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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认为,对于一个心平气和的人来说,与有钱带来的许多好处相比,我上面所讲到的好处才是最大的好处。

【个人感悟】虽说柏拉图对于财富的以上看法非常的精辟,但显然他是有前提的——通情达理的富人,然而另一方面社会上还是普通人要多得多。

这让我想到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仇富心态,比如宗庆后事件。

有人说这种事情的发生双方都有责任,说这是富人的炫富与穷人的嫉妒这一对矛盾所引发的一种社会现象。

我认为根本上还是国家经济体制所带来的,当初提出改革开放的口号时,说是先让一小批人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后富,从而达到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的目的。

但目前中国正处于富人已经富起来,尚未达到“带后富”的这样一个中间阶段。

这势必会造成如上所述的那对矛盾的出现,进而中国面临当前这种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关键还是尽快实现当初的“承诺”,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原文摘抄】色拉叙马霍斯:

......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相比,肯定会吃亏的。

......其次,从他们与政府打交道方面来看,交税的时候,如果他们的收入相等,正义之人交的税多,而不正义的人交的税就会很少。

当有钱可拿的时候,正义之人什么都不会得到,因为都被不正义的人抢空了。

在任职方面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正义者会忽视自己的私事,也许为此还会失去其他的东西,最后也不会从公众那里得到任何的好处,只因为他是正义之人,他甚至会因为不给朋友提供“方便”而遭到对方的痛恨。

但是,对于不正义之人来说,情况就恰恰相反。

......

【个人感悟】当我读到这段话是,虽然心里感到不以为然,然而想一想中国

现在的一些党政官员的行为,这话简直说的太符合实际了。

确实,中国不少的贪官都会有这种想法。

当这些贪官污吏拿到大把大把的钞票,什么为人民服务,什么做人民的公仆,全都抛之脑后。

而那些真正办实事的官员,却常常受到排挤、打压。

但我说的这些只是针对个别,并不具有普遍性。

因为我没有对中国官场做过任何专业调查,也就没有发言权。

但从我所知的一些实际情况,我完全可以这么说。

总而言之,我对中国打击腐败方面的廉政建设还是有信心的。

我觉得自从新一届领导班子上台以来,在惩治贪污腐败上确实有不小的成效。

第二卷

【原文摘抄】格劳孔:

......人们说,从本质来说,施行正义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但是所遭受的害远远大于所得到的利。

所以,当人们在实施正义与不正义的行为后,得到的既有利也有害,而那些企图只得到一种结果的人认为,最好的选择是大家签订契约——既不要正义之利,也不要不正义之害。

这就是法律和契约的起源,他们把遵守法律和契约的实践成为合法的和正义的。

这也是正义的本质和起源——正义是利和害的折中。

所谓最好,就是行不正义之事而不受惩罚;

所谓最坏,就是遭受不公正之事而无法申诉。

正义——二者折中的产物——能够被人接受的原因并不在于它是一种善,而是它没有什么危害。

任何一个有能力作恶的人是不可能跟别人签订契约以保证不伤害他人也不受伤害——除非那个人是个疯子。

【个人感悟】格劳孔的这种关于法律和契约的起源的观点显然是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之上的,他认为人们签订契约不是出于对善的追求,而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作恶。

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强调,人天生是利己的,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生活在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中。

他认为,人们签订契约,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够“抵御外敌的入侵,避免相互伤害以及由此保障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收获果实,从而滋润的生活并生活的很满意”。

虽然这两种关于契约的描述在出发点上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但相比之下,我更倾向于认同后者。

当然我并不同意霍布斯的关于人类的自然状态的描述,虽然人是利己的,但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并不一定只有相互之间的斗争或斗争的倾向。

人毕竟是

一种群居动物,那么在国家产生之前合作自然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比如原始社会的部落群。

【原文摘抄】苏格拉底:

很好。

在我看来,没有人是可以自足的,而且人类还有许多的欲望,所以一个城邦的建立是出于人们的需求。

除此原因之外,还有没有人能够补充其他原因?

阿德曼托斯:

不可能有其他的原因了。

苏格拉底:

由于我们有各种各样的需求,而且需要他人的帮助,提供帮助的人和接受帮助的人会越来越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就会聚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公共住宅区,我们称之为一个城邦。

是的。

【个人感悟】柏拉图的这种关于国家起源的思想属于西方政治思想初始阶段的自然政治观,他强调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的产生的。

我觉得这种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缺陷在于它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探索比较狭隘,没有深入研究人的主观能动性而过于强调自然自然过程。

第三卷

......我们要告诉公民,虽然他们被上帝铸成不同的样子,但是他们生来就是兄弟。

其中有些人身体中被注入了黄金,成为了统治者,并享有至高无上的荣誉;

而有些人的身体被注入白银,因此成为了统治者的助手;

那些成为农夫和技术工人的人身体里被注入了铁和铜;

他们身体中的这些金属会传给他们的子孙,但是还是会出现金父生银子,或者银父生金子这样的事情。

上帝告诉统治者和其他的子民,他们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好那些具有优良血统的守卫者。

他们必须了解自己的后代是哪种血统,如果金父或者银父的儿子身体蕴含的是铜和铁,那么必须要改变他们儿子的身份地位,统治者不能对这样的孩子怀有仁慈之心,他们必须按照自己的血统去成为农民和工艺者;

而农夫的孩子如果身体中蕴含的是银或金,那么他们就应受到好的教育并被尊重,让他们以后成为统治者和助手。

先知曾说过“用铜和铁保卫城邦,其必灭亡”。

【个人感悟】这里柏拉图将人划分为三类:

统治者、保卫者、农夫和技术工

人。

他认为有些人天生有统治者的血统,就应该接受良好的教育,其他人则不能,这似乎有一种“人的命,天注定”的意味。

我觉得柏拉图的这种思想是建立在精英统治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让尽可能多的资源服务于精英阶层,再由精英阶层从事政治方面的活动,统治和保卫国家。

但是这种治国思想很容易引发大众的不满情绪,不是一种稳定的社会类型,除非每个人都能达到柏拉图所要求的那种思想觉悟水平。

而事实上,这种情况太理想化了,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公民素质能达到这种水平。

在治国方式上,我比较倾向于“民主+法治”的方式,而且真正的民主(以防止民主泛滥)与严格的法治(并非严刑峻法)的结合并不是不可实现的。

第四卷

真正的正义就像我们所描述的这样,但是,它不是关于人的各行其是,而是指人的心灵的组成部分,即真理本身。

正义之人的心灵的各组成部分是不能相互干涉的,它们应该只做好自己的事情,它是自己的主人,也是自己应遵守的法律,并且要善待自己。

当一个人将它们合三为一并加以调和,就有如把高音、低音和中音,以及其他的各个音阶完美地整合在一起成为一首好听的曲子一样;

当这些部分由独立的个体成为一个有节制而又和谐的整体时,无论是贫穷之事还是照料身体,又或是政治事务、私人事情,拥有和谐整体的他都会干得很好的;

并且在做这些事情的过程中,他相信并称符合和谐标准的行为就是正义的行为,而指导这一正义行为的是智慧,而破坏这种和谐状态的行为就是不正义的行为,而不正义行为的指导者是那种愚昧无知。

【个人感悟】这是柏拉图关于真正的正义的描述,他所说的这种正义是说人的心灵的各个组成部分就像白纸上的一条条相互平行的直线,互不干扰。

这种情况表现在城邦里便是城邦中各个阶层(统治者、守卫者、农夫和技术工人)分工合理,各自在自己的职位上发挥着自己的智慧或本领。

这不同于现在我们所讲的正义,以后各个章节中关于正义城邦的讨论以及关于至高无上的善的讨论都是基于正义的这一界定的。

不正义应该是指心灵的那三个组成部分(欲望、理

智和激情)之间的争斗、干涉,其中的一个部分对整体作出反抗,或者是企图非法获得领导地位——它天生就是臣子,应该屈从于和服务于真正的领导者——不正义就是这些混淆、迷失、无节制、懦弱、无知等一切形式的邪恶。

......

同样,正义的产生原因在于每一个部分坚守自己的本分,遵循统治秩序;

而不正义的产生是因为没有这一自然的秩序。

第五卷

他们(在抚养孩子的机构工作的人)将会照看那些优秀者的孩子,并将这些孩子寄养到住在另一个城区的保姆家里:

但是那些最差者的孩子或是有缺陷的孩子将会被秘密地处理掉。

格劳孔:

是的,要保证守卫者品种优良,只能这么做。

【个人感悟】我觉得柏拉图的这一观点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之前柏拉图曾表示过建立这个理想国的目的是使城邦的每一个人都能过上适合他们的最好的生活,而且也说过金父可能生银子,银父也可能生金子,这时就应该让这些改变了血统的人安放在符合他们当前身份的工作岗位上。

而在上面的这段讨论中,却要求秘密地处理掉,而不加以判断是否他们能胜任其他的工作。

况且,一个人不是上帝,哪来的这么大的权力能决定别人的生死?

当然重要的不在这里,毕竟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环境,人们还没有达到现在的认识水平。

关键在于我所指出的那一自相矛盾之处,我觉得这是不恰当的。

财产公有和家庭公有能不能使他们成为优秀的守卫者呢?

他们不能因为“我的”和“不是我的”而把城邦弄得四分五裂,每一个人都抢夺公家的财产而据为己有,把孩子和妇女当成是自己的私产,私自怀有铜扣和快乐的情感;

但是这所有的一切都将受到共同的情感影响,因为他们都有一种信念——对于他们来说什么是最好的,最后他们都会朝向同一目标。

他们除了自身之外,一切公有,所以争端和抱怨再也没有藏身之处,由财产、孩子或者其他私有物品而引起的争执也将不再发生。

这本书在大学的时候读过,读完之后这么久,能够记得的无非就是各司其职和哲人王这些东西了,不过据说这本书当中有许多微言大义,所以想来,还是翻出来好好精读一下,开个帖子,记录一下读书过程中的所思所想吧。

这本书还是大学的时候买的,1986年版的,1996年第四次印刷。

译者引言

读《译者引言》。

这篇文章我怀疑是两个人写得,主要是文风不同,在前半部分,主要使用现在通行的语言,阅读起来,就像是时人言论。

可是后面一部分,却很喜欢使用一些半白话半古文的写法了,比如说“见仁见智,存乎其人。

毁之誉之,各求所安。

”又比如说:

“柏拉图承先启后,学究天人,根深叶茂,山高水长,其人其学,成欤败欤?

”多是这种文字。

风格很不统一,不知道是不是两位译者的共同作品。

还有就是第四页将公元前339年苏格拉底被法庭判以死刑。

查苏格拉底生于公元前469年,卒于公元前399年,所谓339应该是399之误。

商务印书馆也会犯这种错误啊。

通篇大义,在于介绍柏拉图一生学术发展的简单理路。

基本上就是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壮志雄心的幻灭时期”,这个期间对他影响最大的是苏格拉底之死。

在这个阶段他对民主政体产生了极大的厌恶,想想现在居然还有这么多人奉之若神明,真是莫大滑稽。

第二个阶段是雅典学园阶段,在这个阶段,柏拉图重新建立了自己的政治信念,并且写出《理想国》这样的巨著。

第三个阶段是晚年,“不得已舍正义而思刑赏,弃德化而谈法治”,越是晚年,越求实际,写出了《法律篇》。

第一段对话主要是苏格拉底和克法洛斯的对话。

探讨的主题是克法洛斯介绍作为一位长者对于衰老和死亡的看法。

克法洛斯的主要观点是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并非源自于年龄,也并非源自于贫困,而更重要的是源自于人的性格,有点像现在性格决定命运的说法了。

金钱对于人最大的好处是能够使人更加从容地去思考生活,平心静气地面对生活。

“用不着为亏欠了神的祭品和人的债务而心惊胆战。

”而这一段世俗智慧其实只是苏格拉底或者是柏拉图需要的楔子罢了。

苏格拉底话锋一转,从债务问题转向“欠债还债是不是就是正义”的讨论了。

这时候,克法洛斯告退,他的儿子玻勒马霍斯接过了这个话题。

以上读到第6页。

格拉底抓住了。

苏格拉底是如何驳斥“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这个观点的呢?

苏格拉底首先通过一系列例子说明在生活实际中人们更加需要的是一种技术上的帮助,而不是宽泛的“正义”——“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

这样会推出一个悖论,也就是说正义是无用的东西,技术才是有用的东西。

苏格拉底这番“助产术”的最主要用意我理解是在于说明“正义”是一种专门适用于国家管理的政治才能,而不是一种技术。

接着苏格拉底谈论到如果一个人既能够把善给予他人,又能够把恶给予他人,那么这个人本身也很难说是一个正义的人。

这一点在后面还有一些具体展开。

第三段对话主要是苏格拉底和色拉叙马霍斯的对话。

这段对话讨论的主题有两个,一是正义是否是“强者的利益”,另一个是“不正义的人和正义的人,哪个更加快乐?

”。

色拉叙马霍斯在对于苏格拉底的装b作出了批评之后,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

”这个观点看起来似乎有点像现在的所谓“强权即是公理”这样的提法。

苏格拉底先对这个观点的确切含义进行界定。

接着苏格拉底找到这种提法中隐含的悖论,统治者有可能制定出对自己利益有损的法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这种情况下,正义就不能说是“强者的利益”,相反,却有可能成为“强者的损害”了。

但是色拉叙马霍斯马上就对这个观点进行了修正,他认为,所谓的“统治者”是指那种最符合“统治者”标准的“统治者”,也就是最理想的,没有错误的“统治者”。

这里其实就有一个“共相”和“殊相”的问题,就好比圆,现实生活中所有的“圆”总不是最理想的“圆”,最符合“圆”的标准的“圆”只能是存在于人们对“圆”的理性思考中。

苏格拉底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对这个理论的辩驳。

“任何技艺都不是为它本身的,而只是为它的对象服务的。

”从医生和舵手的例子,同理可以推出,统治者的一言一行都为了老百姓的利益。

这样一来,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就被倒了过来,正义变成了“弱者的利益”,而不是“强者的利益”了。

在接下来的一段当中,色拉叙马霍斯大谈了一通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更能够在现实社会中如鱼得水,“所以说正义是为强者的利益服务的,而不正义对一个人自己有好处、有利益。

”在这一段当中,色拉叙马霍斯的主要观点其实

苏格拉底的任务就成为了驳斥色拉叙马霍斯“不正义比正义有益”的观点了。

等到了第四步也就是最后一步,苏格拉底要彻底推翻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

“不正义者比正义者生活得更好,更快乐。

”苏格拉底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它独特的功能,独特的德性;

功能得到发挥,是因为它的德性,功能不能得到发挥,是因为它的缺陷。

耳朵和眼睛是这样的,人的心灵就更是这样的了。

人的生命的特殊之处在于能够发挥心灵的功能。

而正义恰恰是心灵的德性,邪恶是心灵的缺陷。

所以正义的人快乐、幸福,而快乐、幸福又是人最大的利益,总结到最后,“不正义绝对不会比正义更有利了。

在第一卷的最后一页,苏格拉底总结说,正义到底是什么,还是没有搞清楚。

以上读到43页,读完第一卷。

第二卷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格劳孔和他的弟弟阿德曼托斯接过色拉叙马霍斯的话题,论述种种不正义比正义更加优越的现象;

第二个部分是苏格拉底和他们试图从源头来构建一个城邦,主要谈了教育问题。

格劳孔和他的弟弟阿德曼托斯并非真正认为不正义比正义更好,但是他们始终心存疑惑,为什么在现世社会中,正义的人寸步难行,不正义的人却荣华富贵。

对于这个疑惑,他们的表述分为两个步骤。

首先是格劳孔的观点,他认为“善”有三种,第一种是本身是好的,不去考虑结果;

第二种是过程和结果都是好的,第三种则是过程不好,但是结果是好的。

这就好比说我们看书,第一种就是看那种看的时候挺高兴的,看过也就过了的那种小说吧;

第二种好比是经典名著,既有艺术高度,又能够实实在在引发人的思考,提升人的智慧的那种书;

第三种书可能就是属于洗衣机说明书这样的东西吧,你不能从阅读中找到任何快乐,可是它却是有用的。

苏格拉底认为的正义是第二种,不但过程好,结果也好。

可是一般人却把正义归为第三种,他们图正义带来的名利,可是讨厌正义本身。

格劳孔从三个方面说明一般人对于正义的否定态度。

首先是从正义的本质和起源来看。

格劳孔的观点是人性有天生的利己性,因为“人人为恶”会导致社会无法存在下去。

所以人们形成社会契约,把“守法践约”成为正义。

所以从正义的起源和本质来看,并不是所有人天生有正义的根基,倒是因为一种生存策略,才出现了法律和正义。

这种观点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得到更加全面的扩展。

其次是“正义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如果人的行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人都会选择去作恶而不会去行善,这一点的理论基础和上一点一样——“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最后一个观点是“不正义的人日子要比正义的人的日子好过多了”。

不正义的人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正义的人,鞠躬殉道,死而后已,大多最后不得好死。

这段话看起来很像北岛那句著名的诗句: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格劳孔的观点最后归结为一句话,不正义的人的日子过得比正义的人滋润多了。

到了第二个步骤,格劳孔的弟弟阿德曼托斯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

他认为,人们赞颂正义,并不是因为正义本身好,而是因为正义带来的名和利;

人们谴责不正义者,却用一些因果报应之类的虚妄的东西。

正义的人过着艰苦的生活,不正义的人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如果他们想要摆脱神所给的报应,也只需要花点钱,贿赂一下诸神就可以了。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几乎所有人都会倒向不正义的那一边,除了少数无力为恶的人,他们反对恶,是因为他们只能承担恶,不能施与恶。

所以阿德曼托斯请苏格拉底要澄清正义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有什么自身就存在的优点和德性。

否则世人就会更加认可不正义这种更加实际的生活策略了。

以上读到56页。

在第二部分中,苏格拉底将视野放大,他认为要想弄明白人的正义到底是什么,不妨先弄明白城邦的正义到底是什么,由大见小。

一个城邦的出现和发展,需要不同社会角色的人共同努力,需要社会分工。

需要农夫、瓦匠、纺织工人、鞋匠、商人、猎人、艺术家、诗人等等等等。

城邦的扩大,带来资源需求的扩大,而资源又是有限的,这样战争就不可避免地出现。

战争的出现需要有城邦的保卫者,城邦保卫者的品格尤为重要,需要“对自己人温和,对敌人凶狠。

”而且还要热爱智慧。

要想使城邦保卫者有这样的品性,需要对他们进行教育,进行有益于这些品性养成的教育。

转入到论述应该如何展开教育这个话题了。

古希腊的教育分为两个大的部分,用体操训练身体,用音乐陶冶心灵。

这里所说的音乐,其实不仅仅是音乐,而是一种更广泛的文化教育的意思,有点像现在的德育课。

从苏格拉底的标准

来看,现今的这些德育素材,也就是那些用来教育年轻人的史诗大都不合格。

苏格拉底主张对这些史诗进行审查。

原来进行舆论控制这套东西,在古代就已经有了萌芽,看来人类在几千年当中,也没有进步到什么地方嘛。

不过话说回来,苏格拉底本身就是反对民主制的典型。

他的这本《理想国》翻译成英文是《therepubulic》,是强调一种共和政体。

难怪要进行舆论控制了。

苏格拉底主张要谴责那些把伟大的神说得丑恶不堪的史诗,禁止诗人宣称痛苦是由神造成的;

而且神已经是尽善尽美的了,不应该将神描写成为能够变化多端,用荒唐的谎言来渎神。

最后在苏格拉底的引导下,大家认可了两个关于史诗的标准,一是禁止宣扬神的秽迹,二是禁止将神说成是变化不定的幻像。

总之,神代表正义,任何亵渎神的文字都不应该成为对城邦守护者的教育素材。

苏格拉底关于城邦正义更加恢宏的图景还没有完全展开,这些要留到后面的几卷了。

以上读到81页,读完第二卷。

第三卷最主要是关于城邦守卫者的教育问题。

首先,承接第二卷的观点,继续对史诗中不适合作为教材的部分进行指摘。

不应该渲染对地狱的恐惧,因为这样会使战士们的勇气动摇;

不应该渲染英雄的悲哀,因为使战士们懦弱;

应该使教育素材中英雄们有节制的美德。

自我克制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体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他是这样说的:

“对于一般人来讲,最重要的自我克制是服从统治者;

对于统治者来讲,最重要的自我克制是控制饮食等肉体上快乐的欲望。

”所以史诗之中,关于纵欲的描写都应该被删除。

苏格拉底对于欲望的说法,最主要是指酒、色、财这三者。

接下来,苏格拉底讨论的话题是讲故事(教育)的风格问题。

应该教导人们尽可能地少去模仿他人,尽量使用叙述语言来进行教育。

在这里苏格拉底存在着很严重的歧视女性和歧视奴隶的思想,他认为女性“与丈夫争吵,不敬鬼神,得意忘形;

一旦遭遇不幸,便悲伤憔悴,终日哭泣。

”至于奴隶,他也表示了极度的蔑视。

所以苏格拉底眼中的文体有两种,一种是叙述,一种是模仿,一种适合君子,一种适合小人。

尽管后者在普通民众之中很有市场,但是它与一个理想城邦的建立不相一致,要极力剔除出去。

读《理想国》到这里的时候,我越来越觉得后世集权主义的思想大都可以从柏拉图的这部名著中找到根源。

也许红色高棉就是柏拉图的理想国。

讨论完了故事的风格问题,苏格拉底讨论诗歌和曲调的形式问题。

没有看过这本书,可能会觉得这是一种艺术形式的探讨。

其实不是,其实只是在寻找那种艺术形式更有利于现实政治。

曲调不能过于悲哀,也不能过于萎靡,所以好的曲调不外乎就是多利亚调或者佛里其亚调——两者一刚一柔,相得益彰。

乐器也应该只留下七弦琴和短笛。

总而言之,苏格拉底要“净化”这个城邦。

看到净化这个词,真有一些毛骨悚然的感觉。

苏格拉底的做法很有一些始皇帝的遗风啊。

节奏也只能留下“好的节奏”或者被认为是“好的节奏”。

“哪个艺人不肯服从,就不让他在我们中间存在下去。

”只有进过“清洗”产生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

经过这样的教育,人们才会有节制的美德。

后面苏格拉底谈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关于爱。

苏格拉底接着节制这个话题说下去,认为所谓的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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