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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白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山东寿光齐民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1月10日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公司的首要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不仅关系到公司的兴衰成败,更关系到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同时也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具体体现。

为推动我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级管理人员、班组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的制定

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本企业的生产规模、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全体职工自身素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

(一)目标

1、工亡事故发生率:

0人次/年。

2、重伤事故发生率:

0人次/年。

3、全年实现“六为零”。

即无工亡事故,重伤事故为零,无重大设备事故为零,无重大火灾事故为零,无重大交通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4、本年度轻伤发生率实现比上一年度下降5%。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率为100%。

(二)实现目标的工作内容

1、公司布置的日常工作、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及重大安全工作。

2、安监部门和公司检查中提出的整改事项。

二、目标的实施

1、坚持分层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要自上而下地对安全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目标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2、安全处要监督各班组的目标完成情况,每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奖优罚劣,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牵头,按月检查各班组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安全会上通报各班组目标完成情况,对下一步的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目标的考核

1、各班组长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或年度考核评价的依据。

2、公司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处要对各班组和个人每月或全年安全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并写出书面评价意见,作为班组和个人考核评价依据。

3、由安全处负责收集各班组每月安全目标分析、考核情况,由总经理对本企业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1目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车间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总经理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生产安全处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3.4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4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公司领导层、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②要与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

4.1.4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4.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4.2.1公司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

车间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4.2.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2.3各部门、各车间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措施,与部门从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每年不少于1次的评审或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

 

1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处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安全处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3安全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5各部门单位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处。

3.6安全处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写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8安全处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安全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处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全生产办公室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安全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安全处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安全处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4.6.1安全处室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安全副总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四、安全投入管理

 

1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员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工作程序

2.1本公司属归工贸企业。

应当按照全年实际销售收入的0.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2.2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使用和支出范围:

①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预防事故设施:

防爆电气设备维修、更新,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测,通风排风系统维修、更新,防腐、防渗漏设备维修,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费用预算。

②生产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消防、技防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维护、更新,防毒、防灼伤卫生防护用品,冲淋洗眼设施的维护、更新等费用预算。

③安全评价、隐患评估,职业卫生评价,职业病预防健康体检的费用预算。

④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的费用预算。

⑤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的费用预算。

⑥应急救援资源和演练的费用预算。

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预算。

⑧其他直接用于安全生产活动的费用预算。

2.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整改所需支出。

2.4安全费用的提取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要列入企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单列财务科目。

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建立专户核算,加强财务管理。

2.5公司财务部应于当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别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下一年预算并进行上一年度决算。

在上报董事会、总经理的同时,抄送生产安全部门。

 

五、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

1、文书人员在起草文件之前,应首先了解事情的背景、起草该文件的目的及所需注意事项,并收集相关素材,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2、文书人员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并根据文件的性质及运用场合的不同而选用不同的书写和表达方式,做到适时、贴切。

3、各种文件在下发之前要经总经理审阅,文件下发时要迅速、及时,并做好下发记录;若是一些需要回收的表格和文件,还要做好事后的回收工作。

4、文件下发后要及时进行整理存档;对于回收的资料也要及时整理存档。

5、有限定发放范围的文件,要注意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二、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2、借阅文件应在借阅指定地点进行并在指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阅文件资料时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借阅手续。

3、所有档案资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在指定期限内归还,若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并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绝密的档案资料要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单相符。

4、借阅的文档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绝密类文件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8、在部门主管安排、监督下,定期对退档资料进行销毁,并且及时在文档目录上做出更改,确保现有文档资料与目录清单一致。

9、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10、各部门文档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保存的文档资料要有详细的目录,对有价值的文档要及时备份并做好保密工作,若因丢失、文件备份不及时或泄露相关机密,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11、文档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文档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文档目录中及时添加。

12、若文档负责人离职时,须按文档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档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如果出现物单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

13、新接管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保密工作,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14、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1目的

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3术语

3.1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3.2事件:

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3危险源(危害):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4相关方: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5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3.6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3.7安全: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3.8可容许的风险:

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处。

4.2安全处对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4.3综合办公室、安全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5工作程序

5.1范围与评价方法

5.1.1公司成立评价组织,评价组织成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办公室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5.1.2明确每次或每项评价活动的目的。

5.1.3确定评价范围,应覆盖所有活动、区域如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检维修、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拆除工程、后勤服务等活动。

5.1.4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方法要适用。

5.1.5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目标等要求制定评价准则,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

5.2风险评价

5.2.1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5.2.2根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5.3控制措施

5.3.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5.3.2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5.4风险控制

5.4.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5.4.2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5.4.3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5.5风险信息更新

5.5.1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5.5.2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5.5.3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七、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3.2安全处负责公司级培训,各部门负责各单位级培训,安全处负责对公司级和班组级培训抽查和监督。

3.3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4.1.1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总经理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职业安全卫生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定期进行复审。

4.1.2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负责组织进行,其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任职,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的学习和培训。

4.1.3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的培训,由安全处组织实施,每年要集中组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安全素质。

4.2生产岗位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4.2.1新进职工培训教育

4.2.1.1新进职工经公司级培训教育合格后,持安全教育介绍信,到安全处进行登记,进行公司级培训。

(培训时间>24学时)经公司级培训考核合格后,安全处开具培训合格介绍单到生产部门。

4.2.1.2生产部门根据培训合格介绍单开具调令分配到各车间,进行车间级培训(培训时间>12学时,),培训合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分配到岗位上,进行班组级培训(培训时间>12学时,),培训合格后,上岗一段时间,填写员工工作情况反馈信息单。

安全生产责任书、师徒关系责任书、员工工作情况反馈信息单定于每月5日上交安全处。

4.2.2外来实习和代培人员培训教育

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并通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外来实习人员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在有关部门派专人带领下,按指定路线进入生产现场。

4.2.3“转岗”、“复工”、“四新”安全培训教育。

4.2.3.1员工调整工作岗位(转岗)或离岗30天以上,重新上岗(复岗)时,应实行相应的公司级、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离岗30天以下,试其情况,应进行分公司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4.2.3.2非本厂职工调入,无论是否改变工种,应按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2.4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投产以前,应及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岗位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

4.2.5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并实施。

教育内容是工段生产特点和生产流程及设备配置情况;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2.6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是: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生产流程及设备配置情况;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4.3.1从事电工、行车工、起重工、司炉工、电(气)焊工、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学习与安全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复审)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4.3.2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培训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负责统一开展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参加培训。

4.3.3特种作业人员按计划参加学习、培训、和复审,未按期参加复审教育考试者原操作证作废。

4.4临时工安全培训教育

4.4.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凡在我厂使用的外来人员、临时工、农民工等均由使用单位造册报生产部门和安全处备案。

4.4.2各部门临时用工超过5日的,按岗位非全日制用工培训程序进行三级培训。

4.4.3临时用工不超过5日的,在进行三级培训时,可适当缩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应重点针对安全。

4.4.4各劳务输出公司派往我单位的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

4.4.5对从事特种作业的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4.5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4.5.1凡外单位来厂承包工程,检修检测的人员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其资质后,由公司相关部门介绍到车间。

4.5.2各单位应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培训中应告知其本厂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的各项安全规定。

4.6非全日制用工安全培训教育

4.6.1非全日制用工(包括:

岗位民工、打杂民工、驾驶员)进厂后,到相应车间开具请求培训介绍单,并持介绍单到安全处进行登记,由安全处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4.6.2公司在为新入厂民工开请求培训介绍单时,应注明岗位、所属劳务公司。

4.6.3安全处在培训前严格按用工条件进行把关,凡不符合用工条件的不予培训。

特殊情况,应由介绍人或劳务公司报生产部门后,并报公司级领导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培训。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未满18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或男性超过60周岁;文盲;智障等。

4.6.4非全日制用工经公司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处组织与相应劳务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开具培训合格介绍单,非全日制用工持介绍单和合同方可在分厂登记并进行分公司级培训。

4.6.5公司培训合格后分配到班组及岗位,并签订“操作工安全责任书”。

4.7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7.1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安全教育档案或安全操作证中。

4.7.2各单位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各工种规程考试,不及格者待岗学习,合格后方可上岗。

4.7.3在进行设备大修和危险性作业之前,检修和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好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安全处,同时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监护制度。

4.7.4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会和每周一的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讲实效。

4.7.5各单位要经常利用班前会,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安全生产经验。

车间每月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讲话。

车间领导每周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八、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目的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

电工、司炉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职责

3.1安全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监管。

3.2各部门负责实施。

4工作程序

4.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4.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4.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维护、检修、焊接、清扫等违章行为。

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4.5安装、检修、维护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4.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4.8各车间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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