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CFG桩监理细则XBSH.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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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CFG桩监理细则XBSH
xx工程
CFG桩软基处理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Xx
2009年6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监理工作依据…………………………………………………………1
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2
四、质量目标分解…………………………………………………………2
五、设计要求………………………………………………………………2
六、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4
七、现场预控要点…………………………………………………………5
八、过程控制要点…………………………………………………………7
九、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8
十、适用规范………………………………………………………………9
xx工程2、3标段
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技术标准:
城市快速路
设计车速:
60km/h
红线宽度:
26m、50m
路线走向:
施工第二合同段里程桩号左幅为K3+585~K10+000,右幅为K3+680~K10+000,实际总长度4.87684km(其中短链1492.88m)。
结构部分主要包括4座大中桥、3座通道、3道涵洞、1座互通式立交桥。
施工第三合同段里程桩号为K10+000~K16+049.26,实际总长度6.05659km(其中长链7.33km)。
结构部分主要包括4座大中桥、10道涵洞、4道人行天桥。
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通道、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等。
这2个施工合同段建安工程费总计为63680.04万元,计划施工工期16.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二、监理依据
1、本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合同;
2、业主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及附件;
3、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图纸;
4、建设部或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5、建设部或交通部、云南省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6、已批准的本项目的监理规划;
7、图纸会审纪要及承包商提交的并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8、本公司通过的ISO质量体系认证文件。
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
1、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
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协调统一,严格按合同要求、设计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部颁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2、坚持“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4、坚持“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以抓好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5、坚持“以路面平整度为龙头,以路基压实度为重点,抓死内在质量,搞好外观质量”的要求,确保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6、“宁当恶人、不做罪人”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7、履行我公司“标准化管理、高智能服务、全方位控制、持续性发展”的质量方针,开展监理工作。
四、目标分解
质量目标:
根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五、设计要求
本次设计软基处理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ementFlyashGrave),简称CFG桩,它对加固软弱地基主要有三种作用:
桩体作用、挤密作用、褥垫层作用。
设计桩径为500mm,按等边三角形梅花型排列(A=1.5m),设计配合比为:
水泥:
粉煤灰:
砂:
碎石:
水=134.35Kg:
202.38kg:
553.83kg:
1124.44Kg:
185Kg。
(1)材料要求
水泥采用强度等级42.5级及以上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必须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规定。
水泥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时应重新取样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使用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粉煤灰尽量选用Ⅲ级以上粉煤灰,细灰材料不足时可以采用粗灰。
水宜采用饮用水,使用非饮用水时必须经过化验并要符合下列规定:
硫酸盐(以三氧化硫计)含量不超过2700mg/L;
含盐量不得超过5000mg/L;
不能采用酸性水,PH值不得小于4。
碎石粒径为20~50mm。
采用的砂应洁净,含泥量不大于5%。
桩顶垫层尽量采用级配良好的碎石或砂砾,可采用风化玄武岩,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cm,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
(2)设计位置
xx工程CFG桩设置道路路基范围内,各处理地块桩长在10m~12m,不等,桩距为1.5m按等边三角梅花型排列,布桩范围为路基坡角线外1m,桩径都为500mm,呈梅花型布置。
(3)施工工序
CFG桩施工采用振动沉管打桩机,其成桩工艺如下:
沉管
桩机就位必须水平、稳固,调整沉管与地面垂直,确保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
安装桩尖,若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需埋入地表以下300mm左右。
启动马达,开始沉管。
沉管过程中注意调整桩机的稳定,防止倾斜与错位。
沉管过程中必须做好记录,激振电流每沉1m记录一次,对土层变化时应作特别说明。
桩底标高采用“抬脚”控制,当连续两次贯入度为0时,即停止沉管。
桩顶位置采用标高控制。
投料
混合料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进行配制,混合料投入搅拌机后加水拌和,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加水量由混合料坍落度控制,一般坍落度控制在3~5cm,以4cm为佳,加水量约为混合料总量的8.7。
拌和碎石和砂的杂质含量不大于5%。
振动沉管至指定位置时,必须尽快投料,直到管内混合料面与钢管料口平齐。
投料时可采用料斗进行空中投料;若上料量不多,须在拔管过程中进行孔中投料,以保证成桩顶标高满足设计要求。
成桩后桩顶浮浆厚度一般不超过200mm。
拔管
当混合料加至与钢管投料口平齐后,开动电动机,沉管原地留振10秒左右,然后边振动边拔管。
拔管速度按照均匀线速度控制,一般在1.2~1.5m/min以内;如果遇淤泥或淤泥质土,拔管速度可适当放慢。
当桩管拔出地面确认成桩符合设计要求后,用颗粒状材料或湿粘土封顶,然后移机继续下一棵桩施工。
共同管沟基槽开挖
CFG桩施工完毕,待桩体达到一定强度(一般需7天)后,方可进行共同管沟基槽开挖。
在基槽开挖后,如果设计桩顶标高距离地面不深(一般不大于1.5m),宜采用人工开挖,不仅可防止对桩体和桩间土产生不良影响,而且经济可行;如果基槽开挖较深,开挖面积较大,采用人工开挖效率太低且不经济,可考虑采用机械和人工联合开挖。
深基槽开挖时,需采用咬合桩或者拉伸钢板对基坑进行围护。
褥垫层铺设
CFG桩施工完毕,在桩顶铺设一层30cm厚的褥垫层。
褥垫层采用级配良好的碎石或砂砾,也可以采用风化玄武岩,其最大粒径不超过30cm,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
褥垫层松铺厚度为35cm左右,松铺后采用静力压实,在桩间土含量不大时亦可夯实。
桩间土含水量较高时,特别是高灵敏土,要注意监测施工扰动对桩间土的影响,以避免产生橡皮土。
六、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一)本工程施工难点是:
1、CFG桩为满堂布置,数量多,桩位密,工期紧,任务重。
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测量桩位位置、施工场地标高及桩顶标高,根据地面隆起情况判断是否断桩。
2、打新桩时要对已打但尚未硬结成桩的桩顶进行位移测量,判断是否发生断桩。
一般当桩顶位移超过10mm时,需要开挖进行检验。
由于CFG桩数量多,施工机械设备也多,拔管速度控制工作量大。
3、桩位偏差≤15mm,为达到要求宜两次进行桩位复测。
分别在桩尖埋下后复测校正桩位,以及成桩后进行桩位偏差检验。
(二)监理要点
1、原材料必须符合要求,按照设计配合比进行拌制均匀,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2、桩机就位,须保持水平、稳固,调整沉管与地面垂直,并确保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钻机对中偏差不得大于20mm。
3、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需埋入地表以下300mm左右。
4、当混合料加至与钢管投料口平齐后,开动电动机,沉管原地留振10秒左右,然后边振动边拔管。
拔管速度按照均匀线速度控制,控制在1.2~1.5m/min以内。
5、满堂布桩,无论桩距大小,均不宜从四周向内推进施工。
施打新桩时与已打桩间隔时间不应少于7天。
7、保护桩长是指成桩时预先设定加长的一段桩长,基础施工时将其剔掉。
保护桩长越长,桩的施工质量越容易控制,但浪费的材料也较多。
设计桩顶标高离地表距离不大于1.5m时,保护桩长可取30~50cm,上部用土封顶;设计桩顶标高离地表距离较大时,保护桩长设置70~100cm,上部用粒状材料封顶直到地表。
七、现场预控要点
1、对现场即有管线的调查保护。
a)施工前必须根据图纸所提供管线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b)不明隐蔽管线应开挖探槽、探沟,以便指导后期施工。
2、对承包人的资质、资格审查
a)各承包人进场之前,应将相应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送项目监理部备案。
本工程严禁承包人进行转包,一经发现,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
b)项目监理部应对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粉煤灰等)、构配件(如砼预制构件)、成品及半成品、设备的供应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厂家,项目监理部有权拒绝其产品用于工程中。
c)项目监理部有权对承包人施工技能水平、组织管理水平及其相关人员的上岗证进行审查,对不胜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
3、要求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开工报告、工序自检报告、工序检查认可、中间交工报告、中间交工证书)和工序检查程序,实现质量控制目标。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
承包人应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开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收集到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按合同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和人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同意和拒绝批准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申请。
a)工程开工前,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时,承包人、项目监理部及业主三方参加研究确定,经项目监理部、业主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报业主备案。
b)项目监理部应派有关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组织的施工(各专业)交底会议,落实并掌握承包人对设计要求、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和技术措施交底情况。
4、CFG桩开工前:
a)监理工程师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对路基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水文、管线等情况进行调查。
b)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对现场标高、料场材料进行复查和取样。
c)监理工程师应做好CFG桩开工前施工测量复测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
d)进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场地平整处理,确保桩机行走工作面的平整度和强度。
5、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检(试)验控制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或产品用于工程中。
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新材料(如粉煤灰),项目部应按相关规范作有关试验外,还应作对环卫有害成份试验,同时提出意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作原材料。
6、施工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机具和新的检验方法,必须是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前堤下,经过有关单位鉴定,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作好各项施工记录,具体记录表格见附表A。
7、CFG桩的质量检验
1)CFG桩属于地下隐蔽工程,其质量控制应贯穿施工的全过程,施工检查应符合下表规定:
标准项次
检查项目
单位
规定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桩距
mm
±150
抽查2%
2
桩径
mm
不少于设计
抽查2%
3
桩长
m
不少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4
竖直度
%
1.5
查施工记录
5
混合料强度
MPa
在规定范围内
按JTJ071-98附录D检查
CFG桩的质量检验评定按附表B进行。
8、施工完成后,还应对整桩的质量进行检测,有关CFG桩的检验,必须由专门的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各项检验都必须在成桩28天后进行。
试验前需凿除0.5米的软桩头。
具体检测如下:
1)对已成桩的CFG桩进行低应变检测,检测频率为总桩数的10%
2)抽芯试验:
对已成桩的CFG桩进行抽芯试验,用于评价桩身质量,如:
抗压强度、含灰量、坚硬程度等。
抽芯试验桩的数量为总桩数的1%,且每个施工作业点不少于6根。
3)单桩荷载试验,其试验桩数量不低于总桩数的0.3%。
本工程设计单桩承载力不得低于370Kpa。
4)桩间土试验
CFG桩施工完成后,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和钻孔取样等方法对桩间土进行质量检验。
5)复合地基荷载试验
用于复合地基荷载试验的桩的数量不低于总桩数的0.3%,且每个施工点不少于3根。
一般按比例随机抽取,且基本分布均匀。
试验得到的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小于180Kpa。
9、由业主提供质量检测系统(试验室),确保监理对CFG桩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
10、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理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根据本工程特点(工程规模、复杂程度),设道路、测量、地质、试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位监理工程师同时承担各标段日常施工监理工作,并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11、严格执行检查施工程序,上一道工序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八、过程控制要点
1、沉管过程中必须做好记录,激振电流每沉1m记录一次,对土层变化时应作特别说明。
桩底标高采用“抬脚”控制,当连续两次贯入度为0时,即停止沉管。
2、当混合料加至与钢管投料口平齐后,开动电动机,沉管原地留振10秒左右,然后边振动边拔管。
3、拔管速度按照均匀线速度控制,控制在1.2~1.5m/min以内。
如遇淤泥或淤泥质土,拔管速度可适当放慢。
4、拔管过程中不容许反插。
九、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监理现场控制措施
、旁站及巡视:
施工过程中实施旁站监理,检查承包人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对一般施工工序采取不间断的巡视检查。
、测量:
对完成的工程项目尺寸进行实测验收。
、试验:
当对某些工序有怀疑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抽样试验检查,承包人应与配合。
、指令及通知:
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往来,应以书面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及通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提请承包人改正或重视。
、工地会议:
不定期召开工地会议,协调各方工作。
2、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CFG桩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式处理:
①、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②、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③、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④、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指令要求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3、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①、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和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和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处理方案和方法,应通过业主的支持,并征得设计的同意,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②、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③、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
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3、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
监理工程师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①、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②、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
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③、组织有关人员并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④、应对承包人提出积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
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文件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要实际检验测试。
无论是质量缺陷的补救或质量事故的处理,不应以降低质量标准或使用要求为前提,而且还要考虑对造形及美观的影响。
当别无选择且不影响使用要求的情况下而降低标准时,应征得业主的同意,并应在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中特别提出。
十、适用规范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5、《6q0`(U$~5i-X3V3t/y*[3m'W0h7g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
6、《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
7、《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
8、《;T&~:
[9W/o"|3Y:
G!
C3Q"A公路工程岩土试验规程》(JTGE41-2005)
9、《5^,B+Q4E0Y,I'{公路工程金属试验规程》(JTJ055-83)
10、《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JTJ056-84)
11、《8J;r+R'B8^/]'u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
12、《'c+d/J:
D1j-e.z6c(k4i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13、《*{/z2z n6M3i2q(t:
m%O+^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
14、《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E50-2006)
15、《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F81-01-2004)
1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
17、《)E!
N:
R5n-o!
o(|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
18、《7H+Q(c1@/y2j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F80/2-2004)
xx标段监理部
200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