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易错概念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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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4、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5、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第4楼
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现金折扣会计处理方法
【建议】很多学员在看到这几个词的时候是一头雾水,其实真正了解各个词的意思就没那么难,没那么容易弄混淆了,下面老师主要是通过会计分录(下面举例暂不考虑税费)的方式来一一分析。
希望学员们能自己意会后加强记忆。
【解析】
商业折扣:
通常是发生在记账之前,两者协商给予一个折扣,这个折扣在会计上是允许扣除,不确认收入的,简单点讲就是再购买商品前,两者协商打8折还是7折,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只需要确认折扣后的价格即可。
如:
某桌子200元,两者商量可以以8折购买,则实际价格是160.
分录:
借:
银行存款
16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折让:
通常是销售已经完成,销售方也已经确认收入,但是可能会存在一些原因,比如商品存在瑕疵,但是购买方也不退货,就会协商给予一定的折让,这个折让也是可以扣除的,与商业折扣差别就是商业折扣并未入账,而销售折让已经入账,所以需要冲减掉这些折扣所对应的收入。
某桌子200元,销售方已经入账。
购买回去后发现桌子有瑕疵,两者商量可以给予两折的销售折让。
折让时确认的分录:
40
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具有融资的意义,销货方为了尽快收回货款会规定如果货款10日内交付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这个是具有融资意义,所以这里的折扣是不能在确认收入之前减去的,而是要计入到财务费用当中。
销售货款200万,销货方规定10内交付,可以给予2%的优惠,购买方在10内支付。
销售时的分录如下:
应收账款
200
收到货款时:
196
财务费用
4
第6楼
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
1、现金短缺,无法查明原因部分,计入管理费用
2、存货盘亏和毁损,属于自然损耗,经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
3、存货盘亏属计量收发错误的和管理不善的,扣除相关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4、存货属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扣除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5、固定资产短缺亏损都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7楼
财产清查不同方法使用情况介绍
财产清查方法介绍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等,确定其实存数量与价值。
(一)按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一般只用于年终结算前的清查。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单位发生撤销、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变动等,也要进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主要包括的内容。
(二)按照清查时间分,财产清查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通常在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时进行。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1)在财产物资或现金的保管人员发生变动时;
(2)上级或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本单位会计或业务进行审查时;
(3)单位发生撤销、合并、重组等事项时;
(4)发生自然灾害或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事件时。
注意:
上述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第8楼
财产清查盘存制度
(一)实地盘存制
其计算公式为:
期初结存数+本期收入数-期末实存数=本期发出数
(二)永续盘存制
期初账面结存数+本期收入数-本期发出数=期末账面结存数
特别注意:
即使是实行永续盘存制,也必须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以确保账实相符。
第9楼
银行存款清查方法
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清查采用与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
将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往往不一致,其主要原因:
一是,一方或双方账目存在错误;
二是,存在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是指由于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款项。
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
(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在存在
(1)与(4)两种未达账项的情况下,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会大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
在存在
(2)与(3)两种未达账项的情况下,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会小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
企业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经调节后双方的余额如果相等,表明双方记账都是正确的;
如果调节后双方的余额仍不相等,就表明还存在记账错误。
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是月末企业银行存款的真正实有数额,即企业实际可动用的存款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而不是要更改账簿记录。
第10楼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
(一)审批之前的处理
应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等资料,编制记账凭证。
使用“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固定资产盘盈,不通过该账户核算,而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二)审批之后的处理
1.库存现金盘盈盈亏的账务处理
当现金发生盘亏时,报经批准后,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增加“管理费用”。
当现金发生溢余时,报经批准后,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对于存货的盘盈,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等处理。
存货盘亏或毁损时,批准后作如下会计处理:
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账户,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3.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按其账面价值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报经批准转销时,再作为盘亏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4.往来款项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发生的坏账损失,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应收账款”等账户。
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经批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第11楼
固定资产几种折旧方法总结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累计折旧)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折旧年限×
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月折旧率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应特别注意,其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是指固定资产应提折旧的总额乘以固定资产的变动折旧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各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各年初尚可使用年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各年数之和×
=固定资产各年初尚可使用年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1)÷
2】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3.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l-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l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
4.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
(1-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第12楼
对会计等式的分析
会计等式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会计恒等式
(1)资产=权益
这里的权益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
(2)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也是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2.经济业务对会计恒等式的影响
(1)对“资产=权益”的影响
①资产与权益同时等额增加;
②资产方等额有增有减,权益不变;
③资产与权益同时等额减少;
④权益方等额有增有减,资产不变。
无论以上哪一种经济业务,都不会影响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
(2)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①资产和负债要素同时等额增加;
②资产和负债要素同时等额减少;
③资产和所有者权益要素同时等额增加;
④资产和所有者权益要素同时等额减少;
⑤资产要素内部项目等额有增有减,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要素不变;
⑥负债要素内部项目等额有增有减,资产和所有者权益要素不变;
⑦所有者权益要素内部项目等额有增有减,资产和负债要素不变;
⑧负债要素增加,所有者权益要素等额减少,资产要素不变;
⑨负债要素减少,所有者权益要素等额增加,资产要素不变。
同样,无论以上哪一种经济业务,都不会影响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
(二)收入-费用=利润
收入、费用和利润之间的上述关系是企业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第13楼
复式记账
(一)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是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变化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
(二)借贷记账法
1.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2.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
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3.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资产类账户与权益类账户的结构截然相反。
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
少,期初期末余额均在借方;
权益类账户的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期初期末余额均在贷方。
上述两类账户的内部关系如下:
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权益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成本类账户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相同,负债类和损益类账户结构与权益类账户相同。
4.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为: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即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以借方和贷方相等的金额进行登记。
5.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是指根据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以及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检查所有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过程,包括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方法。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发生额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公式为: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
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根据余额时间不同又分为期初余额平衡与期末余额平衡两类。
期初余额平衡是期初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期末余额平衡是期末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这是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决定的。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实际工作中,余额试算平衡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方式进行。
(三)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1.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御控制作用;
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等。
2.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事项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
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等登记的要求:
(1)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依据相同);
(2)借贷方向相同(方向相同);
(3)所属会计期间相同(期间相同);
(4)计人总分类科目的金额与计入其所属明细分类科目的金额合计相等(金额相等)。
第14楼
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如下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
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注意会计主管人员不同于主管会计,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第15楼
会计监督---内部监督与政府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
(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相互制约,即记账人员不得兼任审批人员、经办人员或财物保管人员。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各单位应当明确其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决策和执行的程序,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内部审计是和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列的三种审计类型之一。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政府监督
(一)政府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1.监督主体。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监督检查主体。
此外,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监督对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16楼
会计监督---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
(一)社会监督的概念
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也属于社会监督会计工作的范畴。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联系
(1)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可能会涉及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
区别独立性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
审计方式受托审计,必须依照《注册会计师法》、执业准则、规则实施审计具有较大灵活性,依照单位经营管理需要自行组织实施
职责和作用对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考,不对外公开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1.审计业务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2.其他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四)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规范及审计责任
1.为保证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执行审计业务,被审计单位应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第17楼
第18楼
账务处理程序的各种类分析
账务处理程序,也称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或会计核算形式,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相结合的方式。
我国常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主要有: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