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6652523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8.7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docx

《政治生活》第一课教学案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一、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识记:

(1)国家的含义

(2)我国的国家性质(3)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4)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5)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6)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7)中学生参与政治生活注意的问题

理解: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

(2)我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3)全面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4)权利与义务的关系(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6)正确看待中学生参与政治生活

分析:

(1)联系现实,结合事例说明我国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

(2)联系现实生活,分析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3)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我国查处高官贪污受贿案(4)运用事例,说明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5)结合自身实际,分析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6)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分析中学生对待政治生活的态度

【能力目标】

(1)透过现象认识国家的本质

(2)培养辩证分析的能力

(3)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4)通过收集和分析材料,培养收集材料和整理资料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认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激发爱国热情,坚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能够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加强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和义务观念;明确自身肩负的重任。

以积极的热情参与政治生活,关心国家大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学习重、难点

【教学重点】

1、人民民主的特征。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3、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4、当代中国人的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教学难点】

1、正确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统一性原则。

2、公民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三、学习过程

第一课时

第一框、人民民主专政:

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一、面对新旧社会两次特大洪灾的思考

课堂探究:

(1)比较两次洪灾发生的不同时代,从社会制度方面思考:

中国发生了哪些根本性变化?

(2)比较两次抗洪救灾的过程,从国家政权方面思考:

中国发生了哪些根本性变化?

二、广泛、真实的民主

l:

国家。

(1)国家的产生:

(2)国家的本质:

(3)国家性质(国体)及其决定因素。

①国家性质的含义: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具体地说,就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一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②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

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着国家性质,从根本上决定国家性质的是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4)国家的类型。

根据国家性质,国家有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四种类型。

前三种类型属于剥削阶级国家,是少数剥削者对广大劳动者的统治。

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而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广大劳动人民对少数敌人的统治,是新型的国家。

2:

我国的国家性质。

(1)法律依据:

(2)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3)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3: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这一知识点很重要,同学们要很好地理解和把握。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那么,怎样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呢?

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人民的民主来体现。

人民民主与每一位公民都有密切联系,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

人民民主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理解好人民民主的特点,要从广泛性和真实性两方面来掌握。

要注意人民民主的特点与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不一样的。

(l)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1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2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今天中国所焕发出的蓬勃活力,就是中国人民真实地拥有广泛自由、民主、人权的主动写照。

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并享有广泛的自由、民主权利,怎样来保证人民真实地享有这些权利?

我国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呢?

主要是有"三个保障",即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具体结合事实来讲: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和公民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

1979年初到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40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9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现已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至今已制定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1000多件,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有切实的物质保障。

例如,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服务。

课堂探究:

对比新旧中国的变化,结合近年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显著进步的事实,你能说明"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这一观点吗?

(探究提示:

同学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大量搜集相关材料,来论证这一观点。

如近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16694亿元,比上年增长9.1%。

按现行汇率计算,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小康;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改革开放之初的2.5亿人下降到2003年的2900万人;中国平均期望寿命已从新中国成立前的35岁上升到71.4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世纪的年代初期的1500/100000下降到2002年的43.2/100000;婴儿死亡率由新中国成立前的200‰下降到28.4‰。

;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许多与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l0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居民身份证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处处体现了为民、便民、利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

中国政府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提出了"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思想,形成了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使人权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好评。

通过事实,我们可以看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人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方面,其中,最根本的就是生存权和发展权,要保障和发展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手,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人权事业还会取得更长足的进步,人权状况会不断改善,人权会更有保障。

4:

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

(1)对象:

(2)意义:

5:

民主与专政。

(1)含义:

民主是指

(民主的概念比较抽象,大家理解时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民主是指一种与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国家制度,是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才开始普遍采用的国家制度。

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

第二,"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是指民主总是为一定阶级所享有,总是属于统治阶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即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

这是国体意义上的民主。

第三,"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指民主的形式、程序、原则,这些原则只在统治阶级内部适用,这是政体意义上的民主。

政体意义上的民主归根结底是为国体意义上的民主服务的。

第四,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是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因此,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总是离不开专政的。

专政,即

(2)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课堂探究:

请你根据上面的论述对以下两种观点加以辨析,并说明理由。

观点一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是一样的;观点二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是不一样的。

(探究提示:

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都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都具有阶级性。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

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

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这是它们的相同点。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不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大多数人的统治",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业

为什么要坚持?

本部分内容主要强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三个方面来把握:

(1)

(2)

 

(3)

 

课堂探究:

选择其中一个方面,阐明"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这一道理。

(探究提示:

选择其中一个方面,结合事实,分析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如,从警惕国内极少数敌对分子和国际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的需要看:

从国内角度分析,在经济领域,还存在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在政治领域,还存在敌视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在思想文化领域,还有人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生活领域,刑事犯罪分子的抢劫、杀人、放火、强奸等犯罪活动以及恐怖势力策划的恐怖活动……从国际环境分析,我国还处于复杂的国际环境中,社会主义制度还会遭受国际敌对势力的颠覆和破坏,有的国家还妄图对我国进行"分化"西化"。

这些活动和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危害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到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影响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课堂小结:

作业:

 

第二课时

第二框、政治权利和义务:

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1、阅读课文,完成《政治学习评价手册》P003【知识梳理】部分的填空。

2、阅读课文,对本框中的探究活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写出答案。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为什么这么说?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含义:

(2)主要内容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依据:

含义:

意义:

 

②政治自由

法律依据:

内容:

意义:

保障:

③监督权

法律依据:

含义及内容:

意义:

3、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含义

(2)主要内容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原因:

要求: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原因: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原因:

具体要求:

从国家安全看:

A、含义:

B、做到:

 

从国家荣誉看

A、含义:

B、做到:

从国家利益看

A、含义:

B、做到: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原因:

二、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1)含义

(2)具体表现

2、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1)在我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如何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为什么?

(2)怎么做?

 

1、正确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l)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赋予了我们权利与义务。

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庄严的、不容推辞的。

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准的。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含义: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主要内容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里的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也就是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这里的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也就是被选举为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政治自由。

③监督权。

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它包括了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公民享有监督权是由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

提示:

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包括这样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第二,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第三,公民可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和标志,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2、正确区分"公民与人民"、"权力与权利"

(1)公民与人民

①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按照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凡取得某国国籍就成为该国的公民,各国公民通常是由各国国籍法确认的。

我国新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国籍是区分中国人与外国人的一个根本标志。

我国公民没有年龄、性别、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文化程度等的限制,无论其社会政治地位、历史情况有何不同,无论是否犯罪、是否属于敌我矛盾,都是我国公民。

②人民是政治概念,它是以阶级内容来划分的,人民与敌人是相对的称谓,人民的对立面是敌人。

人民通常是整体,在不同的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概念是不同的。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③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它们的区别在于:

性质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则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公民中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公民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公民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义务。

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概念,人民所表达的往往是群体概念。

(2)权力与权利

①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

任何社会都是一定的权力和一定的服从的统一。

权力有两层含义:

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同一定的职务相联系,即有了一定职务就有了相应的某种权力。

②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

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

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

③权利和权力的主要区别:

其一,享有者范围的大小不同。

作为政治意义上的权力,是同一定的职务相联系的,其享有者的范围是特定的;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法律权力和利益,其享有者的范围是广泛的。

国家、社会的管理者行使的是权力,而公民个人、被管理者拥有的是权利。

其二,两者行使的选择性与非选择性不同。

权力不仅是享有者在职责范围内有从事一定行为的资格,而且意味着享有者必须从事该行为,它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否则就是读取或失职。

而权利虽是法律规定或保护其享有者从事一定行为的资格,但并不意味着法律要求其享有者必须从事该行为,其权利有的可以放弃或转让。

3、关于对我国公民的"政治性义务"的正确理解

(1)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即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

(2)公尺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的主要内容: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原因: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要求:

第一,捍卫国家主权不被侵犯,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第二,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一切侵略、占领和割让、出卖国家领土的行为;第三,捍卫国家政权及其统一,与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国家政权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第四,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一切民族歧视、民族分裂行为。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这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

其中,"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机密不被窃取、泄漏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国家荣誉"包括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

"国家利益"主要包括安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利益。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正确理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1)遵守基本原则的必要性:

是公民耍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的需要。

(2)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应特别注意,这里的"平等"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是"司法"平等而不是"立法"平等。

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能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不能反映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对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平等。

否则,法律就不能成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证改革开放约有力武器。

但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另外,"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也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

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的具体要求: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③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们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在行使l公民权利与履行公民义务时,必须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我们要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以维护国家利益。

在我国,公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1、课本P8:

课堂探究:

(1)细阅上述图片和文字说明,说说它们反映我国公民依法行使哪些政治权利、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

(2)归纳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并简要说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与政治生活的关系。

探究提示:

(1)上排图片自左向右分别反映了我国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政治权利,行使游行、示威的政治自由,行使监督权。

下排图片自左向右分别反映了我国公民依法履行服兵役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以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2)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政治自由,监督权;同时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政治性义务。

只有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认真及行政治性义务,才能更好地参与政治生活;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准的。

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是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课本P9:

课堂探究:

关于如何理解政治自由,有以下两种观点。

你认为它们有道理吗?

说说你的看法。

探究提示:

观点一是错误的,观点二是正确的。

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自由是相对的,政治自由也不例外。

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

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只要不超出法律所约束的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预。

3、课本P10:

课堂探究:

(1)请你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方

面,对上述做法进行归类。

(2)选择其中的两个方面,列举实例加以简要说明。

(3)根据前面讲述的内容,以"公民依法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必须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为题,自制一张示意图。

探究提示:

(1)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应做到:

捍卫国家主权,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一切侵略、占领国家领土和割让、出卖国家领土的行为;捍卫国家政权,与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国家政权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一切民族歧视、民族分裂行为;反对任何企图西化、分化我国的行经。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应做到:

严守国家秘密;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工作任务提供协助和便利条件;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努力维护国家安定、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作斗争;增强民族自豪感、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

(2)如:

在维护国家统一方面,我们要坚决反对“台独”势力的“台独”论调,揭穿其分裂国家的本质,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坚决捍卫国家主权不被侵犯,捍卫国家领土完整。

在维护国家荣誉方面,“神舟”五号的成功发射、奥运健儿在雅典奥运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我国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极大地增强了我们民族自豪感、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

(3)如: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权利政治自由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

监督权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请大家自己动手自己试一试,你可能做得会更好。

学了后面的内容以后,可以把相关的内容再加上,形成知识网络,便于知识的掌握。

4、课本P11:

课堂探究:

观点一认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观点二认为"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你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否相同?

说说你的理由。

探究提示:

不相同。

观点一在一定程度上正确揭示了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

观点二是错误的。

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二者有区别:

第一,含义不同。

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作出一定的行为。

第二,特点不同。

权利是法定的,不可非法剥夺的,是可以放弃的;义务也是法定的,但不能放弃。

二者又是统一的,两者不可分离。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第三课时

第三框、政治生活:

崇尚民主与法制

1、阅读课文,完成《政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