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评定办法12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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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GB50161-2009《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2059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定义
3.1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
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3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4单元
3.4.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4.2烟火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生产经营单位内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危险性建筑物划分为一个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
3.4.3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以一座尾矿库作为辨识单元。
3.4.4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以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4.5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4.5.1年产45万吨(含45万吨)及以上矿井以一个开采区为辨识单元。
3.4.5.2年产45万吨以下矿井以一个矿井为辨识单元。
3.4.6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生产经营单位以500m范围内一个(套)生产、储存区域或场所内存在的特种设备,作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5临界量
对于某种、某类危险物质或某种危险能量规定的数值,若单元中的危险物质或危险能量数值等于或超过该数值,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重大危险源分类辨识范围及辨识
4.1重大危险源分类辨识范围
4.1.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贮罐区或者单个贮罐;
4.1.2储存烟火剂、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或者单个库房;
4.1.3生产、使用烟火剂、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生产场所;
4.1.4输送可燃、易燃、有毒气体的长输管道,中压及以上的燃气管道,输送可燃、有毒等危险流体介质的工业管道;
4.1.5蒸汽锅炉、热水锅炉;
4.1.6易燃介质和介质毒性程度为中度以上的压力容器;
4.1.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有煤尘爆炸危险,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6个月,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煤矿矿井;
4.1.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包括瓦斯矿山,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山;
4.1.9全库容大于等于100万m3或者坝高大于等于30m的尾矿库;
4.1.10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辨识
4.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进行辨识。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附件1中的表1与表2中规定的临界量即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4.2.1.1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4.2.1.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公式
(1)计算,若满足公式
(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
式中:
q1,q2,...qn——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t。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表见附件1。
4.2.2锅炉重大危险源辨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
4.2.2.1蒸汽锅炉
单台额定蒸汽压力大于等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4.2.2.2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
4.2.3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辨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
4.2.3.1长输管道
4.2.3.1.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管道;
4.2.3.1.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300mm的管道。
4.2.3.2公用管道
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00mm。
4.2.3.3工业管道
4.2.3.3.1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不含煤气),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mm的管道;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800mm的煤气管道;
4.2.3.3.2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500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包括液化烃),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mm,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MPa的管道;
4.2.3.3.3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气体、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mm,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MPa,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4.2.4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辨识
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
4.2.4.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4.2.4.2盛装易燃易爆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且PV大于等于100MPa·
m3的压力容器。
4.2.5煤矿(井工开采)重大危险源辨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4.2.5.1高瓦斯矿井;
4.2.5.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4.2.5.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2.5.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4.2.5.5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等于6个月的矿井;
4.2.5.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4.2.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山:
4.2.6.1瓦斯矿山;
4.2.6.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
4.2.6.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
4.2.6.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山。
4.2.7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
全库容大于等于100万m3或者坝高大于等于30m的尾矿库。
4.2.8烟火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应为该建筑物内(含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和器具里)所存放的黑火药、烟火药、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能形成同时爆炸或燃烧的危险品最大设计药量。
防护屏障内的危险品药量应计入该屏障内的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危险性建筑物中抗爆间室的危险品药量可不计入危险性建筑物的计量药量。
危险性建筑物内采取了分隔防护措施,危险品相互间不会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的药量可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为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生产经营单位内所有危险性建筑物内的各种危险物品按公式
(1)计算,若满足公式
(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表见附件1)
5、重大危险源分级
5.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
5.1.1分级原则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值R之和作为分级指标。
5.1.2R的计算方法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
吨)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
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元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5.1.3校正系数β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下表:
表5.1.3校正系数β取值表
危险化学
品类别
剧毒
物品
爆炸品
有毒
气体
易燃气体和低、
中闪点易燃液体
其他类危
险化学品
β
4
2
1.5
1
注:
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或者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确定。
5.1.4校正系数α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单元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涉及到的人口数量,设定单元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下表。
表5.1.4校正系数α取值表
单元外可能接触人员数量
α
100人以上
2.0
50人~99人
30人~49人
1.0
0~29人
0.5
5.1.5分级标准
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5.1.5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5.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
R值
一级
R≥100
二级
100>
R≥50
三级
50>
R≥10
四级
R<
10
5.2尾矿库重大危险源分级
5.2.1分级依据
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令),按尾矿库的等别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5.2.2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分级评定标准
表5.2.2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分级评定标准
危险源级别
全库容V/万m3
坝高H/m
一级重大危险源
二级库具备提高级别条件者
二级重大危险源
V≥10000
H≥100
三级重大危险源
1000≤V<10000
60≤H<100
四级重大危险源
100≤V<1000
30≤H<60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调整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1)当尾矿库全库容(V)和坝高(H)级差为一级时,以高者为准;
当级差大于一级时,按高者降低一级。
2)尾矿库失事将使下游重要城镇、工矿企业或铁路干线等重要公共设施遭受灭害者,提高一级。
3)无论任何情况,尾矿库安全度具备危库、险库条件者,提高一级。
5.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5.3.1分级依据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及《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3号)中事故分类等级及事故处理程序的要求进行分级。
5.3.2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标准
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标准
危险源等级
分级判据(死亡人数)
可能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
可能造成10一29人死亡
可能造成3—9人死亡
可能造成1-2人死亡
可能造成的最大死亡人数以矿山井下当班人数计算。
5.4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分级
5.4.1分级依据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压力、盛装介质等进行分级。
5.4.2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标准
5.4.2.1一级重大危险源
1)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7MPa的蒸汽锅炉,且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2)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超高压容器;
盛装GBZ230中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3)盛装易燃易爆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且PV大于500MPa·
m3的压力容器;
4)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
5)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600mm的长输管道;
6)公称直径大于800mm,且工作压力为中压和高压的公用燃气管道;
7)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气体(不包括煤气),且公称直径大于500mm的工业管道;
8)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500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包括液化烃),且公称直径大于400mm,并且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MPa的工业管道;
9)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气体、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400mm,设计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4MPa,设计最高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工业管道。
5.4.2.2二级重大危险源
1)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9.8MPa,且小于17MPa的蒸汽锅炉,且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2)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高压容器,盛装GBZ230中介质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3)盛装易燃易爆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且PV大于350MPa·
m3,小于等于500MPa·
4)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2.5MPa,小于等于4.0MPa的长输管道;
5)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500mm,小于等于600mm的长输管道;
6)公称直径大于500mm,小于等于800mm,且工作压力为中压和高压的公用燃气管道;
7)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气体(不包括煤气管道),且公称直径大于400mm,小于等于500mm的工业管道;
8)输送煤气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3000mm的煤气管道;
9)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500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包括液化烃),且公称直径大于300mm,小于等于400mm,并且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MPa的工业管道;
10)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气体、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300mm,小于等于400mm,设计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4MPa,设计最高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工业管道。
5.4.2.3三级重大危险源
1)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4MPa,且小于9.8MPa的蒸汽锅炉,且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50℃的热水锅炉;
2)盛装GBZ230中介质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3)盛装易燃易爆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且PV大于200MPa·
m3,小于等于350MPa·
4)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在大于1.6MPa,小于等于2.5MPa的长输管道;
5)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300mm,小于等于500mm的长输管道;
6)公称直径大于300mm小于等于500mm,且工作压力为高压、中压的公用燃气管道;
7)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气体(不包括煤气管道),且公称直径大于200mm,小于等于400mm的工业管道;
8)输送煤气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1800mm,小于等于3000mm的煤气管道;
9)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500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包括液化烃),且公称直径大于200mm,小于等于300mm,并且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MPa的工业管道;
10)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气体、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00mm,小于等于300mm,设计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4MPa,设计最高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工业管道。
5.4.2.4四级重大危险源
一级、二级、三级重大危险源以外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5.5煤矿重大危险源分级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2)二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3)三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4)四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5.5.1下列矿井为一级重大危险源
5.5.1.1高瓦斯矿井;
5.5.1.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5.5.2其它级别矿井参考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装备水平、教育培训、生产能力、安全状况等因素后确定矿井可能死亡人数,采用因素系数法评定等级,可分二种情况按照下式计算:
5.5.2.1年产45万吨(含45万吨)及以上矿井按生产采区人数计算可能死亡人数。
5.5.2.2年产45万吨以下矿井按矿井当班最多人数计算可能死亡人数。
R=K〔R1/(A+G)×
J×
C〕
其中:
R-重大危险源可能死亡人数
R1-采区(盘区)当班最大人数
A-生产能力系数A=
G-安全管理系数G=G1+G2+G3+G4
G1-安全体系系数有专职的矿领导,健全的机构,严谨的制度及职责并经过上级认可。
G1=1
G2-安全机构系数。
有独立的安全管理,通风及六类灾害专职管理机构。
全有G2=1,有一项缺失G2=0
G3-安全人员系数。
G3=
当G3>3时G3=1;
G3<3时G3=0
G4-安全培训系数G4=
J-安全技术系数J=J1+J2+J3+J4
J1-检测系统系数有通风,排水及六类危险因素监测系统并经过上级验收,J1=1。
缺失1项J1=0
J2-传感器系数
J2=
J2>1时J2=1J2<1时J2=0
J3-监测器系数有通风,瓦斯,一氧化碳,氧气及6类危险因素监测仪器,并经过上级验收J3=1否则J3=0
J4-自救系数J4=
J4>1时J4=1J4<1时J4=0
C-安全绩效系数。
3年内未发生六类事故C=1;
5年内未发生六类事故C=1.5;
10年内未发生六类事故C=2;
15年内未发生六类事故C=3。
K-危险因素系数当有一种危险因素时K=1;
二种以上时K=1.2。
按上述公式计算后对重大危险源分级进行评定。
5.6烟火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分级
5.6.1分级依据
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的临界量为基准,以其计算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危险化学品数量的临界量的倍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5.6.2烟火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标准
烟火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见5.6.2
表5.6.2烟火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标准
≥4
3~4(不含4)
2~3(不含3)
1~2(不含2)
表中公式:
q——单元内每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存在数量(kg);
Q——相对应的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kg)。
附件
表1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临界量表
类别
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
临界量(T)
叠氮化钡
叠氮化铅
雷酸汞
三硝基苯甲醚
5
三硝基甲苯
硝化甘油
硝化纤维素
硝酸铵(含可燃物>0.2%)
易燃气体
丁二烯
二甲醚
50
甲烷、天然气
氯乙烯
氢
液化石油气(含丙烷、丁烷及其混合物)
一甲胺
乙炔
乙烯
毒性气体
氨
二氟化氧
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
20
氟
光气
0.3
环氧乙烷
甲醛(含量>90%)
磷化氢
硫化氢
氯化氢
氯
煤气(CO、CO和H2、CH4的混合物等)
砷化三氢(胂)
锑化氢
硒化氢
溴甲烷
易燃液体
苯
苯乙烯
500
丙酮
丙烯腈
二硫化碳
环已烷
环氧丙烷
甲苯
甲醇
汽油
200
乙醇
乙醚
乙酸乙酯
正已烷
易于自燃的物质
黄磷
烷基铝
戊硼烷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电石
100
钾
钠
氧化性物质
发烟硫酸
过氧化钾
过氧化钠
氯酸钾
氯酸钠
硝酸(发红烟的)
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70%)
硝酸铵(含可燃物≤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