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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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1.docx

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1

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

我国政府从过去的采用计划经济手段直接进行干预,逐步转向过渡到宏观调控的经济形势。

在这种形势下,税收制度这种有效的调控工具开始备受关注。

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直接的第一大税,在一定程意义上直接影响收入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分配,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征收的重要税种。

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是企业的经营利润,由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与企业的财务管理联系非常密切,因而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直接的经济利益。

笔者认为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如何获得税后的最大利润就要取决于合理的纳税筹划,整篇文章就是对企业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必要性、纳税筹划方法做一个研究,并结合实际案例做纳税筹划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运用相关所得税法节税状况。

使企业能够准确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以便企业获得更大的企业利益,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1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1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途径……………………………………2

(一)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划……………………………………………2

(二)运用财务决策进行筹划…………………………………………3

(三)运用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筹划………………………………3

(四)运用企业筹资和投资的进行税收筹划……………………………5

(五)运用企业重组的税收筹划…………………………………………6

四、案例分析:

南方图腾机械公司税收筹划方案…………………7

(一)公司业务概况及财务状况分析………………………………………7

(二)公司纳税问题分析…………………………………………………8

(三)税收策划方案设计…………………………………………………9

(四)结论与展望…………………………………………………………12

参考文献:

…………………………………………………………………13

 

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一般认为,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缓缴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这个定义强调: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少缴或缓缴税款。

它包括采用合法手段进行的节税筹划、采用非违法手段进行的避税筹划、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的税负转嫁筹划。

 

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采用税法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对自身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这个定义强调,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节税,但节税是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且决定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税法对原有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

企业所得税在税率、税前扣除标准、税收优惠等方面均较以前的企业所得税法规有明显的不同。

新企业所得税的出台对企业是一个新的挑战和机遇。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减少纳税,节约成本支出,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

从长期来看,企业自觉的把税法的各种要求贯彻到其各项经营活动之中,企业的纳税观念,守法意识都得到了增强,纳税筹划本身与税收政策导向是一致的。

它有利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无论从长期还是从短期来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都是很有必要的。

从企业的经营角度来说,企业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该目标。

一般有扩大销售收入与降低成本两条途径。

在收入不能提高的情况下,降低成本能增加利润,而税收是国家强制参与

社会剩余产品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税收直接的减少了企业的利润,企业税收支出完全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纳税筹划,加以延缓或减轻,从而增加税后利润,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纳税筹划正是侧重于从税负成本的角度来考虑企业的所有活动,所以其出现有其必要性。

从国家的政策导向角度来说,企业作为纳税筹划的主观动机,其实现还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

这就体现在国家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是主要的导向意图,如体现为一些优惠政策,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可选择的空间,是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选择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有了客观条件。

这种纳税筹划虽然从短期行为上看,对国家会带来税收的减少,但从长期来看,对整个国家的发展是有利的。

企业发展规模扩大收益增加后,反而会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

同时,通过这种合理的导向可以使整个经济的规模的结构趋于合理。

从税法体制的角度来说,纳税筹划本身就是通过对税法的深入的了解分析,甚至找到税法本身的漏洞进行的。

比如税收法规政策的模糊笼统某些的不配套等缺陷,所以一些纳税筹划也给税法本身的发展提出了要求税法的修改和完善。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要途径

在明确相关纳税筹划理论的基础上,要进行成功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深入了解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途径和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途径形式各异,具体策略有以下几种:

(一)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国家为了从宏观调控上调节产业结构,制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法规来引导纳税人的投资投向。

它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扶持某些特殊地区、行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增加某些特定企业的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刺激某些特殊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促进消费合理化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

由于我国现行税制中纳税人在不同行业的税负差别较大,作为纳税人,顺应和利用政府的税收政策,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等均享有税收优惠的领域。

新税法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年应纳税得额作为判断小型微型企业的标准。

对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应将盈利水平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以适应优惠税率。

新设立的技术型企业,则应研究,尽量创造条件符合国家对于需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要求,以适用15%的税率减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二)运用财务决策进行筹划

选择恰当的组织结构,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面临着设立分支结构的选择,分支机构的形式有常设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三种选择。

选择哪种形式,对税收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

新税法实行法人税制,内资企业纳税人身份的确定由“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变为“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和组织”。

实行法人税制后,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根据这种新的转变可以分析出:

设立常设机构和分公司只是设立了一个办事机构,它们不是独立的法人,财务由总公司控制,其利润上交总公司。

由总公司汇总运用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筹划后统一缴税,分公司或总公司任何一方因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时,都可以用另一方的利润去抵补,可以通过盈亏相抵来实现税负的减轻,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公司不直接对它负有法律责任,进行完全纳税。

(三)用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筹划

在有国家参与的利润总额分配中,要减少国家分配的部分(即所得税),企业必然从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方面加以筹划。

因此企业必须了解收入总额应包括哪些收入、哪些收入是有条件包括的、哪些成本、费用、损失是应该扣除的,哪些成本、费用、损失是有条件扣除的。

在税法许可的条件下,企业应做到费用充分列支,但不差超过限额列支,即企业要将可列支的费用、损失及扣除额等充分列支来减少计税基础,降低税负,在收入总额既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必然会使应纳税额大大减少,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所节减的税额也越大,但是在这里可筹划的弹性空间较小,而且容易陷入避税和偷税的泥坑中。

因此,必须依据税法和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通过合理的安排,使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得到充分的列支。

1.利用销售收入进行税务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根据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对收入确认的时间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一旦确认收入,不管资金是否回笼,都要上缴税款。

所以企业应根据情况选择适当的销售结算方式,避免先垫支税款。

企业在销售收入的实现方式与实现时间方面具有很大的主动性,企业经过策划,可以尽量选择分期确收入的,增加企业资金周期的方式。

2.扣除项目的筹划

由于内外资企业之间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差异极大,企业所得税法从统一税基出发,统一了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政策,明确在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企业的扣除项目在筹划时应把握起实际发生与收入直接相关和合理性的特性,尤其是合理性要求企业的支出是正常经营所必须的,并且不能是过分的,不出比例的或是明显超标的。

(1)对职工薪酬的纳税筹划。

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准予扣除。

”因此,若企业的工资水平较高,可适当为职工增加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给职工的伙食补贴改为提供就餐机会,适当开办职工医疗健身保障,建立职工教育基金等等。

这些费用由于可以在成本中列支,所以能够帮企业减少税负,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水平可以加计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原税法对安置人员比例的限制,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一定适合岗位上尽可能的安置下岗失业或残疾人员,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负。

(2)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筹划。

原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抵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3)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算的折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对于正常纳税年度且不享有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将折旧费用计入当期产品成本或管理费用。

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筹划法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具有很大影响,所以通过运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选择可以改变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导致所得税的减少。

(四)运用企业筹资和投资的进行税收筹划

就企业筹资而言,目前常见的筹资方式有:

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借款、集资和企业自筹资金等。

方式不同,税负不同,因此就存在很大税收筹划空间。

一般地,单就税负而言,自我积累比贷款重,贷款又比企业间拆借重,拆借又比内部集资重;另外,企业联营和融资也是税收筹划常用的方式。

联营和融资均可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势互补,前者主要包括场地、人力和设备等全面的配置,以降低资金成本。

而后者尤其指取得固定资产等使用权,支付的租金可在税前列支,从而可以减轻所得税税负。

总之,各种筹资方式的选择并无定数,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税负和收益等因素,以企业整体利益最大为目标进行选择。

就企业投资而言,如果有多个投资方案,必须在综合考虑税负、时间价值和风险以后才可做出判断。

(五)运用企业重组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为充分利用自己的品牌、技术等优势,往往需要整合外部资源,进行合并活动以加速发展。

而企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出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及其他目的,也会进行分立活动。

由于破产或者设立目的已经达到等原因,企业需要进行清算。

在合并、分立、清算等企业重组活动中,存在税务筹划空间,应该充分加以利用。

(1)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

分立是指企业因发挥专业化和职能化优势,扩大整体利益,依法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合法行为。

包括两种:

一是企业以部分财产和业务增设一个新企业,原企业续存;二是一分为二,原企业注销。

就目前税法而言,企业分立从某种程度来讲,完全可以在实现企业最大利益的条件下减轻税负。

就拿所得税来说,一般税率为25%,而年应税所得额减按15%征税。

因此,企业可根据其所得利润,事先筹划,合法分立,以减轻税负。

再比如如上所述的增值税,当某行业毛利率在25.529%以上、一般纳税人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一般纳税人可在不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条件下,事先筹划合理分立,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1.企业合并的税收筹划

合并是指企业因某种合法原因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个企业的经济行为。

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它与分立是相对的,企业分立和合并都是为了其整体利益最大化。

因此,也同样是为此目的。

比如盈亏相抵的筹划获利能力高的企业可通过兼并亏损企业来盘活其资产,以增大自身竞争优势和能力,同时还可冲减利润,少缴税款。

再如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不同税率地区的成员企业合并纳税时,总机构若在高税率地区,其在低税率地区的成员企业统一按总机构的税率汇总纳税;总机构若在低税率地区,区内、区外成员企业必须分别核算,分别按规定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能分开核算的,统一按33%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若将低税率地区的子公司纳入合并纳税范围,该子公司的这部分所得将按较高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集团的整体税负比不合并纳税要高。

2.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

清算是指企业依法除因合并和分立事由外宣告终止经营活动的法律行为。

企业清算必然涉及清算所得和所得税款,因此就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

清算所得中资本公积项目的筹划和清算期限的筹划。

对资本公积中评估增值和接收捐赠项目,发生时不计征所得税,而清算时应缴所得税,即可延期缴税。

若其他条件不变。

增值部分合法计提折旧,以减少所得税额,从而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一般地,清算期应单独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其间必有清算费用,如同时有大量盈利,则可筹划合法适当延长清算期,以冲减利润,减轻税负。

另外,企业清算的日期不同,对税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企业还可以利用改变解散日期的方法来影响企业清算期间其应税所得的数额。

四、案例分析:

南方图腾机械公司税收筹划方案

(一)公司业务概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1.公司业务概况

南方图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图腾公司)地处中国政府鼓励发展的中西部地区,是经铁道部及南方机械厂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对南方机械厂生产的大型养路机械设备及其产品配件进行科研开发,国产代替和商业经营运作等科工贸一体的企业。

图腾公司是由南方机械厂,电力机械研究所和南方机械厂部分职工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机械厂国有股占5%,电力机械研究所出资5%,其余90%由职工出资并组成职工持股会。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机械制造、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机械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并且有商品进口权。

南方机械厂厂办发文明确委托授权图腾公司配置大型养路机械关键配件国家对铁道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强调,配件储备金额应不低于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5%,大型养路机械由于技术含量高,其配件储备金额占固定资产原值比例应适当提高。

目前掌握在7%左右,应该说,图腾公司的销售前景看好。

图腾公司目前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是稳定车、小型机车、道床配碴整形车等几种大型养路机械关键配件,另外还有自行开发设计的铁路机械及零部件加工,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了各种大型养路机械对以铁路线路提速、运输扩能及道床养护的作用,保证了大型养路机械的正常安全使用。

2.财务状况分析

图腾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财务状况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截止2008年中期,资产总量达8000万元,净资产达56000万元。

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7800万元,销售利润率约为10%,实现利润总额780万元,计缴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2008年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900万元,预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万元。

2009-2013年每年预计至少能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预计每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20万元。

(二)公司纳税问题分析

图腾公司属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于25%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17%增值税。

税务顾问深入调查了图腾公司实际业务状况和财务情况,尤其对纳税情况和账务处理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的混淆

图腾公司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的销售价格中包含所有寿命期内的后期修理服务费,造成才产品销售收入与服务劳务收入平均占销售价款的20%―30%。

因此,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多计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虽然方便了客户的交易及结算,但是对公司来讲却多负担了增值税款。

2.收入的性质界定及账务处理

公司销售收入份额中,约有60%来自于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30%来自于与南方机械厂大型机车配套的配件销售,而配件的销售只是作为流通环节商贸性质的收入入账,不能够作为自产产品销售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3.产品成本核算的缺陷

公司外购、装配的配件需要经过进一步加工,增设一些关键部件,提高其原有性能。

在这一环节中需要公司自行研发有较高技术性工艺过程的参与,且加工装配后的配件能够对我国铁路提速,铁路行车安全提高保障。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购进的配件应作为原材料,而不应作为流通环节的购进存货。

在加工、研制过程中应采用成本归集和核算方法计算出最终产品的制造成本,将其纳入工贸企业成本核算体系。

4.关于销售费用提成问题

公司的修理服务由高技能技工完成,对于销售及修理服务劳务采用销售提成制,而销售提成部分并未通过销售费用反映。

在税法上也不允许税前列支。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前扣除项目金额。

5.关于技术工人及合同工人劳务费

由于公司在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聘用了许多技术工人和合同工人,而这部分人员的报酬绝大部分采用了劳务费形式。

这不利于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减少企业所得税额,故这部分劳务费支出应进一步合理处理,通过规范的财务核算予以解决。

6.关于南方机械厂股权问题

南方机械厂持有图腾公司5%的股权,并且双方之间有极为密切的业务裙带关系。

这很容易被认定为关联企业,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及交易行为不可避免的认定为关联交易。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交易价格和税款征纳。

(三)税收策划方案设计

针对发现的上述财税问题,应从以下角度合理筹划,减少纳税失误,合理降低公司税负。

1.维护劳务收入的剥离

图腾公司产品和配件销售价格中应尽量将维护劳务收入剥离,优化调整产品销售收入,一方面实现账目清晰,另一方面推迟维修劳务收入的确认时间,合理降低税负,这也是符合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做法。

2.适用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地处中西部地区的图腾公司,争取创造条件享受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开展税收策划活动的基本思路之一。

根据国办发【2007】73号文件,财税【2001】202号文件及国税发【2002】47号文件,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针对该优化政策,图腾公司应该创造条件争取享受该优化政策。

(1)主营业务收入的合理划分与调整

图腾公司的收入总额中,有60%来自于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作为主营业务收入:

有80%来自于与南方机械厂大型机车配套的配件销售,作为流通性质的其他业务收入。

若把配件的销售收入由原来作为流通环节商贸性质的收入调整为按工贸性质的收入入账。

则来自于国家鼓励类产品的主营业务的收入会提高到90%,远远超出优惠政策对主营业务收入70%的限制,可以享受西部开发减税优惠政策。

对图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作上述重新划分与调整的理由如下:

一是公司的营业执照中明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铁路机械制造、批发、零售等业务,可以按工资企业会计制度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二是公司销售的大型机车的配件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且一部分产品和配件已经返销出口奥地利;三是由于环境的变化和科技的拓展,南方机械厂授权图腾公司“配置”配件的情形已经改变,图腾公司不再是外购配置,而是自行研发,因此可以变更委托授权书,变更“配置”字样为“研发生产及配套销售”字样,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四是图腾公司产品符合《当前国家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品和技术目录》中第九项“铁路项目”中“既有线路提速及扩能”、“铁路行车安全技术保障系统开发”的规定。

(2)组织调整,机构分段

鉴于目前图腾公司生产销售的大型机车配件是否属于高科技含量产品,以及将配件的销售收入由原来作为商贸性质的收入调整为按工贸性质的收入入账的做法,是否能够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还需要一个鉴定、沟通过程。

建议可以适当调整业务范围,进行组织分立,具体可以将配件的加工与装配业务,自行研制开发的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业务,以及配件、小型机车的维修业务区分出来,分设为3个独立的法人企业,机构分设可以使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企业业务单纯化,主要业务收入满足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这样就可以享受西部开发减税优惠,至于配件的加工生产销售业务,得到技术鉴定以后,也可以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维修业务的独立可以使公司的混合销售收入得到分解、净化,合理降低企业的税负。

对于机构分设会给公司带来分立成本,如果分立成本大于节税收益,则机构分设不合算,对图腾公司未来3年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分设后的节税收益进行测算,未来3年(2009―2011年)每年预计至少能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退一步讲,若只考虑小型机车业务给所得税减税利益,小型机车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60%,所得税税率由25%降为15%,则仅小型机车而言,未来3年的节税额=10000万元×60%×(25%-15%)×3=1800(万元)。

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由于图腾公司一直与电力机械研究所合作,得到研究技术方面的大力支持,公司生产销售的自行研发产品比重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增加,且与当前的铁路线路提速、运输扩能及道基养护有着极为直接的密切联系,图腾公司研制开发生产的产品已经出口远销到欧洲等地区世界市场。

2008年又与美国一家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开发生产高速封闭列车及无缝焊接技术,这将对列车行车安全,列车性能的提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这种先进性、安全性的技术完全可以通过技术部门的鉴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从而使图腾公司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税法规定,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2年所得税,这也是图腾公司税收筹划的一条捷径,图腾公司目前已经申请成功,正式成为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4.销售提成与劳务费支出

关于销售提成问题,可以按照销售费用、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等多种明细账目细化,理消账务,合理规范,加大税前扣除力度,至于技术工及合同工的劳务费用,可以合理通过工资项目核算,加大扣除力度。

5.南方机械厂只持有图腾公司5%的股权,这在图腾公司组建时是可以理解的,一定程度上能够扶持图腾公司的初级发展,加强双方的业务联系和利益关系。

但随着图腾公司的发展壮大,我们建议南方机械厂所持有的5%的少数股权应该退出,一方面可以理顺双方的股权关系和纠扯不清得业务关系,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双方交易公允价格的形成,规避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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