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重难点4.docx
《初级经济法重难点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级经济法重难点4.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初级经济法重难点4
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般范围
销售及进口货物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提供应税劳务
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运输
【注意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属“陆路运输服务”
【注意2】“无运输工具承运”属“交通运输服务”
【注意3】“程租”、“期租”、“湿租”属交通运输服务;“光租”、“干租”属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邮政
【注意】“邮政储蓄业务”属“金融服务”
电信
基础电信服务
通话;出租带宽
增值电信服务
短信;互联网接入;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
建筑
【注意】“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属“建筑服务—安装服务”
金融
【注意1】“融资性售后回租”属“金融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属“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注意2】以“货币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属“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其他
【注意】“租赁服务”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
无形资产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
【注意】转让不动产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属“销售不动产”
视同销售
货物
(1)委托代销货物;
(2)销售代销货物;(3)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
(5)“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
对内行为: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对外行为:
投资、分配股利、无偿赠送
【理解要点】税收公平原则;纳税链条的完整;内外有别
服务
“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注意】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
经营主体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
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超市销售货物同时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经营主体从事其他行业
按提供服务缴纳增值税
娱乐场所销售烟、酒、饮料
兼营
“多元化”经营
增值税不同税目混业经营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商场经营美食城
特殊规定
货物期货
有形动产
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银行销售金银
兼营
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死当销售、寄售代销
有形动产
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缝纫
提供加工劳务
按提供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
建筑企业使用附设工厂“自产”货物
混合销售
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餐厅外卖
有形动产
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矿产资源开采、洗选等劳务
加工劳务
按提供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
资产重组
不缴纳增值税
【考题·多选题】(2015年改)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外购货物分配给股东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不包括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考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
A.缝纫业务
B.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C.货物期货
D.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CD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
17%
(1)销售和进口除执行13%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
(2)“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四大类
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
考点
(1)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2)执行低税率粮食及农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包括面粉),不包括再加工产品,如淀粉、方便面、速冻水饺
(3)特别注意“农产品、食用盐、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
11%
【记忆口诀】光棍们,“房地产”是“交友”的“基础”
6%
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0
出口货物
国际运输服务
(1)在境内载运旅客、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货物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部分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5)软件服务;(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10)转让技术
【记忆提示】现代服务中“技术含量较高”的部分服务
航天服务
【考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增值税服务中,增值税税率为17%的是( )。
A.邮政业服务
B.交通运输业服务
C.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D.增值电信服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采取比例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务为17%。
【考题·多选题】(2016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销售下列货物应当按增值税低税率13%征收的有( )。
A.粮食
B.图书
C.暖气
D.电力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等;图书、报纸、杂志;属于增值税低税率13%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销项税额
销售额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不属于价外费用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指受托方)
(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4)符合条件“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5)“代办”保险收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理解】合理的代收款,确非企业收入,不作为价外费用
【注意】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价税分离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注意】默认含税销售额:
(1)零售价;
(2)价外费用;(3)普通发票
组成计税价格
视同销售
(1)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意】先找本单位同类产品平均售价,没有,找其他单位,还没有,组价(考试中注意审题切勿直接组价)
进口
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使用适用税率
(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特殊
包装物押金
白酒、啤酒确认时点不同
折扣销售、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
区分折扣发生的时点;同一张发票注明
以旧换新
除金银首饰外不扣减旧货收购价格
以物易物
双方都作购销处理
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扣缴义务人取得的税收缴款凭证
【注意】购入自用的“两车一艇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计算抵扣
购进免税农产品,凭“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
公式: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
不得抵扣
(1)“外购”货物用于简易方法计税的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管理不善+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造成的“非正常损失”;(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4)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5)按简易办法征收;(6)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注意】
(1)
(2)(3)为考核重点
进项转出
(1)知道税额直接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税款×转出比例
(2)不知道税额,先计算出税额还原成“
(1)”
存货:
进项税额转出=不含税价款×税率×转出比例
运费:
进项税额转出=运费×11%×转出比例
农产品:
进项税额转出=成本÷(1-13%)×13%×转出比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进项税额转出=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注意】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进项税额转入
适用: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公式: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认证
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抵扣
留抵税额
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在下一期继续抵扣
【考题·单选题】(2016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一批,该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90000元,折扣额9000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已知增值税税率17%。
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90000-9000)×(1+17%)×17%=161109元
B.90000×17%=15300元
C.90000(1+17%)×17%=17901元
D.(90000-9000)×17%=13770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所以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90000-9000)×17%=13770元。
【考题·单选题】(2016年)以旧换新手机100部,含税销售单价为3276元,旧手机含税销售单价为234元,增值税税率17%,应纳税增值税为( )。
A.3276×100÷(1+17%)×17%=47600元
B.3276×100×17%=55692
C.(3276-234)×100÷(1+17%)×17%=44200
D.(3276-234)×100×17%=5171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考题·多选题】(2016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下列进项税额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B.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C.被执法部门强令自行销毁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D.因地震造成毁损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自然灾害不属于增值税法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正常抵扣。
【考题·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降压药,降糖药及免税药。
2015年3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降压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32万元。
(2)购进免税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万;支付其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88万元。
(3)销售降压药600箱,取得含税增值税702万元,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箱押金23.4万元。
(4)将10箱自产的新型降压药赠送给某医院临床使用,成本4.68万元/箱,无同类药品销售价格。
(5)销售降糖药500箱,其中4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1.5万元/箱,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1.6万元。
已知:
降压药,降糖药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率为10%。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制药厂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准予抵扣的是( )。
A.购进免税药原料运输费的进项税额0.88万元
B.购进降压药原料运输费的进项税额1.32万元
C.购进降压药原料进项税额85万元
D.购进免税药原料进项税额51万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购进货物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及免税项目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选项AD不选。
2.甲制药厂当月销售降压药增值税销项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702+23.4)×17%=123.318万元
B.(702+23.4)÷(1+17%)×17%=105.4万元
C.702×17%=119.34万元
D.[702+23.4÷(1+17%)]×17%=122.74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销售降压药取得含税增值税702万元,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箱押金23.4万元属于含税额,需作价税分离,选项B正确。
3.甲制药厂当月赠送新型降压药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4.68÷(1+17%)×17%=6.8万元
B.10×4.68×(1+10%)÷(1+17%)×17%=7.48万元
C.10×4.68×(1+10%)×17%=8.7516万元
D.10×4.68×17%=7.956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将自产的新型降压药赠送给某医院临床使用,无同类药品销售价格,需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并以组成计税价格为依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0×4.68×(1+10%),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10×4.68×(1+10%)×17%=8.7516(万元)。
知识点、消费税征税范围
生产
生产销售
“销售时”纳税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
委托方为纳税人
受托方为单位,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受托方为个人,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
【注意】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准予抵扣;若用于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进口
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零售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于“零售”环节纳税
适用范围
不包括镀金和包金首饰
同时销售金银和非金银首饰
分别核算:
分别纳税
未分别核算:
从高适用税率
包装物
“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并入金银首饰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以旧换新
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
带料加工
按委托加工处理
批发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
税率:
11%+0.005元/支
【考题·多选题】(2013年改)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甲卷烟厂将自产卷烟用于馈赠
B.乙日化厂将自产高档化妆品用于分配利润
C.丙汽车厂将自产小汽车用于赞助
D.丁酒厂将自产白酒用于对外投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时纳税。
【考题·判断题】(2016年)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的外,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知识点、消费税税目
共15个,化妆品升级为“高档”化妆品:
以屌丝逆袭故事为主线记忆
酒
不包括:
“调味料酒”
高档化妆品
价格(不含增值税)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
不包括:
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
鞭炮、焰火
不包括: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小汽车
不包括:
“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上马路);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涂料
不包括:
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的涂料
电池
不包括:
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注意1】“酒精”、“汽车轮胎”、“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不再征收消费税。
【注意2】“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的说法
【考题·单选题】(2014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
A.粮食批发企业
B.家电零售企业
C.卷烟进口企业
D.服装生产企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选项ABD中的粮食、家电和服装均不属于应税消费品。
【考题·单选题】(2014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
B.手表厂销售高档手表
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
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1)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因此选项A不正确。
(2)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缴纳消费税;选项B正确。
(3)珍珠项链和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只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因此选项CD不正确。
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不属于价外费用
从量定额
【注意】不要让题目中的价款迷惑
复合计征
【注意】看到卷烟和白酒,不要忘记计算从量定额部分的消费税;同时注意单位换算
特殊情况
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
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数量征税
“换、抵、投”
按最高销售价格
包装物押金
【注意】白酒和啤酒的不同之处
组成计税价格
自产自用及进口的组价与增值税相同
委托加工
(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先找“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没有再组价
已纳税款的扣除
扣除条件
(1)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扣除范围
(1)不包括“酒类产品、车、电池、涂料”;
(2)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3)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
【注意】不定项选择题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结合
【考题·单选题】(2016年)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平均售价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
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5%。
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10×5%=0.5万元
B.1×12×5%=0.6万元
C.1×5×5%=0.25万元
D.1×5×(1+5%)×5%=0.262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消费税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偿债务的,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选项B正确。
【考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采取从价计征消费税的有( )。
A.高档手表
B.高尔夫球
C.烟丝
D.黄酒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从量计征消费税。
【考题·单选题】(2013年)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
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85+2.34)×10%=1.2925万元
B.(10+0.585)×10%=1.0585万元
C.[10+(0.585+2.34)÷(1+17%)]×10%=1.25万元
D.[10+0.585÷(1+17%)]×10%=1.0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构成销售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本题中,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在计入销售额的时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的价款。
则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0+(0.585+2.34)÷(1+17%)]×10%=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