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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十年简史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

本文以《浙江“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十年简史》为题,对浙江“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大事进行了历史辑录。

辑录以浙江“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的时间顺序为脉络,把浙江“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分为三个阶段,介绍了三个阶段发生的重大事件,发布的重要文件,取得的重大成果,特别对时任浙江省委领导关于“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所做重要指示、现场讲话、专门为“千万工程、美丽乡村”撰写的指导性文章做了摘录或者摘要。

“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期冀汇编的《十年简史》能对我省正在推进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有些借鉴意义。

43

一、第一阶段(2003年-2007年):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拉开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盛大序幕

2003年,浙江省委作出了实施“八八战略”的重大决策。

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提出,进一步发展浙江生态优势,打造“绿色浙江”,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拉开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盛大序幕。

2003年4月2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浙委[2003]15号),提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原则、要求、目标。

指出: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要根据因地制宜、统一规划、量力而行、自力更生的原则,按照“田、林、路、河、住房、供水、排污”全面整治的要求,有计划地分期开展村庄整治,达到“路硬、水清、村美、户富、班子强”的目标。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由市县负责实施,省里重点指导搞好1000个示范

村。

今后5年,省里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县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1

2003年6月4日,为全面落实“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通知》(浙委办[2003]26号)。

标志着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浙江全面展开。

《通知》从4个方面对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进行了全面部署:

第一,充分认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第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政策措施;第五,加强对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组织领导。

2003年6月5日至6日,浙江省首次召开“千村示范、万

1《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浙委[2003]15号)

村整治”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提出,用5年时间,从全

省近4万个村庄中,选择1万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1000个中心村建设成全面小康示范村。

声势浩大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由此正式推开。

2003年8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03〕23号):

提出启动阶段(2003至2005年)目标,建设生态城镇,创建绿色社区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

要围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把生态公益林、万里清水河道、万里绿色通道、千万农民饮用水、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等整合起来,协调推进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到2007年基本完成1千个示范村建设和l万个行政村整治,实现“路硬、水清、村美、户富”和“农田园区化、生产清洁化、管理社会化”的要求。

2003年9月22日至24日,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

主任习近平到宁波、台州调研“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做出重要指示: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浙江省从实际出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增进农民群众物质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充分肯定了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开局工作。

他说:

全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开局良好,各地结合实际,在统一思想、编制规划、开展试点、制定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和氛围,越来越多的农民从村庄整治中得到实惠,成效明显。

”还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必须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把村庄整治与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与治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结合

起来,与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结合起来,与实施“百万农民素质工程”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必须着眼于推进城乡一体化,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率先走出一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组织和引导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和推进,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相信和依靠群众,村庄整治与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

”他强调:

做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要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多元化投入为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全面整治好一万个村,并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

中心村建设成为全面小康示范村,使浙江省2300多万农民尽早

过上全面小康的生活,共享现代城市文明。

2003年10月23日,《今日浙江》2003年第20期刊发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文章《进一步明确整治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文章强调: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必须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必须着眼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文章提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四个关键环节:

(1)进一步深化改革;

(2)科学编制规划;(3)多渠道增加投入;(4)健全工作机制。

2003年11月24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浙委[2003]21号)提出: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创建文明村镇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到2007年,

全省农村气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004年1月2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的决定》(浙委发〔2004〕1号):

决定授予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等69个村“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2004年2月23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1号)提出:

扎实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从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规划编制、推进中心村和示范村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和部门力量整合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4年3月14日,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

全面启动1000个农村全面小康

示范村建设,开展4500个村庄的环境整治。

2004年4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27号):

提出要与正在实施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相结合,使供水工程建设的规模和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004年4月22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1号)提出在全省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要求。

2004年4月22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城乡基层深人开展“双建设、双整治”活动

的通知》(浙委办〔2004〕28号)提出:

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千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在城乡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抵制消极现象,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

到2004年6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一年时,

全省财政总投入为209亿元,其中市、县、乡三级财政投入41.3

亿元;全省确定了1050个示范村,基本完成建设的167个村,

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69个首批示范村;各地按照城乡一体化的目标,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缩减自然村,合并小型村,建设中心村;浙江省建设厅专门印发了《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编辑出版了两套《浙江省现代化新农村住宅设计优秀方案精选》,免费送到全省每一个村庄,方便农民选用。

2004年7月26日,习近平在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现场工作会上提出: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是龙头工程、基础工程、生态工程、民心工程。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中发挥了“基础工程”的作用;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中发挥了“龙头工程”的作用;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发挥了“生态工程”的作用;在推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立中发挥了“民心工程”的作用。

2004年10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4〕42号)要求:

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万里清水河道”等工程,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建设,不断改善村镇人居环境。

到2007年,建成100个省

级生态乡镇或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建成1000个全面小康建设示

范村,完成10000个整治村的环境整治工作。

2004年11月19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到湖州考察、调研“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时指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

程关系到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大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一个重大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精心部署,真抓实干,创新机制,把这项惠及千百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到2004年底,全省各地累计用于村庄整治建设的资金投入

总额达287.5亿,有3000多个村庄基本完成整治。

2005年2月1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

实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

加快村庄整治,建设文明安全的农村新社区。

加快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全面启动1000个示范村和9000个环境整治村建设,力争完

成400个示范村和4000个环境整治村的建设任务。

2005年8月2—3日,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现场会在嘉兴召开。

省委书记习近平在会上强调,要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的高度,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习近平强调,今后一个时期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要围绕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农村现代社区建设、现代农民素质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努力把传统农业改造建设成为具有持久的市场竞争力和能持续致富农民的高效生态农业,把农村传统村落改造建设成为让农民能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的农村新社区,把传统农民改造成为能适应市场经济分工分业发展要求的有文化有技能有道德高素质的现代农民,形成城乡互促、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2006年4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日报上撰文《靠建设美村》指出:

近几年来,我省通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等一系列工程,已经为此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积累了较多的经验。

2006年4月25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提出:

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城乡一体和创造最佳人居环境的要求,重点搞好县域村镇布局规划,使中心镇、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配套,成为农村人口的集中居住地;全省60%以上的村庄得到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得到全面改观,建成一批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

2006年7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40号)提出:

要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中心村和保留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农村居民点的合理布局。

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要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注重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突出乡土特色和民族特色,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

2006年8月31日,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台州出席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现场会,在会上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为契机,充分发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龙头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我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使我省的新农村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实践证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推进的思路、科学发展的理念,确实是我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程、统筹城乡兴“三农”的有效抓手、造福千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是我省在农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

习近平强调,发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就要把握方向、全面推进,因地制宜、抓弱固强,激发内力、增强合力。

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和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总体思路,增强建设的紧迫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坚持规划总领,提高建设水准;丰富工程内涵,拓展建设领域。

要着力彰显整治建设的特色,着力提高农村新社区的示范水平,着力抓好工程建设的薄弱环节,着力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政府主导作用、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社会各方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合力共建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的领导,增强前列意识,努力争优创先,强化部门协调,加强面上指导,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

2006年9月6日,哲欣在浙江日报上撰文《建设新农村要体

现科学发展理念》指出: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方法来推进,以村庄整治和示范村建设为切入点,把改善村容村貌与发展生产结合起来,把村庄规划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以农民思想教育、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来推动工程建设,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

2006年9月8日,哲欣在浙江日报上撰文《建设新农村建设要体现因地制宜原则》指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民主决策、规范运作。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正是因地制宜的必然选择。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确实是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程。

2006年9月11日,哲欣在浙江日报上撰文《从规划开始强调特色》指出。

科学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特别是规划还决定着农村新社区发展的方向和建设的水准。

建设应该讲成本,规划必须高要求。

规划设计要由有资质的单位来做,各类规划不能降低水平、降格以求,更不能胡乱规划、草率规划。

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规划,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对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建设新农村进行统筹安排,对城市发展建设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进行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充分体现出农村社区的区域特点、产业特色和文化特征,形成特色、注重品味、突出魅力。

从大的方面来说,建设新农村要注意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不一样,山区、平原、丘陵、沿海、岛屿不一样,城郊型和纯农业村庄也不一样。

从小的方面来说,也要注意围绕特色做文章,杜绝盲目攀比,反对贪大求洋,防止照搬照抄,避免千村一面,从而让更多的村庄成为充满生机活力和特色魅力的富丽村庄,充分体现浙江新农村建设走在前列的水平,体现江南鱼米之乡、山水浙江的风采特色,体现丰厚传统民俗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融合的农村新社区水准,走出一条各具特色的整治美村、富民强村的路子。

2006年10月30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6]111号)

2006年12月3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作用的意见》(浙委[2006]106号):

结合各部门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技服务、卫生室、老年活动室、文化室、广电“村村通”等项目建设,形成共建机制,提高资源利用率,使村级综合服务社真正成为综合性、多功能的农村便民服务载体。

截至2006年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工程取得新成效,

累计完成852个示范村和8236个整治村建设任务,城镇集中供

水覆盖农村人口新增120万人,解决了农村170万人的饮水安全

问题,其中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7.5万人,等级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分别达到90.2%和80.8%,“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覆盖面分别达到92.3%和96.3%。

2007年1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07〕1号):

优先将具有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条件的村庄列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卫生、安全设施的供给,逐步完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

2007年4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省农

业厅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24号):

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示范村、整治村,利用沼气技术集中或分散处理农村生活、生产污水。

2007年8月30日至31日,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现场会在衢州举行。

省委书记赵洪祝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洪祝在讲话中指出,五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是我们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和造福千万农民的民心工程。

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全面推进村庄整治与建设农村新社区相结合,村庄整治建设与推进新型城市化相结合,提升村庄建设水平与促进农村节能减排相结合,建设洁美家园与培育文明新人相结合,改造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民创业致富相结合,集中性整治建设与长效性管理制度建设相结合。

吕祖善在会上要求,全面推进我省村庄整治建设深入开展,使全省农村面貌有一个根本性改变。

要把改善民生作为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核心内容,着力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

在建设内容上,要把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改善人居

环境作为首要任务;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作为重要环节;把富民作为村庄整治的最终目标。

要认真落实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机制。

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把环境整治好;要提倡节俭搞建设,少花钱多办事;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成为整治建设的主力军;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搞好规划、加强指导、加大投入、引导社会力量搞建设;要花大力气抓管理,巩固整治成果;要把村庄整治与创业富民结合起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夏宝龙在讲话中总结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五年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提出了下一步深入实施这项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他指出,要按照“全面惠及”的要求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按照深化提升的要求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按照配套衔接的要求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学规划引领、公共财政支撑、农民主体作用、社会合力共建和指导检查考核。

至2007年,5年中全省共投入村庄整治建设资金707.36亿元,全省五年累计已完成省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181个、环境整治村10303个,全省村庄整治率达到35.39%。

一大批传统村落改造成为文明和谐、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

超额完成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五年阶段性目标任务。

这一过程称为示范引领阶段,是浙江“美丽接力”决胜起跑的关键一棒。

它为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开好了头、引好了路。

二、第二阶段(2008年-2009年):

把“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的成功经验深化,扩大至全省乡村

2007年6月12日,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

“继续推

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调要把深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

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于2008年起实施新一轮“千村示范、万村整

治”工程。

提出到2012年,力争使全省绝大部分村庄环境得到整治,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缩小城乡之间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差距,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推动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008年3月3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意见》(浙委办〔2008〕18号)就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提出10大任务:

(1)全省每年建设、硬化村内主干道5250公里以上;

(2)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让全省农民喝上安全清洁的饮用水;(3)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每年提高10

个百分点以上;(4)全省每年新增改厕农户46万户以上。

通过卫生改厕的村,村内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中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流行区要达到90%以上);(5)全省每年新增参加生活污水治理的农户79万户以上。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受益农户数要达到村总户数的50%以上;(6)治理农村河道池塘水沟;(7)提高农村住房抗灾避灾能力;(8)实现“村村通宽带”和未通电话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有线电话;(9)提高村庄绿化水平;(10)建设农村新社区。

2008年4月10日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在杭州召开的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会议上强调,村庄整治建设要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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