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考试参考答案吴好汉编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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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P8
4
P108
5
P4
6
A
P37
7
P77
8
P82
9
规范6.4.2
10
P36
11
P165
12
P188
13
P115
14
P295
15
P331
答:
1、①不妥之处:
临街施工围档高度为1.6m。
按规定要求,一般路段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m。
(教材P252)
②不妥之处:
直接用原土便道作现场主要道路。
按规定要求,主干道应有排水措施,施工干道要硬化。
(教材P288)
③不妥之处:
50m2木工加工间配备一个灭火器。
按规定要求,25m2木工加工间配备一个灭火器,50m2木工加工间应配备两个灭火器。
(教材P292)
2、塔吊下有高压线应设防护架,并限制塔吊的旋转范围.。
3、a=75%;
b=100%;
c=100%。
(教材P110)
4、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教材P201)
本工程露台质量属严重质量事故;
因为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者;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者;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者。
本工程质量严重影响露台的结构安全,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
【案例二】参考答案:
1、事件一施工索赔成立,工期顺延2天,费用自理。
因为罕见台风暴雨属于不可抗力。
事件二施工索赔不成立,工期不顺延,费用不赔。
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施工机械损失和修理费由施工方承担,因施工方修理自己的施工机械而延误的工期不予以顺延。
事件三施工索赔成立,工期顺延5天,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因为设计变更属于建设单位责任。
2、事件一施工索赔成立,工期顺延2天,费用不赔。
事件三施工索赔成立,工期顺延5天,索赔费用300工日计13500元。
小计:
工期顺延7天,索赔费用300工日计13500元(题目只有人工费综合单价45元/工日,没有提供人工窝工单价,属于条件缺失,只能按300工日×
45元/工日=13500元计算了)
3、事件四施工索赔成立,可获工期顺延1天。
因为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属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停电且达8小时,按合同约定可顺延工期1天。
4、事件五材料需进行抽样复验。
根据规范规定:
室内花岗石使用面积大于200m2、室内人造饰面板使用面积大于500m2,需对花岗石、人造饰面板材料进行抽样复验。
【案例三】参考答案:
1、基坑最小降水深度为:
12-5+0.5=7.5m;
降水宜采用二级轻型井点降水或喷射井点降水,因为它们适于渗透系数0.1~20m/d,二级轻型井点降水深度达6~12m,喷射井点降水深度达8~20m。
2、基坑坍塌的直接原因:
临时变更基坑支护方案;
土钉墙支护没有专项施工方案;
基坑深度超5m以上的土钉墙支护方案也没有经专家论证;
基坑施工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对基坑侧壁监测;
无安全检查、交底和培训记录。
从技术角度分析,基坑坍塌的因素:
0~12m土层中有粉质土地、砂质土,土粒间内聚性小和粘性小;
地下水位高;
土钉墙支承力不足。
3、基坑支护工程检查项目有:
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作业环境9项内容(教材P229)
4、预防措施有:
基坑支护应通过计算,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
做好坑壁排水、坑边不得堆载、按规定进行基坑变形监测等。
【案例四】参考答案:
1、不妥。
根据建设部规定:
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
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单位也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
(法规教材P207)
2、不妥。
没有经批准的正式图纸是不具备施工前提条件。
3、事件一做法不妥。
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
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的领导岗位的工作。
事件二做法不妥。
按建筑法规定:
主体结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行为。
事件三做法不妥。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方可夜间施工。
(教材P249)
4、事件四中错误的做法有:
基坑未设临边防护进行底板施工;
现场任意拉线接电;
行灯照明电压220V。
正确做法:
应先进行基坑临边支护,后底板施工;
行灯照明应从开关箱接出电源;
行灯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教材P239)
5、不能规避付款责任,建设方和总包方合同与总分包合同是两个不同关系的合同,相互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6、不合法。
根据建筑法规定,总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应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五】参考答案:
1、计划总工期140天(关键线路是:
A→B→D→→G→K)
实际总工期157天。
因为A工作停工10天属关键工作,B工作延长7天属关键工作,E工作推迟3天但有总时差TF=28天,故实际总工期=140+10+7=157天
或:
因A、B、E延误干扰的新网络图如下:
由破圈法可知:
关键线路是:
A→B→D→→G→K,实际总工期=38+42+35+21+21=157天
2、事件一可获工期索赔。
A工作设计变更属建设方责任。
事件二不能索赔。
B工作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工期不得顺延。
事件三可获工期索赔。
E工作建设单位供料延期属建设方责任。
3、施工现场焊、割作业防火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严格做到“十不烧”(略)(教材P293)
4、
110天成本统计
工作代号
计划完成预算成本
BCWS(元)
已完成工作
(%)
实际发生成本
ACWP(元)
挣得值
BCWP(元)
540
100
580
820
70
600
574
1620
80
840
1296
490
240
110天合计
3710
2510
2900
110天合计BCWP=2900(元)
5、成本偏差CV=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2900-2510=+390(元),成本节约。
6、进度偏差SV=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计划工程预算成本=2900-3710=-810(元),进度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