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巡察要点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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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⑷讨论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评定、党员量化积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2018年12月前党小组会的内容:
(1)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2)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情况。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019年1月后党小组会的内容:
(1)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2)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
(3)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4)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二)组织生活会
1.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间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党支部(党小组)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 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步骤。
1、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
(2)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
(3)找准突出问题,撰写发言材料。
2、2018年12月前会中程序:
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
2019年1月后会中程序:
个人自评、党员互评。
3、会后工作:
制定整改方案、通报整改措施、搞好总结上报
(三) 主题党日活动
党支部结合实际,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活动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学习讨论、党性分析、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活动。
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
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至少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1次。
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四) 民主评议党员
1. 民主评议的对象。
民主评议党员范围为全体党员,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确定等次。
2. 民主评议的重点内容。
2018年12月前:
对机关在职党员,要突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等内容;
对企事业单位党员,要突出立足岗位争当优秀、带头创新创业、联系职工群众等内容。
2019年1月后:
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3. 民主评议的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民主评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上级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应到会指导并点评,与会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学习动员。
通过上专题党课、集体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精神,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和党性教育,打牢思想基础。
第二、自我总结。
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客观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第三、支委初评。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根据党员自我总结、日常管理考核、群众反映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成绩和不足形成初步意见,作为党支部讲评的依据。
第四、大会评议。
2018年12月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以下步骤开展评议:
(1)通报情况。
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民主评议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
(2)党员自评。
党支部书记首先作自我总结,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个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
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交个人总结材料。
(3)党员互评。
每个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带头提出具体批评意见。
(4)支部讲评。
党支部书记根据党支部委员会初评意见,结合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指出存在的间题提出改进意见。
(5)上级点评。
到会指导的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重点对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求。
(6)民主测评。
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
主测评。
可以省去“支部讲评”和“领导点评这两个程序。
第五、组织评定。
支部党员大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下同)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党员现实表现重点是党员日常管理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每名党员形成评定意见,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将党员评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备案。
其中,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对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核实确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
对不合格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超过40%的,应考虑评为基本合格等次。
同时,有群众参与满意度测评的,凡满意票低于70%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不满意票高于50%的,应考虑评为不合格等次。
(五)谈心谈话
1.日常廉政谈话的“三项要求”。
内容主要是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
方式:
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次数:
日常廉政谈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并做好谈话记录。
2. 党组织谈心谈话活动“三个一"
: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3. 党组织谈心谈话活动“四必谈”:
组织生活会前书记、班子成员、党员相互之间必谈,党员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必谈,身心健廉存在突出问题必谈,党员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必谈。
二'
发展党员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有政治性
1.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的格式:
(1)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
(2)称谓:
一般顶格写“敬爱的党组织"
(3)正文:
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怎样以实际行动入党;
(4)结尾:
表达“请党组织审查”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
的心情,最后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
2. 支委会确定并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支委会应当从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培养和教育、各方面比较优秀、接近或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中来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除了做好会议记录,还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同时确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教育,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在一个月内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要每三个月写一次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
(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收获:
(4)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等。
3. 确定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之后,还要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4. 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
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这是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怎样端正入党动机,如何以实际行动加入党的组织等内容。
5. 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第一,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第二,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第三,遵纪守法和道守社会公德情况;
第四,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
①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和有关材料;
②)同本人谈话,询间有关情况,了解核实有关问题;
③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④)必要时可向外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
6. 上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有编号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7. 召开党员大会接受预备党员。
要把握好“两个过半数”,一个就是实到会的正式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的正式党员总数的半数,才能开会:
另一个就是赞成人数要超过应到会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包括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赞成意见),才能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间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共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5)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8. 对预备党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拟发展的预备党员在其工作单位或所在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7天。
公示内容包括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籍贯、职务等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受理群众意见的方式、时间、地点等。
要求反映和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党支部应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需要上级党组织调查的问题,应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调查。
对群众意见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9. 上级党组织审批。
(1) 上级党组织派人考察谈话。
考察和谈话工作,一般由上级党组织选派两名同志负责进行。
考察时,既要找所在单位党员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也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
谈话内容一般包括:
一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二是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情况。
三是通过考察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
四是发展对象对自已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改进的打算。
(2) ±
级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审批。
参加会议的党组织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否则形成的决议无效。
如果在同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组织必须在党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之日起三个月内讨论审批预备党员;
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超过规定期限的,应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10.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仪式,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通过庄重、隆重的仪式,党员向党表示自己切实道守入党誓词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决心,向党宣誓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11.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
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初步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41)党支部委员会审查:
(5)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6)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
党员学习教育
(一)时间要保证。
1. 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党支部书记一般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2. 党支部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1天,全年不少于12天。
3. 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 方式要灵活。
(三) 效果要保证。
四'
党费收缴管理
(一)在职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008年4月-2016年6月:
在职干部职工每月份工资总额-缴纳税额(实际上2017年1月才开始扣)=纳基数。
2016年7月-2017年6月:
在职干部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缴纳税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特殊津补贴=缴纳基数(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公务用车补贴不列入)。
2017年7月后:
在职干部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缴钠税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特殊津补贴=缴纳基数(公务用车补贴不列入)O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2008
年4月-2016年6月:
离退休干部职工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缴纳基数(包括历次增加的离退体费和各种津补贴)o2016年7月-2017年6月:
离退休干部职工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特殊津补贴三缴纳基数(包括历次增加的离退休费和普遍发放的津补贴)o2017年7月后:
离退休干部职工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各种津补贴=缴纳基数。
(三)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在职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5000元以下(含5000元0)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四) 要认真收缴党费。
党员一般由本人交纳党费,如生病、外出可委托他人代为交纳。
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全部上缴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党员要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出自动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五) 要严格管理党费。
党费傲到专人专管、定期收缴、按时上交、定期公布。
党组织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一般情况下,基层党组织每半年上交一次党费到上级党组织。
五'
党务公开栏内容
(一) 组织基本情况。
党组织简介、党组织设置、班子成员分工、党员照片等情况。
(二) 工作总体情况。
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班子年度承诺、年度工作总结等情况。
(三) 重大决策情况。
重大问题决策、干部奖惩任免、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情况。
(四) 组织生活情况。
党组织换届选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等情况。
(五) 服务群众情况。
创先争优、党员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情况。
(六) 正风肃纪情况。
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