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合作方案模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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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正确使用各项电信业务,所使用的各类电路、专线仅用于传递与甲方正常开展的业务有关的信息。
为保障公用电信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在乙方所装设线路和设备等电信载体上不得擅自加装或改接附属设备;
一经发现,甲方应当拆除。
乙方出资建设的管道、光纤、光端机(若有)和附属设施等其产权均属于乙方。
甲方因故需移动上述乙方资产或者对其加以调整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妥善处理
乙方为甲方提供大客户级的综合服务,指派专门的客户经理为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确保网络运行畅通稳定,10000号7X24小时有人值班受理故障,自接到甲方通知起最迟6小时内恢复甲方使用宽带上网、数据电路,24小时恢复甲方固定电话业务。
双方维护段落划分:
对于固定电话,以甲方机房总配线架为界;
对于数据通信、宽带接入等,以乙方接入甲方机房内的终接设备的输出端口为界。
分界点外侧(电信侧)所有线路和设备由乙方负责维护,对乙方在甲方内部的维护工作,甲方应提供便利);
分界点内侧(用户侧)所有线路和设备由甲方自行维护,乙方可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处理甲方难以自行修复的障碍。
第3条相关费用
鉴于甲方使用乙方多项业务,以及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乙方视甲方为电信集团大客户,本着“三优”(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对本次甲方使用的业务优惠资费如下:
一次性费用:
新装固话标准资费为308元/部,移机固话标准资费为208元/部,现优惠为新装固话8元/部,移机固话8元/部。
月使用费:
固话标准资费为30元/部,现优惠为0元/部。
保底优惠:
乙方对甲方固话、光纤专线整体费用进行综合打包优惠,甲方承诺固话通信费保底消费3000元/月,可消费4000元/月,超过保底上限部分按照7折优惠收取。
长途优惠:
乙方为甲方开通IP业务,即国内长途按IP资费元/分钟收取,其它长途按标准资费收取,市话接入费优惠免收。
虚拟网业务
虚拟网优惠:
为节省话费和方便使用,为贵单位开通综合VPN网。
网内通信(包含固定电话、天翼手机)按以下资费收费:
月功能费0元包网内本地网内主叫免费通话1000分钟通话。
宽带业务
光纤接入
新装宽带标准资费为XX元/条;
现优惠为8元/条。
乙方给予甲方光纤优惠资费:
50M企业光纤专线标准资费3500元/月,现优惠为2500元/月,含8个静态IP地址。
本合同中价格为含税价,不同类别业务具体税率如下:
基础电信业务包含语音、电路,税率为11%;
增值电信业务和现代服务业包含宽带、短彩信、流量、ITV、数据中心、云计算、呼叫中心及电信传媒,税率为6%;
销售、租赁业务包含终端销售、有形动产租赁,税率为17%。
协议履行期间,若国家颁布新的电路资费政策和标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按照就低收费原则协商新的组合优惠政策。
第4条通信和服务质量
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权益。
双方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
第5条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6条违约责任-违约
甲方未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及乙方同意,擅自利用使用的电路经营公众电信业务和国家放开经营电信业务的,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的电路服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条款的应视为违约,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发出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二十日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并通知守约方。
如二十日内违约方没有纠正,则守约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协议,而且无需通知对方,并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7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决。
第8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9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至,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10条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被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二:
通信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新开发建设小区的通信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1、根据甲方新建小区的实际规模,由乙方为甲方免费进行小区
内通信管道及光缆线路、楼房电话线路及宽带、小区分布系
统工程施工。
乙方免费提供分布系统通信设备一套,用以改
善乙方小区内移动通信网络覆盖信号质量。
2、新建小区由乙方建设的管道、线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小区
分布系统产权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再次进行土建或其它项目施工可能
造成乙方的管道损坏的,甲方要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商议
解决办法。
2、甲方小区通信工程施工前,甲方应协助对乙方通信业务的宣
传义务。
3、甲方负责协调小区物业,在乙方使用管道、线路时,物业给
予配合。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转让或改动该套通信设备及小
区内移动通信管道。
1
5、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安装设备所需的场地、走线通道、电源(220V)
引入位置。
及设备接地条件等;
设备运行期间,所产生电费
由甲方与电业部门单独结算,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2、甲方工程竣工后,由乙方进行设备安装。
在工程施工中,因为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施损坏的,由乙方
负责包赔。
3、如乙方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甲方网络信号覆盖,以及甲方更换
业主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随时拆除设备。
甲方不得以任何条
件阻挠甲方拆除设备。
第四条违约条款
1、在有效期内由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
均可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此项工
程的全部经济损失以及相关的费用。
2、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
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此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为双方共同遵守。
2、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或流行性疾病等)导致甲乙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双方合作过程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第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
篇三:
通信工程合作协议
益阳市智雄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用工协议
用
工
协
议
甲方:
益阳市智雄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XX年月日
甲方因施工需要,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聘用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代表10人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拟定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地网的光缆线路工程施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双方同意签订如下用工协议,共同遵守。
一:
定义:
建设单位:
指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各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客户。
设计单位:
为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服务的单位。
监理单位:
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审计单位:
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费用审计服务的单位。
施工服务:
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施工、维护、整治修理、采购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协议及其附件(附件一:
通信项目工程施工工作量清单;
附件二: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附件三:
保密协议);
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1.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服务合作时,系雇佣关系,应按平等互利原则,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2.乙方承担具体项目工程施工时,须按照本协议约定与甲方另行填制附件一规定的《通信项目工程施工工作量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2.2.1乙方承担具体项目工程施工时,应当同时履行本协议及清单。
具体清单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2.2.2清单签订及信息确认
甲方与乙方通过对清单签字盖章的方式,确认订单信息。
清单一经确认,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对清单进行变更或撤销。
三、主要工作:
新建管道、新建直埋管道、敷设管道光缆、架设架空光缆、敷设微缆、5孔微管、墙壁吊线、钉固PVC管等施工。
四、报酬支付办法:
劳动报酬:
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工程采用单价结算方式按:
1、新建架空、管道、墙壁、钉固楼顶、室内桥架、光缆引上等按实际
路由长度1600元/公里(包括挂牌,绑余线、钉固等);
2、新建小号手孔/个、新建大号手孔/个(含开挖、回填、运土、基础材料等);
3、新做底座、立光交箱元/个(含开挖、回填、运土、基础材料等);
4、开挖1孔或2孔梅花管管道按元/米(含开挖、回填、运土、基础材料等);
5、开挖1孔或2孔PE子管管道按元/米(含开挖、回填、运土、基础材料、布放光缆等);
6、开挖水泥路面元/米(含开挖、回填、运土、基础材料等);
7、布放微管?
10/5根元/公里;
8、布放微缆元/公里;
9、布放原有直埋光缆元/公里;
10、新建墙壁吊线光缆/公里(含吊线、光缆布放等);
11、钉固PVC管/公里(含钉管、光缆布放等);
12、新建架空杆路/公里(含甲方指定的电杆、地锚、吊线、地线、光缆布放、小型赔补等);
13、加挂加吊/公里(含甲方指定的地锚、、地线、吊线光缆布放、小型赔补等);
14、布放500米以下的光缆,将按照1000元每个点的计算;
以上所涉及的单价为合同价,将按照实际路由长度结算,未涉及到的工作量将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严格完成每个单项工程设计中的其他工作量。
工作量确认:
甲乙双方每月底进行工作量确认并且形成书面清单(双方签字盖章)
支付办法:
甲方按照乙方工作量,按每月1XX元支付生活费,特殊情况下双方在行商议,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的工程,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建设方验收工程的80%款项,工程验收合格三个月以内支付总工程的95%,其余尾款为工程终验合格三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
(百分比包括之前已付工程款),年底没有验收的工程按照工程量的80%款项结算。
五、报酬结算依据
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此工作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
(如:
招待、交通等)
甲方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分配,甲方不参与乙方报酬分配。
六、劳动纪律
聘用的乙方人员代表甲方企业利益,应遵守甲方指定的劳动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工作贵方,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外,甲方还负责:
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具体项目内部相关协调工作。
指定具体项目现场代表(更换现场代表应该提前7日通知乙方),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及材料使用与安装,协助乙方处理具体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负责协调办理据图项目施工手续,像乙方是提供具体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数据、表格等。
负责配合、协调建设单位对具体项目工程初验、终验工作。
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标注、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评价。
及时支付工程施工报酬。
向乙方培训宣传本公司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乙方存在下述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乙方将本协议或具体订单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
(2)乙方未能满足于甲方的质量、工期要求。
(3)乙方存在欺骗建设方、甲方、合作方等。
(4)乙方在施工当中偷盗其他运营商的设备、电力、电缆等,并在当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配合甲方办理具体项目施工中的一切施工手续。
乙方承诺每个项目孩子少配备一名现场现场负责人,乙方在具体项目中的项目总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需合理配置,并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如乙方指派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进行增减或调换。
按审定的设计文件、设计批复和设计变更,遵循国家和部颁的施工
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范以及甲方相关工程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等,组织具体的项目施工,严格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
负责施工场地底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木等文物的保护工作。
凡具体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生及才惨损害(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建设单位通信设备、设施损坏、通信阻断,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生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具体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甲方关于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
乙方应按照要求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附件二),并在各具体项目的施工建设中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的各项规定。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一定数额的安全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
施工现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出现任何因工程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进行无偿修理。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仍和工作成果及其他材料。
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等,在中途被公司开除或撤离的施工队伍,公司统一按照XX0元每个队的方式支付撤队,其余款项将按照公司标准支付,没有特殊原因可讲,若未有验收或需整改的项目,公司将按照统一标准在剩余款项中扣除。
九、具体项目资料的移交和验收。
资料移交:
工程项目施工安装完成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草图、现场签证、工程变更单及其他原始资料。
或在5日内向甲方提交按甲方要求编制完成的正式竣工文件资料。
工程验收:
乙方应指派技术人员和项目负责人配合甲方,做好具体项目对建设单位的工程交验工作。
项目验收不合格,甲方需在7日之内整改完毕。
因建设单位要求改变方案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工期应按章建设单位延误期间作相应顺延。
具体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验收适用以下标准“
国家、地方、行业相关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