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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1、全国土地日由来。

答:

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

会议经过讨论决定,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纪念日为全国土地日。

2、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答: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3、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是什么?

答:

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情。

4、我国土地资源有哪些特点?

答:

我国土地资源有以下五个特点:

(1)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少;

(2)山地多于平地,耕地比例小;(3)土地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4)后备土地资源有限;(5)水土资源不平衡。

5、我国土地资源现状是什么?

答:

我国土地资源现状是"一多三少",即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一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要求是什么?

答:

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7、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有多少?

答:

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近16亿亩。

8、土地整理按内容分包括什么?

答:

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9、土地整理按对象分包括什么?

答:

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10、土地行政处罚是指什么?

答:

土地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措施。

11、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是什么?

答:

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哪几项要件?

答:

约定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多少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多少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满多少年未动工开发的,有什么规定?

答: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14、根据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出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什么?

答:

应当明确约定:

土地用途、容积率,对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有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控制性要求,并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15、农用地转换为成熟的城镇建设用地一般要经过几个过程?

答:

要经过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开发。

16、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最高标准为多少?

答:

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17、2003年以来,为防止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禁止供地的项目主要有什么?

答:

高档别墅类房产用地和高尔夫球场用地。

18、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限制供地的项目主要有什么?

答:

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电石和铁合金行业、焦炭等行业、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建设项目、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大学城项目、开发区内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

19、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多少标准?

答:

小城市和建制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以上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20、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答:

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三项内容。

21、简述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度。

答: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2、简述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答: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符合什么规定?

答: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4、土地行政处分是指什么?

答:

土地行政处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失职行为,依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2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答: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26、简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答: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7、国家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而未及时使用的有何规定?

答:

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8、国家对开垦未利用土地有何规定?

答: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

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29、征用耕地补偿费用包括哪几项?

答: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0、哪些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1、简述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答: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32、节约用地的含义是什么?

答:

节约用地是指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

33、节约和集约用地包括的主要内容?

答:

主要包括:

农村居民点用地、开发区用地、城市用地和"城中村"用地、小城镇用地五个方面。

34、土地整理的概念是什么?

答:

土地整理主要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35、土地复垦的概念是什么?

答:

土地复垦是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36、土地开发的概念是什么?

答:

土地开发是指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草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

37、耕地开发、复垦专项资金应集中使用,主要用于耕地开发的资金有什么?

答:

(1)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地方留存部分;

(2)耕地开垦费,菜地、精养鱼塘开发基金,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3)耕地占用税应当用于耕地开发的部分。

38、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什么?

答: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3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何时施行?

答:

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40、矿产资源属于国家还是集体所有?

答:

国家

41、矿产资源法与土地管理法有何不同点?

答:

矿产资源法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42、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什么条件?

答:

资质条件。

43、国有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什么?

答:

主体

44、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的什么制度?

答:

有偿取得的制度。

45、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什么税费?

答:

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46、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什么方针?

答:

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47、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

答:

(1)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2)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3)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4)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5)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6)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48、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什么规定,具备什么必要条件?

答:

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

49、以何种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予以罚款?

答:

买卖、出租。

50、违反矿产资源法第六条的规定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

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51、何谓矿山企业的"三率"?

答:

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

52、开采哪些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答:

开采石油、大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53、建设单位是否有权可以压覆重要矿床?

答: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设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54、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资料?

答:

(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55、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多少年?

中型的,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多少年?

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多少年?

答:

30年;20年;10年。

56、何谓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答:

所谓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是指地质矿产行政部门,为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和采矿权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发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

57、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答:

(一)变更矿区范围的;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58、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几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答:

30日前。

59、采矿权人什么情况下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答:

逾期。

60、国家实行采矿权什么制度?

答:

有偿取得。

61、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如何缴纳,标准是多少?

答:

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62、采矿权可以通过何种方式有偿取得?

答:

招标投标。

63、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几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

答:

2年。

6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所称开采方式?

答:

地下开采或者露天开采。

65、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何时起施行?

答:

1998年2月12日起施行。

66、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是由哪个部门发布的?

答:

国务院令241号发布。

67、何谓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答:

所谓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是指地质矿产行政部门,为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和采矿权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发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

68、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所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答:

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所依据的法律是《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69、取得采矿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申请采矿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二是采矿权申请者必须依法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的法律凭证;三是采矿权人必须实际从事采矿工作,真实地履行义务。

70、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指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基本指导方针,是矿产资源管理立法、执法和守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71、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是由国务院几号文发布的?

答:

2005年28号文。

72、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是何时下发的?

答:

2005年8月18日。

73、何谓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三查"?

答:

(1)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排查;

(2)勘查矿产资源行为检查;(三)矿产资源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清查。

74、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确保安全的重要措施,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5、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一)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利开采等违法行为;

(二)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三)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四)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五)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六)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进行专项整治。

76、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一)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

(二)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三)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四)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五)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六)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

77、我国主要有哪几大类自然灾害?

答:

1、气象灾害,2、海洋灾害,3、洪水灾害,4、地质灾害,5、地震灾害,6、农作物灾害,7、森林灾害。

78、2003年11月4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94号国务院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该条例从哪年哪月哪日起施行?

答:

2004年3月1日。

79、什么是地质灾害?

答: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80、什么是地质灾害易发区?

答:

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81、什么是地质灾害危险区?

答:

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82、什么是次生灾害?

答:

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8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指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答: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

84、什么是崩塌?

答:

崩塌包括崩落、垮塌或塌方,是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85、崩塌分哪些类型?

答:

按崩塌体物质组成分为两大类:

一是产生在土体中的,称为土崩。

二是产生在岩体中的,称为岩崩。

86、什么是滑坡?

答:

斜坡上的岩土体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向下滑动的现象叫滑坡。

87、当你遇到山体滑坡正在发生并处在滑坡体上时,应该怎么办?

答:

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能慌乱。

跑离时,以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

向上或向下跑是很危险的。

遇高速滑坡而无法跑离时,抱住大树等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

88、什么是泥石流?

答:

是山区特有一种自然现象。

它是由于降水(暴雨、融雪)而形成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它爆发突然、历时短暂、来势凶猛、具有强大的破坏力。

89、什么是地面塌陷?

答:

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

90、什么是地裂缝?

答:

是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地质现象。

91、什么是地面沉降?

答:

是指地面在自然或人为作用下缓慢下沉的一种地质现象。

9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是?

答:

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93、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哪四个等级?

答:

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

94、地质灾害险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

地质灾害险情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2)大型: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为数在500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中型: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4)小型: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为数在1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95、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分为几级?

每个险情级别有何特点?

答:

分为3级,即一般级、异变级、临灾级。

一般级:

经临测,隐患体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

异变级:

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有扩大、异变情况加剧。

临灾级:

经监测,隐患体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位移加快或者变形明显加剧,处于临灾状态。

96、地质灾害预警分哪几级?

答:

分四级,即特级预警、一级预警、二级预警及一般预警。

97、地质灾害灾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

地质灾害灾情划分哪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中型: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小型: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98、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和费用,按照什么原则由谁承担?

答:

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99、国家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

地质灾害调查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哪些部门组织开展?

答:

会同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

100、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主要有哪些?

答:

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作等基础设施。

101、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地质灾害险情应当做哪些工作?

答:

(1)巡回检查;

(2)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102、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

地质灾害预报由哪些部门和机构发布?

答: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103、什么是五不登记制度?

答:

(1)对于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得登记;

(2)对于经营性土地没有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不得登记;(3)对协议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得登记;(4)对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得登记;(5)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不得登记。

104、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向谁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答:

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05、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由哪级人民政府处理?

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106、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申请,如何审查处理?

答:

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先审查是否符合申请调处土地权属争议的条件,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107、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谁持有?

答:

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108、土地登记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查询,是否正确?

答:

不正确。

土地登记资料分为土地登记结果和原始登记资料,只有土地登记结果单位和个人才能查询。

109、土地登记以什么为基本单位?

答:

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

110、土地登记依照什么程序进行?

答: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或更换土地证。

111、哪些情形,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暂缓土地登记?

答:

(1)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2)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3)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4)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

112、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多少年,可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答:

20年。

113、土地调查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

(1)土地权属;

(2)土地利用现状;(3)土地条件。

114、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同一宗土地的,应当如何申请登记?

答:

应当分别申请登记。

115、土地登记按时间可分为哪两种?

答:

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116、哪些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

答:

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117、宗地的概念是什么?

答:

所谓宗地,是指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118、国家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我国现实行土地分类几类?

各类土地的含义是什么?

答:

国家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管理法》定义: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119、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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