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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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doc

新疆拜城天辰矿业有限公司苏杭河煤矿

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

制度编号:

TC-SH-201304

苏杭河煤矿

2013年5月

苏杭河煤矿文件

辰苏通字2013【27】号签发:

王继成

关于进一步修改《苏杭河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生产单位:

为加强苏杭河煤矿井下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标准,并彻底扭转矿井质量差及质量标准化落实不到位的局面,现对《苏杭河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13年5月28日苏杭河煤矿工作会议集体会审通过,现于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苏杭河煤矿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送: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生产技术部、安监部

苏杭河煤矿印制2013年5月28日共2份

苏杭河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苏杭河煤矿井下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标准,确保工程在服务期内的安全、可靠,遏制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彻底扭转矿井质量差及质量标准化落实不到位的局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井巷工程验收规范》GB50123-2010、《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方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苏杭河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

验收办法:

1、验收时间:

每项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结束后专项验收,其他工程每月中旬和次月1日全面检查验收,平时值班安全员作为工程质量监管人员每班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单位工程质量监管人员在施工中每天进行检查验收,技术科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矿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验收。

2、参加单位及人员:

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结束后矿技术科组织安、通、机电、调度及施工单位参加验收,专项工程由专业部门组织技术、调度及相关专业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3、验收结果:

经过验收不过关及不合格的工程及质量组织验收部门及平时验收人员按单位的名称下发文字“四定”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及时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验收,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的要进行考核或扣工程量,一致验收合格为止。

一、掘进

(一)施工要求及标准:

1、井下任何掘进工作面在开工前掘进区队技术员必须提前编制掘进作业规程,规程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且规程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四种图纸齐备,如在掘进过程中如有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编制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学习贯彻审批手续完善,资料必须保存完好。

2、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干式打眼要有捕尘措施。

炮前炮后坚持洒水降尘,喷浆时要用潮料。

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所有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

各掘进工作面的洒水喷雾装置由该掘进面的施工区队进行安装,安装距离及辐射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掘进工作面铺设临时轨道必须遵循轨距-0.5~+10,接头间隙≯10mm,两轨高差≯10mm,相错≯10mm,轨枕间距≯1m,联接件齐全。

无杂伴道,轨枕无浮离现象。

巷道内刮板机的机头机尾安装必须牢固(打地锚或压柱),铺设平直,刮板齐全,链条松紧适度。

如铺设质量未达到以上标准,应及时调整完善。

4、有淋水或涌水的掘进面临时水沟必须距工作面迎头20m范围,且水沟经常清理、保持畅通。

巷道内必须保证无积水(水深≯0.2m,长≯10m),无淤泥杂物。

5、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及其它物料必须集中、分类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风水管路及电缆必须悬挂整齐。

6、掘进工作面“三图一表”图文清晰,保护完好。

悬挂位置应距工作面100m范围内。

作业人员熟知图板内容。

所有人员必须掌握避灾路线。

7、上下山掘进“一坡三挡”、声光信号齐全,躲避硐设置合理。

8、巷道成型要符合规程规定,不得出现超高、超宽,允许偏差为±100mm。

9、掘进工作面最大控顶距符合规定,无空顶作业。

10、各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要经常对巷道内的锚杆进行二次预紧。

11、要求煤巷掘进过程中在巷道断面内的煤层底板必须切齐,不准留弧底。

12、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锚杆扭矩力检测工具,“敲帮问顶”专用工具(窜杆:

2长2短)。

13、掘进工作面严格按巷道腰线施工,每天应有区队跟班干部及技术员将腰线前移,腰线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10m。

14、锚杆采用端头锚固时,每孔用锚固剂数量为1~2卷,具体由作业规程确定(根据目前井下使用锚固剂型号而定使用数量),且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

15、采用锚索支护时,每孔用锚固剂数量为不少于5卷,具体由作业规程确定,且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

16、锚杆支护的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00mm,孔深允许偏差为0~+50mm。

17、锚索支护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50mm,孔深允许偏差为0~+200mm。

18、锚杆外露长度小于20-50mm,锚索外露长度小于200-300mm。

19、锚杆的拧紧扭距不小于100N.m,且拉拔力不小于50KN。

20、锚索的拉拔力不小于120KN。

21、锚杆安装必须牢固,并垂直于被锚岩/煤体表面,托盘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不松动。

22、采用锚网加钢带支护时,每一排钢带与钢带必须连成一体。

23、采用矩形断面或梯形断面(含不规则梯形)的巷道顶部必须加强支护。

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24、网与网必须连成整体,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并采用直径不小于Φ1.4mm的铁丝进行联网。

25、采用前探梁临时支护时,前探梁必须使用Φ50mm及以上的厚壁钢管,钢管壁厚不得小于4.5mm。

临时支护使用的木背板宽度为200mm,厚度不小于50mm,长度由作业规程根据巷道断面形状、巷道宽度具体确定。

(二)考核办法:

1、各掘进队所属工作面至少配备一套锚杆扭矩力检测工具或检测工具刻度不清或无法使用的,且锚杆扭矩力达不到规程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2、锚杆拉拔力达不到规程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3、按照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100元。

4、锚杆间、排距及锚索间、排距大于作业规程固定及允许偏差值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锚杆安装角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5、锚杆及锚索外露长度大于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6、锚杆螺母松动的,每紧固一圈,罚款10元。

7、锚固剂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金属网搭接长度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9、采用不合格托板或托盘反向安装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0、钢带没有连成一体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1、金属网连接扣数量少于《技术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12、采用直径不低于1.4毫米,且不少于3股进行联网,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13、发现掘进工作面空顶距过大不符合规程规定,且无前探梁临时支护,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14、掘进工作面没有进行“敲帮问顶”的,或无“敲帮问顶”专用工具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5、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规定值的,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

16、巷道一侧超挖300mm或以上造成巷道周长增加,必须根据巷道超挖距离补打锚杆,并对当日施工班次给予200元以上罚款,且补打支付材料的费用(锚杆、托盘、锚固剂)在当班进尺中扣除。

17、井下任何掘进工作面由于支护不到位或滞后造成巷道片帮、离层,每发现一处给予200元以上罚款(罚款根据工作面情况而定)。

18、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无作业规程,内容不齐全,且贯彻学习不到位,施工现场无“三图一表”的或图表字迹模糊、数据错误,悬挂位置不符合要求的,且现场作业人员不熟悉图板内容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9、掘进工作面临时轨道铺设不符合《掘进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0、掘进工作面如采用架棚支护的巷道,支架间无拉杆或撑木的,对支架未进行连锁的,没发现一处罚款50元,且棚子支护未进行“背帮接顶”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2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腰线施工,各掘进班组如果在掘进过程中未按腰线施工造成巷道地高,必须由该班组按腰线进行卧底,当班必须清理完毕,如影响其他班组的正常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2、巷道净宽、净高超挖或欠挖超过(0mm—+100mm)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掘进工作面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必须按掘进质量标准化执行,如在施工过程中未能达到标准化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24、掘进工作面按设计要求水沟及时挖好,未挖水沟及长度超过50m时罚款200元。

25、掘进工作面每50m悬挂里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区队技术员50元、主管该工作面副区长50元。

26、掘进工作面压风、降尘管路按设计要求及时接通,保持平直,与掘进头不超过20m,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采煤

(一)施工要求及标准:

1、工作面伪倾角保持28°~30°,不要超过30°。

架子仰角保持在不大于煤层法线方向的5°。

2、采煤工作面上端头变坡点8~10米范围工作面水平面形成25°,不能超过25°,高度不能低于1.6m,在工作面运输巷走向每隔5~6m掘进溜煤小眼,溜煤小眼开口不能大于1.8m,高度不能大于6~7m,下部必须打矿用11#工字钢支护。

3、上巷(出口)铺设小于1.7m的掩护支架之前要按作业规程挖好地沟,上巷超前铺设掩护支架长度不低于10米长度。

4、新装架面上要用锚网铺设并与架连成一体,掩护支架上部垫层厚度不少于2米;随着工作面的推进架顶垫层变薄,采空区造成悬顶的,要采用人工强制放顶,同时该段工作面每3.0米支一根单体加强支护。

5、装架相邻支架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螺栓、压板等齐全,螺栓必须上紧,防止压力不均将支架撕开,断绳现象。

6、工作面每一米安装6副柔性掩护支架,架子规格按煤层厚度来确定,架子长度比煤层厚度小于0.2~0.4m。

安装架子时从下部至往上一次性安装到位。

架子必须靠近煤层顶板上。

7、架子间距必须保持100mm,架子间夹方木或荆条困。

方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20mm,夹板和钢丝绳必须上紧。

支架用4组钢丝绳连接,钢丝绳直径为28mm。

架下连接的4组钢丝绳必须错茁搭接,不得出现其中两组及两组以上钢丝绳同处搭接的现象。

每组钢丝绳接头处搭接长度不小于2.5m。

且任意两组之间错距不小于2.0m。

8、绳卡子和钢丝绳配套,使用28#钢丝绳卡子。

“T”字型螺栓的丝扣长度为60mm,直径为18mm。

9、工作面要求做到3米打一根竖的点柱,一根横撑,点柱的受力要均匀适当,规范整齐,点柱必须绑好架子上(木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

10、运输/回风顺槽用单体支柱、π型梁做超前支护,必须“一梁两柱”,双排柱不低于10m(单排柱不低于20m),支柱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柱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间距不超过1.0米。

11、运输巷道净高不低于1.8m,上巷高度不低于1.6m,工作面空间高度1.2~1.6米,空间宽度1.5~1.7米。

尾架高度不小于1.2m,支架完好,无断梁折柱,背帮接顶,行人侧宽度不少于0.7m。

12、平巷尾架长度不超过于3个眼位的长度,不小于2个眼位的长度。

工作面每次过小眼后及时封闭小眼上口。

13、工作面超前必须保留2个溜煤眼,行人眼必须安装梯子,溜煤眼安装防坠篦子,工人在溜煤眼处作业时必须佩戴保险带。

14、工作面搪瓷溜煤槽连接结实,工作面放炮作业时爆破段溜槽必须拆掉,爆破作业完成后随着攉煤长度的延伸及时安装。

15、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断面要符合规定,并保持畅通无阻、支护棚架完好,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向外20m范围内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1.8m。

16、上下顺槽回撤架、材料等必须及时运走,不得影响通风、行人和运输。

17、各种备用材料、设备码放整齐,不影响运输和行人,并有规范的标志牌和责任牌。

18、单体支柱进行编号,牌号清晰,编号顺序从下端头开始往上依次编写,所有单体的卸液口必须朝向非行人帮一侧。

19、运输顺槽的通风、行人、下煤眼、反斜上山与采面交叉点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栏。

20、对通风、行人、下煤眼使用方木120~150mm锁口。

21、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顶底板完好情况,进行清理工作面,工作面3米支一根单体支柱,特殊对底煤凹凸不平点挖清同一坡度,将溜煤槽安装平直,使用12#铁丝双股捆绑牢固。

22、支柱(支架)高度与采高相符,单体液压支柱的选型满足工作面支护需要,支住打硬底上,成一条直线,每根支柱设置防倒绳。

23、支柱迎山角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支柱迎山角不大于5°。

工作面不得出现空载和失效支柱,对不使用的支柱运送出井外,不得乱扔井下。

24、支架下放不起拱、不褶皱、不扭斜、不切底、不挂顶或漏顶。

25、工作面上下区段推进时不得超过3个阶段,上区段必须超前20m;一个区段推进时不能三个以上阶段来推进,多台阶推进时只能一次起爆、推进,台阶高度不得超过1.6m。

26、伪倾斜上山眼与工作面贯通之后,工作面上段打眼时下段出煤,下段打眼时,上段出煤;严禁两端同时放炮出煤。

27、工作面开口或推进时不得出现断绳情况,若出现断绳处理时,立即使用8~10米同等型号钢丝绳进行搭接,两头搭接各使用4~6个绳卡连接,上紧捻牢;钢丝绳要封头,拉紧拉直,左右搭头不得小于3米。

28、工作面架子调整要求:

支架不啃底板、不挂顶、无褶架、皱架、无松架、散架、悬空等情况。

29、工作面架子在正常下放过程中,不得因褶架、皱架,导致夹心板脱落,使得钢丝绳扭曲变形、捻距加大,段丝、段股。

30、采面与斜巷交叉点及其它部位的空顶面积不得大于2m2,支架与顶板、底板间不得串矸;顶板破碎地段必须有戗柱等特殊可靠的支护方式。

31、上拐点变坡段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由小角度逐步形成正常角度下放。

32、运输顺槽空区、空眼要及时封闭,下架眼距采空区的距离不得超过6m。

33、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18MPa、乳化液浓度≥2%-3﹪;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考核办法

1、采煤工作面平均伪倾斜角度超过35°(过地质变化带除外),小于25°,分管该工作面的副区长处罚300元/次,多次(2次以上)出现的处罚分管该工作面的副区长500—800元,该工作面的区长300—500元,技术员100—300元。

2、工作面上下顺槽超前支护未及时延长到位,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单体液压支柱未编号管理罚款20元/根、有卸压单体罚款20元/根、单体液压支柱无防倒绳罚款20元/根。

3、工作面每3米未打单体液压支柱,缺一根单体液压支柱罚款50元/根;每30m未设置挡煤板100元/次。

4、工作面各个小眼未设置防坠设施或防坠设施不可靠200元/次,行人眼梯子搭接不符合规定100元/次。

5、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架子小于1.7m时上端出口必须挖好地沟,地沟宽≥0.8m、深≥0.6m,上下安全出口处不得堆放杂物、影响行人,否则处罚主管副区长100元/次。

6、工作面采用台阶式向前推进时,台阶高度超过1.6m时处罚当班班长100元,跟班区队长100元;造成褶架、皱架长度超过2m,大面积悬顶处罚当班班长200元,跟班区队长300元;造成倒架、反架,架头距顶板距离超过500mm,采空区窜矸,甚至堵塞工作面,钢丝绳拉断,处罚当班班组500元,区队1500元。

7、工作面与上下顺槽的单体液压支柱未及时进行测压,单体测力器、无记录,该区技术员罚款50元/次。

8、工作面上下顺槽安全出口净高度不符合规程要求,该区队主管队长、副队长罚款各50元/次。

9、卡芯板掉落的架子超过5副,钢丝绳卡子螺丝松动或者掉落,工作面架子顶头未靠近煤层顶板上,支架挂顶、褶架、皱架、松架、散架、悬空等情况未及时处理,该区队主管队长、副队长罚款各300元/次,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10、架尾平架长度超过于3个眼位的长度,小于1个眼位的长度。

工作面每次过小眼后未及时封闭小眼,运输顺槽尾巷未及时封闭,该区队主管队长、副队长罚款各300元/次,技术员罚款50元/次。

11、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卫生不好,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未牢固,该区队主管队长、副队长罚款各100元/次。

12、工作面未悬挂“四图一表”、里程牌版,发现一次技术员罚款50元/次。

13、工作面上端头未及时强制压顶,造成风流直接进入采空区的处罚主管副区长100元/次。

14、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架顶垫层小于2m,未采用强制压顶的处罚主管副区长300元/次。

15、压顶时作业人员进入采空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本班值班队长罚款300元/次。

三、相关规定

1、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苏杭河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煤矿安全规定》及《苏杭河煤矿安全奖罚细则》执行。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所有罚款项目及金额,由检查部门汇总报安全部门领导签字后生效执行。

苏杭河煤矿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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