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档格式.docx
《一期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期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档格式.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1.5.结构类型:
低层框架;
多层异型框架;
小高层短肢剪力墙。
第二条工程承包条件、内容及形式和工期要求
2.1承包条件:
2.1.1承包方组建现场管理项目部,要求配置现场负责人一名、施工员一名、跟班水电工一名、栋号长(人数按小高层每栋一名、低层和多层按二栋一名配置)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组织和管理,参加监理的周例会和各项专题例会及工程调度会。
2.1.2乙方需自行配备下列施工机具设备。
(所需数量应确保在施工期间最大程度上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和现场施工作业面的要求。
塔吊的配置由甲方视具体情况确定安设数量,甲方承担塔吊进退场及基础材料费、租赁、安装、检测费,塔吊基础施工人工费及塔吊司机工资由乙方承担)。
⑴木工:
包工、包料和自带工机具(圆盘锯1台、手提电锯2台);
⑵瓦工:
包工、包辅材和部分工机具(振动棒Ø
50五台、Ø
25三台,磨光机一台,250强制式搅拌机二台,砂浆搅拌机二台,手推车20部,铁锹、灰板条、灰桶、铁皮若干,潜水泵二台、太阳灯具十套,垂直运输机械按单体独立配置至少一台);
⑶钢筋工:
包工、包辅材和部分工机具(垫块、扎丝和切断机、调直机、弯曲机、电弧焊机各一台、工程机动翻斗车或长板车一部);
上述机械设备必须在合同签订日后一周内按足数进场,甲方根据施工情况保留要求乙方增加施工机具、设备的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其它作业工具均由乙方自备。
2.1.3木工支模用模板、方料、支撑钢管均由乙方自备(毎栋单体不少于二套)。
周转材的辅材由乙方自备(圆钉、步步紧、穿模螺栓、扣件等)。
2.1.4钢筋制安辅材由乙方自备(扎丝、保护层垫块、焊条等)。
2.1.5脚手架材料乙方自备(钢管、安全网、竹笆、铁丝、扣件等)
2.1.6水电安装所需的胶带、电烙铁、焊机、焊膏等由乙方自备。
2.1.7甲方仅提供“三通一平”的源电、源水接驳点。
从接驳点至现场的所有临时用水、电施工材料、设备由乙方自备。
施工时应严格按甲方总平面布置施工,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规定。
2.1.8员工宿舍、食堂等临设由乙方自备。
在施工区域应符合文明施工规定。
2.1.9工人劳保用品由乙方自备。
乙方自备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己统筹考虑在结算的综合单价之中,无论在施工期内发生多少费用,乙方不再要求甲方补偿。
2.2.承包范围作业内容:
士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
2.2.1士建工程部分
1瓦工
11基槽修整及处理、基础排水、回填夯实;
②基础、主体结构砼浇筑(养护),设备基础(二次供水、太阳能);
③墙体砌筑、内外粉刷(含墙体拉结筋、网布安装、冲筯打点、水泥护角)及楼、地面找平层、面层﹝含门窗等预留、预埋孔洞及二次安装的填缝补粉(含阳台、窗户护栏与墙联结点、楼梯栏杆部位等),公共部位装饰(电梯入口、门套,大堂,楼梯间等)﹞,作业内脚手架;
④整体屋盖系统(找平面,保温层,刚性防水层,挂瓦条安装收口,铺瓦,露台铺装);
⑤单元入口、台阶,砼散水坡及填缝;
⑥施工临时道路修建及硬化、单体安全硬化、围墙、生活区仓库料场搭建拆除。
⑦小区内市政道路结构层(含土方、5#、6#、7#、8#、10#楼区域);
⑧雨污水井砌粉(含土方)。
2.钢筋工:
基础、主体结构钢筯(含接头电渣压力焊、螺纹直接,墙体拉结筋)制作安装。
.3.木工:
图纸内容砼立模放线,模板、钢管支撑的制作安装、拆除。
4架子工:
外钢管脚手架、楼层料台搭拆,架内竹笆填芯铺扎,架外密目安全网及首层外排安全网张挂拆除,“四口”及临边安全围护及安全通递、作业棚搭拆。
2.2.安装工程部分
⑴单体图纸所示各专业预留、预埋;
2上、下水管安装、冲洗消毒,预留孔二次灌浆,预埋管管件护脚;
3卫生洁具、水龙头、水表、闸阀安装;
4雨落水管安装;
5开关、插座、照明及配电箱体安装调试,配管墙体地面开槽,强电管内穿线连接,弱电管内预穿钢丝;
6避雷、接地焊接安装、调试、防腐;
7区内小市政(含5#、6#、7#、8#、10#楼区域)雨、污水管、化粪池安装(含管沟开挖回填);
⑻现场施工临设用水、用电、照明安装、维护。
2.3承包形式:
不包料,大包清工和辅材,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和管理。
2.4工期要求:
⑴多层(12#楼):
2012年4月9日-2012年10月9日
⑵小高层(9#、11#楼):
2012年4月19日-2012年12月9日
⑶低层(47#、48#楼):
2012年6月1日-2012年10月1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安全要求
3.1工程质量:
合格。
3.2安全:
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
第四条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4.1承包单价为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及满足第五条全部要求,所含全部作业内容及条件的一次性包死价即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含管理费、人员工伤保险费、赶工费、加班费、施工所用设备的机械费、维修费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全部间接费用)。
4.2结算单价:
单体工程
1、小高层(11+1):
按310元/平方米;
2、多层(6+1):
按280元/平方米;
3、低层(2+1):
按260元/平方米
4、小市政工程:
A、区内道路:
按20元/平方米;
B、雨污水管安装:
按20元/米;
C、窨井:
按140元/毎座。
此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合同施工期内不再调整。
4、3结算总价及依据:
总价=(按承建各单体有效施工图纸面积×
合同综合单价)
4、4结算方式:
自完成单体结构一层顶板起,按月结算(计算公式﹕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面积×
合同综合单价×
50%),余款在完成承包所有内容并通过综合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
4、5当工程进度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延期),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⑴、每个节点延期2~3天,在上述支付比例下降20%;
⑵、4~5天下降30%;
⑶、6~7天下降50%;
⑷、7~10天下降80%;
⑸、10天以上此节点内进度款不予支付。
4.6.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
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月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甲方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拨付。
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月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
4.7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详细研究了施工图的建筑、结构做法的工艺难度和复杂性及甲方发包的全部项目工程内容,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同时乙方己充分考虑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加和现场零星、临时用工费用及在施工期内人员工资、周转材料价格可能上涨因素,并据此进行了合同单价的双方确认。
乙方自愿放弃因上述因素引起的各种索赔和对其综合单价调整、补偿的要求,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施工进度达不到合同规定节点要求的全部责任。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指定吴永明为甲方代表。
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
但无权对本合同进行任何修改。
5.2.甲方自行负责各单体建筑材料:
钢材、水泥、砂石、墙体砌块、保温防水材料等施工用材的采购,并确保材料的合格和及时供应。
5.3甲方负责自供材料的进场入库保管和发放及各项消耗指标的确定。
5.4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施工报建手续及于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及工程分部、竣工验收,施工工程资料的整理、备案和材料检测、检验工作。
5.5甲方负责图纸会审、技术质量交底、安全教育、施工进度、专项方案的编制和下达,全面负责现场的外业技术管理工作。
5.6开工前,甲方在项目所在地设置1座500kva配电站供应电力,位置在施工现场。
由乙方在配电室接表、接出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电缆至施工现场。
5.7甲方提供一个供水口,具体位置在迎江大道附近,施工单位自行安装水表接出管线至现场供应施工用水(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8乙方全面负责各专业劳力的组织和配备及管理,甲方实施劳力计划的监督。
5.9乙方施工所需各种材料(除合同约定的乙方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作业用零星辅材外)均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材料消耗指标(消耗指标的确定参照相关定额和实际耗用指标进行测算),按各施工段工程量填写“限额消耗领料单”到甲方办理领用手续。
乙方所领用的材料用量已包含了施工用料的正常损耗,超出正常损耗部分的追加用量,乙方全额承担其材料及采购费用。
5.10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后,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5.11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七天内做好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组织准备并进场。
施工组织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包括全部设备进场计划、材料、人员安排、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报甲方,甲方二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批准的施工组织可作为工程款的支付参考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5.12乙方应自行妥善保管自备材料、机具、设备,按甲方指定位置分类堆放、安设,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维修保养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13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在合同施工期内交纳的人员工伤保险50%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造成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5.14乙方应为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以下配合服务,如不按要求内容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可另行处理,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发生费用的2倍的违约金,并且由此影响该项分包工程施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5.14.1承包配合内容:
⑴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塔吊、脚手架供甲方分包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
⑵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损坏内外墙面(费用套用定额由分包商负责支付),完成所有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及塞填缝、挂钢丝网;
⑶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商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①清理分包工程施工场地;
②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全部责任由主要责任方承担80%,次要责任方承担20%;
特别是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等凡土建施工需要跨、踩的部位,乙方均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用旧模板订制保护盒等)。
③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商和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即日起乙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合同工期
6.1.9#、11#、12#、47#、48#施工控制节点日期:
详见附件
6.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如班组劳动力不足、机具设备、周转材料未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未能按以上总工期完成本工程合同承包全部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栋●日历天的违约金。
6.3.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4为保证户户精品,乙方应和甲方一起共同组织有关单位在工程竣工前两个月开始分户百分之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
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况由甲方确定以三次为宜。
保证在房子移交物业的时候基本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门窗配件故障、洁具和灯具故障等常见质量问题。
6.5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乙方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并承担相应全部费用(材料、人工)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⑴、建筑保修期内,屋面、厨房、卫生间、外墙(含门窗框周围)等地方出现渗漏水,每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楼地面、墙面开裂如引起投诉者,每次每处支付违约金500元。
⑵、其他质量事故,每幢每次支付1000元-2000元。
第七条争议
7.1.如果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端,包括对甲方代表的观点、指示、决定等产生争议时,乙方首先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代表,并将此件复印提交甲方主管领导。
甲方代表在收到信件后的7天内必须将其决定通知甲方主管领导和乙方。
7.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或者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的,可向定远县人民法院起诉。
7.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7.3.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7.3.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7.3.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八条合同解除
8.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2.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8.3.1.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解释参见行业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相应条款)致使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
8.3.2.因重大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以签订工程停工、缓建协议,或终止本合同。
8.3.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3.4.其他符合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8.4.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承包范围总价款10%的违约金。
8.5.一方依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6.因任何原因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乙方均须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设备的保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8.7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每个节点考察一次),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8.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安全、工地现场管理
9.1本工程施工管理,甲方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乙方无条件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9.2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甲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
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全施工方案作业。
9.3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9.4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9.5甲方每月组织最少一次施工安全教育及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毎日进行作业前现场安全喊话制。
第十条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0.1进场全体职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安全帽:
施工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生产班组人员戴黄色安全帽,机械操作人员戴兰色安全帽,机械吊车指挥戴白色安全帽。
甲方或监理检查,每发现一人没有戴安全帽,甲方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50元。
10.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现场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和建筑垃圾清理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
10.3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前,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竣工验收通过后7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
毎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4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要求,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做到垃圾成堆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转运到指定位置堆放。
乙方对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负责。
如发生扰民和民扰自行妥善处理。
10.5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第十一条其它
1.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叁拾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已签订的本合同无效),作为对项目合同履约、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农民工工资的履约保证,承包方若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发包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处罚或扣除相应的违约合。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至合同竣工结算完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项,实际发生时双方另行商定。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弍份。
甲方:
安徽佰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
代表: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附件一:
廉洁协议书
乙方:
为预防中央新城(项目)合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廉洁从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揽甲方业务,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送钱、物、礼品、有价证券或有其他贿赂行为。
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以下约定追究乙方责任:
1、停止合作,取消乙方今后在甲方的合作资格。
2、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且乙方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按贿赂金额的10倍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应积极抵制歪风邪气,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进行索贿以及其他违反合作纪律的行为,应立即向淮南矿业集团两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三、本协议适用于与甲方合作的所有施工、监理、设计、地质勘探、广告制作、策划咨询、招标代理和营销代理等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合作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淮矿地产公司综合部、合作合同承办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安徽佰泰置业有限公司:
由我公司承揽的中央新工程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问题,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贵公司无关(如贵公司按合同履约)且贵公司有权直接扣除我方的工程款发放民工工资。
特此声明。
甲方单位:
安徽佰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单位:
代表:
代表:
2012年3月日2012年3月日
附件三:
承包方项目部主要人员要求一览表
机构
项目部成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件编号
1
项目主管
项目经理
工程师
2
技术负责人
总工
高级工程
工程部
质量负责人
4
质检员
助理工程师
5
安全负责人
6
安全员
14
生产部门
施工工长
15
施工员
16
17
钢筋工长
装饰工长
18
机械工长
附件四:
单体工程施工进度主控节点一缆表
楼号
主控节点
备注
开工
±
0.00
三层结构封顶
主体结构封顶
外架拆除
单体竣工
12#
4月12日
4月30日
5月23日
6月12日
7月20日
9月6日
多层(6+1)
9#
4月19日
5月2日
5月30日
7月30日
9月22日
10月30日
小高层(11+1)
11#
4月20日
47#
6月1日
6月20日
7月10日
/
9月1日
三层(2+1)
48#
6月2日
附件五:
中央新城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大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奖优罚劣,以确保项目工程部工作安排能执行到位,保证项目开发保质按期完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与中央新城项目开发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所有参建的施工单位。
3、职责分配
建设单位检查考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参加检查考核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4、工作程序
4.1项目工程开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照《中央新城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协议书》。
奖罚是管理手段,以教育、警示、处罚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配合项目管理为目的。
4.2施工单位入驻现场后,由项目工程部和监理在每日的工程管理督察日和监理日志中认真记录。
4.3每月底由项目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各施工项目进行综合考评,对符合《奖励条例》的项目承包人(监理人员)予以奖励;
4.4每次批复工程款前由项目部根据记录,对项目中各项承包人进行罚款处理确认后,再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等付款手续,处罚款从当月应支付的进进度款
5、奖励条例
对符合以下条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实行奖励制度:
5.1对项目造价提出可行性建议,经采用确实节约了项目投资成本的,视节约情况予以500元以上的奖励;
5.2对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等提出合理建议,经采纳效果良好的,视其贡献予以奖励;
5.3在同期开工的工程中,施工进度快、质量好、无安全事故等表现比较突出的队伍,将对其工程承包人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