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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doc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为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第六标段章丘段,起止桩号为青银路K294+385-K320+000,线路全长25.615km。

本路段涉及收费站迁建1个(章丘收费站),新建收费站1个(章丘西收费站),服务区迁建1个(济南东服务区),抬高路段1处(K300+236-K301+551)。

沿线有大桥2座,小桥6座,匝道跨线桥3座,分离立交5座(其中主线下穿2座),通道34座,天桥3座,涵洞88道(其中箱涵35道、盖板涵43道、圆管涵10道)。

夜间施工主要工程为沥青路面、基层、底基层、桥头搭板、桥面铺装、路基填筑、桥梁下部构造施工等。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4日修订实施

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22日实施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2015

6、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第六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8、《公路水运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J46-2005

三、职责分工

1、项目经理:

负责协调夜间施工所需要各种资源配备,为夜间施工提供人员、物质、资金保证。

2、项目部总工、专职安全员:

对施工处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

3、施工处处长:

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4、施工队技术员:

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

按施工方案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安全规范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仓库管理员、材料员:

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

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夜间施工时,制定详细的人员工作计划,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四、夜间施工基本要求

1、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准安排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2、对于工期不紧(非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3、对于工期较紧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工作超过24点要提供夜餐,尽量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4、夜间施工地点必须安装充足的照明,由值班电工安装巡查。

5、夜间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确认动火点周围有没有易燃易爆物;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有没有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6、夜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至少安排两个人,1人负责监护。

7、夜间车辆行驶驾驶人员必须要格外小心、谨慎驾驶。

8、夜间吊装作业,驾驶人员和起重操作工支车时要注意地面的各类电线、氧气乙炔带等物品,避免碾压损坏,起重操作工要特别注意吊钩、绳索、物品的安全状态,避免事故的发生。

9、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在夜间同时进行。

五、夜间施工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5.1照明准备

照明对夜间施工既是必要工作条件,又是重要安全条件

1、设备配备

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作业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

照明器具的型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

本工程在吊车配置镝灯作为夜间固定照明,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

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2、照明电压

1)一般场所为220V。

2)施工通道为36V。

3)手持行灯照明为24V。

3、照明保护

1)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2)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

3)灯具离地高度室外>3m,室内>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5m。

4)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5.2夜间施工人员安全要求

1)夜间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专项夜间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光服,安全帽。

5.3夜间施工工艺安全要求

1)夜间施工时必须对每一个工人进行酒精测试,凡是喝过酒的工人,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2)高处和临边洞口作业设护栏,张安全网。

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3)工作前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工作台、脚手架的承重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标明。

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在支点上,严禁有探头板。

5)吊装作业时,有专人指挥监护,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6)混凝土灌筑前,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状况,检查钢筋绑扎是否牢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砼作业。

在捣固作业中,使用插入式振动器人员应穿绝缘鞋、戴橡胶手套,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电源接头必须良好,湿手不得接触电源开关。

7)运输车辆等设备倒车和卸车时,要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

8)在进行拼宽路段施工作业时,需要进行交通管制,在施工段落封闭应急车道,设立警示标志和爆闪灯,横向设两道锥标,并安排专人在移动钢护栏外侧摇旗提醒。

9)夜间拌料保证拌和机手时刻清醒、拌和机及操作台的电路时刻畅通,料车拉料及时送料,拌和机拌料时,机手时刻注意拌和机的拌料情况(温度、配合比等情况)是否正常,以配合正常施工不让摊铺机出现停机等料的现象。

 

10)运料车辆的照明设施健全才能允许上路拉料,司机不允许疲劳或酒后驾驶。

卸料时先看车辆料斗后方是否有人员站立,然后再卸料以免出现工伤情况。

运料过程中司机开车尽量平稳防止出现交通事故。

 

11)摊铺机摊铺前的工人挂线的过程小心谨慎,避免因光线或疲劳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摊铺机摊铺的过程中机身两侧和机身上不允许有人员站立,摊铺过后进行修整人员离摊铺机保持一段距离。

 

12)在摊铺过后压路机紧随其后进行碾压,进行碾压时压路机机手必须保持清醒状态,严禁在车辆上打接电话,听歌等分散注意力的事情,达到碾压遍数后及时跟上摊铺机。

 

13)夜间施工严禁任何施工人员单独行动。

每次夜间作业完毕都要进行清点人数,如发现如数不对马上组织人员寻找。

 

5.4夜间施工安全用电要求

1)用电单位必须明确值班电工和用电设备操作负责人。

2)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在配电箱公布值班电工电话。

3)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

4)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

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

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5)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

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6)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7)施工现场电源线路,必须按“三相五线”制,TV-S系统要求布置,并按“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设置漏电保护器。

8)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

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敷设。

电线必须架空,防水电缆可以按规范穿管预埋。

9)电箱一律采用铁质电箱,电箱应有严密的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箱内不得放杂物。

10)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和机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

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

5.5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

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0)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无措施严禁同时进行施工。

  11)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2)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13)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悬空高处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笼、吊篮、平台等设备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后方可使用。

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绝不能施工。

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

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14)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必须随时清扫干净。

拆卸下的物料、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可能坠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15)实现现场交接班制度,前班工作人员要向后班工作人员交待清楚有关事项,防止盲目作业发生事故。

5.6应急救援措施

1、触电紧急措施

1)如遇触电事故,在现场人员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险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现场人员迅速进行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

2)项目经理立即带领抢救指挥组成员赶赴出事现场。

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首先要查明险情:

确定触电者的电源是高压电还是低压电?

触电电源是否被切断?

是否还有发生触电的可能和危险物?

对低压触电事故的处理,采取边抢救边汇报的处理方式。

对高压触电事故采取边准备边汇报的处理方式。

4)电工负责快速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

其方法:

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太远,救护人员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棒、绝缘杆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之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5)脱离电源后的救护。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先在现场救护,搬运中也要注意触电者的变化,按伤势轻重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

a.如触电者呈一定的昏迷状态,还未失去知觉,或触电时间较长,则应让他静卧,保持安静,再旁看护,并召请医生。

b.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呼吸和心脏跳动,应使他舒适地静卧解开衣服,让他闻些氨水,或在他身上洒些冷水,摩擦全身,使他发热。

如天冷还要注意保温。

并迅速请医生诊治。

如发现呼吸困难,或逐渐衰弱,并有痉挛现象,则应立即进行人工氧合------即用人工的方法,以起到恢复心脏跳动和人工呼吸互相配合的作用。

c.如触电者呼吸、脉搏、心脏均已停止,也不能认为已经死亡必须立即进行人工氧合,进行紧急救护。

同时迅速请医生抢救。

6)人工氧合基本内容和步骤

人工氧合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即心脏按摩两种方法)。

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这两种方法可单独应用,也可以配合应用。

a.口对口(鼻)式人工呼吸法的步骤:

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下鄂尖部与前胸大体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触电者颈部下方可以垫起,但不可在触电者头部下方垫枕头或其他物品,以免堵塞呼吸道。

使触电者鼻孔(或口)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紧靠触电者的口(鼻)向内吹气,为时约2S。

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鼻),并松开触电者的口(或鼻),让他自行呼气,为时3S。

b.心脏挤压的操作方法、步骤:

如果触电者呼吸没停而心脏跳动停止了,则应进行心脏挤压。

施行胸外挤压是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或地板上,仰卧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的姿势同。

操作方法如下:

①救护者脆在触电者腰部一侧,或者骑跪在他的身上,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即两乳头间略下一点,胸骨下三分之一处。

②掌根用力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

对成人应压陷3~4cm。

以每秒挤压一次,每分挤压60次为宜。

③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

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廓。

触电者如系儿童,只用一只手挤压,用力要轻一些,以免损伤胸骨,而且每分钟挤压100次。

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互相联系的,心脏跳动停止了,呼吸很快就会停止;呼吸停止了。

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

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则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如果现场仅一个人抢救,则两种方法交替进行,每吸气2~3次,再挤压10~15次。

急救过程中,如果触电者身上出现尸班或身体僵硬,经医生做出无法救活的诊断后方可停止人工氧合。

2、物体打击紧急措施

1)当施工人员发生物体打击时,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通知医疗部门,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

如果处在不宜施工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2)物体打击事故预防

a.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

b.正确使用“三宝”;

c.严格控制交叉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d.拆除作业有监护措施,有施工方案,有交底;

e.安全通道口、安全防护棚搭设双层防护,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f.加强安全检查,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g.材料堆放控制高度,特别是临边作业;

h.高处作业应进行交底,工具入袋,严禁抛物;

j.大型模板作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有交底,有检查,严禁大面积撬落。

5.7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预案方针与原则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项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度预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以人为本,采取切实可行的紧急措施,建立统一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应急方针与原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全力预防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的发生,防止事故扩大,减小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3、应急工作策划

(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

a、触电事故;

b、高处坠落事故;

c、物体打击事故;

d、坍塌事故;

e、机械伤害事故。

(2)发生的地点为:

项目施工中各工序、作业部位或过程、场所。

(3)可能影响范围为:

施工作业场所。

(4)可能影响的人数为: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6)预案编制的级别为:

三级。

(7)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为:

工区施工场地偏僻,距离正规应急救援医院远、车辆少,急救车辆不能迅速短时间内到位等。

(8)社会资源:

在发生突发性紧急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将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请求火警119支援、请求医院急救120支援、请求110支援等。

4、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分工及职责:

(1)组长: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在得到信息后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救援,了解基本情况后,在最快的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当本项目部内不能控制事件时,请求外部支援,灾后组织保护现场,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统计等工作,并做出事故处理意见。

(2)副组长:

常务副经理全面负责预案编制中的人员组织技术问题,在宣传教育传达时进行技术指导,在突发事件中针对救援中的人员和技术相关事宜做出指导意见实施救援。

(3)副组长:

项目总工负责预案的编制到启动预案后的技术指导。

(4)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负责协调内外部关系,并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落实预案编制后的宣传教育传达和事故后参加调查,对事发原因、责任、损失和伤害作出报告。

(6)机料科启落实材料、机具、机械到位情况,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人力、物力、机械、设备投入救援。

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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