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面临国外反倾销现状及其应对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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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2003
232
52
22.4
2004
214
49
22.9
2005
200
55
27.5
2006
202
71
35.1
2007
164
66
37.2
2008
170
74
43.5
合计
1775
435
24.5
数据来源:
WTOADInitiations:
ByExportingCountryFrom01/01/95To:
30/06/08。
从上面的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世界反倾销调查数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却在不断增加,所占比例更是年年增长!
到2007年我国所受反倾销调查已经占到世界反倾销调查数的1/3以上了。
数据触目惊心,让人不得不为我国产品的出口前景担忧,因此了解我国所面临的反倾销现状并研究对策对于我国的外贸出口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国外对华反倾销产品大都集中在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性产品上。
比如:
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塑料橡胶制品、陶瓷玻璃制品、纺织品和杂制品上。
据统计,自1995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这七类产品按立案数从多到少依次为:
贱金属及其制品146件、化工产品134件、机电产品76件、纺织品54件、塑料橡胶制品46件、杂制品44件、陶瓷玻璃制品36件。
这一排序和世界各产业遭受反倾销案件重轻排序是一致的。
按对华立案数占世界立案数的比例排序依次为:
杂制品54.3%、陶瓷玻璃制品32.7%、机电产品24.9%、纺织品21.4%、化工产品20.1%、贱金属16.1%、塑料橡胶制品10.8%。
其中,贱金属及其制品和塑料橡胶制品低于平均数19.4%。
除了这七类产品外,其他有些产品对我国的立案数并不多,但是对我国的立案数占世界立案数的比例却非常高。
这些产品大部分属于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的,所属行业往往是企业总数多,生产相对过剩的产业,且这些产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比其他产业要大。
由于这些产业产品差异化程度较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这些产业往往会采取低价竞争的营销战略,因此易遭反倾销的调查。
这些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
近些年来,较为典型的反倾销大案有:
2002年美国对我国宝钢、鞍钢、武钢、安钢、本钢以及莱钢等6家主要钢铁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
2005年针对我国纺织品的反倾销案,涉案金额达2亿美元;
2005年欧盟对我国产皮鞋的反倾销调查案,涉及涉案企业超过1000家,涉案金额高达6亿美元;
2006年欧盟对我国彩电反倾销调查案,涉案企业包括厦华、海尔、海信、长虹、TCL和创维,几乎将我国主要彩电生产企业一网打尽;
2009年4月,奥巴马上台后第一次对中国商品下手,“中美轮胎特保案”(此案是奥巴马时代美国首起对华特保案,也是针对中国的最大特保案,可能导致其他国家和地区抵制中国产品。
该案也是奥巴马对华贸易政策的风向标。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
其在诉状中声称,从中国大量进口轮胎损害了当地轮胎工业的利益;
若不对中国轮胎采取措施,到今年底还会有三千名美国工人失去工作。
)对中国轮胎行业打击很大,更是开创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影响恶劣。
(二)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变化趋势
(1)反倾销发起国家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延伸
对我国产品提出反倾销指控的国家和地区中,欧盟和美国一直是“领头羊”。
我国遭遇的第一起反倾销指控就源自欧盟。
如果说之前对我国商品反倾销集中于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但是进入新时期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菲律宾、印尼、墨西哥、埃及、阿根廷、秘鲁和土耳其等也加入了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行列。
据统计,目前己经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进行了反倾销立案和调查,而且在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的国家构成中,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已经高达四成,直追欧美发达国家。
另据统计,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比例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97%降低到2008年的60%,而发展中国家的立案数量比重则从过去的不到3%快速上升到40%。
如阿根廷对我国大到机电、化工等附加值高的产品和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大宗产品,小到餐具、烟花、挂锁、纸牌等低附加值的产品,宽范围地实施了反倾销措施,使双边贸易受到严重影响。
(2)反倾销所涉及的产品范围日益广大、涉案金额不断扩大
一方面,被诉倾销商品的种类不断增多。
近些年来,西方国家只要认为危害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被列为反倾销产品的范围。
我国被实施反倾销的出口商品既包括了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如矿石、基本金属等,也包括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如机电设备,生物化工产品等,而且还包括非常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轻工等产品。
这些产品是我国的主要出口产品,不仅数量大,而且涉及企业多,从业人数多,一旦遭到反倾销指控,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非常大,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涉案金额不断扩大。
截至2008年,在所有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中,涉案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大案就有10多起。
如2004年美国对中国彩电开征反倾销税,涉及金额超过3亿美元;
最近,“中美轮胎特保案”涉及金额超过1亿美元,长远统计更是不止如此。
金额最高的为木制卧室家具案,达10亿美元,在美国前十大反倾销涉案调查中位居第四。
(3)国外反倾销具有连锁效应
我国某一出口产品在一个国家遭到反倾销诉讼后,其他国家也担心这种产品会因此大量涌向本国,因而同样采取反倾销手段进行预防。
可以说一旦哪个国家开了个头,中国出口商品的情况就会更加恶化。
如欧盟2006年对我国出口彩电征收高达44.6%的反倾销税,随即,美国商务部紧随其后对中国出口彩电征收高额反倾销关税,几乎使我国德彩电退出欧美市场,而这一市场每年进口量为2000多万台。
出口市场的日益萎缩,也是后来国内彩电企业大打价格战的一个主要因素。
再如,2008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输美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请求美国政府在现行的进口关税基础上对中国输美轮胎加征高额特别关税。
9月1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批准这一请求。
美国这一行动立即产生“示范”效应,接着,阿根廷、巴西等国决定对中国输入轮胎实施反倾销。
我国出口的金属镁、鬃刷、钨制品、鞋、硅锰、碳化硅、高锰酸钾、硅铁、钢板等产品都遭到过这样的厄运。
(4)国外对中国产品实施的反倾销税税率不断增大
税率从当初的百分之十几到现在百分几百乃至上千,如此高的税率也就意味着中国的相关企业将没有在自身产品上再作努力的机会,一旦遭遇反倾销将不得不长期甚至永远退出已经苦心经营多年的国外市场,这种打击是致命的也是令人心痛的。
反倾销诉讼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不得不迈过的一道槛。
二、我国频遭反倾销调查的原因
综合来说,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的原因有两类,一是国外因素,二是中国自身的问题。
(一)外因方面
(1)世界经济下滑,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上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第五次经济危机的加深和蔓延,主要得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了经济“滞涨”阶段,导致国内经济萎靡不振,失业率居高不下。
各国都希望通过扩大出口刺激本国经济,推动产业发展,同时保护国内市场,因而采取了一系列的贸易保护措施。
(2)“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观念根深蒂固
长期以来,西方一些国家将中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或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尽管我国已经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美国及欧盟等西方国家不顾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也不考虑1998年欧共体理事会宣布自当年7月1日起,不再将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决定,在对反倾销案件处理中一直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了十分苛刻的歧视性政策。
例如,对中国外贸企业以“国有”为由,普遍实行单一的反倾销税税率,甚至把对个别企业的反倾销当成对整个国家来裁决。
又如,采用“参照国”等不合理做法,以替代国价格作为计算基础,而在第三国参考价格选取上又不负责任。
其结果是我国被认定为高幅倾销,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我国商品不得不退出该国市场。
近年来,市场经济待遇问题及与之相关的种种问题已经成为国外对华反倾销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替代国标准的确立,不仅影响我国商品的出口,而且也制约我国外资的引进,在华外资企业对其出口商品无法得到市场经济待遇,甚至被征收巨额反倾销税,直接影响了我国的投资环境。
(3)中国对外贸易额及顺差的迅速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增长,不仅高于同期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而且比世界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高出近8个百分点。
这使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97年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第10位,其中出口排名是第9位,进口排名第11位。
截至2007年,入世后我国对外贸易年均增长28.5%,进出口总额翻了两番多,跃至世界第三位,其中出口跃居世界第二位。
2008年中国对外贸易增长15%左右,比2007年的增速有所放缓,进出口总额已超过2.4万亿美元。
中国贸易贸易顺差增加,就意味着与中国进行贸易的国家有逆差,逆差国就会利用WTO的规则,限制中国产品进口,保护本国产业。
在加入WTO后,由于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比较大,使用反倾销最多的是美国,中国也是被反倾销最多的,居WTO成员国第一位,并且中国被反倾销案例的数量在逐年增长。
西方国家近年来经济普遍不景气,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应付国际收支危机,必然把贸易顺差较多的中国列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
(二)内因方面
(1)出口结构失衡
就商品结构而言,我国的出口多为投入少、见效快、科技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以及低附加值的商品,而这些商品大多是与创造就业机会密切相关的。
一方面由于我国资源相对丰富,劳动力价格低廉,具有比较优势,产品成本价格相对较低;
另一方面由于主要出口的国家近年来经济不景气,失业率上升,进口国政府、工会等出于维持就业的考虑对进口竞争产业实施贸易保护,对进口商品加以限制,因而我国出口的许多商品也就成了其反倾销的对象。
就市场结构而言,我国直接出口和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
对某一地区出口量大且急剧增加势必对当地市场产生冲击,而成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导致一旦被提起反倾销,商品便又集中涌向另一个国家,因而造成该商品连续被提起反倾销。
此外,在中国经济体制转型期间,各行业生产水平得到飞速发展,但由于国家指引不够,重复生产的现象突出,造成国内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低价竞销现象普遍存在。
(2)国际营销策略不足
中国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因而制定的国际营销战略往往有误。
一是价格竞争过度。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实行“薄利多销”的营销战略,同行竞相压价,以低价求胜,这就给进口国留下了“低价倾销”的印象。
二是竞争手段单一。
中国出口企业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对非价格竞争战略重视不够,有时缺乏对进口国消费者风俗习惯的了解,缺乏创新。
另外一些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华反倾销的概率。
(3)法律应诉不力
在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中,约有50%的案件无企业应诉,中国出口企业不积极应诉是导致国外对华反倾销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企业不应诉就是主动放弃法律上对反倾销案件的知情权和申诉权,降低了起诉者的成本,对方即可采用“最佳可获得信息原则”,利用对其更有利的数据判定我国反倾销成立,迫使我国退出该市场。
并诱使国际上的竞争对手对中国企业实施更多的反倾销起诉,形成连锁反应。
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由于反倾销诉讼成本较高,一个企业无法独自承担20—50万元的诉讼费用,所以我国反倾销案80%以失败告终,这样的结果更使国外的企业对中国的反倾销指控有增无减。
我国对反倾销的预警机制不够完善,通常是外国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才意识到并匆忙应对。
其原因在于我们信息太闭塞,不注意收集外国的市场行情及政府政策动向。
我国企业本身组织机构对倾销与反倾销理解不够,一旦遭到反倾销指控则无所适从。
我国企业与进口商合作不够,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形成了一批稳定的贸易伙伴,但并未对这些关系加以进一步巩固,造成了我国产品在遭受不合理制裁时,进口商爱莫能助的情况。
另外我国反倾销法律人才奇缺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三、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具体措施
(一)从我国政府角度分析
(1)正确认识反倾销的本质,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
在传统上,反倾销被认为是一种维护公平贸易的手段。
而发达国家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较早的从博弈的角度、从倾销与反倾销决策过程中博弈双方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规律发现,反倾销策略不仅具有防御性特征,其进攻性、对抗性、对保护国内市场更有效率。
而如今,对中国提出的反倾销也多是以反倾销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我国政府应引导我国企业认清反倾销的本质,不应总是在遇到反倾销指控时,对我国的倾销行为作自我检讨,而应主动参与到反倾销诉讼中,争取合法权益,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
我国反倾销立法起步较晚,起初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尽快加以弥补。
只有我国熟练掌握了反倾销的策略及技巧才能在国外提出反倾销诉讼时应对自如,同时可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便于保护我国涉诉企业的利益。
(2)主动对外沟通,营造良好贸易环境
中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并可以委托国内外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对我国市场经济转轨程度进行鉴定,增强说服力,避免歧视性待遇。
反倾销诉讼双方的力量是不均衡的,一方是政府,另一方是企业。
所以我国政府应当积极同外国政府交涉,加强对外宣传和沟通,同有关国家政府达成协议,稳定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为中国企业创建一个有利的贸易环境,从而减少国外对华反倾销调查,并帮助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取得胜利。
加入WTO后,一方面可以利用WTO反倾销协议的一些条款,据理力争,抵制外国在对华反倾销案中用歧视性的法律方法处理与我国的贸易争端;
另一方面可以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加以评判。
(3)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
首先要建立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协调网络,发挥我国驻外商务机构的作用,全面调研驻在国的反倾销法律、法规,随时跟踪我国出口商品被进口国反倾销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况,以利于国内反倾销应诉协调机构和行业商会及时有效地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应诉。
其次要建立反倾销应诉基金,由同类产业部门的企业共同按比例筹集资金,国家也给予一定赞助,建立反倾销应诉专项基金,用于反倾销应诉和为国内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
再次要执行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对积极应诉和胜诉的企业,通过采用出口许可证、海关审价以及其他手段给予补贴和奖励,对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给予处罚,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
(4)加强宏观调控政策指引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制止恶性出口竞争行为
我国许多企业存在非理性出口行为,一旦看准某个国际市场,大家都蜂拥而上,为成交竞相压价。
恶性竞争不但毁掉了一些著名品牌,扰乱了外贸出口秩序,也给国外对华反倾销提供了借口,因此必须加以规范和管理。
政府应积极进行宏观调控,加速建立市场经济的价格运行机制,从而使西方国家在反倾销中对中国实行价格歧视失去依据;
加强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和协调管理,严禁出口企业低价竞销;
整顿外贸秩序,改革配额招标,加强企业自律。
企业要注重出口产品在国外市场的调研工作,了解并掌握其同行对手的生产能力、市场销量和价格水平,防止一拥而上过量出口;
优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提高产品竞争能力。
我国对外出口存在市场集中、产品花样单一的特点,由此造成了易于被指控反倾销的状况。
我国政府应加强对外贸易管理,引导国内企业全方位、多层次地打开国际市场。
(二)从国内企业角度分析
(1)转变营销观念,实施多元化国际营销战略
我国企业要从单一的货物贸易向技术贸易领域发展,同时,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减少国内企业间的冲突,避免形成低价竞销的状况。
在商品结构上,我国企业要加大科研投入,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必须努力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从长远看,要加紧体制改革,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出口效益。
在市场结构上,要变目标市场过于集中为市场多元化。
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并达到避免反倾销调查之效。
在竞争手段上,要变单纯的价格竞争为多种竞争手段并用。
在经营方式上,要改单纯出口商品为直接对外投资,这样既有利于国内剩余生产能力的转移,又可提高企业国际化程度。
(2)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我国企业应加快实现对账目的统一管理,与国际接轨。
这些数据将是反倾销诉讼中重要的证据来源。
企业不仅要采取国际标准,还应该了解主要出口国家的相关制度,注意两者的不同。
这样,我们所提出的会计报表将更加规范化,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及可信度。
(3)国内企业应加强与国内外企业联系
国内一些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由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不配合或不积极配合往往力不从心,而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
一旦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诉讼成功,我国的同种产品以及同类产品在该市场将受重创,甚至可能从该市场完全退出。
这对我国该产业的对外贸易将是巨大冲击。
因此,国内企业应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全面联合起来筹措和募集基金,对参与诉讼的企业同行业其他企业予以全方面支持和配合。
在反倾销案件中,起诉方的利益往往也是多元化和多层面的,因此,在对外贸易中,我国企业应促进贸易双方的深层了解与合作,达成相关协议,以求在中国产品被指控倾销时,该国部分相关企业能共同参与诉讼,提供有利于我方的相关证明,甚至说服起诉方撤诉,这已经是化解反倾销调查的重要途径之一。
(4)加深对进口国的法律了解,拓展信息渠道
我国企业应尽快培养一批专业的法律人才,积极应诉反倾销。
我国企业之所以不应诉反倾销,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企业不敢应诉,而是他们不了解国际贸易法规,缺乏国际商务人才,不知道如何应诉。
因此,企业应从战略高度出发,培养在经济、法律和外语等方面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国际商务人才,为反倾销应诉取得胜利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持。
同时,可以通过驻外机构和相关海外企业,了解该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并及时反馈给我国相关机构和企业,形成快速高效的信息网,完善我国预警机制。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倾销与反倾销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热点问题,尤其是针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方面的贸易摩擦。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正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反倾销形势,面对这样的严峻情况,我们的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尽快行动起来,积极面对和处理反倾销事件,尽快建立起具有“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快速应对”特色的三位一体的防反倾销体系,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成果。
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正确理解倾销与反倾销的意义,要利用它来为我所用更好的促进我们自身经济的发展。
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发展、创新,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才是生存之道,才能确保我国的产业和经济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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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经过半年的忙碌和工作,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已经接近尾声,作为一个本科生的毕业论文,由于经验的匮乏,难免有许多考虑不周全的地方,如果没有导师的督促指导,以及一起工作的同学们的支持,想要完成这个设计是难以想象的。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得到了老师的亲切关怀和耐心的指导。
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
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
多少个日日夜夜,老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除了敬佩老师的专业水平外,他的治学严谨和科学研究的精神也是我永远学习的榜样,并将积极影响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
在此谨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
最后我还要感谢培养我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谢谢你们!
最后我还要感谢国贸系和我的母校—XXXX四年来对我的栽培。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