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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招标文件

防水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日期:

年月日

 

第一卷

投标须知

第二卷

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

第三卷

投标文件

第四卷

图纸资料及品牌表

第一卷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工程名称

工程综合说明

层数:

地下三层、地上三层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防水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

(具体面积以蓝图计算为准)

2

招标范围

防水工程(详见投标须知招标范围)

3

合同名称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工期进度要求

进场施工时间暂定为2012年10月1日、2013年3月1日,各节点施工工期均为1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算,且不得影响下道工序和项目整体进度。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

叁万(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

7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标、技术标分开装订)

9

提疑截止时间

2012年8月14日

邮箱:

传真: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址:

时间:

2012年月日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现场条件:

土建总包已进场

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400㎡;建筑面积约28000㎡;地上地下各三层。

1.2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

3.招标范围

3.1根据本工程的图纸设计要求及逆作法的工艺要求,本工程以下部分需做防水:

3.1.1负三层底板、柱墩、集水坑、电梯坑、后浇带等处2mm厚聚氨酯三遍涂膜防水施工;

3.1.2一层楼面室外部分(-2.45m至±0.000之间的楼面及剪力墙外侧)、内街部分2mm厚聚氨酯三遍涂膜防水施工;

3.1.3屋顶种植屋面、楼梯间屋顶、配电房屋顶2mm厚聚氨酯三遍涂膜防水施工;

3.1.4卫生间地面2mm厚聚氨酯涂膜防水。

3.2以上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投标人应认真查看图纸要求及现场勘查确认工程量、工程范围。

3.3承包人应负责本项目防水工程的一切事宜,包设备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各部位防水需确保相关单位验收通过,确保本工程在防水设计年限内不渗水。

4.工期进度要求

4.1中标人必须根据工程计划要求,做出履行整个合同内容的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服从总包对整个工程进度的调控与管理;

4.2中标人进度计划必须根据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制定,必须经招标人确定方可实施,进场时间由甲方提前一个星期通知;

4.3工程开工时间:

本工程底板防水施工暂定于2012年10月1日,屋面及一层地面暂定于2013年3月份;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4竣工时间:

防水施工为中间隐蔽分项工程,必须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以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

5.投标人

5.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2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5.2.1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5.2.2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以及生产许可证书等。

6.有关投标报价说明

6.1投标价应已包含所有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物料、损耗量、税项、专利费、包装、运输、保险、贮存、机械、工具、管理、超时工作、监督、奖金、利润及其他所有因履行合同的要求的所需费用,以达至按时、按质及按需要完成整个工程,包括使本工程达到“合格”等级的一切费用。

6.2除根据合同条款调整外,所有报价和单价在合同期内及合同延期内须维持不变并作为变更结算的依据。

6.3承包商须保证报价的准确性并承担因错误估计或计算所引致的损失。

报价为包干价,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在任何情况下(包括任何政府指令、汇率改变、实际发生的费用或实际供应价的上升或下降),报价均不能作任何调整。

6.4承包商须取得有关资料,并考察施工场地,以便充分了解工程范围和所需的工作,并在其报价内包括一切准备工作,而所需的费用将被认为已包括在总投标价内。

6.5诸子项目均被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和投标总价内,招标人不会另作补偿。

7.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相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该费用。

8.设计要求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

9.1招标文件中已阐明所需设备采购、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卷

投标须知

第二卷

设备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

第三卷

投标文件

第四卷

图纸资料及品牌表

9.2 除9.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或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地址以书面(信件/或电报/或传真,下同)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内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其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通知当天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4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编制要求

12.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12.2 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3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按第14和15款填写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

13.2按第16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13.3按第17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13.4按第18款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3.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形式提出)。

14.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投标函的内容。

15.投标价格

15.1 投标人自行进行及施工安装报价,投标人在编制价格表应按下列分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投标报价:

15.1.1底板防水报价

15.1.2屋面防水施工报价

15.1.3一层室外地面、剪力墙防水施工报价

15.1.4卫生地面防水

以上分项仅作为参考,若有漏项、缺项,各投标单位应补充完整,并单独列出附表说明。

15.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可以调整价格的投标将按规定予以拒绝。

15.3属于中标人责任的所有设计工作、技术文件的提供以及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验收、质保期保障等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5.4中标人办理本项目防水工程的相关报批及施工报建、验收手续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根据第13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声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

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3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

16.3.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6.4投标人应分别填写和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17.证明设备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根据第16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拟供合同项下材料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7.2.1材料主要技术和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17.2.2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7.3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胜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8.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投标文件规定,发生这种行为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8.3投标保证金应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转账支票、现金、履约保函。

账户:

账号:

名称:

18.4任何未按第18.1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8.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8.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18.7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8.7.1如果投标人在第19.2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8.7.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签订合同。

18.8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__60__天。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应为书面往来。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使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同意此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第18款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9.3 按第11款规定,如投标截止日期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2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0.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21.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21.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1.1款、第21.2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5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

2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日期

22.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22.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22.3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第19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五、中标后所需提交资料:

25.技术文件

25.1中标人必须向业主提供施工人员的相关上岗证及专项施工方案;

25.2中标人必须为业主提供有关防水设施的安装、使用、维修所需的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手册等)。

第二卷

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

一、技术要求

工程技术要求参照以下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

二、技术规范

设计规范的要求是指设计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各类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一些地区的特殊规定。

1.国家和行业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的标准:

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08-2002;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

2.地区的特殊规定

国家和行业标准未涉及的部分应按地区的特殊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与地区的特殊规定有差异时,以较高较严者为准。

三、相关要求:

1.原材料要求

1.1现场使用的聚氨酯防水涂料必须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一致,进场时需经监理、建设、总包方确认后方可进场;

1.2聚氨酯防水涂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厂家产品的认证文件并经见证取样复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随机抽样送检;

1.3多组分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并应充分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置的用量;

2.施工技术要求

2.1涂刷防水层前应将涂刷面上的尘土、杂物,残留的灰浆硬块,有突出的部分处理、清扫干净。

2.2先对穿过墙、顶、地的管根部,地漏、排水口、阴阳角,变形缝等薄弱部位进行附加层施工,只有做好上述部位的增强涂层(附加层)且经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涂膜层大面积施工;附加涂层做法:

是在涂膜附加层中铺设玻璃纤维布,涂膜操作时用板刷刮涂料驱除气泡,将玻璃纤维布紧密地粘贴在基层上,阴阳角部位一般为条形,管根为块形,三面角,应裁成块形布铺设,可多次涂刷涂膜;

2.3涂刷第一道涂膜:

在前一道涂膜加固层的材料固化并干燥后,应先检查其附加层部位有无残留的气孔或气泡,如没有,即可涂刷第一层涂膜;如有气孔或气泡,则应用橡胶刮板将混合料用力压入气孔,局部再刷涂膜,然后进行第一层涂膜施工。

涂刮第一层聚氨酯涂膜防水材料,可用塑料或橡皮刮板均匀涂刮,力求厚度一致;

2.4涂刮第二道涂膜:

第一道涂膜固化后,即可在其上均匀地涂刮第二道涂膜,涂刮方向应与第一道的涂刮方向相垂直,涂刮第二道与第一道相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小于24h,亦不大于72h;

2.5涂刮第三道涂膜:

涂刮方法与第二道涂膜相同,但涂刮方向应与其垂直。

2.6完工后,防水层未固化前,不得上人,不得进行下到工序,以免破坏防水层。

2.7涂刷聚氨酯不得在淋雨的条件下施工,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操作时严禁烟火;

3.施工与验收要求

3.1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所有防水施工且包括所有主材和辅材,施工机械设备等;

3.2防水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闭水实验,经检查无渗漏,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3.3地下防水施工必须地下室防水规范验收要求及人防对防水的要求;屋面及卫生间的防水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规范要求;

3.4协助招标人办理对整体项目涉及防水方面的报验手续,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质量保证要求

4.1中标人所有使用防水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的相关防水标准认证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必须有一套科学而规范的标准程序和措施,确保产品的制造质量满足系统的要求。

4.2中标人必需向业主防水材料的相关部门对材料认证,抽检报告及材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

4.3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材料与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情况下,中标人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五年的质量保证期(保修期),此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之日开始计算。

4.4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坏,由业主承担,中标人应及时提供有偿服务。

4.5质保期内,中标人对工程漏水的响应,需在接到业主通知的当天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否则,质保期顺延,并做相应处罚。

4.6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工程渗、漏水的,维修后继续五年的质保期。

4.7质保期内,中标人有24小时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维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

5.相关配合条件要求

5.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将提供必要的配合,根据合同有关要求完成其应履行的义务。

5.2为配合本工程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中标人应列明需业主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交货、货物存放、保管、工程配合、验收等)和具体要求。

5.3中标人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服从业主、监理、总包对工地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总承单位包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

四、施工组织设计:

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全面,各部分内容编制必须实事求是,具有本项目特点的针对性,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4.1施工、维修保养单位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附相关资质证书。

4.2现场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清单并附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履历表。

4.3按项目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4.4提供满足进度计划要求的现场劳动力动态表。

4.5配合进度计划要求的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间安排。

4.6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重要工序需编制单独的施工方案。

4.7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管理具体措施

4.8施工各阶段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计划。

4.9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4.10对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运输、仓储管理办法。

4.11对现场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办法。

五、现场施工管理要求:

5.1投标单位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须承诺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并与总包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5.2施工组织设计中需针对本项目的特点针对重要节点部位作详细的工艺、技术处理措施阐述。

投标方必须针对本工程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本项目特征作出技术分析及采取的措施;对相关分包进行管理、协调、控制,包括进度、质量、安全和验收等工作。

明确项目经理部组织构架,人员安排。

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并将相关资质证书附后;明确针对本项目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采取样板先行等相关措施,避免造成返工。

5.3各投标单位须在标书中明确重要工序采取的施工工艺流程及质量保证措施,并明确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目标。

须明确季节性施工措施(如冬季施工)、安全消防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施工进度赶工措施等相关施工措施。

5.4我司不提供除场地条件以外的临时设施用地。

我司不提供住宿、仓储、办公用地,材料堆场由总包单位指定地点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

5.5防水施工单位施工前须将结构图、建筑图等交圈审核确认,将矛盾与错误在施工前查出,并报与我司及设计院在施工前处理。

对待每一份设计变更,同样应认真与其它所有相关图纸对照审核,若因审图及交接疏漏,造成的工程问题,则由防水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5.6。

工期要求中各施工节点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各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意外情况,如下雨、下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数。

投标单位还必须将以上时间节点考虑在总进度计划中并有相应的保证措施。

5.7根据工期要求,请各投标单位提供现场施工劳动力安排计划表,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劳动力安排计划表必须与工期安排相吻合;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实际投入的人力与标书劳动力相差20%以上,我司将以工程总价的5%作为罚款。

5.8服从现场总体施工平面布置,未经我司和总包单位同意不得在地块内进行临建搭设、倒垃圾、设置加工场地。

5.9业主和土建总包根据工程需要,需使用中标单位已完成成品工程时,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满足。

5.10节假日期间须按照工地总包安排保证工地的正常施工并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地在节假日期间施工、安全一切都正常。

六、对项目经理要求:

6.1项目经理及项目班组成员需具备相关施工经验,并提供已完成工程实例供我司考察。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资格,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且必须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项目部必须配备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主要职能负责,各相关人员人也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其中技术负责人必须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且工作年限不少于15年,项目部各管理人员须具有与招标工程类似的管理经验;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主持项目的各项工作,未经我司同意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一经发现我司将处以1000元人民币/次的罚款,其它相关人员不参加例会的,将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6.2中标单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调整项目组织机构成员,若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则每位管理人员罚伍仟元。

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详细履历。

工程施工中,业主有权更换认为不称职、不合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

6.3承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的工资,并不得发生民工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或因讨薪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6.4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必须常驻工地,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工程例会,若无理由不参加例会或未经同意不在工地的,业主视情况进行每次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卷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本次招标书及工程特点编制投标技术文件。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作出应答。

招标单位鼓励投标者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投标人必须按下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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