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港湾公资料司财务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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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制原始凭证审核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书面凭证,如入库单据、验收单据、领用单据、个人借款单据等,对其审核的内容要求如下:

(1)必须使用本单位统一印制的自制原始凭证;

(2)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各栏目反映的内容真实准确,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涂改了大小写金额的凭证不能报销;

(3)附件张数,无论票面大小有一张算一张加计填列。

第三条原始凭证内容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详细审核,如有下列情形者,当视为不合法;

法令明定为不当支出者;

书面证据、数字、计算错误的;

收支数字与规定及事实经过不符的;

与本集团有关规定抵触的。

2、支出凭证的审核

(1)支付款项时应审核支付款项的动因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是否经过有权人的批准,支付款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程序。

(2)对于个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记明以下各项:

该接受款人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编号,必要时检送身份证复印件;

支付款项原因,实收金额、收到日期。

(3)对于其他机构支出的原始凭证,应记明收款机构名称、地址,支付款项事由,实收金额,收到日期。

必要时要检查相关的协议或合同。

(4)购进材料、原料和其他消耗品的原始凭证,除需要检查发票外,均应检查相关的附加单据(收料单、验收单、请购单及审批单据)。

(5)购进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应检验所附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采购清单和审批单据。

(6)刊登广告费及印刷费发票或收据均应附有样本或样张,电视广告或其他有形广告要有必要的证明,如广告片、实物照片。

(7)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应受部门费用预算限制的,依各该预算的规定办理。

3、收入凭证的审核

(1)无论属于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各项收入均应取得足以证明收入的凭证。

(2)工程结算收入应该以合同规定的单价和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其审核依据。

(3)甲方追加的各类收入,要有双方的补充协议为审核依据,必须要明确收入的内容。

(4)凡属出售资产的收入,应以合同、契约、开票议价的记录,或其他有关书面证据为其审核依据。

(5)凡属交换资产所得的利益收入,应依交换合同、契约或其他有关的书面证据为其审核依据。

第四条原始凭证处理的程序

(1)签批手续必须齐全,每张凭证都应有经办人或实物验收人的签章。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坚持先批示后报帐的原则;

(2)现金或转帐的收、付凭证在现金收付和转帐以后须加盖带有年、月、日的"

现金收讫"

现金付讫"

转帐收讫"

转帐付讫"

的戳记;

(3)各项支出凭证应由经办部门主管人员及经办人员签章,有权批准的人批准,会计人员审核及财务经理核准始为有效。

第二章记帐凭证

第一条记帐凭证格式统一使用公司财务部选定的记帐凭证格式。

第二条以审核无误的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为编制记帐凭证的合法依据,不生效力或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登记记帐凭证的根据。

第三条记帐凭证的编制,除整理结算、结账等事项确无原始凭证者外,应根据原始凭证进行。

第四条记帐凭证内所记载的会计事项及金额,均应与原始凭证内所表示者相符。

第五条应该具备原始凭证而事实上没有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无法取得的会计事项,应由经办人员签报,经其主管的核准及主管会计的审核,送与总经理批准,才可以据以编制记帐凭证,事后如取得原始凭证时应作为附件。

第六条记帐凭证的日期一般要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填列,特殊情况下,可以不一致,但要在摘要栏说明事件发生的日期。

第七条记帐凭证所编制的会计分录要按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子目、细目使用,做到运用准确、行次端正。

第八条凡由一科目转入其他科目时,其借贷双方会计科目虽属相同,而会计事项的内容并不相同,或总分类科目虽属相同,而明细分类账科目并不相同者,均应按实际情况编制记帐凭证。

第九条记帐凭证的编号按月顺序编号。

一组会计分录需编制两张以上记帐凭证时,应在顺序号后面用分数形式编制分号,原始凭证附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的后面,其附件张数要在该组会计分录的每张记帐凭证上填写同一数字。

第一十条为表明经济业务的实际联系,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要清晰明确,会计科目的排列先填写"

借"

方科目,后填写"

贷"

方科目

第一十一条摘要的填写每发生一个科目,就要有一行摘要,不能在摘要栏内点点,填写摘要时内容要精炼,字迹要清晰,要反映业务的本质。

第一十二条编写完会计分录后同时要对借贷方合计并添列到合计栏。

第一十三条附件张数按组成记帐凭证的金额有一张算一张,无论票面大小。

第一十四条记帐凭证的签章除制单人签章外,其余空章处应由有关人员自盖。

第一十五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未经专人审核,一般不得先行记帐,各公司由财务经理或财务经理授权人审核。

在使用机制记帐凭证的情况下,审核人必须逐笔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在电算化软件中进行复核操作,确认记帐结果。

第一十六条现金、票据、证券及财产增减、保管、转移,应随时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具记帐凭证。

第一十七条记帐凭证的审核。

记帐凭证有下列情形者,视为不合法的凭证,应予更正:

1、记帐凭证根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者;

2、未依规定程序编制者;

3、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者;

4、会计法规定应当记载事项未记明者;

5、依照规定,应经各级人员签章,未经其签名盖章者(各部门主管已在原始凭证上签章者,在记帐凭证上可不再签字);

6、有记载、抄写、计算错误而未按照规定更正者;

7、其他与法令、公司规章不符合的凭证。

第一十八条会计凭证的装订

1、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各类帐簿完毕后,要及时对记帐凭证整理,不得零散存放,根据凭证多少决定装订册数。

2、整理时,将超出凭证封面的单据折叠好,拆掉大头针、曲别针,将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以左上角为准整齐,以每张凭证都能装订在内为准,避免装订后脱落,单据丢失。

3、凭证要按顺序号排列,将会计凭证汇总表或科目余额汇总表放在最前面。

4、凭证装订必须有凭证封面、封底并按要求和内容填写齐全,如单位、转帐、银收、银付、现收、现付,第几册号码(册号按年顺序号编号)、起止日期及盖章。

5、装订时在凭证左上角装订,用牛皮纸包边,必须做到装订牢固,不松懈,美观,整齐,不露明线。

6、凭证装订后要按日期编号顺序排列整齐,妥善保管。

第一十九条下列原始凭证须分别装订保管,并应在记帐凭证上注明其保管处所及档案编号,或其他便于查封事项:

1、各种契约,及重要资产凭证,应依编号独立成卷。

2、应留待将来使用的票据、证券等凭证。

3、将来应转送其他机构或应退还的文件、书面证据。

4、其他事项不能依会计科目装订成册者。

第三章会计帐簿

第一条本公司帐簿的设立要按照公司的实际需要设立,并经过财务部经理的批准,公司不允许对同一会计事项登记一本(或一个帐套)以上的帐。

第二条公司帐簿设立财务部经理拥有最高决策权,任何人不得干预。

第三条本公司主要以电脑记帐为主,根据实际需要并设立部分手工备查帐

第四条本公司会计帐簿按其用途分为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序时帐薄和备查帐。

第五条帐簿一定要根据记帐凭证记录,电脑帐一般在记帐凭证复核后自动生成,必须严格审核记帐凭证,通过保证记帐凭证的正确性来保证帐簿记录的正确性。

第六条帐簿的修改、更正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方法修改,并且要留下修改的记录或痕迹。

帐簿修改更正方法:

1、红字更正法:

发生错帐后,如果是记帐科目、帐户错误,要编制一张和错误记帐凭证相同的红字凭证冲回记帐金额,然后再编制正确的记帐凭证重新记录,同时要在摘要栏内注明更正的哪张凭证。

2、补充更正法:

如果记帐科目、帐户正确,仅是金额的错误,可以编制科目、帐户相同的记帐凭证补充登记,并在摘要栏注明所补充的凭证号

第七条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之间要求定时对帐,每月未要编制"

未达帐项调节表"

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

第八条现金日记帐要坚持日清日结,并核对帐实是否相符,发现不符,立即查找,财务部经理要经常督促或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帐相符情况。

第九条对于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而在实际工作中又需要长期使用的要设立辅助备查帐登记,报废时核销。

第一十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帐,每年与行政或财产管理部门的台帐核对一次

第一十一条其它帐目结合盘点核对帐户

第一十二条帐簿的不得随意查阅,内部人查阅必须经过财务部经理批准,并且仅可以查看与其业务相关的部分,查阅时会计必须现场监督查阅内容,超出范围的一定要制止。

第一十三条外部人查阅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向其提供帐簿,但必须要求对方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十四条帐簿查阅要建立登记簿,及时登记查阅人和查阅时间、内容等。

第一十五条帐簿的打印、备份、保管和记录控制在广西创新港湾公司电算化会计管理制度中规定,实际执行按该制度执行。

第四章财务报表

第一条本公司财务报表分两类,一类是对外报表,另一类是内部财务管理报表。

第二条对外报表是根据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一般要根据对业务发展的需要提供给外部单位。

第三条以下单位可以接触或得到公司的对外报表:

1、税务部门

2、公司的贷款银行

3、为公司贷款或其他经营行为提供担保的单位

4、为公司采购活动提供大额信用额度的供应商

5、为公司做信用评估的信用评估公司

6、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7、公司投标时应甲方的要求可以提供对外财务报表

8、总经理确定的其他单位

第四条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报表原则上不对外提供,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向特定单位提供,但必须要求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五条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报表对公司内部人员区别对待,根据各自分管业务不同,向其提供与业务有关的财务管理报表。

以下人员可以得到全部的财务报表:

1、执行董事

2、执行董事秘书

3、审计员

4、总经理

5、总会计师

6、财务部经理

第六条其他人要得到全部的内部财务管理报表或超出业务范围的内部财务管理报表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严格按照编制会计报表的规定时间与顺序进行对帐→结帐→编制报表→审核报表→报送。

编制报表要数字准确,必须坚持先结帐后编表,不得以表代帐,不得先编表后结帐,违反报表编制程序

第八条报表编出后要认真审核,数字要填写齐全,报表说明内容要完整,补充资料无遗漏,表与表之间数字要衔接,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

第九条财务人员要努力研究公司的电算化会计系统,力争实现报表根据帐务记录自动生成。

第一十条报表编出审核后,要加盖财务部公章、部门负责人章及制表人章后,装订成册,按规定报送时间及时报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凭据。

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安排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月度终了,财务部门要安排专人及时整理装订各类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年度终了,要及时整理、装订各类会计帐簿。

第三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存放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办公室秘书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五条财务部门和办公室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六条各类会计档案原则上只允许本公司财务人员查阅和使用,其中,查阅已归档的会计凭证应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公司往年帐簿,可以由财务部从办公室集中调用,用毕再交回。

第七条本公司其他部门或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借用会计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由会计档案管理员协同查阅。

凡经批准查阅会计档案者,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在会计档案存入地点查阅,严禁拆散或毁损,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复印和借出,

第八条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借出的会计档案,必须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和归还日期等。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会计档案的保管其限,从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

2、会计档案根据其特点在保管期限上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

定期保管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

详见附表。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第一十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办公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查,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第一十一条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当认真清点核对,销假后,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顺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一、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银行对帐单和银行余额调节表

二、会计帐簿类

日记帐(现金、银行日记帐)

明细帐

总帐

辅助帐簿

三、会计报表类

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月度会计报表

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四、其他类

会计移交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各类会计软盘

15年

10年

3年

5年

永久

25年

 

包括文字分析

第三部分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实现会计人员的科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技能,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为公司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减少开支,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严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6、魅力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牢记本公司的经营理念,树立起管理也是服务的观念,运用集团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以优质的服务为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第二章财务人员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保管、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作用

第二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财务支票专用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以上分管,并不得在空白支票上预盖印鉴。

第四条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和出纳人员章。

第五条出纳人员有权检查一切货币资金收付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第三章财务人员回避制度

第一条会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

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公司财务部门任职,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务部门中担任任何工作。

第二条采购或销售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务部担任出纳工作。

第四章财务部工作交接制度

为确保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时,划清前任和后任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帐目不清、责任不明等混乱现象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第二条离岗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申请软件系统管理员注销自己的操作用户名。

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帐目,部门间财产物资帐,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5、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

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交接内容应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点交,现金余额必须与帐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少,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4、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5、接管的会计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四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监交人一份。

接交人的移交清册要随会计档案一起保管,不得随意遗失。

第四部分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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