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规划Word格式.docx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规划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规划Word格式.docx(10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8.01监理设施18
第九章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9
9.01工程建设监理流程图19
9.02×
×
工程实施细则39
9.03×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50
9.04光缆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53
9.04.01光缆安装工艺检验53
9.04.02光缆主要性能指标检验55
第一章工程概况
1.01综述
1、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2、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的建设规模说明。
)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如下表所示,本工程预算总投资约为×
元。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范围与总目标、监理内容和任务
2.01监理工作的范围与总目标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为施工阶段监理。
本工程要按下列总目标进行监理工作:
1、质量目标:
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准,分部工程100%合格。
2、进度目标:
以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3、投资目标:
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监理工作主要是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目标控制,尽可能好地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
通过风险管理,项目目标规划和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使本工程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此处未考虑上级规定的人工、材料调价等因素),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过计划建设周期,实际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标准。
2.02监理服务的质量方针
公正监理、诚信服务。
2.03监理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本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建设合同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监理,其监理任务如下:
1、确认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2、审查承建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3、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及检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审查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鉴认业主和承建单位选订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
6、对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确认;
7、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生产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如有必要,使用前进行抽检或试验。
对重要原材料及构配件,必要时需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以确定订货单位。
所有ODF架、光交箱等构配件在安装前应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必要时应由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按建设单位的授权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
8、检查、督促施工合同的落实,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施工规范、技术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
9、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对检查合格的以及不符合设计、规范、标准和规程的,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并作好复查记录,必要时签发施工暂停指令。
10、鉴认和组织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未经验收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审核施工图设计,以旁站或巡视的形式检查通信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检查线缆的布放与端接,检查保护地系统的设置与安装。
11、检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和卫生设施,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12、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鉴认已完工程量,即对合格的工程及时检验量测进行计量,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证,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3、确认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
14、核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设计变更的费用增减、施工费用的变更、价格调整等申报表;
15、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和建设单位即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议,以及各承建单位施工中的矛盾,参加现场协调例会(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设计等单位参加);
16、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
17、督促施工单位申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质量等级核定;
18、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初验报告;
19、审查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签订付款证书;
20、遇有诉讼事件,可为业主(建设单位)出庭作证;
21、处理索赔事项;
22、处理业主授权处理的其它事宜;
23、对设计、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业主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由此也应得到相应的奖励;
24、按期向业主及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月报;
25、保修阶段:
负责检查工程状况,定期回访,鉴定质量问题责任,按有关规定督促保修。
第三章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
2、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3、项目审批文件及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4、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项目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等;
5、×
施工图设计;
6、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指明的施工调试项目及测试指标要求;
7、有关工程协调会议的会议纪要及审批意见。
第四章工程项目组织及监理人员职责
4.01项目组织机构
工程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分建单位
合作单位
4.02现场管理机构
4.03项目有关单位组织系统
单位
单位名称
负责人
电话
职务
建设单位
工程负责人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代表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工程督导
集成单位
4.04监理人员职责
⑴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a、以监理公司在工程项目的代表身份与业主、承包单位及政府监理机关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工程项目方面的问题。
b、选择确定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
c、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变化进行人员的调配。
d、编审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e、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f、在规定时间内对工程实施的有关工作做出决策,如工程变更、事故处理、合同争议、工程索赔、实施方案等。
g、审核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付款证明、竣工资料、监理文件和报告等。
h、定期不定期巡视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i、按规定时间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
j、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k、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作总结。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a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b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c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d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e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各专业监理组职责:
a、专业监理组在专业负责人组织下开展工作,专业监理组负责人是监理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专业负责人,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
b、执行总监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制定各专业各子项的监理实施计划或监理细则,经总监批准后组织实施。
c、对所负责控制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目标控制的目标划分系统。
d、协商各专业组之间的工作关系。
e、定期提交工程进展报告。
f、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承包方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g、参加或组织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会前准备。
h、协调处理本专业范围内各承包方之间的有关工程方面的矛盾。
i、提供或搜集有关的索赔资料,并把索赔和防索赔当作本部门份内工作来抓,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赔的有关工作。
j、做好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建立各专业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k、定期做好本专业监理工作总结。
(4)现场监理员职责:
a、负责检查、确认材料的质量,并负责收集产品的三证。
b、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c、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
d、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e、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
f、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g、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研究分析处理监理工作中的问题。
h、及时向上报告上述事实。
i、做好与建设单位市局及各县局相关部门、人员的协调沟通,及时传递信息,反馈各种意见和要求;
j、协助设计、施工单位做好各种手续、流程的执行和办理,监督交接签名盖章制度的执行,提高各种交接、规程执行的规范和及时性;
k、利用常驻在城区及各县局的便利条件,集中做好各种工程问题的协调,并组织好施工、设计单位,保证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监理措施
5.01工程质量目标的控制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监理范围,本工程采用动态的质量控制,对工程质量实行预控、检查总结,力求达到工程预期的质量目标。
1.质量预控措施
A.对图纸质量的预控:
监理单位参加审核设计方案设计参数、设计标准、光缆的结构选型、功能和使用价值等方面是否满足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可靠等要求;
监理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对施工图的质量,各专业施工图之间的互相配合进行认真审查,了解建设意图,尽量避免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做好图纸会审纪要。
B.对分包单位的质量预控:
分包单位应是有质量自控系统和自控能力的,管理机构较健全的有资质的单位,民工队伍不得作为分包单位使用。
C.对施工单位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预控:
认真了解并掌握施工单位的制订的质量保证体系。
D.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在技术规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建设单位,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调查研究,加以处理。
E.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预控,做到超前监理。
监理人员要根据需要巡视,必要时对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2.工程质量监理确认程序
A.分项工程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好分项工程验评表,并附上施工试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B.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好质量评定单,隐检单。
隐检单的内容有:
施工(图号、设计变更号)、所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材证及复试单、主要施工做法、接头部位及做法、质量情况等,报监理单位检查确认。
C.监理工程师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验评标准对每一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核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包括优良、合格、二次合格,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必须及时处理,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D.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的质量及施工管理方面的问题,将按问题性质轻重,分别以口头通知、监理通知、监理指令、监理停工令等形式,下达给施工单位。
3.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首先停止继续施工,责令施工单位分析原因。
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程度提出处理办法,并写出书面报告。
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规定,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5.02工程进度目标及控制措施
1、根据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审定后的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为工程进度控制目标。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月、季度)并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3、审定供应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采购计划。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专人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形象进度,实物工作量指标的完成一致性。
5、审定施工单位编报的完成工作量月报,未经监理单位审定,不能报送有关部门。
6、组织现场协调会。
5.03工程计量及工程投资目标控制及措施
本工程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签订的工程总量、工程价值,工程计量以及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为依据,工程造价以业主及监理单位最后审定的工程预算为目标进行控制,其主要措施:
1、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预算,提交审定工程预算书,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同意后,报主管部门认定。
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个阶段及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执行。
3、严格执行付款审核、签认制度,及时进行工程投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原因,提出措施。
4、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提高工程标准。
5、认真审查图纸,减少图纸错误,尽量使施工图设计更加完善合理。
6、控制工程变更,明确变更中的责任。
对所有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加强管理,未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同意一律无效,不得作为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7、对原材料、构配件以及设备价格的调整,应按照广东省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信息价进行调整。
没有规定价格的,由施工单位提出调价依据进货凭证,由监理单位审核,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签认。
8、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提交审定工程结算书报送建设单位。
9、严格履行计量与支付程序,监理人员深入现场,及时对质量合格的工程实测实量进行计量,并审核签发付款证书。
10、根据施工合同签订的工程价款(审定后的工程预算)和结算方式,由施工单位按已完成工程进度填写工程价款报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核实签认后,报送建设单位。
经建设单位同意,送开户银行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5.04单位工程验收及保修监理
1、单位工程竣工先由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报验单”及完整齐全的技术资料,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初验。
2、单位工程竣工初验中,初验小组提出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列出清单,由监理单位监督按指令期进行整修,完成后再由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复验。
如一次验收合格,不再组织复验。
3、竣工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由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共同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竣工核定验收。
4、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中提出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进行整修至合格后,由业主签发竣工证书。
5.一年保修期的质量保修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监理,施工单位按保修合同要求进行。
第六章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6.01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及有关设计人员参加。
1.2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
1 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业主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业主介绍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业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7明确各方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1.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 工地例会
2.1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主持,定期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召开。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经与会各方代表签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各方。
2.2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b.检查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c.检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d.检查工程量核定及支付情况;
e.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问题;
f.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题工地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门问题。
6.02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机构设专人管理技术资料。
2.工程各方相互往来的一切正式书面资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一部分,应妥善保管。
3.技术资料的收发应办理签收登记手续。
工程技术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预造和后补。
6.03监理日志要求
1.监理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档案资料,应坚持每天记录,当日发生的事故,应在当日的监理日志中记录,不得后补,监理日志的内容必须真实,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2.监理日志记录的主要内容为:
A.天气情况以及影响施工因素;
B.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详情;
C.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情况;
D.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详细部位,处理意见及措施和整改情况;
E.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的有关指示和意见;
F.施工技术措施。
G.其它重要事宜。
6.04工程监理月报
1.工程监理月报是重要的上报材料,按月度评述上报施工和监理工程情况,如实地反映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展和质量控制等主要状况。
2.工程监理月报包含内容如下:
A.工程概况
工程基本情况
B.施工基本情况
(1)工程进度
(2)工程质量
(3)工程计量
(4)工地材料及设备
C.工程变更及洽商
D.气象数据
E.监理工作统计
F.结论
6.05监理工作人员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与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正确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以“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
2.热爱建设监理事业,为推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而尽职尽责地工作。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信守合同,恪守诺言,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正确行使权力;
坚持公正的立场,以科学的工作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各种关系,维护委托方及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5.坚持独立自主工作,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承建商、设备和材料。
6.不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不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监理单位注册。
7.自重自律,廉洁奉公,不私自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不收取被监理单位的任何费用,不接受可能导致处理问题不公的报酬。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对自己的建议、决定负责。
当自己的正确建议、决定被业主或上级否决时,应详细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10.不进行自我炫耀性的广告宣传,不做损害公家和他人利益和名誉的事情。
第七章监理单位与各方面的关系
7.0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
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总监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监理单位必须公平地维护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合法权益。
遇有涉及工期,工程费用的重大质量或工程变更问题,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决定和意见进行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的争议。
建设单位应当为监理单位免费提供所需的工程资料和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现场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现场监理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与检查,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7.0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相互之间不是合同关系,是互相协作,支持的工作关系。
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设计变更通知)是监理工作的依据,监理单位应全面贯彻设计意图,严格按图施工。
对工程结构设计和其它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和疑问以及现场工程地质变化需作变更时,监理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供建议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单位作出修改,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执行。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需要修改时,应征求监理单位意见,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设计单位在现场发现施工中技术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由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和解决。
7.0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工程范围,监理内容及任务,行使合同赋予监理的权限,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积极配合和支持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在授权范围内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生产、工程合同等问题作出的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必须贯彻执行。
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和监理工作必须的文件及工程技术资料。
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监理工程范围,监理内容及任务以及授权监理权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监理实施计划、监理细则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应公平地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无直接关系。
施工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上的确认和签订,一律归口于总包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以及设备、材料、构配件单位与监理单位只发生工作关系。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所完成的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程序验收签订,未经监理单位验收签证,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总监接到协调要求后,应尽早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争议双方,以利协调解决争议。
7.05监理单位与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关系
工程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第三方认证。
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