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度政府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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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度政府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政府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创新型政府建设,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实施政府创新工程。

现就实施2019年度政府创新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政府创新工程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强化创新理念,大力崇尚创新,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全力推进创新型政府建设。

着力把握“三个坚持”。

坚持需求导向。

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环境新变化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难题。

坚持制度创新。

以市场为取向,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激发经济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大发挥政府的“创新驱动力”作用。

坚持重点突破。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点围绕“调转促”工作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创新政府服务和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执行力。

二、2019年度政府创新工程的重点任务

围绕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关于结构性改革五围绕五推进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重点实施4项政府创新工程。

(一)产业发展创新提质工程。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

分类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企业科技联络员制度。

2019年,全市入库企业数达到200家以上,力争成熟期企业1年内、成长期企业2—3年内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积极探索产学研用合作、科技成果“三权”管理、股权和分红激励、科研人员留职创业与职务发明、科技人才流动等方面创新试点。

加强高层次科创团队招引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牵头领导:

李明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能分别负责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大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达到27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5%以上。

加快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积极申报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若干个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

按照“企业需要、政府代建、产权国有、租售结合”的原则,在宣城经开区为企业量身定制工业厂房,促进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尽快入驻。

牵头领导:

李明、汪谦慎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宁国市政府按职能分别负责

创新投融资机制。

探索建立市场化与专业化的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模式,有效运作产业投资基金。

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形成覆盖ppp“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ppp示范项目,打造样本、树立标杆。

扎实推进“4321”政银担创新合作,推广“税融通”和“出口退税贷”业务。

组建债权人(银行)委员会,盘活信贷存量,优化增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效。

扎实开展“林权一卡通”试点。

积极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使用机制。

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战略合作,推进新型城镇化、重大水利工程、国省道干线改造、休闲养老旅游、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牵头领导:

李明、张黎勇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宣城银监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旅发委、市ppp项目办、宁国市政府、宣州区政府按职能分别负责

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

及时全面落实“营改增”和国家、省支持小微企业政策,以及国家降低制度性交易、人工、社会保险费、电力、物流成本等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制度,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

牵头领导:

李明、汪谦慎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能分别负责

创新企业运营和产品流通经营方式。

建立市企业信息库,搭建全市企业运营服务平台和工业企业提供网上交易平台。

建设宣城市农产品数据化智能供应链平台,内接宣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组成的产地农产品产业联盟,外联全国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

开展市粮食储备库信息化建设,完成市级粮食综合信息平台及7个省级储备库信息化建设。

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着力构建供销合作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牵头领导:

汪谦慎、张黎勇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按职能分别负责

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

建设宣城电子商务与快递业融合发展集中区,打造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产业孵化器,建设电子商务营运外包服务业基地,重点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细分市场领域的明星企业与龙头企业。

搭建智慧旅游移动微平台,建设信息沟通交流和调度平台、全媒体智慧营销平台和旅游新媒体智慧营销“中央控制室”。

开拓养老产业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医养融合型养老项目建设,重点探索医养融合型老年公寓建设和运营模式。

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引进、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为居家困难老人购买服务。

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打造成区域性农村社会福利中心。

牵头领导:

李明、汪谦慎、张黎勇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旅发委、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能分别负责

加快消费需求转型升级。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旅游消费。

大幅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进入养老健康领域。

支持暂时买不起房的居民特别是非户籍人口先租房,对其中难以承受市场化租房、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给予货币化租金补贴。

将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现公租房货币化。

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

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市场联动发展机制,积极推行征迁项目货币化安置。

牵头领导:

李明、张黎勇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征管办按职能分别负责

(二)政府服务创新提效工程。

整合建立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面整合县级现有平台,并以市级平台为基础,建立全市“六个统一”(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评标专家、统一信用管理)、异地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牵头领导:

刘标

责任单位:

市公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能分别负责

创新税收征管服务和工程建设服务模式。

成立市政务中心纳税服务分中心(市纳税服务中心),建设电子税务局,实行“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联合办税服务模式。

建立工程施工环节第三方服务机制,有效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

牵头领导:

李明、张黎勇

责任单位: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按职能分别负责

推进公共服务产品创新。

建设国家级教育装备综合改革试验区,提升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试点推行医疗保健“一卡通”和特定人群体育消费券工作,促进全民健身。

实施“宣城智慧医疗”计划。

启动中心城区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积极探索“3+3”分级诊疗模式。

牵头领导:

黄敏

责任单位:

市教体局、市卫计委按职能分别负责

提升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增容拓展,全面完成平台一期建设,实现平台运用市域全覆盖。

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建设,与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实现对接,实现为民、为企服务事项的网上运行集成。

建设易企网,开展易户网公共服务应用。

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逐步推进市级大数据服务中心建设。

统筹推进全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基础支撑环境等建设,实现省、市、县联动协同。

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构建诚信“一平台四体系”(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征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应用体系和信用工作保障体系),实现重点单位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牵头领导:

刘标、田扬畅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市信息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能分别负责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创新。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在“宣城新闻联播”栏目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加强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的解读。

开通微解读等功能,加大政务微博、微信互动回应力度。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牵头领导:

刘标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按职能分别负责

(三)社会管理创新提能工程。

建立依法行政约谈机制。

探索实施依法行政考核末位约谈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约谈制度。

牵头领导:

田扬畅

责任单位:

市政府法制办

完善社会诚信评价机制。

开展“薪火相传、知行合一”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结果公示机制,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

开展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选“环保诚信企业”。

完善“绿色网吧”创建机制,推进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药品“电子监管”,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效能。

牵头领导:

李明、黄敏、张黎勇

责任单位:

市教体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能分别负责

创新城市社区管理机制。

下移城管执法力量,在城区21个社区成立城管服务站,建立社区城管信息平台。

以社区为单位,整合主城区非物管小区物业,逐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

李明张黎勇

责任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明市建设办、市民政局、市房管局按职能分别负责

创新群众工作模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人民调解员,构建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提升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信访信息工程。

搭建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平台,简化轻微交通事故审批处理流程,提高处置效率。

牵头领导:

田扬畅

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按职能分别负责

建立突发事件指挥调度视频辅助决策系统。

建立市政府小型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与公安、人防、消防等部门音视频互联互通,完善与省政府、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的视频点名系统。

牵头领导:

田扬畅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市应急办)

(四)政府管理创新提升工程。

拓展电子政务功能。

创新会议形式,建设市与县市区、市直部门联通的视频会议系统。

完善“政务通”功能,搭建了解信息、掌握舆情、指导工作的移动办公平台。

建立“市长热线”和“在线投诉”网上互联互通机制,提高转办、督办、反馈、答复时效。

整合市长热线与部门热线平台,打造高效便民服务热线。

牵头领导:

刘标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

创新政务督查方式。

探索建设督查督办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工作落实全过程动态跟踪、实时督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

全面推行“三查三单”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督查、考查,制定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

牵头领导:

刘标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

建立健全“能定责、可评价、可追溯”的考核机制。

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建立层层督查问责机制,实行监察、组织、人社、督查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督查制度威力。

牵头领导:

李明、刘标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

三、切实强化对政府创新工程实施的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实施政府创新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常务副市长为副召集人,副市长和秘书长为成员,定期研究、调度政府创新工程实施情况。

(二)强化责任担当。

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根据工作分工,承担所分管部门创新工程推进的牵头抓总责任;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织实施的直接责任人。

(三)强化推进落实。

承担具体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落实,建立信息通报、发布制度。

(四)强化绩效考核。

把政府创新工程完成情况作为加分因素,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范围,与评先评优相结合。

对因主观原因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严格行政问责。

政府创新不仅直接关系到行政效率和执政能力,也从根本上关系到经济发展、政治民主和社会稳定。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创新工作,围绕本意见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2月29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要切实加快政府创新工程的推进和督查,确保年中有形象进度、年终有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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