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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考查科目(课程)论文成绩评定表

(20年—20学年度第学期)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任课教师

科目

成绩

论文题目

评语:

任课教师(签名):

年月日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期末考查论文

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

劳动法学

题目:

劳动法中的工会角色探析

教学部:

法管部

专业:

法学

年级:

xxxx

班级:

xxx

姓名:

xxx

学号:

xxx

任课教师:

xxx

成绩:

20xx年x月·xx

劳动法中的工会角色探析

摘要:

从1978年至今的33年间,中国大地上发生了历史上最为深刻的一场社会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越走越宽广。

毫无疑问,其中的重要环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被证明是行得通的,我们必须毫不动摇的坚持走下去,但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

在多种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劳动关系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工会作为劳动关系调整中的重要参与者,明确工会在劳动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有利于更好的发挥工会在劳动关系调整中的作用;阐明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范围。

能够更好的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本文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出发点,探析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面对企、事业单位与职工的新型劳动关系,从劳动关系的性质、特点、历史和现状等诸多方面探析工会在职工与企业、工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等多种关系中所应扮演好的多重角色,进一步明晰工会作为一种职工组织所继续存在的意义。

关键词:

劳动法;工会;工会法;角色;劳动关系;基本职责;法人资格;对策

ExploringroleoftheTradeUnioninLaborLaw

Abstract:

From1978tonow,asocietyrevolutionleaveanimpressiontousinchina.Theroadofthesocialismwithchinesecharacteristicswillmoreandmorewideinthereformandopening-uppolicy.Thereisnodoubt,theoneofimportantlinksthatthesocialistmarketeconomyhasbeenprovedright,wemustgoonwithoutmanyminds.Butwehavesomeproblemsthatweshouldrealize,whendifferentownershipeconomyhasfastdeveloped,atthesametime,thesocietyoflaborrelationhaschangedtoo.Tradeunionisveryimportantintheadjustofthelaborrelation,makesuretheroleoftradeunioninlaborrelation,itisgoodfortradeunionadjustinlaborrelation.Toexplaintradeunionisresponsibilityrangeinlaborrelation,promotinglaborrelationsteadyandharmoniousmore.ThebeginningofTheLabor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andTheTradeUnion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exploringinourcountryofsocialistsociety,formallsidesthatweshouldknowtradeunionplayanimportantrole,furthermoreweshouldknowthemeaningoftradeunionstay.

Keywords:

LaborLaw;Tradeunion;TradeUnionLaw;Role;Laborrelation;Basicright;Corporatestatus;Countermeasures

目录

一、引言…………………………………………………………………………7

二、工会的产生与发展…………………………………………………………8

三、工会的存在意义……………………………………………………………8

四、劳动法与工会法的关系……………………………………………………9

五、工会的法律角色定位………………………………………………………10

六、工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3

七、结语…………………………………………………………………………15CONTENTS

Part1Introduction

………………………………………………………………7

Part2TheEmergenceandDevelopmentaboutTradeUnion

………………………………………………………………8

Part3ThesignificanceofTradeUnionstillstay

………………………………………………………………8

Part4RelationshipbetweenLaborLawandTradeUnionLaw

………………………………………………………………9

Part5Thelegalrole’slocationofTradeUnion

………………………………………………………………10

Part6TheproblemshaveinTradeUnionandcountermeasures

………………………………………………………………13

Part7Conclusion

………………………………………………………………15

一、引言

时至今日,伴随着现代科技的突飞猛进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在逐步的巩固和完善。

中国社会正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走向全新的市场经济模式,在这一过程中,无疑会给我们在法律制度的完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带来新的课题和新的思考。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即是维护和协调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我认为其还是应该从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来展开。

市场经济的转变,带来了劳动关系的改变,产生了新型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社会关系,维护好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是社会是否和谐的风向标和晴雨表。

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主要取决于劳资双方力量上的大致均衡,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是协调劳动关系平衡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就目前而言,工会应该在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和企业的发展等层面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用长远眼光来看,在我国日益蓬勃的市场经济和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只有依靠自己的组织-工会,才能获得与用人单位谈判的筹码,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然,目前工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相关法律虽已出台,但却未得到切实贯彻落实的情况下,工会这个人民群众的“娘家人”正面临着沦落成为一个摆设的可能,变成一个“花瓶”,一个政府的面子工具,甚至有人急声高呼:

“工会早就已经名存实亡,权利被架空,成为官僚主义的最好体现”。

不可否认,事实上确实出现了一些这样的情况,在高度市场化和法律制度尚未完善的今天,工会的作用日益减退,这是在所难免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规定: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其第八十八条又规定: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观上所述,工会如何来切实的做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落实对用人单位在法律、法规执行上的监督,是我国法律对其基本职责的具体要求,是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同时也是本文的重要论点所在。

对于出现的问题在法律上怎么来看待,在法律上怎么来解决,今后如何通过法律来保障,我想在此以自己的愚见,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二、工会的产生与发展

工会最早产生于十八世纪末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其完全可以说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

具体点说,工会最早出现于18世纪90年代末的英国,并与1824年在英国取得了合法地位。

[1]1824年,英国政府取消了《禁止工人结社法》,允许工会组织合法存在。

工会即是以职工为主体,以维护和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地位为主要目的而自主组织起来的社会联合团体。

工会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之初,只是为维护劳动者阶层的经济利益而形成的经济组织,各个工会彼此之间是孤立无援的,还无法形成整个产业和整个社会的联合,这也是劳动阶层在自己的发展历程中最初的和最原始的组织。

但是工会并不仅仅只是停留在维护经济利益这个层面上,而是由在经济斗争中维护个别劳动者的经济利益,逐步发展到进行维护整个劳动阶层的利益的政治斗争。

就这样,以19世纪中期,欧洲的三大工人运动为标志,工会开始逐步发展为政治组织,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了工人政党,从而工会这一组织进入了全盛的历史时期。

再看我国,我们国家工会的诞生要比资本主义国家晚一百多年。

中国最早的一批工会萌芽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产生在外国殖民主义者在中国开办的一些资本主义企业中,中国工人在受到惨烈剥削的情况下,为争取自己最基本的经济利益而成立了工会组织。

其后,伴随民主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中国工会也逐渐发展为政治组织,并很快与无产阶级的政党发生了密切的联系,且成为中国共产党组织革命运动的重要依靠力量。

直至新中国的建立,中国工会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是国家政治体制中重要的社会团体。

可以说中国的工会从产生之日起就有着浓厚的政治色彩,这一点是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工会组织的

三、工会的存在意义

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更具体地讲,就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因为社会经济矛盾具体地和直接的是在劳动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或者说是社会经济矛盾主要是表现为劳动关系的矛盾。

在市场经济中,工会就是在与劳动关系矛盾的斗争中发展,脱离了劳动关系,工会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没有工会便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关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矛盾是表现在劳动关系问题上的,劳动关系矛盾的存在,是工会继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劳动关系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并非原来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被异化为了劳动行政关系。

[1]即国家行政机关在劳动行政管理中和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者和国家直接发生联系,国家用行政手段来调整劳动关系,正是由于这种国家过多的充当了劳动力使用者的角色,才导致工会的职能和权限被进一步的削弱与限制甚至是剥夺。

其实乃至今日,正是因为这种被异化了的劳动关系仍然普遍的存在,致使人们对工会的存在与否,不报太多的关注,认为其是可有可无的形象工程、假把戏。

国家虽在与劳动相关的多部法律中,一再强调工会的权利和地位,但是无疑工会还是有成为政府傀儡的嫌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正在慢慢的恢复。

劳动关系由国家与职工的关系逐渐的转变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关系,并向着契约化、市场化、自由化的方向前进,这样我国就出现了新型的劳动关系矛盾,同时这也使得工会这一组织的各项功能渐渐复苏。

在这种情况之下,一方面,国家可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行为,另一方面,工会也应积极地发挥其在劳资纠纷和企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工会可以以劳动者代表的身份同劳动力使用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但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我们要进一步的强化工会的法律地位,赋予其更广的职权范围,使工会这一角色能够站在法律的肩膀之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来协调在新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矛盾。

四、劳动法与工会法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基本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其目的在于通过法律来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联系密切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可以说劳动法是一部为了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进步而生的法律,而工会则是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组织。

工会法的诞生是为了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即工会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工会法的法律基础之上的。

要深刻的理解劳动法与工会法之间存在的联系,我们必须先认识工会法的渊源及特点。

工会法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宪法》。

是工会立法的基本依据,也是工会活动的根本准则。

第二,《工会法》。

是工会法律构成最基本的部分。

第三,有关涉及劳动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其他法律。

诸如《劳动法》、《民法通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法》。

第四,各地方立法机构及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法规和规章。

第五,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

工会法的特点包括:

第一,本质属性是调整工会关系,体现国家意志。

第二,基本目的是保障工会权利。

第三,内容上突出权利规定,义务规定服从于权利规定。

第四,调整对象具有多元性。

第五,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因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而异。

第六,工会法是劳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调整集体劳动关系是其主要特色。

由以上我们可以归纳总结出,工会法是确定工会在国家领域内角色、地位,为工会的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的一部法律。

劳动法与工会法的关系从法律体系上来说,我认为工会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同时又是一个与劳动法有密切关系的法律部门。

经过简单的推导,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工会在劳动法中是扮演着多重角色的,这两部法律在保障工会能够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的实现上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五、工会的法律角色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乡集体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这同时促进了在全国范围内,相较改革开放以前,基层工会组织数量上的迅速增加。

以贵州省为例,截至2010年,全省基层工会委员会达43490个,新增3221个;基层工会涵盖法人单位达89887个,新增6197个;工会会员达到5352070人,新增615943人。

可以看出,就目前而言,工会在数量建设上是保持着良好的势头的,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在工会的质量建设上存在着瑕疵,许多基层工会很少,甚至是根本没有发挥其应负的基本职责,法律赋予的权利基本上是拱手相让。

(一)工会的基本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同时在《中国工会章程》中也有规定: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可以看出所谓“基本职责”贯穿其中,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由其组织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工会组织社会存在价值及其社会角色的体现。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根本的立法宗旨便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不仅明确规定了工会要代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而且也指明了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方向。

由工会法中规定的工会职责来看,我国工会的基本职责可以分为两大部分:

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这是工会职责的重中之重,工会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来实现这一职责。

2.教育劳动者的职责。

教育职责是维护职责的派生产物,工会要教育劳动者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

实际上,从相关法律层面上看,工会基本职责的内容是丰富的,其不能够只停留在劳动权益、经济权益的维护上,更应向维护劳动者的民主、政治、健康等权益的方向上发展,同时兼顾教育。

总之,对基本职责的理解,第一要正确,第二要全面。

(二)工会的法律地位

我国《工会法》第十四条对工会法人资格,即工会的法律地位有这样的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1]即是指工会能否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成为法律体系中独立的一方主体。

这表明中华全国总工会[2]以下简称为“总工”。

、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从诞生伊始,便获得了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而基层工会组织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与否,则要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民法通则中的法人条件。

[1]参见《民法通则》第37条相关规定。

由民法通则中对法人资格的要求,我们不难看出,基层工会组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获得关键在于经费的落实上,对此法律在工会法的第五章中,对工会经费的来源、使用、执行、管理作了相对较为详细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工会的经济来源有了保障,为工会组织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获得增加了可能性,但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各个国家工会法对工会法人资格的确认已经成为一种通行惯例,这就可以使工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对企业经济的依赖性,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工会在劳动生产中的作用。

我们国家能否效仿这种方式,这值得我们深思。

(三)法律角色定位

目前,我国的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这主要得益于改革开放后,公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外国企业的在华投资。

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在入世以后,我国对经济、劳动等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保障没有跟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工会这一组织在角色上的错位。

现在,我就从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等方面来探析,工会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层面上所应扮演好的八种角色。

1.工会是劳动者的发言人。

工会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劳方代表,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必然要求,尤其是在当前劳动者处于弱势一方的情况下,就需要工会更多的来为职工说话。

2.工会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维护是工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于劳动法中有关劳动者享有的权利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外,工会更应该积极争取其各项权利的实现。

3.工会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组织者。

因为工会组织具有群众性、民主性的特点,所以决定了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以及依法享有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都需要工会来组织和落实。

4.工会是集体谈判的当事人。

工会代表职工一方参加集体谈判是其一项重要职责,更是其基本权利。

5.工会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参与者。

工会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其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工会不仅应该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的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主要是要协调好劳动关系,化解其中的矛盾。

6.工会是劳动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者。

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预见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监督作用将会越来越为重要。

7.工会是职工的贴心人。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8.工会是政府和企业的中间人。

工会应该积极发挥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此来保障三方协商机制作用的发挥。

工会作为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

其角色正随着时代发生重大转变。

作为劳动者的合法代表,工会将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六、工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的诸多基础工会组织在内部的自我认识以及在外部对其的认同上都存在着不小的偏差,这导致工会组织在组建、管理及法律制度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工会组建困难。

时下,在组建工会的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异常现象:

在一些新经济组织中,组建工会往往要先听取雇主的意见,甚至连工会领导的人选也得由老板“指点”,似乎没有雇主们的点头,工会就不得组建。

以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为例,作为全球跨国公司里最强硬的“反工会”代表,其在全总的猛烈“炮轰”之下[1]沃尔玛(中国)公司多次被全总公开点名批评,直斥其无视我国法律,公开抵制组建工会,并提出多项措施,包括建立黑名单、向法院起诉等。

,依然保持了抵制工会几十年的记录,直到2006年7月29日,沃尔玛晋江店工会的成立,才宣告了这一历史的结束。

《工会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像沃尔玛公司这种公然无视我国法律,抵制工会组建的行为,我不得不要问,我们的反制措施在哪里?

2.工会干部定位不明,难以发挥作用。

工会组建难,发挥作用更难,许多工会干部时常由于身兼数职,往往造成其无暇顾及工会工作,使得工会的工作无法顺利展开,出现了“空壳工会”和“挂牌工会”的现象。

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工会对职工的诉求无能为力,甚至工会干部采取回避的态度的情况。

我认为,要让工会运作起来,关键是要解决这种兼职过多的问题。

3.人们对工会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由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能相对较弱,对职工的维权诉求,普遍存在无可奈何的现象。

久而久之,就让职工产生了工会与自己并无多大联系的感觉,其给广大群众的印象就停留在了可有可无的尴尬地位上,造成了工会职能展开的困难。

4.工会法的缺陷。

站在民法的角度上来看,我们会发现工会法对工会法人资格的规定存在严重的缺陷。

《工会法》的第十四条确认了工会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法人资格,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除了必须有自己独立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外,还应当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和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可以看出其缺陷主要在于:

(1)对工会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流于形式,有被边缘化的可能。

(2)工会的权利没有强力的保障。

当工会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工会能够行使的只有对企业的要求权和对政府的请求权,除此之外,别无更多的权利保障。

(3)对工会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微弱,有对其过度保护的嫌疑。

5.其他一些存在的问题。

其包括企业工会对企业在行政上的依附;企业人员流动快,导致工会难以展开活动;企业对工会的经费保障不到位以及某些企业对工会的组建只求指标,不顾职工意愿等。

以上这些问题,对工会组织发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监督的作用的打击都是致命的,我们必须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加以改进。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企业领导对组建工会的积极性不高,在认识上存在很大的偏差。

2.企业对组建工会缺乏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而主要取决于领导的意愿。

3.工会组织的体制不适应其所承担的责任。

4.工会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陈旧,没有创新。

(三)改进与完善的对策

1.通过法律干预的手段,加快基层工会组织机构的建设,加强基层工会组织人员素质的培养。

2.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干部队伍的法律思想意识建设,切实提高工会干部法律运用能力的层面,改变干部兼职过滥的情况,使其能够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的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维护上来。

3.通过加大宣传工会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力度,使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提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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