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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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

一、判断题:

1.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使用裁定。

()

2.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

3.某离婚案件,原告申请法院公开审理,被告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

4.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5.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这是给付之诉。

()

6.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诉的种类存在。

()

7.审判人员曾受过纪律处分,则该审判人员应该回避。

()

8.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以不开庭审理为例外,以开庭审理为原则。

9.诉讼人就是在同一个案件进行诉讼的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10.拘留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都有的强制措施。

11.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和审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纠纷。

12.本诉的原告撤诉后,反诉仍然进行,并不因本诉撤回而停止。

()

13.举证责任由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分担。

()

14.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委托代理合同。

()

15.民事诉讼的主管即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不同分工。

16.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是变更之诉。

()

17.具有执行内容的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

()

18.陪审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之一。

()

19.所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都包括案件事实真相和诉讼请求。

()

20.法人企业被承包后,与人发生纠纷的,承包人是诉讼当事人。

()

21.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次起诉。

()

22.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不受期限的限制。

()

23.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对等原则是对同等原则的补充。

24.共同诉讼人就是在同一个案件进行诉讼的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25.同一物品既有可能作为书证也有可能作为物证。

26.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使用裁定。

()

27.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28.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执行根据有误写误算的,可以退回原制作机关补正。

29.执行回转只适用于执行完毕后。

30.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受理对外国驻我国外交代表提起的民事诉讼。

31.外国法院的裁判在我国领域内不产生效力。

()

32.被告是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的人。

()

33.委托代理人申请财产保全,须经被代理人特别授权。

()

34.证人是我国法定证据的一种。

35.法院调解既是法院的诉讼活动,又是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36.依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组成合议庭审理。

37.只有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当事人才享有诉权。

()

38.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使用裁定。

()

39.管辖权的转移,实质是级别管辖的变动。

()

40.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就是更换当事人。

()

41.财产保全是对财产权利的处分。

()

42.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

43.公示催告期间,可以转让票据权利。

()

44.地方检察机关不能对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

第1页共6页()()()()()()()()()()

()()()()4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

46.我国的民事诉讼费用仅指人民法院的受理费。

()

47.原始证据必定是直接证据,派生证据必定是间接证据。

()

48.民事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

49.我国人民法院依法取得管辖权的涉外案件,由我国人民法院管辖。

()

50.公示催告程序,不得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

()

51.在执行程序中不适用调解制度。

()

5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纠纷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53.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阶段。

()

54.凡是合并审理的诉讼,都是共同诉讼。

()

二、不定项选择题:

1.甲与乙在A市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在B市履行该合同。

甲居住在B市,乙户籍所在地为C市,2003年6月lA将户籍迁出,欲迁入D市,但一直未入户,乙从2003年6月一直居住在D市。

后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

2004年4月,甲起诉乙,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

A.A市B.B市C.C市D.D市

2.甲区法院的陈法官经小学同学李立介绍,将父母遗留的一架名贵钢琴卖给孙红的同事陈

强。

后来,陈强因出国定居,便将该钢琴卖给音乐教师赵爽,赵爽买到钢琴后,发现该

架钢琴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以陈强未讲明这一情况为由,向甲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

除该钢琴买卖合同,并将自己购买钢琴的1万元钱归还自己。

甲法院确定由陈法官独任

审理此案,并由蔡敏担任书记员。

下列那些说法不正确?

[]

A.陈法官应当回避,因为案件涉及他的利害关系

B.陈法官不应当回避,因为他已经将钢琴卖给陈强

C.陈法官应当回避,因为他与陈强的代理人已经是6年的邻居,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D.证人吴天应当回避,因为他是本案被告陈强的表哥

3.某钢铁公司诉某机械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机械公司被其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法院受理了机械公司的破产案件。

此时,对钢铁公司与机械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可以作出以下哪种处理?

[]

A.裁定中止诉讼B.裁定终结诉讼C.缺席判决D.通知钢铁公司撤诉

4.在甲某与乙某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中,甲某聘请天平律师事务所的赵成律师为其诉讼

理人,甲某在其给赵成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中记明,赵成为全权代理人。

此时,赵成律师无权代理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

A.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B.代为提供证据

C.代为进行和解D.代为参与庭审辩论

5.刘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方某退出所侵占的属于刘某所有的房屋,法院受理案

后,李某认为该争议房屋应当属于自己所有并要求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法院经审查同意李某参加诉讼并进行了合并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刘某申请撤诉,此时,甲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

A.不准刘某撤诉,因为李某已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B.准予刘某撤诉,并告知李某可以申诉

C.准予刘某撤诉,并告知李某另行起诉

D.准予刘某撤诉,李某作为另案原告、刘某与方某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6.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

B.邮寄送达的签收人是受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邮件后的三日内将该邮件退回人民法院,并以书面方式说明退回的理由。

第2页共6页

C.人民法院应当对受理的所有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作出调解

D.双方订立的调解协议内容不能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

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有些案件在法院审理终结后,当事人又起诉的,只要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予受理。

这些案件包括:

]

A.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B.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

C.当事人撤诉的案件D.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

E.法院以调解结案的案件

8.张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侨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吴某离婚。

在诉讼中,吴某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代为进行诉讼,吴某从国外向法院寄交的对赵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需履行下列哪些手续才为合法有效?

[]

A.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B.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

C.履行我国与该国缔结的条约中规定的手续

D.由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9.市房屋开发公司与新兴建材公司签定一份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后因该批装饰材料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甲区人民法院。

甲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新兴建材公司接受退货,退还货款。

新兴建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

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该判决产生以下哪些法律效力[]

A.市房屋开发公司与新兴建材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消灭

B.市房屋开发公司与新兴建材公司之间的装饰材料质量争议消灭

C.人民法院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撤销该判决

D.新兴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市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甲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告王某与被告郭某因邻居纠纷打架,王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在开庭审理时提出申请,要求审判长张某回避,理由是张某是王某的学生。

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被告回避申请,被告申请复议,人民法院院长认为张某应当回避,决定回避,由李某替代张某参加合议庭。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

]

A.审判长张某的回避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B.在被告提出回避申请到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前,张某不需要暂停有关审判活动

C.在人民法院复议期间,张某应当暂停有关职务行为,但需要采取经济措施的除外

D.李某参加合议庭之后,应当由合议庭决定已经进行的程序是否需要重新进行

某军队医学研究所研制开发一种利用磁场作用治疗风湿病的磁性治疗仪,并取得了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

后来,该军队医学研究所发现甲仪器公司制造的一种风湿病治疗仪很类似于自己的专利产品制造方法,认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产品制造方法,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仪器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甲仪器公司否认侵权,因此,应当就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

]

A.自己制造风湿病治疗仪获得的利润

B.自己制造风湿病治疗仪的技术方法

C.军队医学研究所享有磁性治疗仪的专利权

D.自己的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磁性治疗仪的制造方法

甲对乙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

乙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便追加其参加诉讼。

但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

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判决

B.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缺席判决

C.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但可直接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D.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周敏与王庆胜因打架斗殴互相造成伤害。

周花去医药费1000元,王花去医药费200

第3页共6页10.11.12.13.

元,周起诉要求王赔偿全部医药费。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周提出书记员是王的亲戚应当回避,同时提出证人和王有利害关系也应当回避。

下列关于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有哪*?

:

]

A.周提出回避申请只能在开始审理时提出,因此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回避的,人民法院直接驳回。

B.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证人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也不应当回避。

D.对于回避决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14.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

B.无独立请求权第工人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法院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该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该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15.甲因为出国将一架钢琴交由乙保管,乙后来将钢琴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

2个月后,甲回国发现乙已将其钢琴处分,随起诉乙赔偿损失。

下列说法哪几项是正确的?

:

]

A.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丙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丙可以作为证人参加

D.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意思来决定是否通知丙参加诉讼

16.深圳A区居民甲从B区买了一台电视机,甲将该电视机带到广州C区使用,甲按使

说明书的要求用了不到三个月,电视机突然爆炸,甲受伤共花费医疗费12000元。

经查,该电视机为青岛D区某电视机生产厂生产,质量不合格。

甲如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

]

A.A区人民法院B.B区人民法院C.C区人民法院,D.D区人民法院

17.2004年2月,甲某向A区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1万元。

在本案诉讼进行过

中,原告甲某提出一张有被告乙某署名的借条,上写:

2003年9月,乙某向甲某借款

1万元,一个月内归还。

被告乙某向法院提供一张甲某署名的收条,上写:

2003年12月收到乙某归还的1万元。

并且乙某陈述,甲某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自己还钱时,甲某声称借条已丢失,故甲某给自己写了该收条。

在本案诉讼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B.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C.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均是本证

D.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均是反证

18.下列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同时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迳行开庭,进行调解

B.可以不公开审理

C.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只能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

D.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E.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三、名词解释:

1.反诉

2.移送管辖

3.执行担保

4.处分原则

5.先予执行第4页共6页

6.执行竞合

7.民事诉讼法

8.诉讼费用

9.上诉

10.既判力

11.管辖

12.执行程序

13.民事诉讼

14.回避制度

15.第三人

16.当事人

17.支付令

18.执行回转

四、简答题:

1.简述管辖权异议的概念及条件。

2.简述先予执行的条件和案件适用范围。

3.什么是辩论原则?

4.简述诉前财产保全与诉中财产保全的区别。

5.什么是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的要件是什么?

6.简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7.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有何特点?

8.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有何特点?

9.什么是诉?

民事诉讼中的诉可以分为哪三种?

10.简述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

11.简述民事诉讼中回避的对象和事由。

12.简述先予执行的条件和案件适用范围。

五、案例分析题:

请详细说明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详细进行分析说明,按要点给分。

1.原告李某起诉被告齐某,诉称齐某购买其物品,己付8000元,尚欠5000元未付,要求齐某给付。

齐某辩称所欠5000元已付,因双方买卖没有书面合同,付款也没有出具收据,所以没有证据证明已付货款。

关于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

(1)原告主张权利,被告对欠款事实认可,对于被告的自认,免除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判令被告还款。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主张合同存在要求被告履行义务,被告认可合同的存在,就应承担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义务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如果由原告来承担证明责任,来证明仍然欠款的事实,必然导致败诉,并且违背司法解释关于履行方承担固定证明责任的规定,可能会变相鼓励口头欠款不还的行为。

(2)原、被告双方从事民事行为没有签定书面合同,没有债权债务凭证,根据双方行为方式的对等性,原告没有债权凭证,被告也无需对口头合同的履行提供书面凭证。

如果硬要被告提供还款凭证,就违背了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为被告设置了高于原告的注意义务,将会造成日常生活中人人设防,不利于诚实信用社会公德的养成和提倡,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虽符合司法解释关于履行方承担固定证明责任的规定,但变相鼓励非诚信诉讼,即被告不自认反而可能胜诉。

因此,被告对合同的存在和欠款事实的认可仅是对曾经发生的事实自认,原告仍应当举证证明债权的存在,并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请利用所学的民事诉讼法学知识,谈谈你对本案的看法和理由。

2.案情:

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第5页共6页

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

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

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

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

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

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

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

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

(1)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

依据何在?

(2)林乙在诉讼结束后能否另案起诉,请求老方赔偿精神损害?

为什么?

(3)如何评价法院在一审程序中的做法?

(4)如何评价法院一审判决?

为什么?

(5)本案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

如何评价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程序?

(6)若林乙对赔礼道歉的判决内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本案义务人可采取哪些措施?

六、论述:

按要点给分。

1.试论既判力理论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启示和借鉴。

2.论述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第6页共6页

参考答案

、判断:

1.错2.对3.对4.错5.对6.错7.错8.对9.错10.对

12.错13.错14.错

15.错16.对

17.对18.错

19.错

20.错

22.对23.对24.错

25.对26.错

27.对28.对

29.对

30.对

32.错33.错34.错

35.对36.对

37.错38.错

39.对

40.错

42.对43.错44.对

45.对46.错

47.错48.对

49.对

50.对

52.错53.错54.错

11.对

21.错

31.错

41.错

51.对

二、不定项选择题:

二、名词解释:

1.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针对木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旨在动摇、吞并、抵销

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

2.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3.执行担保是指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要求暂缓或缓期执行,而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

4.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5.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的一种法律制度。

6.执行竞合是指多数执行权利人同时或先后以其不同的执行依据对统一执行义务人的特定财产,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由于各执行权利人执行依据的种类和内容不同及执行义务人特定财产的有限性,导致各执行权利人的要求无法同时得到满足,此时各执行权利人的执行相互之间发生排斥的现象。

7.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其他一切诉讼参与人的民事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诉讼费用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向法院交纳的为进行诉讼所必需的费用。

9.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10.既判力是指生效判决在实体上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强制性通用力。

艮"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

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出与该判决冲突的判断。

11.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2.执行程序是指调整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执行中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各种活动

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3.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所进行的

活动,以及由此而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总称。

14.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遇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法定情形时,不得参加或者

依法退出该案审理或者与该案审理有关的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15.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

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

16.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及相对人。

17.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而发出的要求债务人限期履行支付义务或提出书

面异议的法律文书。

18.执行回转是指是指民事案件执行完毕后,由于法定原因使己经被执行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返还给被第1页共4页

执行人,恢复至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况。

四、简答题:

1.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要求变更管辖法院的意见和主张。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主体是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

期间。

2.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的一种法律制度。

先予执行的条件:

(1)当事人之间所争之诉须是给付之诉。

(2)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3)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

(4)被申请人有履行义务的能力。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主要有:

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其他。

3.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进行论证和反驳。

辩论原则应当具有两层含义:

第一,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和行使辩论权。

第二,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裁判结果应当建立在当事人辩论的基础上。

辩论原则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辩论的阶段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

(2)辩论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范围,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两个方面都可以围绕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3)辩论的表现形式和方式。

当事人进行辩论的表现形式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既可以通过口头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辩论。

口头辩论是最为常见的辩论方式。

4.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之处表现在:

第一,财产保全提起的主体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诉讼

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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