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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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王景(校长)叶文奇(书记兼工会主席)
成员:
游海燕(教育主任)任江明(教务主任)
王忠晖(教科室主任)曹定国(总务主任)
肖升平(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升平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的全盘工作。
(二)岗位设置监督小组
叶文奇(书记兼工会主席)
副组长:
游海燕(支部组织兼纪检监察委员)
肖升平(工会委员)易慧(工会委员)
陈蒂(工会委员)符艳君(工会委员)
监督小组负责岗位设置过程的监督工作。
(三)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王景叶文奇
王忠晖(常务)游海燕
任江明李新肖升平张杨
王平谢志坚王红梅王月娥
工作小组负责完成岗位设置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经区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实施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
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合同管理。
五、单位基本情况及岗位设置总体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
教育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2、经费形式:
财政全额拨款。
3、隶属关系:
开福区教育局。
4、主要社会职能和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5、单位规格:
初级中学。
6、教职工编制数:
47人。
7、人员情况:
现有教职工55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副高级7人,聘任7人;
中级45人,聘任45人;
初级3人,聘任3人。
(二)岗位设置总体情况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一个类别。
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学校设置的岗位总量为55个,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六、岗位任职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于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师德,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行为;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具有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和继续教育证。
4、能适应岗位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资格
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分级任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三)、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一《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3、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4、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和竞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分级任职具体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任职年限,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日起,在职教师计算至2012年6月30日,退休教师计算至达到退休年龄之日;
荣誉获取时间应在与申报等级相对应的任职期内,荣誉确认以国务院、教育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省委、省人民政府、省总工会、市委(地级市)、市政府(地级市)、市总工会(地级市)、区(县、县级市)委、区(县、县级市)政府下发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5、首次竞岗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应等级岗位,如在竞聘中落聘,自然参加所申报等级岗位的低一级岗位竞聘,可不再另行申报。
6、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在同级岗位竞聘中采用量化细则(详见附件二《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细则》)进行评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竞岗上岗。
当任职年限、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水平、业绩和成效四个维度得分完全相同时,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依据其平时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近三年教学实绩、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学生和家长评价等集体研究决定。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竞聘,直接留在原级或降至本类别最低级或进入本类别最低级富余在聘专业技术人员之列:
①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学校全局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引起校园不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⑥虚报业绩或在评优评先、晋级竞岗等工作中上报信息不实的。
8、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9、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10、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1)破格条件:
①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
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省劳动模范、徐特立教育奖任一项荣誉者或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任职年限可放宽4年;
②获省人社厅、教育厅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或获得市劳动模范称号任一项荣誉者,任职年限可放宽3年;
③获市委、市政府(地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任一项荣誉者,任职年限可放宽2年;
④其它特别优秀者,经所在部门或年级组推荐,在学校岗位富余的情况下,经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并公示后,可申请破格竞岗。
(2)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凡在任职年限上“破格”者,其它条件不得降低标准;
凡在其它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业绩与成效)上“破格”者,只能在其中一条的一款内“破格”,任职年限及其它条款不得降低标准。
破格项目不重复计算。
11、岗位等级评聘过程中,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八、岗位设置实施步骤
总体安排是:
2012年7月10日前完成,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1、6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宣布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传达区教育局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专题会议精神。
2、6月28日——7月4日,制定岗位等级说明书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校代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批。
3、7月5日——7月10日,确定竞聘岗位人员名单,填写相关表册上报区教育局。
签订聘用合同。
4、7月11日,将实施方案、聘用名单等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局认定。
5、岗位等级工资兑现发放。
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公章)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附件一:
《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附件二:
《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细则》
教代会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