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细则.docx
《湖南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细则.docx(5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湖南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细则.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5/10/45c621dd-34a2-4c4e-bb4d-775151a3db03/45c621dd-34a2-4c4e-bb4d-775151a3db031.gif)
湖南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湖南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修订稿)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评分细则与核查办法
一、
教
育
发
展
环
境
(10分)
(一)
政
策
环
境
(3分)
(1)党委、政府作出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决定,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按规划积极推进。
(0.5分)
评分:
①党委、政府召开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大会,下发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决定记0.1分,未召开大会或未下发决定扣0.05分。
②党委、政府制定建设教育强县(市、区)规划和实施方案记0.1分,未制定规划或未制定实施方案扣0.05分。
③按建设教育强县(市、区)规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记0.3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0.1-0.3分。
核查:
①查阅党委政府文件、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市、区)直相关部门的贯彻性文件。
②到县(市、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座谈、走访。
(2)建立党委、政府定期议教制度;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0.5分)
评分:
①党委常委会议每年议教不少于2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议教不少于4次,且均形成了会议纪要记0.3分,少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深入乡镇、学校和相关部门指导教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不少于5次,且形成现场办公纪要记0.2分,少1次扣0.05分,扣完为止。
核查:
①查阅会议纪要。
②查阅解决问题批复。
(3)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制度,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编制、经费等条件,督政督学效果显著。
(0.5分)
评分:
①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专题文件,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化记0.1分,达不到记0分。
②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正科级配置,配齐正副主任(领导实职),或非正科级配置的配齐正副主任督学(领导实职)主任督学任教育局党组成员,记0.1分,达不到记0分。
③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编在岗专职人员达2人以上(不含正科级实职的督导室正副主任、正副主任督学)记0.1分,达不到记0分。
④教育督导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10万元以上记0.1分,达不到记0分。
⑤督政、督学取得显著效果记0.1分,达不到酌情扣0.05-0.1分。
核查:
①查阅政府教育督导工作专题文件、人事任免文件。
②查阅编办编制文件、财政经费预算文件。
③综合考核教育督导工作成绩。
(4)建立教育工作激励制度,党委、政府定期对重视与支持教育发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0.5分)
评分:
①党委、政府发文建立教育工作激励制度,每年坚持奖励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记0.3分,达不到记0分。
②党委、政府对重视与支持教育发展的单位和个人定期给予奖励记0.2分,达不到记0分。
核查:
查阅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文件。
一、
教
育
发
展
环
境
(10分)
(一)
政
策
环
境
(3分)
(5)健全和落实国家教育考试与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重大责任事故。
(0.5分)
评分:
①政府发文成立国家教育考试与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责任和考点责任,建立健全教育考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记0.2分,达不到记0分。
②组考严密,无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记0.3分,达不到记0分。
核查:
①查阅政府文件、组考方案。
②听取群众反映。
(6)建立健全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0.5分)
评分:
①成立由分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建立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小组,有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未发现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0.5分,部分达不到扣0.1-0.4分,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0分。
②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
①查阅县教育安全工作资料。
②实地查看学校建筑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和安全教育等情况。
③听取学校周边群众对安全工作的意见。
(二)
体
制
环
境
(5分)
(7)教育经费以县为主管理,依法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要求。
(1分)
评分:
①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
记0.2分,否则记0分;②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记0.2分;预算留有缺口记0分。
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等二级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组织编制全县中小学部门预算;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及时批复各学校的年度预算;对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按规定提出方案,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执行;审核汇总中小学校经费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经费申请;对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预算的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
记0.6分,否则记0分。
核查:
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
②核查教育局教育经费收支账目。
③核查教育部门专项经费使用方案的制定。
④核查各类学校1所以上。
⑤核查教育局内审股的内审报告。
(8)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如下职能:
组织、指导中小学编制年度预算并汇总报送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中小学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向中小学下达用款计划;对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
(2分)
评分:
5项全部达到要求记2分,其中1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核查:
①核查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资料。
②核查各类学校的经费账目。
③核查教育局审计股的内审报告。
一、
教
育
发
展
环
境
(10分)
(二)
体
制
环
境
(5分)
(9)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
(2分)
评分:
①8项管理职能全部达到要求记2分,即a、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核编到校;b、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c、教师招聘录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招录公告由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报名、考试等由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教师聘任合同书上的审批机关栏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不向招录教师收取费用;d、教师职务评聘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教师职务职数报告,职改领导小组可按教育类别或学校类别分块下达给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下达至各学校,且组织评委实施评审;e、由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实施培养培训,其他部门不向教师实施培训和发放资料、收取费用;f、县域内教师调配交流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县域外教师调动由教育、人事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办理;g、教师档案均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h、教师年度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进行,教师记功以上奖励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人事部门配合参与考核;教师处分由同级纪委监察部门派驻教育行政部门的纪检监察牵头查处,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其中1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档案管理等4项管理职能中有1项达不到要求的记0分,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
①查阅教育局、人事局和编办有关资料和询问有关情况。
②召开学校教师座谈会或个别走访教师。
(三)
社
会
环
境
(2分)
(10)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及县直部门教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能切实履行各自的教育职责。
(0.5分)
评分:
①印发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年度评估工作,县级政府下发通报、实施奖惩记0.3分,达不到记0分。
②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教育工作年度督导评估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秀率达到30%以上记0.2分,达不到扣0.1至0.2分。
核查:
查阅县级督导评估方案、督导评估实施通知、督导评估情况通报、督导评估结果通报、督导评估表彰决定等文件资料。
(11)完善涉校检查准入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杜绝各部门到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依法对学校收缴的罚款全额上交财政用于教育。
(0.5分)
评分:
①部门涉校检查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分管教育的县(市、区)长批准记0.3分,达不到记0分。
②部门到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得到杜绝,依法收缴的罚款全额上缴财政用于教育记0.2分,达不到记0分。
③发生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
①查阅县级党委、政府涉校检查准入制文件。
②实地调阅各类学校账目。
一、
教
育
发
展
环
境
(10分)
(12)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校园周边环境好。
(0.5分)
评分:
县直有关部门及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切实负起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责任,无违规违章车辆接送学生,无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网吧接纳学生,无社会不法人员拦抢学生财物和到学校肇事,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期间确保安全记0.5分。
部分达不到扣0.2-0.4分。
核查:
①查阅县直有关部门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资料。
②查阅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资料。
③实地查看学校周边环境。
④走访部分群众家长。
(13)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所和公益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0.5分)
评分:
①县(市、区)城镇建设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场所记0.3分,未建设记0分。
②建设的设施、场所向学生或免费或优惠开放记0.2分,达不到记0分。
核查:
实地查看县城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二、
教
育
经
费
投
入
(25分)
(四)
法
定
增
长
(5分)
(14)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2个百分点。
(2分)
评分:
达到要求记2分,达不到记0分。
核查:
核查财政年终决算报表、分户明细账和教育年终决算报表。
操作中双方均可剔除专项经费支出。
(15)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1分)
评分:
达到要求记1分,达不到记0分。
财政经常性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中央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核查:
核查财政下达的预算通知书和预算追加通知单。
(16)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
(1分)
评分:
达到要求记1分,达不到记0分。
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当年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当年年均学生人数。
核查:
核查财政下达的预算通知书和预算追加通知单。
(17)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1分)
评分:
达到要求记1分,达不到记0分。
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当年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人员经费-基建支出)÷当年年均学生人数。
核查:
核查教育局教育经费决算报表和相关数据。
(五)
人
员
经
费
(6分)
(18)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教师基本待遇。
(5分)
评分:
①教师(包括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和离退休教师)工资按国家、省定项目和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记2分,否则记0分。
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和中小学教师的福利待遇由财政全额预算,全部达到要求记1分。
③教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待遇,由财政全额预算,全部达到要求记1分。
④教师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及特殊教育津贴由财政全额预算。
达到要求记1分,某一项财政部分预算或未预算扣0.5分,扣完为止。
核查:
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决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决算。
②核算工资统发中心工资、津补贴统发情况。
③走访教师、抽查教师工资卡、册。
④走访教师、抽查教师门诊医疗卡和住房公积金手册。
⑤到医保部门核查教师住院开支情况。
(19)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项配套资金足额安排。
(1分)
评分:
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中职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配套资金等按规定由财政全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达到要求计1分。
②某一项财政未预算或部分预算扣0.2分,扣完为止。
核查:
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决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决算。
②核查教育局和学校帐目。
③走访老师和学生。
二、
教
育
经
费
投
入
(25分)
(六)
办
学
经
费
(14分)
(20)财政按规定分担比例足额预算并及时拨付义务教育新机制配套经费。
(2分)
评分:
①达到要求记2分。
②财政少预算10%扣0.2分,在此基础上再每少5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③财政虽足额预算但拨付不及时扣0.2分。
核查:
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决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决算;②核查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帐目;③走访师生。
(21)落实各项教育专项经费投入。
(9分)
评分:
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并全部用于弥补因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而收入减少的项目,不得顶抵本级财政的教师工资预算,达到要求记2分;②城市教育费附加按“三税”总额的3%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达到要求记1分;③地方教育附加(纳税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2011年2月1日起,按“三税”总额的2%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达到要求记1分;④城市建设维护税收入按15%-20%的比例全部用于教育,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达到要求记1分;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用于城市教育设施建设,达到要求记1分;⑥财政年初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预算安排师资培训经费,并按规定预算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督导经费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二级机构的业务费,五项均达到要求记2分;某一项财政部分预算或未预算记0分;⑦财政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按年初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追加教育经费,达到要求计1分。
核查:
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决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决算。
②分析教育年终支出经费来源渠道构成。
③核查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使用方案,实地跟踪使用效果。
④核查城建部门相关收支情况,实地核查配套设施。
⑤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
⑥核查财政部门决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决算,分析教育年终支出经费来源渠道构成比重。
(22)学校校产处置收入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得顶抵本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制定并落实教育债务化解办法,“普九”债务逐年化解,新的债务得到制止。
(1分)
评分:
①学校校产处置收入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未顶抵本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记0.5分,达不到记0分。
②“普九”债务剥离给政府,每年化解20%以上,学校未发生新的债务记0.5分,达不到记0分。
核查:
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核查核算中心支出账目;核查使用方案、使用效果。
②核查债务账目。
(23)上级下拨的教育专款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
(1分)
评分:
①上级下拨的教育专款及时(行文5个月内)足额拨付,专款专用记1分。
②截留、克扣、挪用教育专款记0分,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
①核查文件。
②核查专款实施方案。
③实地检查实施效果。
(24)学校的学杂费等收入全部用于本校建设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不得平调,不得顶抵财政对教师工资预算。
(1分)
评分:
①学杂费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记1分。
②财政平调学杂费或顶抵教师工资预算记0分,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
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
②抽查高中阶段学校收支明细账目。
三、
办
学
条
件
(18分)
(七)
学
校
布
局
(4分)
(25)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到位,中小学布局合理。
(2分)
评分:
①根据城市或村镇发展规划及时制定了新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按规划逐年实施,学校布局合理,办学规模适宜,方便学生就近入学记2分。
②未按规划实施或学校布局不合理扣1-1.5分;无规划记0分。
核查:
①查阅县级文件资料。
②实地到乡镇学校走访核查。
(26)根据城市发展制定城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同步实施。
(1分)
评分:
①根据城市发展制定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实施记1分。
②制定建设布局专项规划但未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扣0.5分;未制定城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记0分。
核查:
①查阅县级文件资料。
②到学校实地查实。
(27)中小学、幼儿园班额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分)
评分:
①达到要求记1分。
②所查学校和幼儿园的班平均数超过标准,每所扣0.2分,扣完为止。
班额标准:
幼儿园小班28人、中班33人、大班38人以内,小学45人以内,中学55人以内。
核查:
①县级资料中找到抽签必查学校和幼儿园的资料。
②到乡镇学校和幼儿园实地逐班核实,以受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查实的数据为依据,分别算出班平均数,按标准计分。
三、
办
学
条
件
(18分)
(八)
学
校
建
设
(10分)
(28)建立校舍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实施了校舍安全工程,D级危房全部消除,一般危房一、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0.5%、1%、1.5%以内。
(2分)
评分:
①制定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了校舍安全工程,D级危房全部消除,一般危房按一、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0.5%、1%、1.5%以内记2分。
②一般危房按受检学校计算,每高出0.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未建立中小学校危房改造长效机制扣0.5分;发现有正在使用D级危房记0分。
核查:
①查阅全县危房改造的文件资料数据。
②下学校考察核实。
(29)每个乡镇的中心小学和1所以上初中建成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保障(1分)
评分:
①制定农村寄宿学校建设规划并按规划逐年付诸实施,乡镇中心小学和1所以上初中学校建设符合《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设计导则(试行)》规定记0.5分;无规划或寄宿制学校建设设计不符合规定标准记0分。
②寄宿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基本得到保障,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3m2,生均食堂建筑面积不少于1.5m2记0.5分;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生均面积达不到标准,寄宿生学习生活基本条件得不到保障记0分。
核查:
①查阅县级文件资料数据。
②下乡镇学校走访核实。
(30)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所占比例一、二、三类地区分别达到95%、90%、85%(3分)
评分:
①制定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规划并逐年付诸实施记1分;未按规划实施记0.5分;无规划记0分。
②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按一、二、三类地区分别达到95%、90%、85%记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核查:
①查阅县级文件资料数据。
②下乡镇学校走访核实。
(31)高中阶段学校全部达到合格学校标准,并办好1所以上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1所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
(2分)
评分:
①高中阶段学校生均校园和校舍面积、体育运动场地达标,各种功能室齐全,教学仪器及实验设备设施能满足教学、实验实习需要,校园建筑布局合理记1分;所查学校有1所各项指标40%以上不达标扣0.5分;所查学校有1所大部分指标不达标,或校园脏乱差,文化氛围不浓,育人环境不优记0分。
②政府办好一所以上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记0.5分,无记0分。
③30万人口以上的县,政府办好一所以上省级示范性职业高中记0.5分,无记0分;30万人口以下的县政府办有职业高中记0.5分,无记0分。
核查:
①查阅全县高中阶段学校的数据资料。
②下学校察看走访。
三、
办
学
条
件
(18分)
(八)
学
校
建
设
(10分)
(32)幼儿园全部达到办园标准,并且每个乡镇办好1所中心幼儿园,县(市、区)政府办好1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1.5分)
评分:
①所查幼儿园都达到办园标准,办园规模在3个班以上记0.6分;幼儿园达不到办园标准或办园规模在3个班以下每所扣0.1分,扣完为止;有城镇小学设置学前班记0分。
②100%的乡镇办有1所中心幼儿园记0.4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③政府办好一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记0.5分,政府未办或虽办但非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记0分。
核查:
①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通知》(湘教发[2008]54号)精神,以所查幼儿园为依据。
②查阅县统计资料,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资料,实地考察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至少要有大、中、小班90人以上,园舍条件较好,有符合保教要求的师资队伍,否则不予认定。
③实地查看县办幼儿园,查阅示范性幼儿园的认定文件。
(33)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及城市社区终身教育网络;每个乡镇办好1所农校,辖区内办好1所以上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
(0.5分)
评分:
①建立网络记0.2分,未建立记0分。
②100%乡镇办有农校记0.2分,1个乡镇未建农校扣0.1分,扣完为止。
③办好1所以上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记0.1分,否则记0分。
核查:
①查阅全县有关乡镇农校的统计资料。
②下到乡镇实地考察。
(九)
教
学
装
备
(4分)
(34)所有中小学实验室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基本要求。
(2分)
评分:
达到要求记2分,1所学校达不到扣0.2分,扣完为止。
核查:
①查阅县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资料。
②实地查看学校实验室装备。
(35)全县(市、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合格。
(1分)
评分:
达到要求记1分,达不到记0分。
核查:
查阅省颁发的图书馆室建设验收文件。
(36)城区所有学校实现教育网络“班班通”,农村学校实现“校校通”,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建有网站。
(1分)
评分:
①城区所有学校实现教育网络“班班通”记0.3分,有1所学校未实现记0分。
②农村所有学校实现教育网络“校校通”记0.4分,有1所学校未实现记0分。
③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建有网站记0.3分,有1所学校未建记0分。
核查:
①查阅县级教育网络装备资料。
②实地查看学校网络装备。
四、
校
长
和
教
师
队
伍
(12分)
(十)
教
师
配
备
(4分)
(37)按编制标准配备教师,所有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配备齐全。
(2.5分)
评分:
①按编制标准配备教师记1分,即小学生师比城市19:
1、县镇21:
1、农村23:
1,初中生师比城市13.5:
1、县镇16:
1、农村18:
1,高中生师比城市12.5:
1、县镇13:
1、农村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