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6676038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docx

政设施养护维护标准

常熟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我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保障设施完好,充发挥市政设施功能,依据《常熟市市政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市政设施养护标准,提高市政设施的完好率,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2养护维修单位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相应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以及苏州市《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

2.1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

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分隔带侧石等附属设施及其它设施。

2.2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是指为保持和恢复道路原有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和修复。

2.3城市道路养护工程,按照工程性质、规模、工程量等,分为小修、中修、大修三类。

其中:

小修为保持设施完整所进行的日常保养;中修工程对一般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大修工程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和、加固,在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参见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

2.4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作业应做到,道路修补形状规划、美观;维修养护作业现场设置施工告知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施工,即工完、料净、场地清;严禁在路面上拌合砂浆或混凝土等作业。

2.5日常巡视

2.5.1加强对道路、人行道、桥梁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经常性巡查,明确专职巡视人员,确定巡视范围和项目,每开巡视不得少于一遍。

2.5.2巡视人员发现道路、桥梁损坏、破损、井盖缺失等现象,及时报告处置,按规定做好巡视记录台帐。

2.6车行道维修养护

2.6.1沥青路面的养护,必须保持周期性和预防性养护。

当路面出现裂缝、松散、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时,应及时进行小修保养。

采用沥青混合料施工,应在15℃以上气温且无大风的天气;因特殊情况必须低温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雨天不得摊铺施工。

铣刨过的沥青结构,应将表面粉尘彻底清除干净,并选择乳化沥青做粘层油。

沥青路面修补质量,应符合《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的规定。

2.6.2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必须及时清除嵌入接缝内的杂物、填弃或更换填缝材料,以保持伸缩缝的功能;路面填缝料应在雨季到来前(及冬季降雪前)更新完毕,防止雨(雪)水渗入。

2.7道路维修养护常见病害的技术性处治标准

2.7.1裂缝病害处治

(1)因基层干缩和冻缩引起的裂缝,裂缝宽度在10mm以内的,应清除缝内杂物与尘土,灌注热沥青;缝宽大于10mm,清除缝内杂物并清理裂缝边缘,采用沥青砂或细粒式沥青混合料填注,捣实后碾压平整。

(2)因基层及土基强度不足引起的裂缝,应先处理基层和土基,后修复面层。

2..7.2坑槽病害处治

(1)对基层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先处理好基层后再对面层实施补修。

修补前坑槽边缘应采用机械切割形成规则几何图形(坑槽边缘结构不应存在松动现象),边缘立面应刷涂粘层油。

(2)当坑槽深度超过5cm时,应分层碾压;冬季修补坑槽,可采用沥青冷补材料或其他临时稳定材料,待施工条件具备时,再对其进行二次修补。

2.7.3拥包病害处治。

(1)可用铣刨机进行整平。

面积较大的严重拥包,应先将拥包铣除,清扫干净,洒油后重新摊铺面层。

(2)对因结构层滑移所产生拥包,应先将拥包铣除,对下层进行处理后,再重新摊铺面层。

2.7.4沉陷病害处治

(1)因路基不均匀沉降而引起的局部沉陷,如已达到稳定状态,可只修补面层;如不能达到稳定状态,应从处理路基开始,按结构进行恢复。

(2)因排水管道泄漏而产生的冲刷沉陷,严禁直接进行回填。

应先对管道泄漏问题进行处理,然后按结构进行恢复。

2.7.5路面松散(脱皮)病害处治

(1)因操作不当造成沥青面层松散,应采取挖补的方法修复;因基层或土基松软变形而引起的面层松散,应先处理基层和土基,后修补面层。

(2)因面层与基层之间粘结不良引起的松散或脱皮,应在清除损坏的面层后,洒粘层油,重新铺筑面层。

(3)属于面层本身油料不均匀、骨料重叠而引起的脱皮,应翻修面层。

2.7.6泛油病害处治

泛油严重的路段,应用铣刨机全部清除,重铺面层。

2.8人行道(包括平侧石、树穴等)及其他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2.8.1人行道道板砖的材质、规格、色彩应保持一致,并与原路面衔接平顺,无积水;道板平整度±10MM,道板间缝宽及相邻道路高差小于±10MM;井框与道板面层高差±10MM。

2.8.2人行道板及平侧石应牢固稳定,人行道横坡不大于±3%;平侧石高差不大于±5MM;侧石和路面高差不大于15CM。

2.8.3附属设施包括指路牌、隔离带、防护栏、马路家俱等,日常维护由产权单位负责。

2.9道路挖掘修复

2.9.1当挖掘宽度超过道路宽度的1/2时,面层宜按整幅路修复;当挖掘宽度超过道路宽度的2/3时,结构恢复应有专项设计;零星挖掘,三天内修复。

2.9.2回填后的管沟经使用后若出现下沉,必须进行第二次恢复,以保证路面平整。

第三章 城市桥梁、涵洞的维修养护

3.1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的规定,城市桥梁养护类别宜分为五类:

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特大桥梁及特殊结构的桥梁;

Ⅱ养护的城市桥梁—城市快速路网上的桥梁;

Ⅲ养护的城市桥梁—城市主干路上的桥梁;

Ⅳ养护的城市桥梁—城市次干路上的桥梁;

Ⅴ养护的城市桥梁—城市支路或街坊路上的桥梁。

城市桥梁的完好状态宜分为五个等级:

A级—完好状态,应进行日常保养;

B级—良好状态,应进行日常保养和小修;

C级—合格状态,应进行专项检测后保养、小修;

D级—不合格状态,应检测后进行中修或大修工程;

E级—危险状态,应检测评估后进行大修、加固或改扩建工程。

3.2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测。

常规定期检测应每年一次;结构定期检测:

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宜为1—2年;Ⅱ—Ⅴ养护的城市桥梁宜为6—10年。

3.3城市桥梁应建立养护档案,以一座桥梁为单位建档。

3.4桥面铺装破损且防水层漏水,应先修理防水层,再修复桥面。

若损坏面积较大,经核定负荷能力,可加铺一层沥青混合料或水泥混凝土结构层。

3.5桥面的排水管和排水槽要及时清理疏通。

伸缩缝要经常养护,使其发挥正常作用。

3.6栏杆要经常保持完好。

遇有缺损,应及时修理补齐。

3.7桥头出现沉陷、坑槽或跳车,应及时修理,避免破损扩大。

3.8钢筋混凝土构件发生剥落、露筋等现象,应及时清除钢筋的锈迹,并凿去松动的保护层后,再予修补。

若损坏面积不大,可用环氧砂浆或水泥砂浆补修;损坏面积过大,应支模重新浇注混凝土或高强水泥砂浆,使新老混凝土粘结牢固。

3.9钢筋混凝土构件应经常观察受拉区、剪切面等区域内的裂缝,裂缝宽度在允许范围内(小于0.2mm)时,对裂缝进行封闭处理。

一般涂刷水玻璃或环氧树脂,当裂缝宽度大于允许值时,可采用压力灌注环氧树脂填缝。

当裂缝大于0.4∽0.5mm时,应使裂缝见新茬并将其清刷后,再用环氧砂浆或高标号水泥砂浆补修。

3.10应做好钢桥的保洁、防水、除锈涂漆,以及保持排水设施完好,铆钉(螺栓)牢固,接点完好和杆件完整等养护工作。

3.11伸缩缝要经常养护,对损坏、老化的要及时修理更换。

3.12保证涵洞及其构筑物的完好,涵洞周围填土密实,洞内排水通畅;涵洞主体结构出现开裂、漏水、变形、移位、下沉及冻胀,应及时修理,如影响使用,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第四章排水管渠维修养护

4.1城市排水管渠的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出现开裂、漏水、变形、移位、下沉及冻胀,应及时修理,如影响使用,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4.2管渠维修养护

(1)小型雨水管(管径Ф≤300mm)每年应达到2.0遍次。

(2)中型雨水管或合流管(管径300mm<Ф≤600mm)每年应达到1.5遍次。

(3)大型雨水管或合流管(管径600mm<Ф≤1000mm)每年应达到1.0遍次。

(4)特大型雨水(管径Ф>1000mm)管每年应达到0.5遍次。

(5)检查井的井盖和雨水井的井蓖子安放平稳,与井框吻合,发现断裂、损坏严重或丢失立即更换或修复。

(6)检查井框与周围路面齐平,雨水井井口标高比周围路面低20mm。

(7)井内清洁,支管畅通。

(8)沟渠边坡平整、坚实、稳定,渠底不得有松散土、杂草、垃圾等杂物和排水障碍物,保证排水畅通。

第五章排涝泵站维护

5.1水泵日常维护规定

(1)水泵机组的轴承应定期加注、更换规定牌号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2)水泵机组外观表面不应有灰尘、油垢和锈迹。

(3)冬季蜗壳式水泵停止使用时,应将泵体和连接管道、进水闸阀内的积水放净。

潜水泵冬季停用时,若存在冰冻时,应将积水池的积水放净或将潜水泵吊出积水池并妥善保管。

(4)定期打开蜗壳式泵的手孔盖,清除泵内积沉污物。

(5)每三年对水泵拆检一次,并更换易损件。

5.2电气设备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扫、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两次;特别区域可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

(2)电气设备除进行定期检修外,还应根据预防性试验或检查结果及时进行状态检修或抢修。

5.3水泵运行时,定时检查格栅迎水面浮渣阻水情况,及时清除格栅上的污物,格栅内外、水位差应小于20厘米;发现格栅片松动、变形、脱落等情况应及时实施紧固或焊接固定;钢制格栅应每年进行除锈和涂刷防腐油漆的维护。

5.4排水泵站内应设置水位仪,仪器仪表每年应校验一次;当仪器仪表失灵时立即更换。

5.5排水泵站的运行与维护应有完整的记录。

每年汛期,排水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应进行检查与维护。

5.6闸门维护

(1)对闸门板要定期进行除锈、防腐。

(2)每年汛前要对闸门的闸门槽、启闭机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启闭灵活。

第六章河道养护

6.1河道的日常维修养护

(1)河道水体干净,无恶臭、无异色、无异味等。

(2)河岸各类硬化设施无垃圾、无污垢、无缺损;出现驳岸损坏现象,应及时修复。

(3)按照河道淤积情况,定期进行清淤,整治边坡。

(4)配合市防汛指挥部做好汛期相关工作,对于城市河道内各种影响行洪的障碍物或临时阻水设施,及时上报,及时清除,确保行洪通道畅通。

(5)按照城区河道调水方案,做好河道翻换水,保证河道水质。

(6)配合上级部门及时更新和完善河道数据库资料。

第七章照明设施维护

7.1照明设施维护标准

(1)路灯的灯架、灯柱都要定期维修,设施部件做好防腐蚀工作,表面锈蚀要大于10%的均要大修或更新;灯罩和灯架、灯柱与灯架,及有关部件联接处锈蚀深度不得超过10%;

(2)悬吊灯具和吊线、电杆拉线锈蚀度超过25%以上时,均要更新;

(3)灯具、灯罩完整、整洁、灯罩内无虫、污等物,无裂缝或伤痕;

(4)照明设施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设施完好率保持在85%以上。

7.2照明灯具和光源检修标准

(1)灯罩螺丝无松动、损坏和缺少等情况;

(2)封闭型灯具,应完整无漏水

(3)灯具引下线和管内穿线绝缘良好,无破皮,塑料绝缘开裂等现象,引下线不能超过有二个接头;

(4)透明罩或玻璃灯罩无破碎和裂纹,但对不影响安全的裂纹(长度不超过50毫米)、穿孔、缺边(直径不超过20毫米)可视情况处理。

7.3灯架和灯杆检修标准

(1)灯架和灯杆装置应齐全、平整或竖直,无残缺歪斜或变形;

(2)灯架管子、拉杠、撑板,无严重锈蚀或断裂;

(3)钢管灯杆无生锈、裂缝和断裂等情况;

(4)灯杆外观洁净,无污滞.灯杆编号清晰。

7.4电杆检修标准

(1)电杆及其他部件不歪斜变形、板杆无变动或移动;

(2)水泥杆的底座无裂缝、剥落和钢筋外露等情况;

(3)横担、抱箍、花蓝螺丝等各种固定装置无锈蚀或松动;

(4)杆上无其他外物。

7.5熔丝和引下线检修标准

(1)装有熔丝的灯盏,其熔丝白料应完整地安装在相线上,熔丝良好;

(2)引下线的绝缘应良好,与其他路线路不相碰,保证有足够安全距离;

(3)丁字铁板和横担等装置不能有松动;灯杆接线匣无漏水,熔丝完好;

(4)上杆的穿线管子无损坏,管子口导线应完好,安装处无松动和锈蚀。

7.6架空线路巡视检修标准

(1)导线弧垂有明显变化应予调平,发现干线断股应更换或按规定绑扎,处理接触不良的接头;

(2)拉线无锈蚀、无松弛现象;

(3)架空线路周围无影响线路正常支行的树木。

7.7电缆线路检修标准

(1)各种电缆应用500伏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测量时应将电缆接线匣内线路接头解开,电缆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姆;

(2)接头紧固螺母(压接管)无松动、发热现象,绝缘包带无老化开裂,钢带接地良好;

(3)灯座箱、人孔、手孔井内干净无异物或积水现象,电缆标志牌齐全、字迹清楚;

(4)对有严重缺陷和损伤,并已无法处理的电缆(穿管导线)线路应分段或全部更新。

7.8配电箱(柜)检修标准

(1)配电室门窗和箱(柜)体清洁无破损、房层无渗漏水现象;

(2)各触点如有烧毛现象,应调换或用细砂皮打光,间隙要调节至符合要求;

(3)时间继电器应根据季节每周或半月进行一次开关灯时间的调整,每年一次对其转动部分加注润滑油;

(4)熔丝(芯)发现烧热变色,应及时更换,可控硅元件电路及散热器完整良好。

7.9控制设备检修标准

(1)微机监控设备发射天线无歪斜、锈蚀,收发讯机、变送器工作正常,校验讯号测试正确;

(2)路灯控制柜(钟控开关等)走时误差、失灵程度不超过设备自身规定标准;

(3)光控(光感)开关安装位置、方向正确,无断线现象,控头清揩每季度一次;

(4)对路灯控制设备系统检查每年一次。

7.10高杆灯检修标准

(1)借助高空作业车在固定灯盘式高杆灯登杆维护及更换灯泡,一般在无需暴雨,风力不超过四级的白天进行;

(2)灯盘升降式高杆灯,灯盘的升降操作,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操作、监护人员及其它现场人员要距杆根4米以外;

(3)每半年一次对灯盘进行升降操作检查(电动、手动及有线远隔离操作灵活),转动部件、钢丝绳加黄油,使升降自如;接线箱门锁锁芯定期保养;接线箱内电器设备,每半年检查一次。

(升降马达、传动皮带、开关接线良好);

(4)灯杆接地电阻每年测定一次,电阻小于等于10Ω(高杆灯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Ω)。

7.11应急事故处理

(1)普查或巡视与检修时发现下列重要缺陷,如不能在现场解决应向领导汇报,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2)有倒杆、钢杆裂、继线或设备下坠等危险应立即处理;

(3)因导线绝缘不良对地、对其他线路或物体距离不正常有引起接地、碰线和有人触电等危险应立即处理;

(4)接地或接零失效有引起行人或工作人员触电的危险。

第八章附则

7.1本标准由常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