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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话题6

热点(51)——南京“龙虾门”

(2010年8月25日)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7月20日到8月24日下午,南京鼓楼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陆续收治了“疑似食用龙虾致病”的患者19人,其中15名患者分布在8个家庭在家加工并食用,另有4人分别在2个饭店食用。

19人都出现全身肌肉酸痛症状,并伴有肌酸激酶、肛肌蛋白明显增高,临床诊断为“横纹肌溶解症”。

事发后,南京市采取紧急措施,经补液保肝、抗感染等治疗措施,目前已有13人治愈,6人住院治疗,病情稳定。

  由于这种病有可能导致患者肾衰弱,因此,“龙虾病”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据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黄义龙介绍,有近800万人口的南京每天有10万人吃龙虾,每天吃掉的龙虾在80万吨到100万吨。

南京龙虾的主要来源是江西、湖南、湖北和安徽。

南京市组织卫生、疾控、临床、卫生监督等专家进行了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原因同过量运动、醉酒、药物影响、代谢异常、遗传缺陷等有关,也就是说,到目前还没有查明食用龙虾与产生“横纹肌溶解症”的具体关联因素,龙虾在贩卖中是否同草酸和洗虾粉污染有关也不得而知。

(2)8月23日上午10点,白下区卫生监督所带队对涉及到的饭店进行了检查。

据介绍,这家饭店开了10年了,从各项卫生证明来看,都符合规范。

检查中,只是在后场冰柜中,发现有生、熟混放的不规范行为,已要求当场整改。

而龙虾的来源则是惠民桥一家门面房。

监督所会同疾控部门,现场对这批龙虾进行了抽样,并带回检测。

  南京市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市卫生监督部门以及区疾控中心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线索比较多,但是致病的真正源头也不是十分明确。

比如很多市民怀疑是龙虾的“洗虾粉”导致的中毒,但是医生认为“洗虾粉”的成分是草酸,而草酸是无法导致产生这种疾病的。

关于病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有关人士告诉有关报社的记者,必要的时候,会请相关的其他部门一同来“会诊”,争取早日能揭开真相。

(3)去年的同类案例:

2009年5月20日,上海市食药监管局表示,初步调查显示,部分水产摊主用“洗虾粉”清洗浸泡小龙虾的做法,违反了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

对此,上海市全面禁止使用“洗虾粉”,并于即日起对相关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

早在2009年,有关部门在本市发现一些水产市场摊主使用“洗虾粉”浸泡小龙虾,用于去除小龙虾污垢、美化小龙虾外观等。

经调查,这些“洗虾粉”外包装上没有标明品名、厂名、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标识,违反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为保证食品安全,食药监管部门决定叫停“洗虾粉”。

上海市将对各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小龙虾经营餐馆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上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洗虾粉”,一律予以责令停止经营和使用,并监督销毁。

与此同时,食药监管部门还将对“洗虾粉”来源开展追踪溯源;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

【核心观点】

(1)在南京“龙虾门”问题上,监管部门是否监管到位,值得拷问。

如果总是媒体推一推,部门才动一动,人们就有理由怀疑这里面是不是有着“龙虾经济”的因素,毕竟,在多个地方,龙虾扛起了当地的消费经济,甚至带动了一个地方的发展。

在这样的情势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如果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行政态度,不及时做科学释疑,在很大程度上会加重消费恐慌心理,对地方经济、龙虾产业反而会造成严重打击。

(2)在“龙虾门”事件中,地方政府部门应该加快反应速度,第一时间对公众进行释疑。

回想起之前的“网络发言人”制度,或许,对“龙虾门”,地方政府也应该有一个专门的“网络发言人”了。

我们国家目前有很多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事件,通过“大篇幅宣传”,很多事实有可能脱离原来真实的样貌。

当面对各种猜疑时,地方政府应该“主动”应对,在误解未大规模散布之前,做好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方为上策。

(3)早在2009年上海“龙虾门”事件发生后,有关“洗虾粉”对人体生命健康的危害便已被专家学者们鉴定证实。

当时,上海市食药监局果断发布紧急通知,全城禁用“洗虾粉”。

在其示范作用下,一大批南方城市的相关监管部门积极跟进,排查摸底,更通过多种渠道提醒消费者“洗虾粉”的危害。

可是,刚刚过去一年时间,这样的“雷霆之举”似乎已不见踪影,许多城市监管部门就懈怠了。

这到底是百姓们懵懂无知,给害人的“洗虾粉”打开了入侵之门,还是监管部门不长记性,天真地以为“执法一下子,就能保平安一辈子”?

(4)公众的健康常识很重要,但是,规避食品安全卫生的风险,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消费者的“火眼金睛”上,“买着放心、吃着安心”的责任,终要“落槌”在监管部门身上,最关键在于常态执法,而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把中毒事件、游离的舆论当成一把火,碰巧烧得旺一点,就挤牙膏似的烧出一点“作为”;如果碰巧“撂倒”事情不多,舆论也很平静,就摆摆手扬长而去。

或许,食品卫生上的事情,并不是“敌人”过于强大,只能怨监管的力量过于稀松。

热点(52)——“申遗涨价”事件

(2010年8月26日)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8月17日,南岳大庙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南岳电信宾馆举行。

历经三个多小时,最终南岳大庙门票成功地由目前的40元/人次调整到50元/人次。

衡阳市物价局局长尹同君表示,调价方案将上报湖南省物价局,如获准,将在公示半年后实施。

据悉,南岳大庙此次上调门票价格是为了申报世界自然遗产。

(2)据了解,2007~2009年,每年进入南岳大庙的香客和游客人数分别为152万、163万和170万多人次。

大庙的门票收入分别为5531.31万元、5932.73万元和6271.15万元。

但与逐年上升的门票收入相比,背后负担的开支则是更加沉重。

    湖南省价格成本调研队对门票的监审报告表明,高额的运行管理成本,致使南岳大庙涨价“势在必行”。

南岳大庙隶属于南岳管理局,管理局下设22个部门。

而此次南岳大庙门票定价成本主要包括这些单位管理运行成本与专项费用开支、单位未来建设成本。

    其中,单位管理运行成本包括了管理局中心景区管理处、风景资源办、门票处、旅游局、文物管理处等22个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专项经费等。

    成本审核表上显示,以2009年为例,22个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发放了1003万元,津贴905万元,奖金1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4万元,加上“其他”一项738万余元,这22个管理部门的人员经费合计2990多万元。

    在《南岳大庙门票成本审核本表》上,记者看到,第三项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07年的支出为空白,2008年和2009年的支出分别为259万余元、323万余元。

而“公用支出”这一栏中,交通工具购置费和招待费开销巨大。

2008年的交通购置费为251万余元,2009年为207万余元。

招待费在2008年支出了825万余元,2009年达到了895万余元。

    湖南省价格成本调研队的专项监审报告指出,以2009年例,南岳管理局22个部门的管理运行成本按27.5%的比例计入大庙的成本为2154万余元。

即相当于一张门票要承担22个管理部门运行成本的四分之一以上开支,分摊到每张门票中的费用是人均24.18元。

(3)除了高额的管理运行成本,南岳大庙每年的“专项经费”支出也很惊人。

2009年,大庙旅游宣传费花费了279万余元。

大维修分摊594万余元,其他大庙分摊510万余元。

而在南岳管理局列出的近5年基建投资明细表中,香炉维修一项为420万元,公厕新建一项为197万元。

    大庙内一位法师说,近几年只建了一个新厕所。

有代表认为这比一栋楼成本还高。

当地一名官员的解释是,197万元建厕所不是怪事,衡山是5A级景区,厕所必须按照五星级标准建设。

因此,尽管2009年南岳大庙的门票收入达到6271万余元,但每年递增的高额管理成本,以及大庙正常运行、保护等费用不断增加,让管理者焦头烂额。

    记者了解到,南岳大庙上一次调价是在2006年,门票由20元/人次涨至40元/人次。

衡阳市物价局建议此次调整到51元/人次,这符合国家规定门票价格在50元/人次以下的涨幅不超过35%的规定。

而涨价期限,刚好过了3年,符合国家规定。

    参会的消费者代表罗秋林律师对提价的理由、程序以及成本核算提出了诸多质疑。

8月23日下午,他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指出,行政机关的管理成本应纳入财政预算,不能纳入南岳大庙来进行分摊。

如此摊入成本,没人解释其法律依据何在?

并且,成本核算中可能存在虚列成本的问题。

如:

在成本审核中,南岳大庙由22个管理部门进行管理,22个部门定编人数是多少?

实际职工是多少?

其中在岗的有多少人?

这些问题,根本没有细致的陈述。

    此外,报告中的征地补偿达20多万元/每亩,几乎将近是湖南省规定标准的5倍。

这样的高补偿令人吃惊。

罗秋林律师表示,将申请行政信息公开并申请审计部门对其中开支进行审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4)目前中国拥有40处世界遗产,数量排名全球第三。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如今有35个项目正式备选“申遗”。

跃跃欲试提出“申遗”的队伍,已经排到了下个世纪。

而随着日前中国丹霞地貌“申遗”成功,一时间各地再次掀起“申遗热”,但“申遗”的成本却越来越高。

牵头中国丹霞地貌“申遗”的湖南新宁县,为这次“申遗”花了4亿多元人民币,“中国丹霞”六地共花费了十几亿元。

而2007年成功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的贵州省荔波县,因“申遗”更是欠下两亿多元的债务。

 (5)各地之所以不顾高额花费,依然对“申遗”热情不减,恐怕不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而主要是为了提高景区知名度,进而提高门票收入,赢取更多经济效益。

“申遗”的形式主义和功利主义在目前体现得特别突出。

有调查显示,71.8%的人认为,当下“申遗”功利性太强:

成功申遗的景区,门票价格都得到了大幅上涨,福建土楼,上调幅度从40%至300%不等;北京故宫、天坛、颐和园、八达岭等6处景点,淡旺季门票价格均涨了一倍;张家界、武陵源等,也贵了50%……在主要目的是为了挣钱而不是更好保护遗产的情况下,不少申遗成功的地方因缺乏过硬的保护措施而屡被警告:

“三江并流”建大坝问题,被世界遗产委员会警告;北京故宫、丽江古城、西藏布达拉宫被要求整顿;武陵源只重迎客,无视保护,景区内宾馆等旅游设施泛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严肃批评;张家界更是因过度开发,被世遗委员会“黄牌警告”。

为“摘黄保牌”,张家界当地政府为此又投11亿元整治环境……如此“为‘申遗’涨价,为涨价‘申遗’”的恶性循环,所造成的巨大浪费,实在令人痛心。

 【核心观点】

(1)“申遗”不能成为门票涨价的充分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应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制定和调整门票价格应充分考虑群众消费水平,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利益。

门票并不单纯是“经营”问题,而应看做一种管理手段,为的是保护文物、维护环境、提供服务。

从这个角度而言,很多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完全颠倒了其中的逻辑,因为“风景名胜”不只是商品,公益性、公共性才是其本质属性。

 

(2)目前旅游景点的管理体制仍不清晰,在“市场化”旗号之下,一些地方旅游景点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重开发、轻保护,少投入、多产出。

这样,提高门票就势不可免,使得消费者将最终为涨价埋单。

这是一种变相的“转嫁成本”,本质上是一种杀鸡取卵的行为,一旦使旅游消费者“心生反感”,就得不偿失了。

(3)无论政府运营,还是市场运作,都无法改变风景名胜的公益性、公共性。

即使旅游资源是摇钱树,政府也只是管理者;即使风景名胜被市场化,政府管理、保护的责任也不能丢。

如果把公共资源的垄断经营权当做创收手段,则更是与民争利,背离公共服务的本义。

(4)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确实是我们后人的责任,但这并不是说相关成本就该全部由游客分担——且不说门票价格可能不仅包括维护成本,还留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更何况,世遗保护和门票涨价之间并无必然关联,反倒可能构成矛盾关系。

相关的旅游部门,应该学习杭州西湖景区的免门票旅游模式,此举不仅赢得了旅客好评,也给当地百姓带来了可观的第三产业收入。

管理部门不能只看到眼前“蝇头小利”,而忽视“免费入场”给当地旅游带来的潜在的、长期的发展机遇。

热点(53)——“孙见坤事件”

(2010年8月27日)

【社会问题的背景】

(1)8名复旦大学教授联名请求学校破格录取一个“天才”。

但因高考成绩6分之差,省招办拒绝投档。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一中的高三应届生孙见坤征服了教授的心,也摸到了大学的门,却“搞不定”招办的章。

 

(2)2010年高考,除了参加复旦大学的自主招生,孙见坤还填了山西大学的历史专业作为第二志愿。

最后,按他自己的说法,“神奇地”被调剂到了法律专业。

  他与复旦结缘,是因为参加复旦大学为自主招生而举办的“博雅杯”人文知识大奖赛。

全国各地3000多名考生参赛,通过论文从中选拔出58人,今年1月进行面试。

孙见坤递交的论文题为《<山海经>性质及成书年代考》,这是他为自己正在撰写的《山海经新释》一书所作的序言。

  面试时,考生和老师的身份相互保密。

孙见坤记得,一个留大胡子、穿对襟棉袄的教授,一脸兴奋地跟他聊起“诗小序”。

他还注意到,其他3位老师不时频频点头。

  4位专家意见一致:

希望学校一定要将孙见坤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来。

(3)除复旦外,孙见坤还参加了两场自主招生考试。

轮番面试之后,中山大学允诺,对他采取“一本线下10分录取”的优惠措施。

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的录取通知书上写道:

“参加测试的专家认为,孙见坤在古汉语与历史知识方面确有专长,表现出类拔萃。

(4)2007年底,这名高中生尝试着与国学大师陈寅恪的女儿、中山大学化学系教授陈美延通信,用的是文言文。

他对三联出版社新出的《陈寅恪文集》中的观点,持有不同意见。

在来往信笺中,陈美延对孙见坤的一些国学观点感到“钦佩”。

至今,她仍然以为孙见坤是一个年长的学者,并称其为“先生”。

  “国学水平超过了一般的高中老师。

”班主任何洁如此评价孙见坤。

和很多老师、同学一样,她曾经认为孙见坤上复旦历史系,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遗憾的是,在今年高考中,孙见坤最为拿手的文科综合发挥失常,最后总分为553分,比陕西省一本录取线低了6分。

而按照“博雅杯”的章程,复旦大学自主招生对他的要求是“达到一本线”。

 (5)2010年6月底,复旦大学招生办的老师开始积极“做工作”,他们为孙见坤“付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

  首先是一场内部审议。

8位面试过孙见坤的教授联合签署了一封请愿书,他们分别来自历史、哲学、中文、考古4个文科院系。

在信里,教授们强调,孙见坤对《山海经》有较深的钻研,具有“培养的潜力”,复旦作为百年名校,理应将这样的孩子破格录取。

这封请愿书,通过招生委员会呈递,由复旦大学的领导小组开会讨论通过。

  复旦大学招生办主任丁光宏亲自将这个意思转达给陕西省招办的相关工作人员。

在之后的一个月里,复旦大学和陕西省招办的文书、电话沟通,“来来回回进行了很多次”。

复旦方面还曾专门派出老师前往陕西,沟通录取孙见坤的事情。

  然而陕西省招办一直立场强硬,拒绝将孙见坤的档案投到复旦大学。

他们表示,“博雅杯”的章程上并未写明可以“破格录取”,所以“今年一个破格的都不能有”。

陕西省招办的顾虑是,“如果这次为孙见坤开了这个口子,条子生、关系户等腐败问题就会接踵而至。

来年将冒出更多的特例,分数不达录取线,却可以通过校方和教授的坚持,进入名牌大学。

(6)复旦大学招生办主任丁光宏悲观地表示,在现行体制下,孙见坤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遭此命运的读书种子。

  国学大师钱穆的女儿、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钱易也十分关注这个“国学小天才”的命运。

她感叹,现在的中国无法培养出大师。

她的父亲钱穆在做小学和中学教师时,坚持自学,研究学术,经过18年努力发表《刘向歆父子年谱》而成名,“那时候并无考核,完全是出于对研究的热爱”。

她的堂兄钱伟长,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大学转学物理,竟然也能作出瞩目的成绩。

【核心观点】

 

(1)关于孙见坤该不该被破格录取的问题,实质就是“素质”与“公平”谁更重要的问题。

几乎每一次的“破格录取”,都会引得社会舆论喋喋不休。

奇怪的是,以往一些被破格录取的成功事例,人们也是不断质疑,譬如蒋方舟被清华降分录取、北大推出“中学校长推荐制”等,被担心其中出现“猫腻”。

而这次孙见坤没被破格录取,又被质疑为“思想僵化”。

假如孙见坤真的被破格录取了,没准儿人们也会质疑呢,质疑的理由可能是:

孙见坤的父母是不是官员?

8名复旦教授有没有拿到好处?

(2)在中国当下的现实语境中,公平已然成为稀缺资源。

因此,比较于牺牲一个“国学天才”,坚持公平立场无疑要重要得多。

因为,公平如果连掩饰的程序都省略掉,那就意味着未来有更多个“国学天才”、“文学天才”、“数学天才”被不公平所无声地“黑”掉。

当然,一个正常的人才选拔规则不能只满足于公平。

当考生中不断涌现偏才与怪才之时,规则也不能视而不见。

因此,本着“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的朴素思想,国家应充分汲取孙见坤事件的价值,为偏才们制定更公平合理的选拔规则,这样,一个“国学天才”就不会白白地被牺牲掉。

 (3)其实对于孙见坤事件的思考,或许舆论过多地集中在“孙见坤没有能读上复旦”这个问题上。

其实,这还是源于媒体,乃至公众内心的名校情结。

诚然,复旦大学肯定是一所很好的学校,但是是否孙见坤未能读上复旦“就一定无法成才”呢?

其实不然,我们的社会目前过多纠结于“学校的高低”,忽视了一个人才是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

孙见坤目前已被山西大学录取,或许事情已成定局,但愿这个小伙子,能坚定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坚持自己的兴趣和理想。

相关的媒体舆论,与其不断地争议“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矛盾,不妨给这个年轻人更多的鼓励和“高考志愿以外的支持”。

(4)当然,从做法上看,陕西省招办的做法完全正确。

因为他们是严格按照相关投档制度来处理孙见坤档案的,且先不管现行的投档制度有何缺陷,只要还没有新的更好的制度替代,坚守现行的制度就是最佳选择。

其实问题的关键不是“陕西省招办”,而是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戴斌老师认为,我们继续在“高考”以外,另行设立为“偏才”、“怪才”而设立的“人才培养体系”,读大学不是我们的目的,成才是我们最终的追求。

 (5)中国之所以有很多良好的制度无法执行下去或者被现实异化,根本原因就是“基础秩序的缺失”。

孙见坤的遭遇当可援为一例。

如人所见,“破格录取”这样一个本性良善的制度安排,一旦深植于现实,立即变得驳杂错综起来,诸如“权钱交易”、“赢者通吃”、“暗箱操作”等潜规则,几乎是毫无障碍地附着其上,令其迅速堕落,变得声名狼藉,难以为继。

 (6)无论是陕西省招办的迂腐之举,还是复旦大学为了录取孙见坤所做的“前所未有的努力”,所证明的不过是基础秩序缺失之下,社会各个方面的进退两难和高昂的交易成本。

更令人痛心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损失的恰恰是最核心和最宝贵的东西。

孙见坤最终能不能成为国学大师远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是如果一个国家不能让她的优秀儿女专其所长、人尽其才,那才是我们能想到的最可悲的事情。

相比之下,陕西省招办的抱残守缺,不啻为一种野蛮的扼杀。

热点(54)——生活垃圾分类

(2010年8月28日)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8月26日,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的通告》,其中通告垃圾分类时间为2010年8月28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居住小区、学校、大型商场、酒店、旅游景点等部分单位中选定为垃圾分类试点的单位将予以公布。

其实,早在2000年时,海口就已经开始推行垃圾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工作,但一直进展缓慢,此次生活垃圾分类再次“上路”能走多远,成为大众关注焦点。

 

(2)从环卫部门解到,2000年,海口市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八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的部署,积极探索,把垃圾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工作在珠江物业等5个条件相对成熟的物业辖区同步展开。

经过几年的艰苦实践,垃圾袋装工作基本得到较好的落实,散装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基本得到遏止。

  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由于国内城市均属于探索阶段,没有更好的经验做法可学习和借鉴,加之海口市像其他城市一样,在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政策引导、政府调控方面的欠缺,以及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在垃圾管理包括分类收集、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导致垃圾分类工作无法再继续推行下去。

 (3)海口市环卫局业务处刘波处长表示,10年前启动的严格意义上说是垃圾袋装收集,而这次是真正从垃圾源头开始做起生活垃圾分类。

海口市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到2013年实现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30%,分类收集率达到60%。

“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刘波表示,为了更好地推行垃圾分类,有关部门对八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参观考察。

回来后,对海口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类别、容器等都做出了规范,还有专业的队伍进行管理。

(4)1990年,北京市垃圾总量不到200万吨,而2009年却已达到669万吨。

全市大约2000万常住人口,日均产生垃圾1.83万吨,据测算,如果装满卡车,足可以围着市区内的三环路绕整整一周。

  面临严峻的市政难题,北京市政府打出组合拳,一边增建垃圾处理厂和焚烧厂,一边要把垃圾减量作为长期措施。

垃圾分类是减量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从2000年开始,北京已尝试垃圾分类,但效果一直不佳。

2009年,市府痛下决心,在600个居民小区、30%的党政机关,一齐试点垃圾分类处理,还制定了专门的达标基准;在社区免费发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袋;增设立志愿者,在市民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在超市试点净菜上市等,最大限度使垃圾减量,并使之资源化。

  但是,与国外相比,北京的垃圾分类做得很不够。

北京生活垃圾的三种末端处理方式,即生化处理、焚烧和卫生填埋,从技术水平的层面上,几乎与国外相当。

但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等前端处理方面,就和国外有很大差距。

诸如日本、德国等国家,就连废弃的空瓶子都能细化出很多分类,通过不同的投放口,使之进入不同的分类系统。

  “垃圾分类减量”本应是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但“分类减量”是说着容易做着难。

垃圾分类需用多个塑料袋分装垃圾,不仅提高生活成本,做起来也繁琐费事。

一些临时居住在北京的外来人员和年轻上班族,因为工作繁忙或粗心,更不愿分类投放垃圾。

环保专家王桂琴表示,多年来,市民养成了垃圾混装的习惯,要改变生活习惯,肯定需要一个过程。

再者就是欠缺环保意识。

市民必须要明白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对环境、对北京市、对自身到底有何益处。

这只能靠政府加强宣传。

  虽困难重重,而今北京市在垃圾减量分类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2009年,北京市区全年垃圾产生总量首次出现负增长,郊区县的年垃圾产生总量增长率比2008年明显下降,垃圾资源化率达到37%。

【核心观点】

(1)从根本上说,垃圾分类的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市民的素质。

如果上升到公共道德层面,则“垃圾分类”堪称一种“比较高的道德要求”。

垃圾分类的管理和理念在一些国家早已非常成熟和深入人心,倘若我们拿来借鉴,不难发现,国外发达国家都有国民素质决定的公共道德作为有力支撑。

我们的现实窘境是,不少人连一些最基本的公共道德还坚持不了,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红灯照闯之类,都是各地全方位的存在。

因此,如果把“垃圾分类”单纯地当作一个“孤立的事情”来看,就不大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一方面需要媒体加强“环保公益宣传”,另一方面在中小学课程体系中就应该添加“环保课程”,从小就树立市面的环保意识。

(2)我们可以构建“相对严格的”、“公众参与制定”的“垃圾管理措施”,规定清晰每天“排放”废弃物的类别之后,在全社会范围内持续推行。

在推进过程中,对那些粗心大意的人、对那些有心违反的人,处以一定的提醒和警告,以加深其“垃圾分类印象”,甚至鼓励其成为“小区垃圾分类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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