吊钩、滑轮、卷筒有否缺陷;

6)接触器的触点是否密贴吻合;

7)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8)各种限位、缓冲器防撞装置是否完好正常;

9)减速箱有否漏油;

10)电缆滑线、控制电器、电源线是否正常;

11)照明设备是否正常;

12)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润滑加油;

13)定期维护保养的周期、内容按电站定期检查的周期、内容进行。

3.1.2.2起重机械检修的有关规定

1)起重机械检修时,应将起重机械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械工作的位置;

2)起重机械检修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3)起重机械检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加锁并悬挂标志牌;

4)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5)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吊钩上的缺陷严禁补焊处理;

6)起重机械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3.1.3压力容器检查维护

3.1.3.1压力容器外部检验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检查压力容器外表面及运行工况下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确认容器能继续安全运行。

3.1.3.2压力容器内部检验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对压力容器所有组合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安全阀整定值校验,有关压力管路及安全附件检查。

3.1.3.3压力容器耐压试验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按规程确定试验压力。

3.1.3.4压力容器必须装有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爆破片装置),其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3.1.3.5使用中的各种气瓶禁止改变色标,防止错装、错用;气瓶立放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使用乙炔时必须在气瓶上装设减压器及防回火装置。

3.1.4站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检查维护保养

3.1.4.1站内专用机动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分为例保、定期检修保养、大修。

出车前应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例保),检查合格才能出车。

站内机动车辆出车前应检查内容。

3.1.4.2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

3.1.4.3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3.1.4.4检查方向、制动、轮胎、灯光、喇叭、雨刮和牵引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1.4.5站内机动车辆的检查保养、大修按车辆的有关规定(如车辆使用、检查、维护说明书)执行。

4.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

4.1电站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为:

4.1.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1.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1.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1.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2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2.1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4.2.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安全技术部保管。

特种设备(或大、小修后)应将有关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试验、记录情况和特种设备运行、事故等记录交安全技术部存档,安全技术部应将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一份存档,一份(或复印件)交资料室存档备查。

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5.1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5.1.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1.2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1.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1.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1.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5.2.1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合格,由国家认可的机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5.2.2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各工种有关规定,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周期组织到国家规定的考核发证机关复训,由国家认可的机构按规定周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审验;

5.2.3《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或考核不合格者(包括补考不合格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将视为无效;

5.2.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由安全技术部组织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5生产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情况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报安全技术部备案;

5.2.6电站特种作业操作应按特种作业专业的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2.7安全技术部加强对生产现场特种作业的监督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对违反特种作业规定的行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5.2.8凡在公司内施工的外包工、劳务工等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1.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考核制度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的有关部分。

3.相关/支持性文件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双柏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双柏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双柏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4.报告与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安全技术部

长期

2

特种设备清册

安全技术部

长期

3

特种设备台账

安全技术部

长期

4

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及更换大部件记录

安全技术部

长期

5

特种设备故障检修记录

安全技术部

长期

6

特种设备定期试验记录

安全技术部

长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