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企业安全管理考核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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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设置机构的,扣5分;
未按规定配备人员的,扣5分。
2.2职责
1.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2.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面、各部门、各岗位不同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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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的,扣5分;
未明确企业各层面、各部门、各岗位不同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一项扣3分,扣满后追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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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制度;
2.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确保专款专用,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记录;
安全生产费用应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
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更新和维护;
3)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
重大危险源监控;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未依法建立投入制度的,扣10分;
制度缺项的,每缺一项扣2分;
未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记录的,扣10分;
安全生产投入无动态记录的,扣6分。
3.2相关保险
1.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未缴纳保险费用的,扣10分;
无保险费用缴纳凭证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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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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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该项制度的,扣5分。
明确主管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无主管部门的,扣5分;
无获取渠道、方式的,扣5分。
主管部门及时识别、获取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有关修订变动情况,及时向企业提供。
无部门识别、获取的,扣3分;
无部门动态跟踪记录的,扣5分。
企业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融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未及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扣10分。
企业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告知从业人员。
未及时将适用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告知从业人员的,扣5分。
4.2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8)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9)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0)
职业健康管理;
11)
安全投入管理;
12)
文件和档案管理;
13)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14)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15)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16)
应急管理与事故管理。
17)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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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制度缺项的,每缺一项扣5分;
制度缺要素的,每缺一要素扣3分;
缺制度的动态记录(档案)的,每缺一种扣4分。
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未发放的,扣10分;
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3分。
4.3安全操作规程
1.制定本企业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经培训并掌握相关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缺项的,每项扣5分;
操作规程未发放至岗位的,扣10分;
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5分。
4.4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评估。
评估报告缺项的,每项扣5分;
无评估报告的扣10分。
4.5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该文件的最新有效和适用。
未及时修订的,每项扣5分;
无修订记录的,每项扣5分。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各类安全生产档案保存要求等事项;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重大危险源台账;
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记录;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记录;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特种设备管理记录;
外用工队伍安全记录;
安全设备设施台账;
资格资质证书及法定检测记录;
应急演练记录;
建设项目“三同时”记录等。
未明确文件修订、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流程的,扣10分;
未明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应有内容、保存周期的,每项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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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无制度的,扣5分;
缺制度要素(培训日期,学时,对象,内容,受训人员签到等)的,每缺一要素扣1分。
确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无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主管人的,扣5分;
无培训计划的,扣10分。
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并建立档案。
缺乏记录的,扣10分;
无培训考核记录的,每人次扣5分;
记录缺项的,每缺一项扣3分;
未归档的,扣5分。
5.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和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应按规定进行培训。
无培训记录的,扣10分;
无培训时限要求的,扣5分。
5.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4操作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1.企业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3.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
4.转岗、复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无培训记录的,每人次扣5分;
未经培训或培训未合格上岗的,扣25分;
新员工无“三级”教育记录的,每人次扣5分;
使用“四新”前无培训记录的,每人次扣5分;
无转、复岗培训记录的,每人次扣5分;
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扣25分;
使用伪证、过期证的,扣25分,并追加15分。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1.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对实习生、参观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无相关人员培训记录的,扣10分;
无实习生、参观人员培训记录的,扣5分。
5.6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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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产设备设施
6.1设备设施建设
建立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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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三同时”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景区设计和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项目竣工后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设计、施工方案未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扣2分,未具备资质的扣2分,未经竣工验收的扣2分。
建立安全有效的安防系统,配置各类防身器械、监控设备。
未建立安防系统的不得分。
景区应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易涝路段、易滑坡路段的山体、桥梁道路出现洪涝灾害事故。
未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不得分。
景区地震应急避难所、应急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检修,以保证地震灾害发生时,可正常运转使用。
不符合规定和未定期检修的不得分。
重要建筑物、高大游乐设施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有定期检验报告,企业报告在有效期内。
防雷设施和措施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广播在应急时能正常使用,并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应急广播没有覆盖全营业区域、应急时不能正常使用、没有双语播放的都不得分。
景区水电设施的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修。
水电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定期检修不得分。
游乐设施项目的技术、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齐全的产品安全许可证,项目竣工后须经当地区技术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方可使用,运营后要公告安全注意事项。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2消防设施要求
景区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设计的游客容量和安全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总平面布置不合理扣2分;
安全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扣2分。
景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
2.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3.加强景区内古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易燃、易爆物品;
4.有森林资源覆盖的景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消防管理;
5.景区餐饮场所内灭火器材配置点的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厨房操作间、燃气调压室等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6.
景区停车场应当配备专用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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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内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人员出入口及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上锁或阻塞。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被堵塞或上锁的不得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应可持续照明20min,且足够看清疏散通道。
指示标志不合格的,一处扣1分;
扣完为止;
应急照明不合格的扣2分。
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并有专人管理,库房应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消防设施齐全,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有效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
一项不符合都不得分。
6.3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按规定对有关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检测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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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未进行定期检查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订检(维)修计划,保存相关记录。
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
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设备的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等内容,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内容不全的,缺一项2分,扣完为止,有关人员未签字的扣3分。
专用设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
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
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安全警示标志。
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有主要公共区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并按照公安部门要求的时间完整保存。
电视监控系统不全的,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按期完整保存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中控室必须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应做好监控记录。
出现脱岗情况的的不得分。
中控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得分,其他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操作员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非监控人员私自操作。
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无故中断监控或删除监控资料的均不得分。
6.4供电设备安全要求
变配电室:
(1)变配电室总额定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油浸式变压器,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电工应持证上岗,值班应当做好记录。
(2)应有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电缆走向、敷设方式。
(3)变压器室应设安全遮拦,其高度不低于1.7m,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
40mm,安全遮拦上应有国家电网统一制作的警示标志。
(4)变电站的门应采用不燃材料的实体门,变压器室的门应向外开,高压室的门向低压室开,相邻配电间双向开,高压配电间的窗、门、孔洞、电缆沟应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窗、门防护网的网孔尺寸应小于10×
10mm。
变配电室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杂物。
(5)配电室应配备专用灭火器材,维修通道应有照明灯和应急照明灯。
(6)变配电室应当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安全作业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
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应当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
(7)绝缘手套、绝缘靴应配备两套以上,并按规定定期检测,各电压等级的工具、仪表应分别放置,禁止混用。
(8)户外箱式变电站,周围应无杂草、垃圾、有腐蚀性的废弃物等,应加装护栏并加锁。
(9)应对户外箱式变电站箱体定期检查,箱体无鼓包、漆脱落、发热痕迹、裂缝等。
(10)供电电缆的引入,地下敷设时过道应穿套管防护,如上空引入必须采用电缆桥架引入方式,禁止临时悬挂。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有缺陷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
(1)应按规定设有接地母排和/或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统连接。
(2)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内设置的插座,其线路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电器元件的接线端子与导线连接坚固,无过热烧损现象。
(4)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内设置的导线应有相序标志。
(5)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内无粉尘和油污污染。
(6)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抽样检查配电柜,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低压电气线路:
(1)电缆槽或桥架在电气不连贯处应装设电气跨接线,接地端子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系统连接,并有接地标志;
柜、箱有编号;
有电气控制线路图。
(2)线路导线绝缘保护完好。
(3)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6.5特种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应当向当地区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没有按时登记的不得分,登记标志不显著的扣2分。
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未按时年检的不得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予以记录;
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未进行自行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均不得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经当地区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未取得相关资格证而从事相关工作的不得分,并勒令其停止相关工作。
使用特种设备,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没有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不得分,档案不全的,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所用的客运索道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作出记录。
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定期对客运索道驱动装置、牵引杆、钢绳以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发现设备异常或钢丝绳断丝超过允许范围或断股情况应及时维修和更换,并保存维保记录。
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的不得分,检查未形成记录,每项扣2分。
维保人员未能定期对索道设施进行定期维保,该项不得分,维保未进行记录,每项不符合扣2分。
索道设施的各种进出站口及疏散通道应当符合安全规定,保证游客安全。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得分。
索道发生故障,应有处置方案及设备,防止人员冻伤或出现其他危险。
无具体处置措施及设备的该项不得分
景区内各类游乐项目的运营场所应当公示安全须知;
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事项说明,并配备相关人员具体指导帮助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严禁超员运营。
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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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作业安全
7.1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景区应按照设计规定的容量接待游人,开放期间,如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及时疏导游人,并向当地区安监局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其中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在节假日、黄金周等重点时期设立景区游客安全疏导缓冲区。
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作业许可证制度,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危险作业包括:
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其他危险性作业。
未实施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不得分,危险作业许可证内容不全的,缺一项扣2分,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景区湖泊水域、山体危石、滑坡地带等危险部位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护栏、挡墙护坡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修加固。
未按规定设置和定期检修的不得分。
在景区内开展的攀岩、冲浪、漂流、骑马、拓展、蹦极、速降等特种旅游项目,应当制定内容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提示手册。
缺一项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提示手册扣1分,扣完为止。
景区举办大型活动,应按有关规定报公安部门审查备案,制订活动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出现踩踏、恐怖袭击等群体性灾害事故。
其中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景区游乐场所应严格按照安全运行规程进行操作,操作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
未按安全运行规程进行操作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维修人员无证上岗的扣2分。
禁止游客在未开发或无安全保障的地域开展旅游活动,景区应在相关地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履行告知义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景区护园队等安保人员要加强景区内巡视,禁止游商尾随游客兜售商品,保证景区内良好的游览秩序。
严格进行绿化树木安全排查,及时处理危树、枯枝、下垂枝等,古树、大树要设置安全警示牌。
未进行树木安全排查和设置树木警示牌的不得分。
景区引进、出口或交换动植物,应当按国家有关动植物检疫规定审核报批,确保动植物检疫安全。
动植物检疫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停车场(库)车行道路须施划明显的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出现脱岗情况的不得分,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停车场(库)在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依法严格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景区,做好农药、化肥、油料等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其中一项未做到的不得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化肥农药,提倡使用无污染或采用生物防治方法进行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保证景区生态安全。
未按规定使用化肥农药和植物病虫害防治的不得分。
严格做好景区防火安全管理,严禁在景区规定区域外进行篝火、烧烤、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杂物。
未做好防火安全管理的不得分。
在非游泳区、非滑冰区、非钧鱼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未定时进行安全巡查的,一次扣2分,出现上述禁止情况的不得分。
景区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景区内生产和销售食品,餐具、饮具、酒具等器皿消毒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3分,其他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公共安全环境监控制度,为游客创造安全的公共环境,在突发疫情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疫警示等安全预防措施。
环境监测一项不合格2分,扣完为止。
旅游景区应当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
7.2作业行为管理
对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制订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需要规范的作业行为主要包括:
1.遵守劳动纪律。
2.设备开机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3.运转中的设备禁止进行擦洗、清扫、拆卸和维护维修等可能直接接触运转部位的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