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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MBA调档函Word文档格式.doc

(二)由于邮寄调档函和档案材料所需时间较长,建议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mba考生均自取调档函,并持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亲自办理调档事宜。

档案可由档案管理部门邮寄,但建议由考生本人将档案(在工作日时间)提交至中心招生推广部(北二平房a05),以确保安

全无误,并缩短材料的在途时间。

如本人无法到场领取调档函,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须出示考生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

(三)个别确有困难自取或代取调档函的同学,请与中心招生推广部联系。

(四)招生推广部收到考生档案后,将在招生系统中注明。

考生可以登录招生系统查询自己的档案接收状态。

(五)只有非定向就业的mba考生可持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发放)将户口转入中财。

京籍考生可不转户口,外地考生可将户口转入中财。

因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才办理户口转入手续,因此建议考生在暑假期间再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调出手续。

(六)上级主管部门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或在政审调档期间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其已转入我校的档案材料予以退回。

篇二:

2015中南大学商学院学硕复试安排

商学院201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游达明副组长:

龚艳萍

组员:

邓超、冯正强、李华东、刘咏梅、彭丹、任胜钢、王宗润、肖序、熊勇清、徐选华、岳意定、张颖

注:

专业学位考生和mba考生见专业学位办公室和mba管理中心的复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说明及参考书目见商学院网站首页“硕士”栏。

写《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发放《申报导师志愿表》)。

三、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主动向复试小组秘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

①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攻读硕士学位研究计划等)。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3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

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般应当统一。

我校将加强对考生心理素质的考察。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

五、录取办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任一项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七、录取结果公示:

预计于3月30日左右在商学院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7天),被录取的考生于录取结果公示后交《申报导师志愿表》和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于4月20日前交到商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调档函(本校学生不领取)。

八、复试的监督:

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按《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在复试过程中,学院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投诉受理联系人:

彭丹何颖芳联系电话:

0731-88836434,88877742

附复试考生名单:

篇三:

调档函

【招生】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办理拟

录取手续的通知

201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一、人事档案调入办理

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考生,学校拟于5月份(暂定)将调档函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邮寄人事档案工作。

调档函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1、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研究生院和学工处统一协调办理,不发调档函。

2、凡通讯地址填写为武汉市内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青山校区主楼1512室)领取。

需邮寄调档函考生的邮寄地址以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为准。

3、请考生收到调档函后立即与本人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并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材料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请于2015年7月1日前寄出。

二、签订定向协议书

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必须签订相关定向协议。

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协议书程序

(1)下载《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

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协议书寄(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审核反馈。

学校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后,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单位)。

2、注意事项

(1)签订协议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公共管理(mpa)、项目管理专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上述四个专业签订协议事宜请分别与mba中心和mpa中心联系。

mba中心联系电话:

027-68862273;

mpa中心联系电话:

027-68893683。

三、其它

1、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2、在签订协议书和转入人事档案之间,考生必须按时完成其中一项。

没有按时完成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1个):

1.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篇四:

2015年中南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中南大学201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备注: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填此表;

2、4月20日前办理好此表并寄(送)到二级招生单位(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参见二级招生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篇五:

中南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中南大学

关于200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的通告

中南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

现将200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分数线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系、所、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

出生地和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与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满足这一条件的考生不参加这次复试,4月4日前提交下列材料待研招办审核后再安排复试。

a、出生地所在的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证明;

b、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

c、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时间:

复试将于2006年3月29-4月2日进行。

我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学院(系、所、医院)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通讯地址或本人电话进行通知,请上线考生于3月24日左右主动与报考学院(系、所、医院)联系或浏览各学院(系、所、医院)主页。

推荐免试生也应与相关学院(系、所、医院)联系,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或确定是否保留入学资格,4月12日后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2、资格审查:

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⑥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推荐免试生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①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③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④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方式:

①笔试:

a、主要为专业综合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相关学院(系、所、医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

b、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②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面试: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听说能力;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审核政审材料,必要时派人调查或审查人事档案);

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质;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其他:

①实行差额复试。

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系、所、医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②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四、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名次为准。

加权总成绩=a*初试成绩+b*复试笔试成绩+c*面试成绩,其中a、b、c为加权系数,系数值由各学院(系、所、医院)确定;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应在30-50%的范围内。

2、加权总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学院(系、所、医院)经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4、复试结果一经确定,考生应到相关学院(系、所、医院)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应到相关学院(系、所、医院)领取“调档函”,凭“调档函”将本人档案调到录取的学院(系、所、医院),如调档单位与网报时的信息不符,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证明到相关学院(系、所、医院)重开“调档函”。

拟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我校不调取档案,我校、录取考生、考生单位三方之间不签订合同。

五、调剂录取

1、教育部将于4月初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但我校未录取的考生,于4月4日后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来我办办理有关转档调剂手续。

2、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

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学籍,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学籍一年。

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培养费收费标准:

1、计划内:

非定向:

不收费;

定向:

6000元/全程。

2、委培、自筹经费:

医学门类所属专业:

27000元/全程;

其他专业:

24000元/全程。

3、mba及单考硕士生:

42000元/全程。

4、软件工程:

41600元/全程。

(从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上线考生中录取50人)。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定向不收费。

八、培养费交款时间:

2006年8月20日左右,在入学报到前必须交清的学费为全程学费/学制,也可以一次性交清全部费用(详情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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