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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为了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民主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础上,首先对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科学分析。

早在1936-1937年间,毛泽东在阅读苏联《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一书时,就深谋远虑地注意到列宁、斯大林关于过渡时期主要矛盾的论述,产生了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的基本想法。

1948年9月,在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讨论发言中,刘少奇在分析新民主主义经济成分后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即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或者说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与私人资本家的矛盾。

同年9月15日,张闻天起草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一文,也在系统分析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论述,受到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在上述思想探索的基础上,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及这次全会的决议里,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科学分析了建国初期的中国国情。

第一,强调要以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作为观察、处理革命时期及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

中国国情的一个基本事实是,中国经济相当落后,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就全国范围来说,在抗日战争以前,大约是工业占10%,农业占90%左右。

这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制度压迫中国的结果,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在经济上的表现。

还有一个事实是,在占旧中国经济10%左右的现代性工商业经济中,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垄断资本占旧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80%,占全国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左右,占全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集中了价值100亿美元至200亿美元的巨额财产。

在没收这些官僚资本基础上形成的新民主主义国营经济,就是新中国的家底。

对中国国情的分析为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奠定了基石,与后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直接相通的。

第二,分析了建国初期的社会经济结构,提出了不同的经济政策及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理论。

毛泽东指出:

中国的现代性工业的产值虽然还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0%左右,但它却极为集中,最大和最主要的资本集中在大中城市,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

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这就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新民主主义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

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在中国现代工业中占第二位,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

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由于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或限制,在人民民主革命斗争中常常参加或保持中立的立场。

由于这些,并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在落后状态,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

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于国民经济不是有害而是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城乡资本主义将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诸方面受到人民共和国政府不同的、恰如其分而又有伸缩性的政策限制。

但是,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即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现在和将来的利益,决不可以对私人资本主义限制得太大太死,必须容许它们在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的轨道内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

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国民经济总产值90%的分散的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但必须谨慎地、逐步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

必须组织各种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合作社领导机关、专门从事合作社事业。

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

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

还有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在革命胜利过程中逐步产生的国家经济同私人资本合作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

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策是,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去改造私人资本主义。

其中包括在政府无力经营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将公营工矿业租给私人资本经营或由私人资本集股经营,等等。

根据以上分析,新中国的经济构成包含的五种主要的经济成分是:

国营经济,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这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国家和私人资本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并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

分析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构成的目的,是为了正确把握社会经济中的矛盾关系。

毛泽东等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阐述中指出:

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所经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处于对立地位的,它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

这种矛盾,即新民主主义国家内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以后,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基本矛盾。

在这种矛盾状态下的斗争,特别是在这个矛盾中的长期的经济竞争,将决定新民主主义社会将来的发展前途。

无产阶级在现阶段与资产阶级进行的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中,不能忽略同资产阶级的联合的一面,所要限制的是它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方面,提出这些问题的出发点,是为了发展生产。

政治上的独立要求有经济上的独立作为巩固的基础。

毛泽东和刘少奇指出:

中国革命的胜利,并不就等于完全解决了中国独立自主的问题。

只有经济上获得了广大的发展,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先进的工业国,经济上完全可以摆脱对外国的依赖了,才算最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

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

因为这样,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在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不仅不可以削弱,而且必须加强。

努力发展国家经济,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使其过渡到社会主义,对内的节制资本和对外的统制贸易,是这个国家在经济斗争中的两个基本政策。

与此同时,建国后由于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矛盾日益突出起来,如何认识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性质及其与工人阶级矛盾的性质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从理论上和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看,过渡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重性的阶级:

既有剥削工人的一面,又有接受共产党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一面。

所以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具有两重性,既有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阶级利益相互敌对的对抗性关系,又有非对抗性的一面,即在中国所处的具体条件下,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有共同合作、利益一致的一面。

这些观点反映了毛泽东关于建国初期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为中国共产党科学把握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正确制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提供了具体的理论依据。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路线提出的必要性

把中国有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使中国摆脱自鸦片战争以来长期落后挨打的局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各族人民的迫切愿望,也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

到1952年土地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全国财政实现了统一,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各项社会改革也不断顺利地向前推进,人民民主专政的各级国家政权得到巩固,朝鲜战争已经取得决定性意义的胜利,原来担心的第三次世界大战估计在一段时间内打不起来。

所有这些国内国际情况的新变化,为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文化建设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在条件已经初步具备的基础上,把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宏伟目标不失时机地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把这个伟大的历史任务作为党在今后一个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也是无可非议的。

2.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2年9月24日在中央书记处的会议上毛泽东提出:

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

这个从那时起即“逐步过渡”的思想,是根据于毛泽东同中央的一些同志当时这样的设想,即:

10年之后,私营工业在整个工业中将只占不到10%的比重,可以不费力地收归国有;在农业方面,10至15年可以将多数农民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内,基本实现集体化。

1953年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上讨论并基本同意了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给中央的《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的报告。

毛泽东在会上提出:

“党的任务是在10年至l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

这条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

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

”毛泽东的这个讲话,当即被政治局接受。

至此,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即告形成。

这条总路线,明确地规定了我国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总目标和具体途径。

1953年9月,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上,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组织讨论,征求意见,统一认识。

9月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发表的国庆四周年口号中,向全国人民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号召全国人民为实现总路线而奋斗。

1954年12月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稿时,最后改定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

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1954年2月10日,中国共产党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党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

同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把这条总路线的基本内容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载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从此,过渡时期总路线成为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纲领。

这条总路线的基本思想是:

第一,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是革命性质转变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开始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阶段。

因此,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渡性社会。

这对于落后国家如何根据自己的国情搞社会主义或以社会主义为方向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其中国家政权的保证与规范作用非常重要,正如毛泽东多次指出的那样:

只要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就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

第二,总路线不但在国家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方面,提出符合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客观规律,而且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方面,也提出了反映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新思路,即把建设与改造并举,要求把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社会改革中保持生产力的同步发展。

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和目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工业化不可缺少的条件。

一方面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才是实现中国工业化的惟一正确道路;另一方面表明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为了实现工业化,反对离开生产力谈社会主义。

“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新思路,既不同于“先建设、后改造”的设想,又有别于“先改造、后建设”的选择,就科学认识的真理性而言,确实是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最佳选择。

第三,过渡时期总路线规定了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三大任务,就是要扩大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农民和手工业者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个体私有制改造为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为全民所有制,在我国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此奠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的基础。

第四,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出,从1953年起,用15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其安排了10年到20年左右的时间,而且连用了两个“逐步”,强调要“逐步改造”、“逐步过渡”,表明当时在时间与速度上的考虑,基本精神是要稳妥慎重,在建设、改造与稳定的三者关系上,基本思路是以改造促建设发展,以建设发展巩固和创造新的稳定,以稳定保证改造和建设发展。

毛泽东一再强调要逐步过渡,稳定前进,“一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三个大步就差不多了”。

在这里,毛泽东开启了新中国注重在重大的社会改革中保持稳定、保持生产力持续发展的治国思想传统。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要求通过有计划的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尽快变农业国为工业国,摆脱贫困,消灭剥削制度的理想和意志,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中国社会主义道路选择的历史主动性和实践创造性,是毛泽东思想创立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划时代纲领和历史性宣言。

“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有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使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

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大工作的情况,以便达到大规模地生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确有把握的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最后地巩固人民政权,防止反革命复辟这些目的。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1.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指通过互助合作的途径,逐步把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到1953年底,以发展互助组为中心,同时试办初级社。

   第二阶段,1954年到1955年上半年,是初级社在全国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底,是农业合作化高潮阶段。

2.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和形式

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指经过合作社的形式,把个体手工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对手工业和其他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的步骤和形式是从供销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再发展到生产合作社。

3.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方针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指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用“和平赎买”的方式,逐步把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形式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得以实现的。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表现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53年底以前,实行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

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将它们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第二阶段:

1954至1955年下半年,实行单个企业公私合营阶段。

第三阶段:

1955年冬至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1.对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第一,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方针。

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把土改后农民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引导到合作化运动中来,防止了两极分化。

第二,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

反对强迫命令,积极而又慎重地引导农民走上合作化道路。

第三,逐步过渡。

从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

这样就使农民比较自然地适应集体生产方式,避免了由于生产关系突然变化而引起生产力的不适应。

第四,实行依靠贫农和下中农,巩固地把团结中农,对富农经济从限制到逐步消灭的政策,把消灭剥削阶级同改造剥削分子结合起来。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的主要经验

第一,和平赎买。

根据中国国情,正确区分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分别对它们采取“剥夺”和“赎买”政策,顺利实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国有化。

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采用了支付定息的办法。

具体做法是:

先对公私合营企业中属于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进行清理评估,核定资本家私股的股额;再对属于资本家的这部分私股,采用定息的办法,将它转移到国家手中。

所谓“定息”就是把资本家私股的股息固定在一定的息率上。

最终确定,不分工业商业、不分大户小户、不分盈余户亏损户、不分地区、不分行业,统一规定为年息5%。

定息从1956年1月1日起计算,直至1962年12月31日,7年不变。

当时,国家每年支付定息的资金大约为1.2亿元。

后又延长3年多,但定息有所降低,实际到1966年9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才停止支付。

如此算来,在整个改造期间,资本家一共获得32.5亿元,其中包括1949年至1955年期间的利润13亿元,1955年至1968年的定息11亿元,高薪8.5亿元。

把他们手中的生产资料转移到国家手中。

毛泽东说:

“出这么一点钱,就买了这样一个阶级。

这个政策,中央是仔细考虑过的。

资本家加上跟他们有联系的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文化技术知识一般比较高。

我们把这个阶级买过来,剥夺他们的政治资本,使他们无话可讲。

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最有特色的实质性内容。

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如何剥夺过去的“剥夺者”对此,马克思并不认为暴力的强制没收是惟一的方式。

1894年,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申明了他和马克思一致的意见,指出,马克思曾向他讲过多次,假如我们能用赎买的办法摆脱资产阶级,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

不过,这不取决于我们,而是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即要根据各国取得政权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两次提出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对资产阶级进行和平赎买的设想,认为这是对无产阶级最有利的事情。

由于后来俄国资产阶级选择了国内战争的反抗方式,使列宁的计划未能实现。

第二,保持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

不剥夺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利,把本来属于对抗性的矛盾当作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从而避免了社会震动和生产力的破坏。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对原有的私方人员根据他们的能力、经验等安排工作岗位,使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对年老体弱等人员适当照顾;对有较大代表性的人物,还将他们安排在人大、政协或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第三,逐步过渡。

创造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多种形式(初级形式如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包括单个企业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

)实行从低级到高级的逐步过渡,保证了有条不紊地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查找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国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和平赎买。

具体说,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就主要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同时在一定工业企业中开始发展公私合营,而适应金融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通过这些形式,国家资本主义有了相当的发展。

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仅次于国营经济,居于现代工业的第二位。

经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不同程度地改变了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关系。

到1956年第一季度,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基本完成。

第四,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

将原来的剥削分子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使他们通过自己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把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

对私营企业原有的在职人员,根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

1981年6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作出了正式的结论。

决议指出“在过渡时期中,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

到一九五六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项工作也有缺点和偏差。

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内遗留了一些问题。

第一,所谓“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就是说社会主义改造在1955年下半年后期明显过急过快,不仅广大农村由初级合作社向高级合作社的转变过快,而且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全国行业公私合营的时间也过于短促。

结果原来设想用三个五年计划,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只用了3年多一点(加上国民经济恢复的3年,才6年多)的时间就基本完成了。

而且几乎是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一年左右时间里完成的。

第二,所谓“工作过粗”,是指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期间,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被搁置一边,出现了“一窝蜂”的局面。

社会主义改造初期还是基本上按照自愿的原则,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个体农民、手工业者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接受程度,循序渐进地由低级形式逐渐向高级形式发展。

但是在高潮期间,原来提倡的相对深入细致的自愿互利、典型示范等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被简单的行政命令所代替。

疾风暴雨式的政治性压力扑面而来,结果不顾主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到处都“一窝蜂”式的盲目升级,盲目合并,一“合”了之,工作简单粗糙。

第三,所谓“简单划一”,是指社会主义改造在模式选择上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几乎是清一色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城市,又几乎是清一色的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几乎不存在,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居于绝对的统治地位。

随着清一色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出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迅速扩展到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并将它固定化、绝对化,几乎排斥了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对今后的经济发展带来了长期的负面影响。

出现这些问题的基本原因是:

第一,对中国国情和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

1955年毛泽东多次严厉批评右倾机会主义,批评“小脚女人”,“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

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动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

走快了,走快了。

”就毛泽东本人而言,当时并没有想在1956年就提前完成社会主义改造。

但是,由于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和“小脚女人”的批判,党内外出现了严重的“恐右症”,为了避免“右倾机会主义”、“小脚女人”这样的政治帽子落在自己的头上,各级干部宁肯越快越好,而不敢有半点的“懈怠”,结果互相攀比,你追我赶,预定的步骤几乎完全打乱,以致改造的速度越快,甚至超出了毛泽东本人的预料。

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一发不可收拾,它超出了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以一种内在的运动惯性朝着既定的目标奔腾而去。

第二,虽然我们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和方法是创新的,但在改造的终极目标上仍然照搬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急于消灭私有制经济,追求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忽视市场经济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在改造的方法步骤上又简单化,草率地急于求成,由此形成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限制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活力。

正如邓小平所说,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当时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

”“最根本的一条经验教训,就是要弄清什么叫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怎样搞社会主义。

搞社会主义必须根据本国的实际。

”社会主义改造出现的问题同它的成就相比毕竟是第二位。

“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深刻的社会变革,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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