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7187204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06.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二讲 社会救助Word格式.docx

P政府为主,社会为辅

P全民性与选择性相结合

P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P无差别待遇

P积极救助

(三)对象

Ø

以致贫原因分:

按自身原因、自然原因、社会原因分为三类:

“三无人员”、灾民、城乡贫困者

以人口群体分:

儿童救助(含一般、特殊和不幸)、老年人救助、残疾人救助、失业者救助、病人救助、患难者救助、不幸者救助等

以救助区域分:

一般情况下,按人口平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的地区属于贫困地区,通常被列入救助地区

&

郑功成认为:

社会救助制度的最根本原则就是要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权

它运用的全部是政府财政资源、体现的是政府的当然责任

三、中国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简介

新中国成立至50年代后期,计划经济时代社会救济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大致分为城乡两个子系统。

20世纪90年代初,城市传统救助基本格局无质变;

农村则在延续中发生变化

O1983年修改救灾方针:

强调通过政府和社区组织生产自救方式战胜灾害。

同时重视社会互助。

如发生重大灾情政府予以直接物资救助

O五保供养方式发生了变化

O自70年代末开始在全国推广农村扶贫

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及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一)改革的关键事件

P低保制度是改革开放后最重要的社会救助制度安排

P农村五保制度经历了从农民分散供养到乡村统筹供养、从农民承担责任到政府承担责任的发展进程

P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建立

(二)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是一个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灾害紧急救济、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

集中支付:

要加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及时地将低保金支付到低保对象账户

5、资金来源与管理

来源:

资金筹集以地方为主

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

管理:

统筹考虑农村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合理安排农村低保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主要内容

(一)自然灾害救助

1、含义:

是国家或社会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生产困难的灾区、灾民,进行抢救与援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并使其脱离灾难和危险的一系列活动

[所谓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界发生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现象所引起的灾害,其主要特点是人力不能支配,而且还会造成物质财富的损坏和人身伤亡]

2、主要内容

Ä

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及时保护和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3、分级管理的救灾工作体制

根据造成的损失把灾害分为:

特大灾、大灾、中灾、小灾

小灾主要由县级供款,发动群众互助互济,乡镇间相互协调援助;

中灾以县救济为主,省给予补贴;

大灾、特大灾以省救济为主,中央给予补贴

救灾机制体系

一是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

二是建立了紧急救援机制

三是建立了灾后灾民的救济制度

(二)农村五保供养

1、制度的形成

肇始于50年代的救济,合作化运动时产生“五保”一词

1994年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2006年修改完善

2、五保供养对象及确定程序

(1)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2)确定程序

申请:

应由村民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评议后,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无重大疑义的,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级政府审核

审核:

乡级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

县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五保供养的内容

吃、穿、住、医、葬(教):

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办理丧葬事宜(未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应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4、两种供养形式:

具体形式由供养对象自行选择

☝集中供养:

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

✌分散供养:

可由村委会提供照料,也可由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5、经费来源

地方政府拨付

集体经济补助

中央财政补助

将农村最困难群众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了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的历史性转变

(三)医疗救助

P产生的原因是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参保问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都需要以缴纳费用作为参保前提。

但是,有相当数量的城乡贫困家庭很难参保,参加后也无法承担自费的部分

P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从试点时期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国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基本确立。

农村医疗救助的主要内容

救助对象:

“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

救助办法:

助参新农合、大病救助

资金筹集:

各地建立医疗救助基金

城镇医疗救助的主要内容

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虽参加但负担较重者等

救助方式:

地方政府制订

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建立基金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创新

明确了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制度的原则及目标

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新政强调“兼顾门诊救助”

鼓励和推行医疗救助费用即时结算

医疗救助基金结余过多将被减拨或停拨补助资金助资金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制度的出台及其背景

2003.6.20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发,同时废止1982.5.12《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现了对流浪乞讨人员从严格管制到实施救助的重大转变。

背景:

孙志刚案件

2、制度建立目的

是为了保证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3、相关规定

救助站的设立

县级以上城市政府应根据需要设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临时性救助

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工作管理

职能部门:

由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工作原则:

自愿受助、无偿救助;

临时性;

政府、社会、家庭责任共担

救助内容

救助站据受助人员需要,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单位联系、对无交通费返回者提供乘车凭证

第三节

专项社会救助简介

一、住房救助

(一)广狭义的住房救助

P广:

是指对城乡特殊困难居民和因灾倒房户在住房修缮、重建和租房方面给予现金与物质补助的制度

P狭:

是由政府直接投资建造或以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投资方建造住房,并以较低价格向低收入家庭出售或出租住房的救助制度

(二)住房救助的对象和主要方式

P对象:

一般都是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弱势人群(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动态调整监督机制,逐级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P主要方式:

一是直接提供公共住房;

二是发放住房补贴

即所谓补“砖头”和补“人头”两种办法

西方经验:

发展走向是从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

补“砖头”时间长、环节多,中间渗漏和寻租现象在所难免,建成后的公共住房易形成低收入社区或贫民窟,仍然会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

(三)中国现行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

P主要由救助型保障(主要是廉租住房制度)、援助型保障(主要是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并辅之以限价商品房制度)以及互助型保障(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构成

住房问题是现代城市社会问题之一,其核心是住房的数量和质量与社会成员的消费支付能力不相匹配,表现为住房供应不足或消费者支付能力不足

二、教育救助

1、含义

P是指国家、社会团体和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从物质和资金上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在不同阶段所提供的援助

当政府把教育救助列为社会救助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法规、政策体系而成为政府职责时,就形成了教育救助制度

教育救助制度在教育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

2、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一补”政策,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已形成了面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两免”,及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补”;

面向全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一免”及面向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的“一免一补”的政策体系

✌全国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免除,标志着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已成为一种教育福利

✌面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补”及面向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的“一免一补”,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主要的教育救助制度

3、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救助

面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出台。

包括:

1)“绿色通道”;

2)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

4)国家奖学金;

5)国家助学贷款;

6)师范生免费教育;

7)勤工助学;

8)特殊困难补助;

9)学费减免。

三、司法救助

(一)司法救助的含义

P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二)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关系

两者都是针对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保障其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权

前者是由人民法院提供的减、免、缓交诉讼费;

后者是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减、免律师费

对当事人司法救助的请求是由人民法院审批,法律援助的申请是由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批

两者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

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既相互渗透,又相互包含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