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课件上重要习题注会课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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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件上重要习题注会课本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1年9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和税金分别为80万元和13.6万元;另外,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开具了普通发票。
(2)销售乙产品,开具金额为29.25万元的普通发票。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机床1台(2009年1月购进),开具普通发票,售价1.17万元,该机床原值为1.5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发票已通过认证;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发票已通过认证。
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13.6+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29.25÷(1+17%)×17%=4.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的销项税额:
20×(1+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机床的销项税额:
1.17÷(1+17%)×17%=0.17(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10.2+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0×13%+5×7%)×(1-20%)=3.4(万元)
(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4.45+4.25+3.74+0.17-10.62-3.4=8.59(万元)
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销售给汽贸公司A型小客车500辆,5.8万元/辆(不含税),因汽贸公司购货量大,该汽车厂决定给予5%的折扣,并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
(2)销售给某使用单位B型小客车10辆,单价为6.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一张;
(3)该汽车制造厂自用A型小客车3辆;
(4)外购钢材支付货款560万元、增值税95.2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钢材取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运费2万元,装卸费0.3万元,发票已通过认证;
(5)外购低值易耗品支付价款9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已注明税款,发票已通过认证,但其中有1万元因为质量不合格要求予以退货,并取得了税务机关开具的销售退回和索取折让证明单;
(6)外购机床2台,价值35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已注明税款,发票已通过认证;
(7)外购自来水支付货款1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0.06万元;外购原煤支付货款19.62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2.55万元;外购煤气支付货款7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1.19万元;外购电力20万元,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计算该汽车制造厂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销售A型小客车
销项税额=5.8×(1-5%)×500×17%=468.35(万元)
(2)销售B型小客车
销项税额=6.8÷(1+17%)×10×17%=9.88(万元)
(3)自用A型小客车应视同销售,其销售额为同类产品销售额
销项税额=5.8×3×17%=2.958(万元)
(4)外购钢材
进项税额=95.2+2×7%=95.34(万元)
(5)外购低值易耗品,退货部分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退货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进项税额=9×17%-1×17%=1.36(万元)
(6)外购机床
进项税额=35×17%=5.95(万元)
(7)外购自来水、原煤、煤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通过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外购电力未取得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进项税额=0.06+2.55+1.19=3.8(万元)
(8)本月应纳增值税
=(468.35+9.88+2.958)-(95.34+1.36+5.95+3.8)
=481.188-106.45
=374.738(万元)
某木制品厂生产销售木制地板,并代为客户施工。
2012年2月施工收入为50万元,木地板销售收入为60万元,则该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110÷(1+17%)×17%=15.98(万元)
若上例中施工收入为60万元,木地板销售收入为50万元,则该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不缴纳增值税,只需缴纳营业税:
110×3%=3.3(万元)
某进出口公司2011年8月进口小汽车120辆,每辆关税完税价格80000元,每辆已纳关税20000元。
当月在国内销售了70辆进口的小汽车,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200000元。
该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
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120×80000+120×20000)÷(1-5%)×17%
=2147368.42(元)
(2)内销小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9200000×17%-2147368.42
=1564000-2147368.42
=-583368.42(元)
即:
在内销环节不缴纳增值税。
留待下期抵扣的增值税额为583368.42元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15%。
2012年2月的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5%)=4(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3=-16(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30(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前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30-16=14(万元)
位于某市的一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份发生以下各项业务:
(1)用生产成本为70000元的350盒A系列化妆品投资某企业,约定按A化妆品当月销售平均不含税价格250元/盒进行结算;
(2)将A化妆品6000盒与外购的丝绸中国结组成成套化妆品6000套,销售给某商场,每套不含税价360元,丝绸中国结的成本为35元/只;
(3)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当月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认证。
当月将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
(4)本月附带为一个影视制作公司生产上妆油5000盒,不含税售价为60元/盒
(5)本期购进酒精一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售价为70000元;
(6)本期自某县农民手中购进一批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价款150000元,支付运费18000元,取得收据。
(7)本期取得电费和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分别为25800元和19800元。
本期职工食堂和浴室耗用水、电各自占本期购进比例15%。
注:
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是5%,进口关税税率为6%,本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A化妆品当期最高不含税价格295元/盒。
要求:
分别计算2月份该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1)进口化妆品应纳关税=60000×6%=3600(元)
(2)进口化妆品应纳增值税=(60000+3600)÷(1-30%)×17%=15445.71(元)
(3)进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60000+3600)÷(1-30%)×30%=27257.14(元)
(4)本月销项税额=(350×250+6000×360+
5000×60)×17%=433075(元)
2月份进项税额=15445.71+70000×17%+150000×13%+(25800+19800)×(1-15%)=85605.71(元)
2月份应纳增值税=433075-85605.71=347469.29(元)
(5)自产产品用于投资,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应纳消费税=(350×295+6000×360)×30%-27257.14×80%=657169.29(元)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一批,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60000元。
(2)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本月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运费发票。
要求:
(1)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甲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1)乙酒厂:
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应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①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60000×(1-l3%)+(25000+15000)+8×2000×0.5]÷(1-20%)=125250(元)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25250×20%+8×2000×0.5=33050(元)
②应纳增值税=(25000+15000)×17%=6800(元)
(2)甲酒厂:
①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不缴纳消费税。
②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7×16000×17%=19040(元)
进项税额=60000×13%+6800+12000×7%=15440(元)
应纳税额=19040-15440=3600(元)
某进口商进口某外国品牌啤酒500吨,假设每吨到岸价格为3,000元,啤酒的关税税率为15%,啤酒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
要求:
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1)关税完税价格=500×3,000=1500000(元)=150(万元)
(2)应纳关税=150×15%=22.5(万元)
(3)应纳消费税=500×250÷10000=12.5(万元)
(4)应纳增值税=(150+22.5+12.5)×17%=185×17%=31.45(万元)
2012年1月某商贸公司进口卷烟10大箱(50000支装),每箱完税价格7500元,进口关税率60%。
要求:
计算进口卷烟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每条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30+30×60%+0.6)÷(1-36%)=75.94>70,适用税率56%
(2)每条卷烟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0+30×60%+0.6)÷(1-56%)=110.45(元)
(3)应纳消费税额=110.45×250×10×56%+10×150=156130(元)
(4)应纳增值税额=110.45×250×10×17%=46941.25(元)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
专用发票已认证。
(2)当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
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了相应的合法票据。
(3)当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850万元,生产卷烟3500箱,销售给某烟草批发公司3000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7500万元。
)经烟草专卖机关批准,之前签订委托代销协议,委托某商场代销卷烟200箱,每箱按不含税销售额2.6万元与商场结算。
为了占领销售市场,卷烟厂与商场商定以结算价为基数加价3%对外销售,另外再按每箱结算价支付商场2%的代销手续费。
当月代销业务结束,双方按协议结算了款项,并开具了相应的合法票据。
要求:
计算卷烟厂2012年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卷烟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销项税额=4563÷(1+17%)×17%+7500×17%+2.6×200×17%=663+1275+88.4=2026.4(万元)
应纳税额=2026.4-208.2=1818.2(万元)
(2)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每条价①4563/1.17/1500/250=104元,②7500/3000/250=100元)
销售卷烟的消费税=[4563÷(1+17%)+7500+2.6×200]×56%+(1500+3000+200)×0.015=6675.2+72=6,747.2(万元)
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400+850)×30%=375(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6747.2-375=6372.2(万元)
某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12年1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购货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2)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86万元,加工结束向委托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加工费和添加辅助材料的含税金额共计46.8万元,该化妆品商贸公司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款70万元,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将购回免税农产品的30%用于公司饮食部;
(4)购进其他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00万元。
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20万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10万元(占支付金额的5%),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5)将进口化妆品的80%重新加工制作成套装化妆品,当月销售给其他商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50万元;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70.2万元;
(6)销售除化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收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由于月末前可将全部货款取回,给所有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比例为5%,实际收到金额285万元;
(7)取得化妆品的逾期包装押金收入14.04万元。
(注:
关税税率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当月购销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税务机关认证。
)
要求:
(1)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公司加工环节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和。
(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应缴纳的关税=(220+4+20+11)×20%=51(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220+4+20+11+51)÷(1-30%)×30%=131.14(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220+4+20+11+51+131.14)×17%=74.31(万元)
(2)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86+46.8÷(1+17%)]÷(1-30%)×30%=54(万元)
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4×(7%+3%)=5.4(万元)
(3)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650+70.2÷(1+17%)+14.04÷(1+17%)]×30%-131.14×80%=216.6-104.91=111.69(万元)
(4)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46.8÷(1+17%)+650+70.2÷(1+17%)+300+14.04÷(1+17%)]×17%=180.54(万元)
(5)国内销售环节的进项税额=[74.31+8×7%+(70×13%+10×7%)×(1-30%)+(34+20×7%)×(1-5%)]=74.31+0.56+6.86+33.63=115.36(万元)
(6)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180.54-115.36=65.18(万元)
(7)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11.69+65.18)×(7%+3%)=17.69(万元)
某远洋运输企业2011年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承担远洋运输业务,取得运输收入8600万元、装卸搬运收入200万元。
发生运输业务的直接成本、费用(不含职工工资费用)6300万元。
(2)将配备有20名操作人员的6号船舶出租给甲公司使用8个月(3月1日~10月31日),取得租金收入240万元,出租期间,远洋运输企业支付操作人员工资28.8万元、维修费用12万元。
(3)将8号船舶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租给乙公司使用1年,不配备操作人员,也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固定收取租金收入160万元。
要求:
计算该运输企业2011年应纳营业税税额。
(1)运输收入营业税=(8600+200)×3%=264(万元)
(2)取得甲公司租金收入为期租业务收入,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处理。
应纳营业税=240×3%=7.2(万元)
(3)取得乙公司租金收入为光租业务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处理。
应纳营业税=160×5%=8(万元)
2011年应纳营业税合计=264+7.2+8=279.2(万元)
某建筑公司自建楼房一栋竣工,建筑安装总成本4000万元,将其40%售给另一单位,其余自用,总售价7000万元,本月预收5000万元。
(当地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为10%)
建筑企业自建不动产自用部分不纳营业税,自建不动产出售部分应交两个税目的营业税:
(1)按建筑业应纳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3%
={[4000×40%×(1+10%)]÷(1-3%)}×3%=54.43(万元)
(2)按销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售价(预收款)×5%
=5000×5%=250(万元)
自建不动产出售共纳营业税=54.43+250=304.43(万元)
房地产公司自建写字楼18万平方米,工程成本每平方米2000元,售价每平方米3600元。
当年销售自建写字楼10万平方米;将0.5万平方米自建写字楼无偿赠送给乙单位。
(当地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为10%)
(1)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当年应纳建筑业营业税:
应纳建筑业营业税=2000×(10+0.5)×(1+10%)÷(1-3%)×3%=714.43(万元)
(2)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当年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3600×(10+0.5)×5%=1890(万元)
某市商业银行2012年3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6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
(2)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取得手续费收入14万元;
(3)3月16日以860万元的价格卖出1月18日购进的有价证券(购入价800万元)。
(4)受某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4.8%,银行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
(5)2011年2月1日向商场定期贷款1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息率5.4%。
该贷款至2012年3月31日仍未收回,商场也未向银行支付利息。
(6)销售支票、账单凭证收入15万元;
(7)结算罚息、加息2万元,出纳长款0.5万元。
要求:
(1)计算该银行3月份应缴纳金融业各项
(2)计算该银行3月份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1)银行应缴纳营业税:
①向生产企业贷款应缴纳营业税=(600+8)×5%=30.4(万元)
②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14+5000×4.8%÷12×2×10%)×5%=0.9(万元)
③有价证券买卖应缴纳营业税=(860-800)×5%=3(万元)
④向商场贷款本金逾期未超过90天,应收未收利息需缴纳营业税=1500×5.4%÷12×2×5%=0.675(万元)
⑤销售支票、账单凭证收入应纳营业税=15×5%=0.75(万元)
⑥结算罚息、加息应纳营业税=2×5%=0.1(万元)
银行共计应缴纳营业税额=30.4+0.9+3+0.675+0.75+0.1=35.825(万元)
(2)银行应代扣代缴营业税=5000×4.8%÷12×2×5%=2(万元)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经烟草专场机关批准,9月签订委托代销协议,委托某商场代销卷烟200箱,每箱按不含税销售额2.6万元与商场结算。
为了占领销售市场,卷烟厂与商场商定以结算价为基数加价3%对外销售,另外再按每箱结算价支付商场2%的代销手续费。
11月代销业务结束,双方按协议结算了款项,并开具了相应的合法票据。
要求:
计算商场代销卷烟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1)商场应缴纳营业税:
(2.6×200×3%+2.6×200×2%)×5%=1.3(万元)
(2)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
2.6×(1+3%)×200×17%-2.6×200×17%=2.65(万元)
某广告公司2012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取得广告业务收入为94万元,营业成本为90万元,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布费为25万元,支付给某报社的广告发布费为18万元。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为其广告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又无同类广告可比价格,于是决定重新审核其计税价格(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6%)。
要求:
计算该广告公司4月份应纳营业税税额。
广告业务的计税营业额=90×(1+16%)÷(1-5%)=109.89(万元)
应纳营业税=(109.89-25-18)×5%=3.34(万元)
某生产企业转让10年前自行建成的旧生产车间,取得收入1200万元,该车间的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取折旧400万元。
还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560万元。
年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420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6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应缴纳营业税=1200×5%+(560-420)×5%=67(万元)
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011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9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3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
又将总承包额的三分之一转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转包合同记载劳务费1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2000万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中,4000万元由建筑工程公司自产货物提供,2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236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运输费用30万元有合法票据。
根据上述资料。
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