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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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公司
时间:
2015年11月30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全部配电箱(柜)的材料费(含辅材)、制作加工费、包装运输费、上下货费、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保险费、调试和现场配合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及各项检测费用等,以及从产品被选中起到竣工验收、维保24个月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详见《配电箱招标技术要求》)。
建筑面积
约44410平方米
结构类型及层数
钢架结构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08月,以开工报告为准
工期符合招标人的现场施工进度需要,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现金、通过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递交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转入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行。
收款单位:
单位帐号:
开户银行:
注:
如交纳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现金形式,请将收款单位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为通过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形式请将汇款底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强烈建议采用电汇形式。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安排。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120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二套副本、电子版一份。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
接收人: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6日09:
0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6日09:
00整(北京时间)
地点: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一、说明
1.招标人及合格的投标人
1.1本项目招标人:
XXXXX
1.2合格的投标人:
1.2.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其它货币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进行折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2制造商应是配电箱柜的专业厂家,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输配电成套设备的生产、销售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造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应说明文件)
1.2.3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配电箱3C认证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动力箱要具有800A的3C证书,产品须有盐雾试验报告。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1.2.4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GB/T19001)、ISO14001(GB/T24001)、OHSAS18001(GB/T2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1.2.5投标人须提供其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综合性公共建筑的配电箱、柜供应合同业绩。
要求单份合同金额应不少于800万元的合同4份。
(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
1.2.6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以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将本项内容列入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1.2.7如防爆型配电箱外购要有厂家授权书。
1.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请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格式9”中,且须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2.费用
2.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有关的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构成
3.1招标文件共四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3.3投标人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如技术资料、清单、图纸等)内容是否有遗漏,如有应及时向招标代理索取,否则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提问格式附后)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已收到上述通知,但是投标人的回函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语言
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文件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投标文件构成(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按序装订)
7.1商务标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商务条款与技术条款偏离表
(6)质量、服务承诺书
(7)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资格证明文件(请按第1.2条要求提供材料)
(9)其它投标附件:
投标人概况:
投标人简要历史、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和主要组织机构、所属集(财)团等。
注:
投标单位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一经提出即表明投标单位已经充分理解,完全确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单位确认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招标单位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能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且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写,建议A4纸胶装(图纸除外)。
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
投标文件如是授权代表签字,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应在投标文件中另做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8.4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8.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6投标人在整个项目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9.报价
9.1报价:
人民币,元,单价。
9.2投标报价,应包括:
9.2.1配电箱采购项目的设备、材料和软件的设计、采购,检测、运输(包括施工现场内的二次搬运)、卸车、吊装、安装、测试、施工图深化设计等工作,直至通过有关部门检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交付(含资料)使用、培训及保质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费用,以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检验试验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与总包单位施工配合费、垃圾清理、保险费、政府部门协调费、报批费、风险、管理费、利润、各项规费、税费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
以及无条件配合业主指令的“BIM”技术实施单位完成所供产品模型的建立,提供所供产品相关信息等内容。
9.2.2投标总价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让利(有重大缺项、漏项评委会讨论作废标处理的除外)。
9.2.3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
9.2.4本次报价采用固定单价的形式报价,按实结算,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调整设备清单或供货范围,投标人不得以此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9.2.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材料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时设备数量必须按照招标清单中的数量,不得增减,投标总价包括所有设备材料产品的成本、包装、运输、调试、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土建等单位的配合费、中标服务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9.2.6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9.2.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公司一次性交纳招标服务费,费用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下浮50%执行;入场交易综合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0.4%计取;101万元-1000万元按0.35%计取;1001万-1亿元按0.30%计取,按差额累进制计算)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上述费用含于投标总价中不单独计算。
9.2.8其他见技术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0.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0.3未提供有效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10.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原额退还投标人。
10.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招标服务费,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原额退还。
10.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或
3)中标人未交纳招标服务费、综合服务费以及公证费;或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
11.投标文件有效期
11.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120天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0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人应密封提交开标一览表(附后)两份,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开标一览表”分开密封,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
12.2封袋上均应:
1)注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和“年月日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和时间。
12.3封袋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文件时,能原封退回。
12.4如果封袋未按本须知第12.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2.5投标人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
投标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及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3.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3.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5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迟交的投标文件
14.1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发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5.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5.4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0.6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及评标
16.开标
16.l招标人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仪式在成都进行。
16.2投标人可自愿参加开标仪式。
16.3开标时,招标人、监督人员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16.4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7.评标委员会
17.l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集团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或以上的单数。
该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人或优选方案。
18.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评标委员会将初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18.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8.4评标委员会还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及/或服务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及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8)改变了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名称及数量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其它要求的。
18.6招标人保留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进一步审查的权利。
招标人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已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与资质原件有不符、伪造或涂改等情况,将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19.2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参与评标。
19.3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询标。
19.4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第19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评标及定标
20.1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0.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技术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百分制评估,取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排1-3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0.3评分标准: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小组成员对各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序号
评分因素
本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废标条件
1.开关等元器件未按招标文件(或图纸)约定的品牌和型号、技术参数要求;
2.无报价分析表;
3.数量有误,有主要漏项。
投标文件有本项中一条,即为废标。
2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投标报价分:
35分;
技术标准分:
35分;
综合评价分:
30分;
3
报价评分标准
35分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增加1%,扣0.1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指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没有恶意竞争和没有被废标的投标报价.
4
技术评分标准
35分
1.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4分
4
5
2.全面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前提下,且部分指标超出技术要求的,得10~12分;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9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6分;技术配置模糊描述,扣5分。
12
6
3.产品3C认证证书及其他资质,得2~6分,动力箱具有1000A以上的3C证书增加2分,具有国家低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盐雾试验报告增加2分,具有双电源的3C证书增加1分,最多增加5分
11
7
3.备品备件保证质量、齐全、完善,得0~1分
1
8
4.与施工总承包的配合措施,得0-8分
8
9
5.配电箱型号采用公司型号、ABB的MNS-E或者施耐德的PRISMA的,得1~3分
3
10
6.配电箱加工生产关键技术、工艺及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得1-2分
2
11
综合评分标准
30分
1.2012年至今投标人针对本次投标产品配电箱的供货业绩,400万元~500万元的合同提供一个得1分,500万元~800万元的合同提供一个得1.5分,800万元以上的合同提供一个得3分。
最多得12分。
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否则0分。
12
12
2.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10000万元得1分,10000万元~20000万元得2分,20000万元以上得3分。
3
13
3.制造商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盈利0~3分,亏损或未提供0分;
3
14
4.投标人提供企业完税证明(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15
5.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0~3分,不能满足交货时间的按照废标处理。
3
16
6.售后服务方案及优惠条件,得1~2分。
2
17
7.在质保期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加1分,满分10分,不增加质保期和增加的时间不足1年不得分。
3
18
8.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0~2分
2
六、保密
21.与招标人的接触
21.1除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外,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1.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七、授标及签约
22.最终审查
2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综合评估结果,按综合得分排序向招标人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22.2招标人将按综合评估排序审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22.3签订合同的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实施和售后服务支持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22.4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对下一个候选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3.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3.l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任何投标,及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而没有向投标人解释原因的义务。
24.招标人在授标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4.l招标人在授标时有权对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所达货物在适当幅度内变更其数量。
25.中标通知
25.l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26.签订合同
26.l中标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处理,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2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中标通知书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7.履约保证金
27.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在合同签定同时中标人须按买方要求提供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在第一批货物到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但如果合同中订有相应的保证合同执行的条款,原则上二者不同时使用。
第二章合同
配电箱、柜采购合同
建设工程:
合同项目:
配电箱、柜采购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
2016年1月
建设单位:
供货单位:
为明确合同内容及合同各方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特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配电箱、柜项目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
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
二、 名词解释
本工程不适用。
三、 工程范围
供货单位按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完成其全部约定内容,包括车间全部配电箱(柜)的材料费(含辅材)、制作加工费、包装运输费、上下货费、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保险费、调试和现场配合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及各项检测费用等,以及从产品被选中起到竣工验收、维保24个月止所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