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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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准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条款要求,杜绝无票作业,防止发生误操作及人身设备事故,同时为标准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的标准化、现代化及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是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组织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对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工作票、操作票的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工作票、操作票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事件责任查处、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五条动力分厂根据本制度编写工作票和操作票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工作票、操作票的统筹管理,对工作票、操作票所列人员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作票、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工作票
确认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建议按照GB26860-2011编写〕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催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明确被监护人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二〕操作票
1.操作人的安全责任:
正确地填写操作票,操作中负责复诵票,操作过程中对操作行为的正确性负责。
2.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审核操作票,对操作程序和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操作中负责唱票,操作过程中对操作行为的正确性负责。
3.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再次审核操作票,对其正确性和必要性及运行方式是否合理负责;对操作人、监护人能否胜任操作任务负责,监督操作人、监护人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
大型操作亲自监护。
第七条已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由动力分厂统一保存,至少保存6个月。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工作票填写基本要求
〔一〕工作票的签发、填写必须认真,统一使用黑色碳素笔或机打,一式两份。
填写工作票字迹要工整,票面要整洁,不准涂改。
〔二〕但凡作废的工作票,在票面上注明原因,同时盖上作废印章,作废票保存。
〔三〕每份工作票只能填写一项工作任务,如内容写不下,可用附页连续填写,但工作票编号要相同。
〔四〕外包、外委、外协技术人员或短期施工单位人员,填写公司全称、工作组成员。
〔五〕工作票填写时,设备〔系统〕名称栏应使用本厂在系统图、规程、设备变更单等文件中使用的设备名称、编号和编码。
〔六〕工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的内容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内容应填写设备全称,如:
1号、2号变压器,不能填写1、2号变压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由运行填写。
〔七〕工作票序号应填写1字样…依次顺序排列,所列安全措施执行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安全措施”右侧盖“已执行”章。
〔八〕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完毕后,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定正确无误后,双方共同在工作票上签字,方许可开工。
工作票许可人改变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应得到签发人的同意。
〔九〕终结工作票,运行人员应在质纸工作票的右上角盖“已执行”印章,印章应端正,,已执行的工作票,开出单位应收回,至少应保存6个月。
〔十〕工作票各级安全责任人员在审查、检查、执行安全措施等工作后,应分别在工作票所列相应栏目内签名,签名字迹端正,不准他人代签。
〔十一〕工作组成员全部填写在工作组成员签名栏,字迹端正,不准他人代签。
〔十二〕因工作需要增加或调整人员,工作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增加或调整人员在作业组成员栏内签名。
〔十三〕工作许可人补充的安全措施栏“无补充”字样,应顶格填写。
〔十四〕工作票三种人必须是经过公司授权人员担任。
第九条操作票填写基本要求
〔一〕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和运行状态填写。
〔二〕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时,应按顺序编号使用。
〔三〕填写操作任务时,应使用设备双数名称,还应填上设备系统运行状态转换情况。
〔四〕填写操作票时,字迹必须工整、清楚,关键字〔如拉、合、投、停、送、退、装、拆及双重名称〕不得涂改。
〔五〕以下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2.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3.应拉合的接地刀闸,应装拆的接地线〔附编号〕;
4.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5.检查负荷分配;
6.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
7.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无电压;
8.投退保护压板;
9.断开开关、刀闸的操作电源。
第十条以下项目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必须有人监护,并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一〕事故应急处理〔凡涉及抢救人身、设备安全时可不用操作票〕;
〔二〕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三〕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第十一条一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第四章操作票填写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操作票应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或机打,票面字迹端正、正确、清晰,不得涂改。
第十三条假设票面有写错〔包括数字〕漏字、操作步骤颠倒等,该操作票应作废,在票面上注明作废原因,并盖“作废”章〔废票应保存〕。
第十四条一项操作任务有数张操作票时,操作票的编号必须连续〔包括作废页〕,在填写最后一项操作步骤下栏内,应盖“以下空白”章。
第十五条假设合格的操作票由于各种原因未执行的,在操作票上注明原因,并盖“未执行”章。
第十六条假设已进行操作的操作票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执行完,该操作票应作废,在票面上注明作废原因,并盖“作废”章。
第十七条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每条操作只能填写一个操作步骤。
第十八条操作票应按照编号顺序使用,连号保存。
已执行的操作票应至少保存6个月。
第五章工作票、操作票编号
第十九条工作票以分厂为单位,使用六位数编号。
第一位为整流所代号;第二位为一种票或二种票代号;第三、四位为月份代号;第五、六位为工作票顺序号;第七、八位应用于多页工作票,格式为“-+阿拉伯数字”。
例如整流三所一月份第一张一种票编号为“310101”,第2张编号为“310101-2”。
第二十条操作票以班组为单位,使用六位数编号。
第一位为整流所代号;第二位为班组代号;第三、四位为月份代号;第五、六位为操作票顺序号。
例如整流三所运行四班五月份第一张操作票编号为“340501”。
第六章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执行一个倒闸操作任务,中途严禁换人,在执行倒闸操作中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应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和进行其他工作,没有监护人的命令和监护,操作人不得擅自操作。
第二十二条当值的值班负责人要注意考查每个值班人员的思想、精神状态,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地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醒注意。
执行操作的人员必须做到精神集中,不得思想溜号,马虎从事。
第二十三条一份操作票〔一个操作任务〕只能由一组人操作。
第二十四监护人手中只能持一份操作票,但由于操作项目过多,现场距主控室较远,可以分两组人员操作,要填写一式两份总的操作顺序的操作票,班〔组〕长按上述操作票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这种操作只适用于有良好通讯对话联系的单位,并要认真履行复诵,两份操作票均填写操作时间,严禁用手示等方法进行联系操作。
每项操作时间由主控室指挥操作的人员填写,现场的操作票只打“√”号,不填写操作时间。
第二十五条防误锁的解锁钥匙应妥善保管,并制定解锁管理规定,每次使用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
第二十六条工作票执行程序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按规定执行,工作票使用范围见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操作票执行
〔一〕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
1.班〔组〕长根据操作任务要求,指派合格的监护人和操作人,并根据当时的运行方式和设备状态,全面详细地向他们布置操作任务,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2.班〔组〕长下令时应使用调度术语及设备双数名称,讲清操作目的和设备系统运行状态,同时通知填写操作票。
〔二〕审查与核对操作票。
1.操作人填写完操作票后,自己先审查一遍,然后交监护人审查。
监护人审查完后,交由班〔组〕长审查。
2.操作人、监护人在模拟图板上认真进行模拟预演。
3.经模拟预演确认操作票正确无误后,由监护人在操作项目下面的空格处加盖“以下空白”章,由操作人、监护人签名后,交班〔组〕长签名。
4.操作票经审核无误签名盖章后,监护人应将该操作票放在专用操作票夹板上,等候班〔组〕长下达执行操作命令。
〔三〕操作执行命令的发布和接受
1.班〔组〕长应根据需要和操作准备情况,及时下达操作执行命令。
2.当监护人接到班〔组〕长下达的操作执行命令时,必须复述命令。
在得到发令人的许可后,将接令时间记入操作票“命令操作时间”栏内。
〔四〕进行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熟悉者担任监护人,另一人操作。
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公司批准的人员担任。
2.一组操作人员一次只能持有一个操作任务的操作票。
3.操作中必须按操作票所列项目顺序依次进行操作,禁止跳项、倒项、填项和漏项及做与操作任务无关的工作。
4.进行每项操作时,监护人和操作人应首先共同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运用状态。
经核对无误后,操作人站好位置,准备操作。
5.进行每项操作时,先由监护人按操作项目内容高声唱票,操作人接令后应再次核对设备名称、编号无误后手指被操作设备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复诵无误后并最后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正确,发出执行命令,操作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6.每一项操作后,操作人必须在监护下认真检查操作质量。
例如,刀闸的三相是否合好,刀闸拉开的角度够不够,开关指示器是否正常,闭锁销子是否插牢等。
经检查无误后,该加锁的立即加锁,同时监护人应立即在该操作项目右侧打“√”。
7.对第一项、最后一项和重要操作项目,应在右侧“操作时间”栏内填写实际操作时间。
中间的一般操作项目可以不填写操作时间。
8.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或操作人对操作发生疑问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必须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待将疑问或异常查清并消除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9.全部操作项目进行完毕后,监护人和操作人要对此项操作前的刀闸位置进行一次复查。
第七章汇报、盖章与记录
第二十八条全部操作项目进行完毕后,监护人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并在操作票上填上汇报时间,加盖“已执行章。
第二十九条监护人或值班负责人将操作任务及起止时间、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第三十条全部执行完毕的操作票应盖“已执行”章,未执行的操作票应盖上“未执行”章,填写错误作废的操作票应及时盖上“作废”章。
第八章工作票、操作票不合格判定
第三十一条工作票不合格判定
〔一〕不是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或机打,字迹潦草、票面模糊不清或使用了简化字,工作票重要内容〔如设备名称栏目和要求栏目〕有涂改,一般栏目涂改后签发人〔或许可人〕未签名盖章者。
一份工作票涂改超过个两字。
时间和涂改。
票面损坏。
〔二〕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者。
〔三〕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或“措施执行情况”栏目空白,以及以上两个栏目所列措施不全,或其他按照规定应填写的项目未填写者。
〔四〕规定的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和许可人等没有签名、由他人代签或没有签全,或无资格的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和许可人办理工作票。
〔五〕工作票“已执行”章、“未执行”章、“作废”章没盖或盖错者。
〔六〕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未及时办理手续者。
〔七〕工作票没有编号或编号不正确,没有填写日期,没有填写工作开始时间和终结时间,或时间填写不标准,采用了简化写法,如:
“2012年”写作“12年”。
〔八〕工作票因设备试转押回,在设备试转后重新开工前,未办理复工签字手续。
〔九〕工作票有其它不符合“安规”要求的。
第三十二条操作票不合格判定
〔一〕一张操作票有几项操作任务。
〔二〕不是黑色碳素笔填写或机打;字迹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涂改超过两个字。
〔三〕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或设备名称写错。
〔四〕操作票上没有填写须验电或装接地线前没有验电。
〔五〕不是每操作完一项,在执行栏内打“√”者或打“√”颜色不对。
〔六〕操作票没有编号、没有填写日期、没有填写操作开始时间和终结时间,没有盖“已执行”章、“未执行”章、“以下空白”章、“作废”章者,章盖倒或盖章位置不对。
〔七〕各类签名人员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没有签名或没有签全名或由他人代签名。
〔八〕操作票缺号。
〔九〕操作中未按规定要求记录操作时间。
〔十〕操作任务无双数名称、无状态变换,操作任务与操作项目不相符。
〔十一〕操作票漏项、倒项、并项、添项、跳项或技术顺序错误。
〔十二〕先操作后补填写的操作票。
〔十三〕拉、合、停、送、投、退、装等关键字和开关、刀闸设备编号有涂改。
〔十四〕操作前未进行模拟预演或模拟图与实际不符。
〔十五〕操作票地线编号、绝缘板编号与实际不符。
〔十六〕其它不符合“安规”要求的。
第九章工作票、操作票统计和考核
第三十三条动力分厂每月对“两票”进行统计分析,查找不合格票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已终结的工作票、操作票安环部应每月进行检查,生技部可以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工作票合格率的计算方法
月合格率=该月已执行合格票/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100%
式中:
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不合格票数。
第三十六条安环部每月对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操作票的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或考核,对认真执行者应进行表扬或奖励。
第三十七条动力分厂每月对“两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支持性文件、规定
〔一〕《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