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检斤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06检斤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6检斤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3.2.8按照交接班管理制度的要求完成单证、记录的交接。
3.2.9随时检查电子汽车衡的工作状况,发现可疑情况及其他不合格迹象应立即停止检斤,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确认。
3.2.10保持工作现场环境的卫生清洁,符合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
4权限
4.1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公司的检斤工作进行考核。
4.2经营部经理有对出厂不合格油品的审批权。
5进公司原料检斤管理
5.1进重车上磅后,客户应提供售货单位的销售单据。
5.2检斤员外出核对车号、称落点、驾驶室内外是否藏人或物,检查无误后检车重并做好记录。
5.3检斤员为客户开具“计量-B03-04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卸车联络单”(注明日期、时间、车号、品名、盖检斤章)。
5.4储运车间检斤员检查车辆的铅封是否符合要求并将铅封号填写到“计量-B03-04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卸车联络单”中,若铅封不符合要求则报经营部及储运作业区主任处理。
车辆到达卸车位置后,发货员检查发现车辆有明水时,应监督切完明水并通知检斤员,油车返回上磅时,检斤员按规定检查无误后手工清零,重新过磅,检车重并做好记录,在联络单上注明切水量交还客户。
5.5卸油完毕,空车上磅后客户交回“计量-B03-04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卸车联络单”,检斤员检查联络单上取样员、接收人签字是否齐全,同时外出核对车号及称落点,均无误后检空车重量并做好记录。
5.6检斤员出具“计量-B03-04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称重计量单”(共四联)并加盖检斤章,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经营部,第三联交客户,第四联由客户给门卫再放行。
5.7一般问题的处理:
5.7.1卸车后净重亏超过60kg(含60kg)时要求客户返回卸油处再卸,经值班人员认可卸净后重新检空车重量,并做好记录;
经二次卸车亏吨仍超过60kg时,扣留称重计量单第三联。
5.7.2检验不合格不允许卸油时,经经营部及储运作业区主任处理同意后复磅,前后不超过40kg(含40kg),检斤员开具临时出门证,连同随车带来的过磅单交还客户放行。
5.7.3若经营部同意不合格油重新进厂卸油时,第一次已卸部分按实际含水扣除,原始记录上注明作废并在随车来的过磅单上注明。
5.7.4以上异常情况经经营部在卸车联络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后,检斤员即可开出门证放行。
5.8凡发现以下情况时停止检斤,报告经营部及储运作业区主任协调处理:
5.8.1检查发现有作弊盗油行为时。
5.8.2拒不执行公司原油进厂管理规定时。
5.8.3对客户单据有疑问时。
5.9报表和单据
5.9.1各种报表和单据应按项目填写正确规范并盖检斤章。
5.9.2每日早7:
00由夜班人员进行结帐汇总,7:
00点以后算次日。
5.9.3原料检斤原始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生产技术部、经营部、储运作业区查收。
5.9.4随车带来的过磅单及扣压的检斤单(第三联)由经营部查收。
5.9.5各种单据交接应在交接记录上做好登记,重要单据由接收人员签收。
6出厂产成品的检斤管理
6.1产品计量工作程序
6.1.1检斤前检查,见附表1。
6.1.2检斤过程,见附表2。
6.2检斤员对形成的整页原始记录进行复核、汇总、合计开票数及净重数。
7质量流量计发货管理
7.1适用于公司货场采用质量流量计发货的油品:
石脑油、常二线油(并减一线油)、蜡油2#、蜡油3#、蜡油4#。
7.2质量流量计发货工作程序:
7.2.1客户在门卫登记、并在经营部拿到发货单后,将四联单交给检斤员,检斤员检查单据信息,无误后在电脑上输入订单号、车号、油品名称、计划量、鹤位号等,并将信息同时录入信息卡里,点击临时数据,完成建立装车信息。
检斤员手写装车联络单,并盖检斤专用章、检斤员签名,将联络单、信息卡一同交给客户。
7.2.2发货完毕,客户将联络单、信息卡交给检斤员,检斤员审核销售信息、联络单须有发货员签名,检查无误后点击交易数据,完成该销售订单业务,并在四联单上盖检斤专用章、检斤员签名,将客户联、出门证联交给客户,门卫放行。
7.2.3检斤室四班人员应在本班下班前打印本班的“详细业务报表”,并认真核对本班发票提货联上的开票总数与发货微机打印的业务报表上实发数是否一致。
检查无误后发货人员在报表上签名。
本班“详细业务报表”由生产技术部、经营部、检斤各保存一份。
7.2.4为保证质量流量计发货数量尽可能准确,储运作业区一般情况下应保证各发货罐的液位在2m以上。
发货罐的液位低于2m时,应停止发货;
若客户要求发货,发货人员应告知此时发货容易造成误差,客户在认可可能发生的误差并签署由经营部统一制定的发货协议后,可以给该客户发货。
7.2.5储运作业区每月组织发货人员、检斤人员、仪表维修人员共同对各鹤位使用的质量流量计发货数量与电子汽车衡检斤数量至少比对一次,比对过程应做记录并由三方(发货人员、检斤人员、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存档。
进行流量计比对的过磅车辆,其发货程序同产品检斤过程。
7.2.6原则上流量计比对调整以地磅检斤数据为参考,允许误差±
0.2%,例如:
开票数50t,允许误差±
100kg。
为减少发货误差,比对调整尽可能做到开票数<
20吨,允许误差±
20kg,开票数≥20吨,允许误差±
40kg。
7.2.7若发货出现不可允许的偏差或有故障,发货人员应立即通知上级部门处理。
短时间内无法排除故障的,由经营部与储运作业区协商后可暂时将发货改为电子汽车衡检斤。
8检斤用微机使用管理
8.1检斤人员按本岗位检斤程序及微机操作规程操作微机,只能在检斤程序中进行相关的操作,严禁随意退出检斤程序运行其他程序;
严禁随意操作微机;
严禁使用软驱、光驱、活动盘等;
严禁编辑打印与检斤工作无关的文字及图片;
严禁非检斤人员、微机管理员操作检斤微机。
8.2检斤员在工作中要认真、细致、严格复核,确保微机输入内容准确无误,一旦发现错误,应及时复检,不具备复检条件时,应在原始记录及微机打印单上用“=”划掉,在旁边填上正确数据,并有本人签章,微机已确认的数据,不准任何人随意删除或修改。
8.3检斤人员交班后发现数据错误时,必须由当事人在原始记录上进行更正,并通知统计人员正确数据。
统计人员发现数据有误时,应先按正确数据进行核算,再通知当事人进行更正,不得代更正。
8.4发现微机系统不能正常检斤时应及时报告作业区主任及微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检斤记录暂改手写。
常白班工作时间内,微机管理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若半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时,由微机管理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微机故障,同意手写”),检斤记录由微机改为手写。
非常白班工作时间应请示作业区主任,由作业区主任决定是暂停检斤工作找微机管理员处理还是由微机改为手写。
严禁随意停用微机,或者违反操作规程以任何方式人工输入数据或随意修改数据。
8.5检斤微机仅是打印机出现故障时,检斤数据仍须录入微机,同时应及时报告作业区主任或微机管理员,相关记录可暂改手写,但要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
8.6当日检斤数据必须每天定时备份,并记录于交接班记录上。
8.7作业区主任负责检斤微机的日常监督检查;
微机管理员负责微机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9图表与记录
9.1本规定涉及的业务流程图包括:
9.1.1附图1:
发货流程图。
9.2本规定使用以下表格:
9.2.1计量-B03-01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检斤日报表。
9.2.2计量-B03-02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流量计比对记录表。
9.2.3计量-B03-03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和产品进发货明细表。
9.2.4计量-B03-04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卸车联络单。
9.3本规定的附表为:
9.3.1附表1。
9.3.2附表2。
附表1:
序号
项目
标准要求
纠正措施
1
称重表头
自动回零
手动清零
2
发货单
日期、车号相符;
有财务章
向客户说明
3
称落点
位于电子汽车衡中间
4
驾驶室
无人或车上物品检斤前后无变化
附表2:
提货单据
临时提货单
检空车
1、字迹无涂改,日期、车号相符;
营销部专用章正确。
2、将皮重记到随货同行的发货单上。
1、在临时单据上写下车号及皮重并盖检斤章交客户;
2、填写原始记录。
检重车
1、检查客户交回的提货单是否有发货人签名;
2、将净重数填写在联单上并签名;
逐页加盖检斤章,交客户;
3、填写原始记录。
1、检查临时提货单是否由发货人签名;
2、将净重数填写在临时单据上,盖检斤章交客户。
3、客户交款后拿回正式发票,检斤员核对所开日期、品名、净重数,有无发票专用章,无误后,在出门证联上签名并加盖检斤章后交客户。
附件1:
发货流程图
检斤岗
发货岗
是
客户前来提货
是否要过磅计
量
?
空车过磅
装货
重车过磅
5
确认实际发货量数量
否
是否要再次过磅
6
确认实际发货数量
A
B
10
通知客户付款
客户业务收款流程
是否超量
7
通知相关负责人
8
将净重数量填写
到发货单上
:
告知经营部超吨数量
是否要放行
11
在发货单上签字盖
章并交给客户
经营部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