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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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

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

(修改稿)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实施绿色崛起和文化梅州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广东山区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梅州”的决定》、《梅州市建设“三名城一基地”重点行动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强力推进文化建设。

经过几年的努力,先后建成叶剑英纪念园、中国客家博物馆、东山教育基地和归读公园等一大批文化设施,成功创建了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编纂出版了客家文化系列专著,创作排演了一批客家文艺精品,持续开展了系列文化惠民活动,传统的客家文化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传承,呈现出强大的活力和无穷的魅力,实施文化梅州发展战略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时代在发展,观念在更新,文化建设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各地在谋划未来发展中都把提升文化软实力作为重要的战略举措,高起点、全方位加强文化建设。

因此,全市要不断加大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强客家文化的传播力度,强化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力度,努力在城市品牌的铸造、地方特色的打造、文化形象的塑造、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民生的改善等方面实现新的跨越,推动文化与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全省宣传文化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建设步伐,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民生改善,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特制订《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

鉴于我市教育、科技、体育、旅游、卫生等已有相应的规划,本纲要所指的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社科理论、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新兴媒体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集中主题、集中智慧、集中力量、集中财力、集中资源,积极探索文化科学发展方式,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着力擦亮“世界客都”品牌,为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争当广东山区科学发展先行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文化强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建立与梅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形成特色鲜明的客家文化和具有时代特征的文化体系、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较为完善的文化设施、引领潮流的文化人才、富有影响的文化精品、繁荣发展的文化事业、特色明显的文化产业、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各项主要文化指标进入全省前列。

通过10年的努力,力争把梅州建设成为广东区域性文化品牌建设示范市、全国知名的客家文化产业城、全球客家人的心灵家园。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全面提升市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树立梅州文化形象。

大力繁荣发展文学艺术,培育一批引领时代潮流的名家大师,涌现一批在国内省内具有广泛影响的文艺精品。

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理论骨干,涌现一批理论学术精品。

努力培育现代人文精神,建设梅州和谐文化和现代文明社会,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是构建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突出客家文化特色,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充足、设施网络齐全、资金人才技术保障有力、组织支撑和运行机制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施文化民生工程,到2015年,实现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城区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争创全省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三是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坚持大精品展现、大集团运行、大景点支撑、大服务引领,盘活世界客都这一系统性的文化资源。

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大力发展和壮大特色文化产业,尽快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布局科学、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极。

今后10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15%以上。

到2015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5%,到2020年比重要达到8%。

四是构建客都文化品牌建设体系。

以科学健康的城市建设反哺文化发展,科学规划客家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形成城市建设与文化建设渗透相融的建设体系。

实施客家文化标志性建设工程,打造文艺精品,普及客家文化教育,营造浓厚的客家文化气息,提升世界客都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使梅州真正成为维系世界客家民系和客家文化的一面旗帜、一个家园。

五是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

把握提高现代文化传播能力的发展方向和主导力量,拓展传播渠道,创新传播技术,尽快构建技术先进、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

打造一至两个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传媒集团,培育一至两个重点新闻网站和大型商业网站,使梅州成为世界客家文化传播中心。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坚持把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形成“四位一体”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格局。

统筹文化领域各方面建设,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统筹近期与中长期文化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保护传承,改革创新。

保护、传承、弘扬客家优秀文化,努力实现传统客家文化的现代转换。

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微观运行机制,推动客家文化的创新发展。

三是坚持重点建设,全面推进。

正确处理重点建设和全面推进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统一,做到既凸现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又协调推进、整体发展的文化建设。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建立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建设新格局,尊重群众首创,营造支持创新、鼓励创新、敢于创新的氛围,形成全民共建共创的强大合力。

二、提升全民文化素养,树立梅州文化形象

1、提升梅州人文精神。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全民思想道德教育全过程,加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加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梅州人精神教育,大力推介时代楷模,引领广大市民立足山区,艰苦创业。

加强道德品格教育。

坚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全市人民道德品格水准;加强道德实践,深化道德模范评选,树立一批时代道德楷模;广泛开展公民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开展全民读书活动。

组织举办“客都书香节”,积极创建“学习型社会”;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市民科技文化知识水平。

2、提升理论宣教成效。

加强理论武装工作。

抓住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这个“龙头”,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办好“开放梅州论坛”,办活《梅州社会科学》,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坚持“百课送基层”、“社科普及周”活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提高干部群众运用科学理论解决问题、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的工作能力。

加强社科理论研究和客家特色文化研究。

着力抓好绿色的经济崛起、华侨华人、客家历史文化、客商文化等特色课题的研究,继续推进全市社会经济课题招标活动,积极培育理论学术精品,争取推出一批在全省具有影响的理论成果;建立健全县级社科联机构,健全社科工作网络,发挥社科研究机构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推出一批有重大参考、借鉴价值的研究成果;注重地方文史典籍的校勘整理与保护传承,加强研究成果的搜集、展示、推广、应用、反馈系统的建设,推动社科成果的转化运用。

加强对客家历史文化的研究、挖掘和推广,构建以叶剑英、黄遵宪、罗香林、林风眠、程旼、丘逢甲、张弼士、丁日昌、李惠堂等历史文化名人和以客家民居、艺术、信仰等客家民俗文化为代表的全国客家文化研究中心。

实施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战略,加强与港澳台等境外的文化学术交流合作,与高等院校联合开展客家历史文化高级研讨活动,构建具有国际影响的社科交流战略高地。

3、提升全民文化艺术素养。

着力抓好群众文化活动。

落实文化人口评估统计制度,促进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率逐年提高。

实施市民艺术教育普及工程,培养市民热爱文学艺术、参与文化活动的高雅志趣和文化氛围。

积极开展业余读书、摄影、书画、舞蹈等各类民间文化活动,组建大型客家山歌合唱团、广东汉乐演奏团,广泛吸引群众参与;积极开展“文化三下乡”和“四进社区”等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精神食粮和文化服务。

大力推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园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让文化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提高全民的文化情趣和文化素养。

积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

立足城镇和著名风景名胜区,大力发展深受群众欢迎、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的大众演艺项目。

探索政府向社会提供低价文化产品的补贴机制,采取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的形式,积极引导和培育市民的文化消费意识和文化消费市场,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

推进文化电子商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培育网络文化消费,拓展艺术培训、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与文化相结合的服务性消费,让市民在多元丰富的文化消费中不断吸收文化营养,提高文化鉴赏水平,实现文化艺术素质的新提高。

4、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力争到2015年梅州市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20年前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到2015年5个以上的县城创建为国家级或省级文明县城,到2020年,力争全市各县(市)县城均达到国家级文明县城标准。

抓好文明村镇创建。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村的创建工作,建立一批创建生态文明村示范点。

力争到2015年市级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85%以上,到2020年覆盖面达到95%以上。

力争到2020年10%的镇创建为全国文明镇(含创建先进单位),20%的镇创建为省级文明镇,一批新农村进入全国、全省文明村先进行列。

深化文明行业创建。

力争到2015年全市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覆盖面达到90%左右,到2020年基本覆盖。

力争到2020年全市有10个单位创建为全国文明单位(含创建先进单位),30个单位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

培育绿色的生活方式。

倡导培育绿色的环境、绿色的生产方式、绿色的消费方式,保护碧水、蓝天、清新的空气,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培育人们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

提倡过简朴的生活、绿色的生活、环保的生活,让人们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体现环保意识和低碳行为。

积极推进志愿服务。

成立志愿者服务指导机构,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使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大力发展心理志愿者服务队伍,提高市民健康心理素质。

三、改善文化民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建立完备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制订《梅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逐步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设立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11-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文化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

大力推进文化先进镇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市85%的镇(街道)建成文化先进镇;中国客家博物馆到2012年建成为国家一级博物馆,2015年全市博物馆信息系统建成;梅州市剑英图书馆到2014年建成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到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省二级站以上标准,行政村(社区)按照“五个有”标准全面完成文化室设施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和“农家书屋”覆盖到每个行政村;农村电影放映建立市、县(区、市)两级财政保障机制,从2011年起,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1场公益电影。

抓好电影院线建设,每个县(市)至少拥有1个同步院线制的电影院,全面建立起固定放映和流动放映相结合、公益放映和商业放映相互补的农村电影公共服务体系。

2、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进一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满足市民的基本文化需求。

提高对革命老区、贫困山区等特定区域和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到2015年,实现全市人均拥有1.2册以上的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和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每半年参观1次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与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各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专业艺术团体、广播影视机构、出版企业和文联、社科联等文化团体要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

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委托生产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的公共文化产品。

建设覆盖城乡的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

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方志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所)的藏书、藏品建设,注重对地方文献、文物、民俗器物和本土名家创作的艺术精品的收藏,在全市形成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体系。

3、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率。

各级财政要加大公共文化设施运作经费的投入,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方志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所)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设置,配足农村基层文化站工作人员,保证人员工资、事业经费和重大文化活动专项经费,保障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有效运转。

大力发展“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等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多渠道向基层配送文化资源。

鼓励和支持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团体与企业、厂矿共建企业文化服务机构和服务点,丰富企业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整合客家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产业

1、明确产业定位。

建立以客家文化资源为依托,以文化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培育文化龙头企业为市场主体,以文化创意、新闻出版、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等五大文化服务业为发展方向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成立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

积极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层次,提高文化产业附加值和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尽快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极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把梅州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客家文化产业城”。

文化创意业。

加快发展动漫设计、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创意产业的研发、生产和营销,重点培育新一代网络游戏、数字电视、新型媒体终端等高增长性战略产业。

新闻出版业。

扶持发展报业、广播影视、音像出版、图书发行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手机电视、网络传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

演艺娱乐业。

加快演艺业的转型升级,形成特色,建设以亮胜客家艺术中心、广东汉剧院、梅州市山歌剧团为主体的创作演出基地,发展客家文化休闲娱乐业,推动客家流行音乐的创新发展。

文化会展业。

加快建设中国客家博物馆、华侨博物馆、世界客商会馆等相关会展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办展水平。

引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和专业水准高的项目,促进文化会展业的发展。

文化旅游业。

加强文化与旅游对接,充分利用丰富客家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形成文化旅游业发展新格局。

2、培育龙头企业。

扶优扶强报业和广播影视两大龙头骨干企业,支持梅州日报社、梅州市广播电视台实施集团化战略,组建多媒体报业传媒集团和多业并举的影视传媒集团。

以广东客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联合梅州市山歌剧团、广东汉剧院、梅州市艺术学校和亮胜客家艺术中心等资源,采取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组建“世界客都”演艺集团。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股改上市,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上市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带动文化产业整体发展。

推动具有传统优势的文化制造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

3、推进园区建设。

大力引进高端文化企业、旅游企业,落地投资参与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以梅州市区文化产业城和梅县保健疗养休闲区、大埔客家文化生态区、丰顺温泉度假区为重点,通过点、线、面结合,形成“一城三区”错位发展格局。

大力扶持发展梅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林风眠文化艺术产业园、千佛塔文化旅游产业园、麓湖山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平远县南台卧佛山文化旅游产业园、蕉岭长潭文化旅游产业园、世界球王李惠堂足球文化产业园、南越王赵佗长乐台遗址文化产业园、五华石雕工艺文化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打造一批文化优势产业集群。

到2020年,力争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3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5个,产值超10亿元的园区2个以上,产值超3亿元的园区3个以上。

4、构建市场体系。

积极建设和开发文化市场,发展中介组织,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和现代文化流通体系。

大力培育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文化用品等专业市场,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

加强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逐步建立文化资本市场。

大力推动文化与金融对接,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现代文化市场发展的融资体系。

加快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逐步建立书报刊、影视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艺术品、演出剧目的现代市场营销体系。

加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建设。

重点发展经纪、代理、认证与资信评估、咨询、担保、产权交易、文化社团、拍卖等中介机构。

鼓励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艺术品鉴赏评估中心等。

鼓励农村文化经纪人、中介机构的发展。

进一步发挥文化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行业服务和评估推介等作用。

 五、传承客家文化,擦亮世界客都品牌

1、实施客家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抓好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规划和建设。

编制《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实施办法》,至2015年初步完成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2020年前建成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

加强对重点文物的保护。

到2020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2处增加到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从40处增加到60处,每个镇都要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稳步推进客家围龙屋申遗工作。

以申遗为契机,加强对客家围龙屋单体和村落维护,申报一批客家围龙屋为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成立客家围龙屋文化研究会,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围龙屋等客家民居建筑的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做好客家古民居、古村落及名人名居的保护工作。

2015年前,完成全市客家古民居、古村落及名人名居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档案,设立标志,编制保护规划方案,对重点客家古民居、古村落、名人名居进行维修保护,编印《梅州古民居、古村落、及名人名居》系列图书,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以上古村落、古民居设立客家民俗文化展示点;推动有条件的镇、村申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到2020年,各县(市、区)均有一批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街、村)。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保护资料档案、数据库及代表作名录体系,完善市、县、镇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对列入国家和省级名录的项目实施全面、系统的保护;建立健全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培养一批文化保护专业队伍。

建设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所)。

加强客家话的传承工作,编辑出版客家方言有声字典和有声辞典释义,在中国客家博物馆增设客家方言馆。

大力传唱客家山歌,充分发挥客家山歌基金会和山歌协会的作用,建立山歌培养训练基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大型山歌比赛活动,修编出版客家山歌文献书籍。

加大挖掘、研究、推介广东汉乐、广东汉剧的力度,推进优秀剧种和古典音乐的传承发展。

2、推进客家文化标志性工程建设。

按照集中资源、集中项目、同类开发、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规划新建一批代表梅州文化形象的地标性重点文化工程。

着力抓好梅州报业传媒大厦、电视传播影视基地、梅州市客家文学艺术中心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形成具有时代气息、客家特色的客家文化城。

坚持山水相依、向山拓展的规划方向,以东山教育基地为中心,把北至嘉应学院,南至秀兰大桥,西至客家公园,东至千佛塔及四周山地这一区域,建成集客家历史、客家人文风情、文化教育、宗教活动于一体的客家文化区域中心。

同时,在各县(市、区)广泛征集资料,丰富“长乐学宫”、“梅州学宫”、“程旼故居”、“兴宁学宫”内涵,提升文气,彰显文脉。

突出客家文化特色,打造节庆文化品牌。

办好中国(梅州)国际客家山歌文化节、世界客商大会、客家文化发展战略高峰论坛、梅州国际媒体摄影大展等国际性活动,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同时,办好金柚节、脐橙节、油茶节等地方文化节庆活动,组织具有客家特色的客家山歌、广东汉乐、埔寨火龙、大埔花环龙、兴宁杯花舞、蕉岭竹板歌、平远船灯舞、五华采茶戏及木偶戏等民间艺术表演活动,使之成为弘扬客家优秀文化、展示文化梅州的平台。

3、实施文艺精品工程。

积极打造文艺精品,构筑客家文艺精品生产基地。

到2020年,坚持每两年打造1-2个在国内有重大影响、有良好社会效益、既叫好又叫座的大型戏剧。

坚持每年创作演出一批既能得奖、又受欢迎的群文作品;拍摄制作一批以客家人文历史为题材的影视作品,全面展示客家人波澜壮阔的迁徙历程;评选推出一批客家文化代表作;塑造推介一批客家文化形象代言人,不断提升客家文化的影响力。

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

实施客家山歌手和客家山歌创作培训“双工程”,培育客家山歌演唱和创作人才。

创新文艺创作扶持方式,设立市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以上,用于人才培养、戏剧研究、艺术创作(专业、群文)等支出。

六、提高现代文化传播能力,增强客家文化辐射力

1、强化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党管媒体,始终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弘扬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

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在市县两级和直属主要部门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制度,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加强网络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梅州网络问政,构建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网络民主平台。

2、构建现代传播体系。

支持传统主流媒体向多媒体方向发展,提高现代传播能力。

做大做强梅州日报的梅州网,大力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网络视频等新兴传播载体,尽快建设一批新媒体优质品牌。

加快推进市广播电视网络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步伐,提高客都文化的传播能力。

到2015年前实现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的数字化、网络化,到2020年全面建成数字化、全功能的广播电视综合传输覆盖网络。

创新网络文化形式,实施网络文化精品工程,培育有客家特色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客家流行音乐)和健康向上的网络动漫、游戏等网络文化产品。

健全网络宣传管理机构,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完善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网上信息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净化行动,不断提高对即时通讯、互动栏目、音视频等网络新业务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3、深入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建设覆盖全球主要客属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客家文化交流合作品牌,使梅州成为全球客家人的“客音、客情、客讯”的重要传播地和我省重要的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打造一批具有专业影响力、常设性的国际性文化艺术活动,举办各种港澳台客家文化之旅、港澳台客家演艺人才培训班、夏令营等文化交流活动,使梅州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客家文化交流中心。

努力开拓境外主流文化市场,积极推动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影视作品和音乐作品“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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