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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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Word文档格式.docx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基本标准100%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地、实验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音乐美术教室、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册数、班额、师生比、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生均公用经费等11项指标均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办学基本标准,符合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的条件。

(二)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异系数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8项主要指标综合达标,小学、初中8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28384、0.24368,分别小于0.65、0.55。

其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差异系数小学0.39761、初中0.29481;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差异系数小学0.4661、初中0.45762;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差异系数小学0.27696、初中0.1747;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差异系数小学0.27738、初中0.28111;

生均图书册数差异系数小学0.24692、初中0.17058;

师生比差异系数小学0.18647、初中0.12245;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差异系数小学0.20063、初中0.13642;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差异系数小学0.21861、初中0.31176。

(三)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县委、县政府始终从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的高度着眼教育事业发展,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制订出台了《怀集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同时,加大教育投入,把创建教育强县、建设标准化学校、实施“校安”工程、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等相结合同步实施,大大缩小了校际间的差距,全县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入学机会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制定了《怀集县关于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规定》,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纳入了教育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多措并举解决随迁子女教育问题。

2014-2015学年,我县共接收外县户籍务工人员子女884名,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率达100%,县外户籍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高度重视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列

入“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

建立了以县特殊教育学校、残联康复中心和各镇(乡)学校随班就读相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并把特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要求足额划拨特殊教育经费。

2012-2014年,全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为99.66%、99.88%、96.16%。

我县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工作,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为主、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促使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实行县域内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各初中学校办学的积极性。

2012-2014年,优质普通高中招

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比例分别为25.6%、31%、31.8%。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没有违规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没有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

2.保障机制

明确县政府是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各镇(乡)和县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完善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及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2012-2014年,我县义务教育公共财政教育支出经费拨款分别为63381.2万元、70003.8万元、78876.7万元,增长比例分别为20.2%、10.45%、12.67%;

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为85736万元、95613万元、91279万元,增长比例分别为18.87%、11.52%、-4.53%。

财政性教育经费向农村义务教育特别是薄弱学校倾斜,大力推进薄弱学校的改造。

每年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倾斜,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加。

2012-2014年,新增义务教育经费分别为9169.9万元、27593.8万元、9036.5万元,全部用作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改造经费,占比均为100%。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达到省级规定,2012-2014年,我县安排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1318.92万元、1326万元、1326.6万元,分别占转移支付资金总额4016万元的32.84%、33.02%、33.03%,比省规定不低于27.99%的要求分别高4.85%、5.03%、5.04%。

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全县建有特殊教育资源室13个。

2012-2014年,我县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5555元、6055元、8387元,高于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省的规定要求(粤府办〔2011〕50号)。

3.教师队伍

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同时,提高了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实现了“两相当”。

2012-2014年,教师年人均工资分别为44219元、50491元、52998元,年增长率分别为24.06%、14.42%、4.97%。

从2010年7月起,我县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形成科学合理的分配体制,教师对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满意度较高。

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把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2012-2014年,我县中小学教师年度工资总额分别是36537.59万元、45308.53万元、47798.90万元,培训经费分别为730.75万元、906.17万元、965.98万元,达到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2%。

2014年,我县小学专任教师对口比例达79.16%、初中为98.24%;

小学师生比为1:

17.68,初中师生比为1:

15.53,均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积极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活动,印发了《怀集县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加大了选调优秀校长到农村和薄弱学校任职的力度,每年选派县城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支教、结对互助、挂职锻炼等活动;

建立了名教师交流任教机制,实现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校际间均衡配置。

2012-2014年,全县交流校长人数分别为35人、27人、11人,占总数的13.11%、22.69%、15.94%;

交流教师人数分别为449人、224人、187人,占总数的4.09%、2.1%、1.8%。

4.质量与管理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着力抓好学校艺术教育,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实施,培养学生高尚品格。

2010年,我县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阳光体育先进县”。

推行阳光招生政策,实行就近入学、均衡编班及均衡配备教师,我县无以以任何名义划分学校等级和设立重点学校,学校也无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

我县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公布了监督电话。

各学校做到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进行集体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近年来,在县人大、县教育局组织的检查以及县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各项学校督导评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均未发现学校有违规行为,县教育局也未收到学校相关违规行为的有效投诉。

优化学校教育管理,完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确保“普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市规定要求。

2012-2014年,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100%;

小学巩固率均为100%,初中巩固率分别为96.56%、96.75%、96.33%。

建立了学生体质状况监测和公布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2-2014年,全县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分别为97.52%、97.72%、95.84%,初中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分别为97.54%、97.61%、97.16%。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强化保障,夯实均衡发展基础

我县积极履行职责,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

问责机制,突出政府行为,强化行政措施,积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强化政府责任。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工作位置。

2010年以来,先后印发了《怀集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怀集县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和《怀集县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实施办法》等文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并与教育创强、推进教育现代化相结合,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评价制度,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各镇(乡)和县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组织领导。

我县建立完善了三项工作制度:

一是教育工作议事制度。

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教育工作办公会议制度。

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解决城区学位紧张、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领导定期到乡镇、中小学校现场办公,解决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调整等具体问题。

三是教育工作定期汇报制度。

县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县领导坚持定期主持召开汇报会,听取教育工作汇报,掌握工作动态,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经费保障

我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全力筹措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投入。

(1)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一是用于教育的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2012-2014年县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为85736万元、95613万元、91279万元,分别增长18.87%、11.52%、-4.53%;

公共财政教育支出经费拨款分别为63381.2万元、70003.8万元、78876.7万元,分别增长20.2%、10.45%、12.67%。

二是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逐年提高。

2012-2014年财政总支出分别为231596万元、261555万元、290553万元,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分别为73779.5万元、82522万元、92574万元,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分别为31.85%、31.55%、31.86%。

三是在校学生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

2012-2014年,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3297.40元、4851.13元、5010.05元;

初中分别为3703.2元、5355.2元、5585.42,均实现了逐年增长。

四是在校生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2012-2014年,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公用经费分别为1076.95元、1800.04元、1823.89元,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公用经费分别为1349.06元、1999.64元、2024.05元,均实现逐年增长。

(2)保障“三项经费”全面落实。

一是教师工资实行县级统一管理。

从2002年1月份起,我县教师工资及地方财政配套的各项政策性补贴、津贴等均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承担,通过银行直接拨入教师个人帐户,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2009年7月起,我县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同时,提高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实现了“两相当”。

二是落实政策性的津贴待遇。

我县教师的节日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全部由政府承担;

从2010年7月起,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绩效工资;

2013年1月起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大大地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是全面统筹落实学校改造与建设资金。

将学校危房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布局调整资金、教育装备专项经费等全部纳入县级统筹,县级承担义务教育和助学配套资金能及时落实到位。

4.强化项目保障。

2010年以来,我县集中资源投放,全力打造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校舍156幢,新增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

同时,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推进校舍维修改造工作,加大对食堂、宿舍、运动场地以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力度,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二)突出重点,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2010年5月,县委、县政府作出以教育创强为抓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共投入资金8.68亿元实施“五大”工程,把我县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县,强力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工程。

我县根据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动状况,在充分调研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科学调整中小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学校数量由2009年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6所、小学297所,调整到2013年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5所、小学40所,全县基本形成了学校布局合理、办学规模适中、办学水平相对均衡的新格局。

2.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我县从2009年起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制定了详细的建设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校安工程建设。

县政府督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按时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近几年共投入资金2.96亿元,完成校安工程项目276个,建筑总面积达33.25万平方米。

其中新建项目110个,总面积22.30万平方米;

加固维修项目166个,总面积10.96万平方米,全面消除了学校C、D级危房,完成了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

3.实施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印发了《怀集县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四年来,县镇两级政府优先解决了闸岗镇中心学校等共30所学校的建设用地,新增学校教育土地688多亩,按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异地新建8所中小学校,建设环形跑道运动场32个(其中塑胶运动场8个)、建篮球场225个、羽毛球场138个。

目前,全县各中小学校生均建筑面积、运动场、藏书和常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等均达到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全县6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创建成为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实现了办学条件均衡化。

4.实施信息化教育工程。

我县采取“以县为主,统一规划,统一配置,集中采购”的方式,积极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

2010年以来,县财政共投入资金9031.9万元,加强学校功能场室建设及教学仪器、图书等配备。

全县新装备多媒体功能室72间、计算机室130间、多媒体教学平台1141套,中小学校均连接互联网,实现了“校校通”,小学四年级起开设信息技术课,基本实现了教师办公电脑化和课堂教学信息化,加快了城乡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

5.实施农村教师安心工程。

我县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作为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根本大计来抓。

一是健全教师合理流动机制。

印发了《怀集县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城乡结对活动,促进了校际之间的联谊沟通、互动交流和共同提高。

二是创新交流与合作模式,率先与肇庆学院合作,创建教师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三是认真做好“代转公”工作,早在2010年,我县率先通过考试择优选招公办教师和转岗等办法,彻底解决了全县中小学代课教师的问题,得到了时任广东省省委书记汪洋的充分肯定。

四是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优先机制。

在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中,要求有农村工作经历,鼓励中高级教师留在农村;

在每年评选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中,尽量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

2010年以来,我县农村学校涌现出扎根边远山区三十余载的“南粤优秀教师”莫纯通、受原市委书记覃卫东亲自号召学习的“市师德标兵”蓝治球等一大批优秀老师,其中,被评为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5人、南粤优秀教师4人;

市优秀教师22人、市先进德育工作者18人;

县优秀校长、班主任和教师共400多人。

五是落实农村教师岗位津贴政策。

我县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落实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2013年1月起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每人每月平均510元,2014年7月份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701元,切实提高了农村教师的福利待遇。

(三)发展内涵,增强均衡发展活力

1.提高“普九”成果。

我县坚持把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

一是加大扶贫助学力度。

教育、妇联、团委、关工委、学校推行“手拉手”结对、“特困家庭”帮扶等活动,加强对贫困学生的经济资助。

二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支持和管理。

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纳入全县教育发展规划,使他们与本县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三是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

2013年,我县投入资金360万元,按标准化要求异地新建特殊教育学校1所,基本满足了全县残疾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同时,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洲、桥头、马宁、连麦等13个镇设立了特殊教育资源室,强化特教专用设备配备。

四是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工作。

各镇(乡)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列入创新基层党建“书记项目”重要内容,成立了怀集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印发了《怀集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怀社工委函〔2013〕1号),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关爱合力;

印发了《关于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工作的通知》、《怀集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为主、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2012年11月9日,在诗洞镇初级中学举办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现场会,向全县学校介绍推广关爱留守儿童的经验做法;

同年11月26日,《西江日报》以《校园变家园,留守在“暖巢”》为题进行了报道,营造了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2.规范办学行为,依法依规办学。

一是落实“减负”规定。

印发了《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怀集县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县教育局与全县中小学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开设“减负”专栏,公布“减负”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完善招生政策。

一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另一方面实行县域内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制度,把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3.全面提升素质教育质量。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肇庆市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是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各学校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践行新课标理念,积极探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方法、途径。

二是以课题为抓手,提升教育科研品质。

各学校逐步形成以研促教、以研促学、以研促改的教科研模式,保证了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近三年,全县中小学校有省级立项课题15个,市级立项课题28个;

获市级科研成果奖的有6个;

被评为市级名校长10人、市级名教师38人、市级学科带头人30人。

三是实施校本教研,推进教学创新。

在全县开展“专题式教研”,扎实开展校本教研工作,制订了《怀集县城乡学校教学教研结对交流方案》,建立了县农村学校的东、西片教研联盟,定期开展校际教学教研活动。

四是加强质量管理,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切实抓好质量管理,及时做好质量跟踪监督,加强中考备考管理,全县教学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

多年来,我县素质教育成绩喜人,中考成绩均保持全市前列,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全国奖898人次,省级奖289人次,市级奖1513人次。

五是全面改善学校素质教育的条件,着力抓好学校体艺教育,目前我县中小学体育卫生基本条件和艺术教育基本条件达标率均达100%。

在体育竞赛中,近三年有11人次获国际级奖,29人次获国家级奖,21人次获省级奖。

我县梁小静在2014年南京青奥会田径比赛中获得女子100米冠军,成为第一位在奥运赛场百米跑道上夺冠的中国人。

4.构建特色校园。

我县高度重视学校的内涵发展,近年来,结合教育创强工作,大力改造校园文化环境,配套完善文化设施设备,着力打造富有内涵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文化氛围。

全县中小学初步形成了“一校一特色、一校一亮点”的良好发展态势,一批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不断涌现。

如下帅乡民族学校以“三族和谐、民族团结”为校园文化主题,彰显少数民族风情特色,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甘洒镇初级中学依托地方红色资源,大力弘扬邓拔奇等革命先辈的奋斗精神,营造了浓郁的红色校园文化氛围,促进了学校的内涵发展。

5.创新安全管理。

我县确立了学校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2012年以来,全县投入资金564万元为各学校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中小学现聘用保安198名。

几年来,全县中小学没有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率均为零。

我县现有市级德育工作绩效评估示范学校9所,有县级达标以上学校60所,县级达标以上学校占100%。

三、存在问题与努力方向

近年来,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教育整体实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与省内的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教育教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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