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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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试行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专业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科技开发水平,提高办学效益。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1992〕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实训室是进行实践教学、技术开发、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走产学研结合道路,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基本保障,是衡量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实验实训室要从学院整体利益出发,根据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科学管理,节约能耗,实现资源共享。

二、管理体制

(一)实验实训工作由一名副院长分管,并设立由有关职能部门(教务、科研、总务、人事、财务)负责人和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学院实验实训工作委员会,作为学院实验实训工作的非常设机构。

统筹协调解决全院实验实训室总体规划、建设、布局、大型仪器购置及科学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为学院决策提出建议。

(二)学院实验实训工作委员会下设实验实训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作为全院实验实训建设与管理的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各系(部)的实验实训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学院实验实训室逐步实行院、系二级管理体制。

各专用型实验实训室由所在的系(部)负责建设和管理;跨部分系(部)共享型实验实训室原则上由教学使用频率高的主要系(部)承担建设与管理任务。

涉及全院性的通用型实验实训室,其教学使用仅由一个系(部)教师全部承担的,由该系(部)负责建设与管理;其教学使用由多个系(部)教师承担的,则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

(四)实验实训室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各系(部)要有一位副主任分管实验实训工作,并设实验实训室主任(也可由系副主任兼任)1人,负责本系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教务处作为全院以教学为主的实验实训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对全院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使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考核与指导。

(六)科研处作为全院以科技开发、技术应用为主的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

对全院以科研为主的实验实训室的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核、评估、考核等工作进行管理。

(七)总务处(含校产科)作为全院实验实训室的后勤保障机构,主要职责是:

对实验实训用房,设备、材料的采购、管理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并对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材料的保管,设备的维护等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八)人事处作为全院实验实训室人员队伍建设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对实验实训人员定编定岗、岗位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进行管理。

(九)财务处主要职责是:

对实验实训室专项建设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的申报、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对日常经费进行总量控制。

(十)各实验实训室的主要职责是:

制订本实验实训室的发展和建设规划,完善实验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对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以及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具体任务是:

1、根据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安排,论证选型、申请购买、安装调试准备好实验实训软硬件设备,确保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和相关的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做好仪器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以及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报废等工作,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使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以保证实验实训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3、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及时更新实验实训项目,加大设计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实训项目的比例,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动手能力。

积极创造条件,向师生全日开放,使实验实训室成为学生进行课外科技活动的第二课堂。

4、完善实验实训室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的技术和设备潜在能力,积极开展社会技术服务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实验实训指导和管理人员的培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管理素质。

三、规划建设

(一)各系部应根据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发展方向,实验实训室的功能定位,按照重点推进,长短结合的原则,制订好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实验实训室的发展与建设工作。

建设规划要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基础、指导思想、建设目标、阶段要求、建设内容和措施、经费投入与使用、建设预期成果等。

(二)各系部要加强与社会、企业及兄弟院校间的联系,与其他单位达成资源共享的意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实训室、实训基地的运行机制。

(三)实验实训室建设应按照“物尽其用、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尽量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避免重复设置。

增添实验实训设备要认真选型,正确把握适度超前界限,做到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防止脱离实际超功能、超规格、超标准配置现象,并注意成组配套,尽快形成实验实训能力。

(四)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与发展实行项目建设方式,要按照调研、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的程序进行。

各项目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0月中旬。

(五)项目立项范围

1、新建、扩建或改造实验实训室;

2、教学仪器设备的批量更新;

3、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贵重、精密教学仪器设备;

4、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等。

(六)项目立项原则

1、优先考虑重点专业、精品专业和新建专业的建设项目;

2、优先考虑共享度高、受益面广、使用效益好的建设项目;

3、优先考虑具有仿真性或生产性实验的建设项目;

4、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于涉及经费数额较大的项目,可采取分年度建设的办法,但须有年度建设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

5、原有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将作为新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因素。

(七)项目立项条件

1、必须符合学院总体发展规划;

2、要符合专业建设与发展需求;

3、项目所服务的专业应有相应的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

4、项目所服务的专业师资队伍状况良好,项目的技术或管理队伍健全;

5、管理制度健全,教学文件资料齐全,有明确的人员岗位职责;

6、每学年应有一定的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且能独立承担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任务。

(八)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各系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以及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组织填写《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一),由本单位的设备选型小组审核后,交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系部上报的项目进行评议、现场考察和调研,并根据当年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计划,按照项目效益及教学需要的轻重缓急程度,提出立项意见,然后提交学院实验实训工作委员会进行论证;

3、项目经学院实验实训工作委员会论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阅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4、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学院批准的项目和建设经费,填报《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二),并由本单位的设备选型小组进行论证和审核;

5、教务处根据系部的论证意见,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学院审批;

6、经学院审批后,由项目申报单位按“项目任务书”进行建设。

(九)项目实施与管理

1、在项目的建设期间,项目所在单位要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确保在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2、教务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质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3、项目因某种原因中途停止实施或需延期完成、项目内容进行较大调整等,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审核及学院审批,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国家、省、市实验实训室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同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十)项目验收与效益考核

1、项目完成后,项目所在系部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上报学院分管领导。

2、项目完成一年后,项目所在系部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将项目效益的分析报告和佐证材料交教务处。

内容主要包括:

实验实训室的利用率、实验任务的完成情况、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3、对建设进程缓慢、随意更改建设方案、使用率不高或效益分析报告不实的项目,学院将对责任人和相关系部给予批评,必要时调整、撤消该建设项目,并限制该系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立项;

4、国家、省、市实验实训室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同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与评估。

(十一)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批准立项建设的项目经费由财务处按项目建立专户,由实验实训室所在系部和财务处共同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立项内容的要求使用经费,专款专用。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控制项目经费,超支经费及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经费一律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节余经费纳入学院统筹安排,不能擅自调整使用,可优先考虑该项目急需的配套建设。

3、建设经费原则上不跨年度使用,确因客观原因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务必将延误原因和下一步的建设安排报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4、凡立项建设的项目,学院从项目总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含国家、省、市实验实训室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由实验实训室所在系部和财务处负责使用管理。

其标准为:

项目管理费=项目资金总额×2.0%。

5、项目管理费的支出内容为:

项目申报、评审、检查、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论证费、评审费、设备采购差旅费、搬运费、资料费以及参加全国高校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费用等。

(十二)实验实训室的撤消、整合

1、实验实训室所在系部填报《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撤消、整合申请表》(见附件三),并由本单位的设备选型小组进行论证;

2、教务处根据系部的论证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学院实验实训工作委员会进一步论证;

3、经实验实训工作委员会论证后,上报学院审批;

4、经学院审批后,系部会同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执行该实验实训室资产调拨分配工作。

四、日常管理

(一)实验实训室要保持文明整洁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各实验实训室制订的学生实验守则、主要操作规程等与实验实训室工作秩序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要上墙。

(二)实验实训室应健全工作档案管理,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实验实训室的各种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包括实验实训教学及管理的各种文件和制度,各种仪器设备的账、卡、使用说明等,以及管理工作过程的执行情况如仪器设备的使用、出借、维修等每次都要进行记录存档。

(三)根据《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暂行管理办法》,各实验实训室必须建立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回收等都要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核对检查,做到账、卡、物相符。

(四)各系部应根据教学和科技开发、技术应用的实际需要,于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所需的实验实训耗材计划。

教务处及相关部门根据全院的实际经费额度、各单位实验教学的实际需要程度,以及库存储备情况进行汇总平衡,制定经费分配方案,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急需的零星、专用物品,要报临时购置计划,经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五)各实验实训室设专人负责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

每学期期末之前,各系部的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由实验实训室主任汇总,经所在系部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基本信息包括:

1、计算机的使用情况,包括:

学生上机时数、利用率等;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

利用率、机时数、完成课题数等;

3、实验实训室开放情况,包括:

开放的时间、类型、内容及效果等。

4、实验任务的基本情况,包括:

开出实验门数、项目数、开出率、承担科研项目等;

5、实验实训室管理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

专兼职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增减情况、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及职称结构的比例等;

6、实验实训室用房面积增减及维修改建情况;

7、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清单;

(六)凡是利用实验实训室条件进行有偿服务的,服务收入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

进行有偿服务的实验实训室所在系部须事先提出申请,以及详细的服务计划和经费使用办法(含材料、低值易耗品及服务人员的费用),报教务处审核及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七)因工作需要,实验实训室需接待外来人员参观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实验实训室主任或分管系领导需到场组织,各实验实训室应事先做好准备,并有专人负责讲解。

有条件的实验实训室,应按职业岗位要求,统一着装。

(八)教务处将对各实验实训室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必要时分组进行整体检查。

(九)在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因失责造成教学事故、安全事故、财产物资损失等重大差错或事故者,依据《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人员管理

(一)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各类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二)实验实训室主任由各系任命,并上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较强的实践教学、技术应用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实验实训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其基本职责是:

1、负责编制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3、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本单位所有实验实训室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4、定期检查实验实训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三)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具有本专业或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是:

1、上课前,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协同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实训材料、试剂和元器件的准备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完好,同时认真检查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上实验实训课时,指导教师要严格督促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不得动用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仪器设备。

学生准备就绪后,必须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实训;

3、学生实验实训期间,指导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关注实验实训的进展情况;

 4、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实训记录,督促学生做好实验器材和场地的整理清洁工作,配合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整理仪器设备;

5、对首次主讲的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必须经过试讲和试做实验,试讲、试做合格后方可开课。

对新开(或更新)的实验实训项目,指导教师必须试做。

(四)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是实验实训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设备、实验室管理的业务能力。

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实行坐班制,其基本职责是:

1、自觉遵守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

2、负责实验实训室的资产及档案管理;

3、熟悉仪器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性能与现状,并掌握它们的使用方法。

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达到规定的完好率;

4、按照实验实训的要求和安排,做好实验实训的准备工作,协助教师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实验实训结束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整理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系部和设备管理部门;

5、负责实验实训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水、防潮防盗工作,使实验实训室随时处于安全、整洁、科学、规范、文明、有序的状态;

6、因失职等原因对实验室造成危害的,应承担包括赔偿在内的相应责任和后果,并视情况给予劝告、警告,直至取消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工作。

(五)实验实训室人员编制,由人事处、教务处根据在校学生数、不同类型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工作量及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状况,合理折算后确定。

(六)各系部应制定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培养计划,逐步推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六、安全管理

(一)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工作由实验实训室主任总负责,每个实验室管理人员作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二)与实验实训室安全疏散有关的走廊、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和搭盖临时贮藏室或其他用房,各实验室可根据性质不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三)实验实训室内不准吸烟,不准会客,不准留宿外人。

(四)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擅自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件、铜丝代替保险丝等违章用电现象。

(五)危险、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应由专门指定的两人互相牵制负责管理,领用时必须经系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场监督计量,严格控制使用范围,按规定存放、回收和管理;

(六)实验实训室物品摆放有序,及时清理废旧易燃物品。

(七)实验操作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八)实验实训工作结束要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水龙头,关好门窗。

(九)实验实训室房间钥匙专人管理,不得私配,不得擅自交由学生或无关人员保管。

(十)实验实训室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不得污染环境。

(十一)节假日必须安排值班人员,重要实验实训室夜间还应安排安全值班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十二)对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以致造成事故者,应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以往有关实验实训室管理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请表

 

实验实训室

名称:

系部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时间:

 

教务处制表

项目名称

实验实训室名称

□教学为主□科研为主

□公共□基础□专业

申请经费

项目负责人

职称/职务

实施时间

1.建设依据(学院发展规划、专业及实验室建设规划、批复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确定的教学或科研任务等):

 

2.建设基础:

(1)现有设备台套数、总金额、完好情况;已开出实验项目、人时数;学年学生实验人时数(实验实训室改造项目填写);

(2)项目所服务专业的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

(3)项目所服务专业的师资队伍状况,及项目的技术或管理队伍状况.

 

3.建设内容及经费预算安排:

4.项目完成后能开出的实验项目(名称、所属课程、面向专业、层次、人时数、实验类型)及所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

 

5.项目计划购置的主要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台套数、单价、金额):

 

6.项目所需的配套措施(包括实验实训室用房、用水、用电等):

 

7.系部(设备选型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8.教务处审核: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9.学院实验实训工作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10.院领导审批:

 

签名:

年月日

附件二

编号: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任务书

 

实验实训室

名称:

系部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时间:

 

教务处制表

项目名称

实验实训室名称

□教学为主□科研为主

□公共□基础□专业

经费来源

总金额

项目的起止时间

从年月至年月

项目负责人

职称/职务

1.建设基础:

(1)现有设备台套数、总金额、完好情况;已开出实验项目、人时数;学年学生实验人时数(实验实训室改造项目填写);

(2)项目所服务专业的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

(3)项目所服务专业的师资队伍状况,及项目的技术或管理队伍状况;

2.建设内容及经费预算安排:

3.项目完成后能开出的实验项目(名称、所属课程、面向专业、层次、人时数、实验类型)及所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

4.项目计划购置的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台套数、单价、金额):

5.项目所需的配套措施(包括实验实训室用房、用水、用电等):

6.项目完成进度安排:

7.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8.实施项目人员情况(姓名、职称、专业方向)及承担的工作任务:

9.系部(设备选型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10.教务处审核: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11.院领导审批:

 

签名:

年月日

附件三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撤销、整合申请表

实验实训室名称

所属系部

实验实训室负责人

实验实训室管理员

实验实训室现有面积及配套用房情况

实验实训室主要功能

1.申请撤消、整合原因(附佐证材料):

 

2.系部(设备选型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3.教务处审核: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4.学院实验实训工作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5.院领导审批:

 

签名:

年月日

需要提供附件说明:

1.提供申请撤销、整合原因佐证资料;

2.提供实验实训室现有面积及配套用房草图;

3.提供资产清单(包含: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低值耐用品、桌椅、空调等);

4.提供未撤消、整合前实验实训室能开展的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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