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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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热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赤峰热电规章〔2016〕第11号

《赤峰热电厂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于2016年3月2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0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名称

赤峰热电厂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

CPIMDCFRD-02-08-2016-03

版本

签发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修订

2014

2014.4

2015.3

王艳丽

李慧

邵华军

高德民

修订

2015

2015.4

2016.3

王艳丽

杨学红

邵华军

刘彦军

修订

2016

2016.4

2017.3

刘雪锋

杨学红

邵华军

刘彦军

修订

格式修订

解释

部门

财务部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财务部资产会计

赤峰热电厂

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赤峰热电厂(以下简称我厂)资产处置行为,明晰资产处置工作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赤峰热电厂。

第三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资产处置,是指我厂将其所拥有或实际控制的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以转让、报废等方式让渡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无偿划转资产的行为。

第四条处置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处置。

资产处置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集团公司管理要求,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资产处置实行分级管理与归口管理相结合,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一致,价值管理部门、实物归口管理部门与使用保管部门职责相衔接的原则。

第六条厂内各部门

(一)财务部

财务部是资产价值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权限审批我厂的资产处置方案,审核我厂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价值;负责制定我厂的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明晰工作流程,实现闭环管理;制定资产处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资产处置的相关手续和残值回收工作;负责我厂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核定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价值,复核拆除资产处置损益;

(二)生产技术部及专业对口管理单位

专业管理单位是各实物保管单位业务范围内实物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专业业务范围内的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工作并出具资产处置审核意见;生产技术部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标准以上资产处置请示,并取得批复文件;审核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实物清单、拆除资产处置损益;负责检查和鉴定资产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率,组织审核各项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工作,对闲置、盘盈、盘亏和贬值的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实物清单、预估资产处置损益。

(三)办公室

负责我厂实物资产(除科技、信息化资产)及单位所属公务用车的处置管理工作;

(四)计划部

负责我厂的土地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我厂处置资产的招标、进场交易等相关工作;

(六)生产技术部科技信息中心

负责我厂科技、信息化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

(七)办公室风险管理专业

负责对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合法性等进行审计;

(八)监察部

负责对资产处置的相关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七条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执行《国家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存货的处置按我厂审批程序处理。

第九条土地的处置由蒙东能源公司审批。

第四章处置方式

第十条资产处置可采取在国资委公布的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招投标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为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所属单位资产处置应优先采用在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下列资产处置应当在国资委公布的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

(一)原值在100万元(含)以上实物资产的对外转让;

(二)在二级土地市场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的,不包括一级土地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政府征用土地行为;

(三)关停机组资产处置的;

(四)根据蒙东能源公司批复文件,须采取在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方式进行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十三条下列资产处置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一)在蒙东能源公司内部企业间进行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公司全资、绝对控股企业的;

(二)通过资产置换、以资抵债方式处置资产的;

(三)单位出让地被政府征用并取得相应补偿的;

(四)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十四条下列资产处置原则上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一)处置原值在100万元以下实物资产;

(二)处置原值受让方受地域限制或特定客户群限制,不具备在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

(三)根据蒙东能源公司批复文件,可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五章处置流程

第十五条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益,对应处置资产提出处置建议并报实物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实物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资产处置建议进行审核,出具资产处置技术鉴定报告,提交我厂决策机构进行审议。

第十七条我厂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审批权限内的由各单位财务部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我厂审批权限外的上报蒙东能源公司审批。

(一)对于上报的审批方案蒙东能源本部各专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的拟处置资产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由专业管理部门提交蒙东能源公司党委会审议;

(二)蒙东能源公司党委会审批同意后,各单位财务部门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并报蒙东能源公司财务部审批,由蒙东能源公司财务部下达批复意见。

第六章处置方案

第十九条我单位资产处置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主管领导及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资产处置方案包括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处置的必要性、损失产生的原因、拟采取的处置方式、预计处置收益、处置时间、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人员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七章方案实施

第二十一条我单位必须依据审批后的资产处置方案开展资产处置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需要进行评估的拟处置资产,应根据《国家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我单位不得人为拆分、合并单项资产,以规避资产处置方式、审批权限。

第二十四条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实物资产,处置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鼓励采取跨单位、跨区域打包进场交易、招投标等方式处置。

第二十五条实物资产处置进场交易操作应遵守《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资产转让涉及投资、捐赠等其他经济管理事项的,须同时遵守蒙东能源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企业正常报废的运输车辆,依据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及蒙东能源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我厂需做好资产处置纳税筹划工作,充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企业资产处置税收成本。

第二十九条因资产处置形成的损失原则上由我厂在本年度利润目标内消化。

第八章处置报告

第三十条我单位需在资产处置完成后次月的10个工作日内形成详细的资产处置报告随同资产处置备案表一并报送蒙东能源公司。

第三十一条资产处置报告应包括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资产处置的结果,是否按照资产处置方案执行等,重点说明与处置方案偏差的原因。

第九章监督

第三十二条我厂需做好资产处置相关工作,并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资产处置工作应充分发挥监察部门、审计内控部门的监督职责,重大资产处置须由蒙东能源公司监察部门、审计内控部门监督。

第十章责任

第三十四条资产处置工作应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对由于不按制度执行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国家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赤峰热电厂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章支持性文件

1.企业会计准则

2.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

3.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4〕286号)

4.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4〕638号)

5.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6.关于实物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7.国家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8.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

9.国家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0.国家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11.国家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第十三章附件

1.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审批表

2.资产处置备案表

附件1:

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审批表

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审批表

申报单位:

年月日单位:

资产号

资产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使用年限

原值

已提折旧

净值

净残值

规定

已用

 

 

 

 

 

 

 

 

 

 

 

 

 

 

 

 

 

 

 

 

 

 

 

 

 

 

 

 

 

 

 

 

 

 

 

 

 

 

 

 

 

 

 

 

 

 

 

 

 

 

 

 

 

 

 

申报单位技术鉴定及处置原因

处置原因

 

生产技术部门

 

分管领导

 

财务部门

 

财务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蒙东能源公司技术鉴定审批意见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审批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13

附件2:

资产处置备案表

资产处置备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处置资产事项

内部决策会议

是否取得蒙东能源批复

蒙东能源批复文号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资产处置损益

资产处置时间

资产处置方式

(进场、招标、拍卖或协议转让)

备注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赤峰热电厂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

CPIMDCFRD-02-08-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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