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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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可靠,高效稳定;
4)、需求主导,面向应用;
5)、信息公开,加强服务;
6)、统一组织,多方受益;
7)、易用友好,使用高效;
8)、强化撇下,提高素质;
2.2项目总体要求
1、开发技术:
基于J2EE,采用JAVA语言进行开发,JDK版本为1.5或以上。
2、基础平台:
采用基于Struts+Spring+Hibernate的基础平台J2EE技术框架、技术标准、基础组件,数据库采用Oracle,应用服务器采用WebLogic或Tomcat,根据该人事业务特点与甲方共同完善基础平台。
3、公用组件及系统平台:
如非医管中心现有商业平台或第三方组件,必须获得医管中心同意,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厂商盖章证明);
如系自主开发的平台或组件(包括但不限于应用服务器、工作流平台、报表平台、在线Office控件等),必须提供所有程序源代码。
(提供供应商盖章承诺函);
4、用户权限管理及安全:
用户权限管理支持统一身份认证,可支持UKey认证,实现单点登录,无用户数限制,可与采购单位其它信息管理系统无缝集成。
投标人应对统一用户管理、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提出完整明确的方案。
5、应用系统:
实现招标书中各项工作要求的所有工作要求、系统功能、业务逻辑以及相应的例外处理。
所有人事信息管理和人事业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人事管理的各项标准和规范。
6、系统整合和数据交换:
在统一数据资源整合和基础支撑平台的基础上,提出应用系统的系统整合、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方案,实现在现有市公职人员管理系统的统一的人事编码基础上与市公职人员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支持采购单位应用系统的长期发展。
2.3项目功能要求
2.3.1、人事业务
根据国家、省、市及我中心人事政策调整情况,加入临聘增员业务、临聘减员业务实现临聘人员数据的入口和出口,形成一个临聘人员业务的闭环。
根据我中心及下属医院人员招考规范及管理制度,实现人员招考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和审批。
2.3.1.1、临聘(员额)增员业务
根据中心及下属医院临聘(员额)人员的入职的流程和管理办法,实现临聘(员额)人员增员业务,同时将增员痕迹记录到增员信息集中,方便后期实现增员信息的统计。
1.增员业务环节:
增员申报、医管中心人力资源复核。
2.增员信息集:
完成增员业务复核环节,将该增员信息数据同步到该人员的增员信息集中,方便后期统计各医院的增员情况。
2.3.1.2、临聘(员额)减员业务
根据中心及下属医院临聘(员额)人员因离职、退休、辞退、自然死亡等方式流程和管理办法,实现临聘(员额)人员减员业务,同时将减员痕迹记录到减员信息集中,方便后期实现减员信息的统计。
1.减员业务环节:
减员申报、医管中心人力资源复核。
2.减员信息集:
完成减员业务复核环节,将该减员信息数据同步到该人员的减员信息集中,方便后期统计各医院的减员情况。
2.3.1.3、招考业务
招考业务环节包含:
招考计划、医管中心人力资源复核计划、招考人员报名、医管中心人力资源复核人员。
2.3.2、综合业务
2.3.2.1、数据快照
建立历史数据管理模块,对我中心及下属医院涉及机构设置、编制职数下达、人员配备的历史数据进行系统管理,实现统一查询、统计等功能。
需要实现如下:
1.定期自动快照。
2.实现中心人员编制汇总、单位领导职数汇总、单位非领导职数汇总的统计。
3.根据时间、姓名、单位等查询条件查询快照信息。
2.3.4、等保扫描修复
根据深圳市测评中心制定的信息化系统安全等级的标准,实现对等保扫描中出现的主机和应用漏洞进行修复,如下:
主机扫描:
实现等保扫描中应用程序高、中风险漏洞的修复,比如加密、数据传输安全、版本库升级等等。
主要包含:
1.openssh升级:
升级linux系统核心组件及openssh相关组件,影响范围为操作系统底层核心功能。
2.oracle补丁:
升级补丁oracle软件补丁,对应其版本进行官方升级。
应用扫描:
实现等保扫描中应用程序高、中风险漏洞的修复,比如加密、数据传输安全、版本库升级等。
同时包含ApacheStruts2:
系统web框架升级,涉及系统应用底层调整
2.3.5、数据对接标准接口
实现中心人事管理系统与下属医院单位人事管理系统进行临聘人员基本信息及信息集的对接。
信息集如下:
1.职业能力相关信息: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工人技术等级资格信息、职业(执业)资格信息。
2.人员流动信息:
合同信息和工作经历信息。
3.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4.职业能力相关信息:
奖励信息、惩处信息、临聘人员工资信息和临聘人员考核信息。
2.3.6、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平台项目2018年系统维护
需要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平台正常、稳定的运行的前提下,负责如下事项:
1.系统问题修改:
包含系统漏洞修复、功能优化等
2.系统远程服务支持:
包含电话支持、计算机远程支持等
3.系统季度巡检:
系统相关硬件、软件的检查
4.系统日常运维支持工作
2.4项目非功能要求
2.4.1总体技术要求
(1)技术路线要求
系统设计应采用业界成熟的先进的应用支撑软件平台应,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开放性、可维护性、先进性。
数据库服务器要选用Oracle数据库平台。
应用体系结构用基于J2EE技术路线的三层体系结构,应用服务器要采用WebLogic或Tomcat平台。
系统的设计、开发、部署、测试等均要遵循软件开发标准体系。
操作系统要采用开放的Unix或Windows操作系统。
应用软件对系统的调用应该是通用的、可配制的。
(2)系统安全性要求
系统要防止系统外非法用户的侵入和系统内用户的非法探测和恶意泄密,用户验证支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单点登录,系统内人员分级授权操作。
投标人应对系统安全、统一用户管理、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提出明确的方案。
必须符合政府应用系统安全规范:
提供防SQL盲注、防脚本嵌入、非法字符拦截、防文件非法检索、安全密码规则、HTTPS支持、安全日志。
(3)规范性与标准性要求
网络建设应放在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的大环境下进行,系统设计在功能、安全、网络等各方面符合市党政机关专网建设、国家人事管理等各项标准和规范。
采用现有深圳公职人员管理系统的统一编码标准和数据字典,保证数据格式一致。
以实现与其它关联系统的有效连接与配合
同时,在系统设计上应采用国际、国内成熟的信息技术和先进的技术标准,要能与市公职人员系统等其它系统互联互通并具备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4)投资保护要求
系统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市医管中心和公立医院已有的各项软硬件基础,实现对已有投资的保护问题。
系统采用的软件平台都应该基于开放式架构,不可使用自主开发平台软件,从而保证整个软硬件系统的“向前兼容”及“向后扩展”。
(5)高可用性要求
该系统的可用性直接影响到系统数据的实效性。
因此要采用高可用性设计,通过无单点故障设计,可支持系统的连续运行。
(6)可靠性要求
通过采用主流的、成熟的软件架构与软件开发工具,提高应用系统的开发质量、优化软件、减少软件缺陷,提高平台和应用软件的稳定性、可靠性。
(7)易操作性要求
电脑操作界面要清晰、简洁,便于操作和维护,符合人事业务操作特点和使用习惯,使用户能够经过较短时间的培训,就可学会系统的使用。
提供操作用户在线帮助信息和详细完整的用户使用指导手册等。
(8)可扩展性要求
要充分考虑技术体系发展前景,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在设计时充分考虑系统的各种输入输出需求,提供或预留到各相关单位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加强与其他单位的电子数据的交换与共享,方便系统的功能扩展升级。
系统应能适应业务发展和变革的需要,适应用户数量及业务量的增长,新业务的增加以及业务的变化。
2.4.2项目人员要求
中标方必须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建设内容,组建一支技术经验丰富、人员相对稳定的项目团队为项目建设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确定项目经理、系统架构人员、系统分析人员、测试人员、编程人员等主要软件开发人员,说明每个人的角色、职责。
相关人员的工作经验(尤其是同类公职人员管理电子政务系统项目建设经验)将作为评分考虑的重点。
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常驻现场开发人员不少于10人。
2.4.3项目管理要求
中标方的软件开发和实施过程要遵循统一过程标准。
采用UML作为分析建模语言,使用相关的分析建模工具;
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工作管理和以及各阶段提交的工件和质量标准都要严格遵循统一过程标准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管理使用的工具,以及将项目过程数据清晰完整地交付医管中心的方法。
投标人应对项目过程中使用的软件工具(设计、建模、开发、需求管理、项目管理)进行描述,并明确指出将来(即项目结束后)哪些工具可提供采购方无偿使用,哪些工具必须购买和相应的报价。
2.4.4质量控制要求
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项目重要技术方案评审方式与要求以及项目实施中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方式。
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采购方有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中标方应全面配合,确保人力、物力的定量投入,定期向采购方提交最新的进展情况报告。
2.4.5测试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完整的软件测试方案。
为了保障系统测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4.6安装、部署及优化
中标方不仅承担应用系统的开发,还需要承担应用系统的安装、部署及优化工作。
2.4.7项目验收
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均包含如下内容:
(1)系统初始验收(初验)
中标方完成系统或子系统应用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后,提交采购方进行初验。
初验按照采购方的标准和要求组织验收,中标方必须配合提供相关的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清单。
(2)系统试运行
系统初验合格后,在采购方指定的范围内,由最终用户使用系统。
试运行时间通常为1个月,如出现严重问题或问题较多,采购方有权延长试运行时间。
(3)系统最终验收(终验)
所有子系统试运行期满后,由采购方组织评审团,对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
验收合格作为项目的最终认可。
中标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系统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竣工材料提交采购方,只有文档齐全后才予以验收。
投标人承诺源代码的开放程度:
必须能充分保证和满足招标方业务流程重组和业务扩展需要的维护、修改和后续开发要求,并承诺在工程验收时移交技术文档(数据结构与流程、总体设计报告、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字典、测试报告、操作使用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和源程序代码库)。
2.4.8培训服务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应用软件及采用的相关技术等提出全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并征得业主方同意后实施。
培训工作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服务。
培训对象应分为普通业务操作员、系统管理员,投标人必须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并分别培训。
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提供文字资料、讲义等相关用品。
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工作应在系统上线试运行之前结束。
2.4.9售后服务
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了免费服务期(即质保期),免费服务期要求不少于1年,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应用软件在运行过程中显露的问题的改正;
2、应用软件升级和维护:
新软件升级包括修补及更新;
3、提供应用软件的改进和优化建议;
4、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5、支持市医管中心的帮助台的服务;
6、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责任工程师的移动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定期上门巡检服务,了解系统的运行状况,为系统定期维护保养,使系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电话技术支持,协作采购人工程师的日常维护,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问题,1小时内抵达现场解决。
紧急上门服务,系统故障或系统灾难导致系统正常工作受到影响,30分钟内赶到现场服务。
免费服务期后项目承建方须提供终生维护,服务方式和服务费用双方协商约定。
7、采取本地上门服务,在接到我院的服务请求后,应在1小时内给予服务响应(指定问题解答人、服务人员派出,8小时内解决问题;
服务完成后,必须得到院方对服务情况的检查和文字确认。
8、服务商应具备应用软件长期本地快速服务能力,能满足医院面向未来的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3.服务期限
3.1服务期限
本项目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系统的开发和实施工作,保障系统正式运行,支持深圳市公立医院人事业务管理的的顺利进行。
项目建设分为四个阶段:
1).签约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人事业务、综合业务、等保扫描修复的开发并上线;
2).60个日历日内,实现功能完善和优化的开发和上线;
3).90个日历日内,数据对接标准接口的全部建设内容上线。
合同签订90个日历日内必须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开发及测试,并必须按工期要求提交每个阶段的子系统予采购方进行初验,合格后进行系统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进行系统终验。
投标方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制定更为细化的项目迭代实施计划,保障按工期完成每个阶段的建设内容。
项目阶段建设内容的完成以采购方验收合格为准。
如中标方不能按时提交阶段子系统初验且延期超过半个月的,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如中标方按时提交初验但初验不合格的,采购方同样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中标方应预留系统后期开发新增模块所需的数据接口。
3.2如采购人计划变更,应按变更处理,以变更通知单知会中标人。
4.投标说明
投标人必须对应用软件所有子系统进行全部投标。
子系统可以不按照采购人所要求的系统划分,但必须涵盖所需功能。
5.项目监理
采购人可以选择第三方作为项目监理,对信息化建设实施工程中双方的工作过程和成果进行审查和监督,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监理,对监理和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供应商应立即响应,直到满意为止,以确保信息化建设成功。
项目监理由采购人聘请,并负责支付相关费用。
6.付款方式
按照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7.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
对投标人漏报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投标人对每种服务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
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4)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5)投标书(附件1)与开标一览表(附件2)中的总报价应一致。
6)投标总报价应等于“详细报价清单”的全部费用之和。
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人工、工具、税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7)投标人免费提供的服务必须注明“免费”或数字“0”,但不能省略。
8.其他要求
为更好地确保本项目的按期开发和实施,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进行3个工作日的产品原型验证开发,产品原型系统必须是可以进行数据操作的可运行的软件系统(演示及静态页面等不予接受)。
开发内容包括:
1.临聘增员业务;
2.临聘减员业务
3.临聘招考业务
4.临聘综合业务:
数据快照
成交人开发完成后,由用户方或用户方组织的小组进行验证测试,如开发系统不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3个工作日内整改并达到要求,如成交人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