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廉洁购销合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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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医院工作人员暗示或索要,
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医院监督部门反映情况。
十、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十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商业道德,友好合作,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要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严格履行合同,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
十二、本协议书作为药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医药产品
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以下简称北京口腔医院)采购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通用物资、信息项目及工程建设等。
二、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透露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通用物资、信息项目及工程建设等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要严守诚信原则,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不得提供质量伪劣或与购销合同不符的产品。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七、乙方指定肖明星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
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病房、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八、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际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XX]50号)相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作为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科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办公室复印存档,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用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收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势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
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乙方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XX]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医用耗材购销廉洁协议书
医用耗材购销廉洁协议书
乙方(医用耗材配送商):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用耗材经营秩序,防止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廉洁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购医用耗材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好处。
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坚决予以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三、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使用医用耗材选择权。
四、乙方人员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五、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六、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乙方警告,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将乙方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并在单位内通报。
情节严重的,取消乙方对甲方的医用耗材配送资格2年;
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七、本协议书作为医用耗材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部门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盖章)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经办人签名:
XX年月日XX年月日
篇五:
药品购销廉洁协议书
药品购销廉政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药品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防止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廉洁协议书如下:
一、购销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
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
严格执行有关药品管理规定。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药械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
甲方所提供的药品包装、剂型、价格或其他情况改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出具相应文件资料。
乙方所提供中药饮片,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商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三、乙方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以借名科研费、开发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形式推销药品,对医院领导、药剂科和医务人员发放回扣等商业贿赂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四、乙方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临床各科进行新药申请、开方回扣促销,或以不正当交易手段诱导临床医生用其所供药品。
五、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
者办公室联系商洽,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甲方医院领导、药剂科有关人员以及临床医务人员不得借新药品引进之机收受经销商(厂商)的回扣、物品或索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甲方医院各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替经销商代表非法统计销售药品,一经发现按商业贿赂行为严肃处理。
医院对于出现药品销售异常的,查实后将停止购进。
八、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并在单位内通报。
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其药品配送资格,如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九、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十、本协议书作为药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医疗器械、药品购销业务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六:
医院廉洁合同XX年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
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
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XX〕50号)相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
(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篇七:
医疗器械购销廉洁协议范本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器械购销廉洁协议
甲方(医院):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乙方(医疗器械配送企业):
成都盛友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卫生部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器械购销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行为,规范医疗器械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甲、乙双方特签订医疗器械购销廉洁协议,以共同遵守:
1、甲方购进医疗器械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
如甲方工作人员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3、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使用药品、耗材、器械的选择权。
4、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5、乙方销售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科室和诊疗场所对医药有关人员推销产品。
6、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在单位内通报。
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2年,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7、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监审办、采购办、相关业务部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
:
年月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章)日
篇八:
廉洁购销合同
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按照《____市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购销双方必须遵纪守法,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药产品经营秩序,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如下:
一、购销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双方应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和医用试剂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二、乙方(厂商、经销商)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以借名科研费、开发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形式推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产品,对医院领导、药剂科、设备科主任和医务人员发放回扣等商业贿赂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三、乙方(厂商、经销商)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临床各科进行新药申请、开方回扣促销,或以不正当交易手段诱导临床医生用其所供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检验试剂等。
四、医院各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替厂家(经销商)代表非法统计销售药品、耗材数量等,一经发现按商业贿赂行为严肃处理。
医院对于出现药品、耗材等销售异常的,查实后将停止购进。
五、甲方购进药品、医用卫生材料、医疗设备、检验试剂等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六、甲方临床、医技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
证券、现金、购物卡等。
如甲方工作人员暗示或索要,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监督部门反映情况。
七、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的使用医药产品选择权。
八、乙方在销售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产品质量,做到诚信经营。
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商业道德,友好合作,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要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严格履行合同,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
十、甲方人员违反本合同,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组织或行政处理,情节较重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计入黑名单,禁止在本院进行经营销售2年以上,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随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人签章:
法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九: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
温州市人民医院
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
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篇十:
医院药品廉洁诚信购销协议书
为了切实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医院与医院药品供应商(以下简称“供药商”)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暗示、索要和收受供药商任何形式的财物、提成、回扣等一切不正当利益。
供药商遇此情况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或市卫计委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医院工作人员如参加江西省药品招标工作,不得泄露招标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影响专家公正评标议标和工作中收受钱物或其他好处。
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医院药学部工作人员不得不通过全省统一平台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
不得不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
不得违反备案采购制度,随意大量采购备案采购药品等。
四、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医药生产、经营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活动等。
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