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班及管理人员值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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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班及管理人员值班管理制度
一、 编制目的
为强化我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全天候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生产分厂管理人员,生产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安健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
三、术语、定义
1、领导带班:
是指公司职能部门部长配合分管领导进行夜间现场带班,带班人员对带班期间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领导值班:
是指相关领导在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异常气候期间(台风、暴雨等)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3、管理人员值班:
是指为保证安全生产,要求生生产分厂管理人员,生产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安健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全天候值守在生产一线,为满足夜间安全生产进行夜间监督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管理职责
1、安健环管理部门负责编排公司《管理人员值班表》,负责并对领导带班、领导值班、管理人员值班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落实,负责对值班资料收集管理,对外报送领导值班、带班情况。
负责对值班、带班人员的考核。
及时传递值班、带班信息,并将信息汇总、存档,监督领导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整改的落实。
2、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领导带班时间安排表》,《节假日期间领导值班表》,协同安健环管理部门对节假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值班车辆安排等后勤工作。
3、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措施及要求,认真落实值班、带班领导提出的问题及要求。
协助安健环管理部门进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隐患整改,制止“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公司领导班子、值班人员必须现场带班、值班,相关作业班组必须认真落实值班、带班领导提出的问题及要求,对执行不力的按公司管理制度加倍进行处罚。
5、领导带班、值班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三违”情况。
督促带班期间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3)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4)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抢修的命令。
(5)监督各分厂夜间值班人员值班巡回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带班期间的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
6、分厂夜间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分厂夜间值班人员对本厂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3)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劳动定员情况检查及劳动纪律检查。
(4)负责对本厂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
(5)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关键控制点检查。
(6)负责本厂关键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检查。
(7)负责本厂重点设备运行情况检查。
(8)负责对本厂安全、消防设施、应急器材检查。
(9)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置。
(10)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并对值班期间需要整改的问题跟踪落实。
五、管理内容
1、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1.1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夜间(0:
00~08:
00)的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公司带班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夜间值班工作,协调处理夜间值班人员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在值班表中签署意见。
1.2分厂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00:
00~08:
00,要求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存放于分厂休息室),记录必须于次日8:
00之前填写完成,未及时填写记录者按未值班处理。
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
1.3 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2、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2.1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下月《领导干部带班时间安排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安健环管理部门备案。
2.2 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带班领导配置要求为每班两人,每班必须配备一名对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有一定了解的人。
2.3安健环管理部门建立并保管《领导带班记录表》,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记录表》中相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2.4各分厂夜间值班表由分厂商议决定后报安健环管理部门备案,发生人员变动后第一时间通知安健环管理部门变更备案。
2.5 领导带班必须在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定点签到,包括记录签到和指纹签到,记录签到按照《领导带班记录表》所列时间填写,指纹签到时间为0:
00以前,签退时间为08:
00以后。
2.6 带班领导必须如实记录带班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安健环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
2.7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
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2.8 带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带班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领导带班巡查路线:
领导夜间带班期间,根据规定路线对各岗位进行巡查,巡查路线如下:
办公楼中控室→质检中心各岗位→一期石灰窑→一期碳材工段→一期水泵房→2#门禁→电石一车间→一分厂冷却车间→电石二车间→空分空压站→电机壳制作间→二分厂综合车间→三车间→四车间→质检中心炉前化验室→水洗区气柜→三分厂冷却车间→五车间→二期水泵房→六车间→二期气烧窑→二期碳材工段→办公楼
各地点检查要点:
(1)办公楼:
检查中控室值班情况,人员精神面貌,考查值班调度应急反应能力,并进行指纹签到/签退,检查值班调度先关记录是否真实有效。
检查控制界面各参数是否异常;
(2)质检中心:
检查在岗位人精神状态,有无睡岗情况,各药品、器皿是否按规定摆放。
化验操作人员着装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3)石灰窑工段:
检查原料分厂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岗位职工精神面貌,考察职工岗位应知应会;检查司窑岗位人员“双人双岗”落实情况,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佩戴情况;检查皮带巡检人员口罩等职业病防护措施佩戴情况。
(4)碳材工段:
检查岗位职工精神面貌,考察职工岗位应知应会;检查检查烘干前后温度是否异常,布袋除尘器进口温度是否过高;各岗位人员劳保穿戴是否符合要求,职业病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水泵房:
检查岗位职工精神面貌,考察职工岗位应知应会;检查泵用水泵保养情况。
(6)门禁:
检查岗位职工精神面貌,考察职工岗位应知应会;
(7)电石炉车间:
检查电石分厂值班人员在岗情况,检查各岗位作业人员精神面貌,考察职工岗位应知应会(参照应急处置卡);检查出炉岗位人员作业面劳保穿戴情况,询问出炉班长接班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炉台巡检、净化巡检岗位人员“双人双岗”落实情况,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携带情况;检查各岗位生产记录;检查中控岗位氢、氧含量指标是否正常,各连锁、报警系统运行情况。
(8)电石冷却车间:
检查岗位人员精神面貌,考察职工岗位应知应会;检查冷却车间防雨、防洪落实情况(雨季);检查电石坨堆放情况;询问排锅人员相关注意事情等。
(9)水洗区气柜:
检查岗位职工精神面貌,考察职工岗位应知应会;检查各连锁、报警系统运行情况;
3、处罚规定
3.1未按时编排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带班、值班人员有变动未按时报送备案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3.2 现场值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a.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b.无故不值班或因故无法值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c.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d.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3.3值班人员值班记录记录必须于次日8:
00之前填写完成,未及时填写记录者按未值班处理,考核200元/人。
值班期间必须发现违章情况两条以上,缺一条考核100元。
3.4领导无故不带班、值班,或值班期间未履行相关职责的,考核500元/人·次。
4、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事故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5 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本制度由安健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领导带班记录表
领导带班记录表
带班领导
联系电话
值班人员
所属部门
值班时间
值班情况
定点签到
2:
00
4:
00
6:
00
处理结果
备注
领导带班记录表
带班领导
联系电话
值班人员
所属部门
值班时间
值班情况
定点签到
2: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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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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