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7187785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3.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Word下载.docx

项目验收依据包括:

(一)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二)项目单位申请专项资金时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

(三)专项资金项目下达文件;

(四)项目合同书;

(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第八条验收内容包括:

(一)实施内容是否符合实施方案、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的要求;

(二)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应用目标等是否达到合同要求(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类项目);

(三)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创新能力建设、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及为行业提供服务等情况(公共服务类项目);

(四)按照合同要求服务企业数量、次数、已完成合同金额、服务企业占比及被服务企业对服务效果的评价等情况(公共服务类项目);

(五)投资完成及财政资金执行情况;

(六)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七)其他与验收相关的内容。

第四章验收程序及方式

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实施期满后3个月内向推荐单位申请验收。

若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可提前申请验收。

(一)验收申请及受理。

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全部任务后,向项目推荐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在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填写《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验收申请表》,并提交以下验收资料:

1.自评价报告。

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情况、技术和工艺、任务目标和绩效完成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2.对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需提供产品或技术性能指标评价材料(合同没有约定的除外)。

包括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成果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销售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对改造提升项目,需提供设备、软件交付使用等证明材料。

对服务类项目,有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的,需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或检测报告;

有服务任务要求的,需提供服务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有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要求的,需提供技术成果转化合同等证明材料;

3.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包含项目投资情况的专项审计);

4.项目承担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5.需要环保、消防、节能等单项验收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单项验收报告;

6.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审核验收申请。

项目推荐单位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推荐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承担单位补正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完善并重新提交资料。

(三)验收。

审核合格后,对明确由项目推荐单位验收的项目,推荐单位应在3个月内完成验收,并将结果报省工信厅。

对其他项目,省工信厅资金项目主办处室收到验收申请后,参照上述程序在3个月内完成验收。

验收结果报送省财政厅。

第十条项目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与专家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视具体情况可增加检验测试、审阅资料、听取用户意见等方式。

验收专家组在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现场核查、质疑解答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经济和社会效益、存在问题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提出验收结论建议。

验收专家由省工信厅项目资金主办处室或项目推荐单位(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组织单位”)负责召集。

专家组由省内外产业、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其中至少有1名财务管理专家,原则上至少3名专家具有高级职称。

验收专家组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证验收公正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十一条省工信厅组织项目验收的经费,在部门预算中按规定列支。

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要保证验收所需工作经费。

第五章验收结果及应用

第十二条验收结论由验收组织单位结合专家组意见作出,分为验收通过、限期整改、不通过、延期或终止四种。

(一)验收通过。

已完成实施方案(合同)约定的实施目标和相关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二)限期整改。

对未能按质按期完成实施目标的,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限期整改,并申请再次验收。

(三)不通过。

对项目未实施,或建设期内发生重大变化未申请调整,或未达到实施目标且难以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项目实施目标,或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项目承担单位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情况的,视为验收不通过。

(四)延期或终止。

关于延期或终止的情况见第十三条规定。

第十三条对初次验收结论为限期整改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验收结论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若不能在6个月内按要求整改并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的,或再次验收未通过的,定为最终验收不通过。

第十四条因技术、市场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难以在实施期内完成实施目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申请延期或终止。

具体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项目合同约定的实施期满6个月后,每延期一个月扣减计划补助资金的2%,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延期时间以通过验收的时间为准计算。

(二)延期超过2年的收回全部补助资金。

(三)对申请终止的,由推荐单位提出意见后报省工信厅同意。

最终确认终止的,收回全部资金。

第十五条对验收通过的项目按程序拨付后补助资金,对最终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不再拨付后补助资金并收回已拨付财政资金。

未在合同约定实施期内完成任务目标的不予支持,收回已下达补助资金。

第六章变更、撤销或终止

第十六条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实施期限进行变更的,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承担单位需通过专项资金监管系统提交正式说明和证明材料,报推荐单位同意并经推荐单位向省工信厅资金主办处室报备:

1.发生项目单位工商更名、法人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技术方案、建设内容更改等事项,但能够按质按期完成任务目标;

2.实际总投资减少不超过合同约定或批复总投资的20%且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3.实施期延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承担单位需通过专项资金监管系统提交正式变更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省工信厅同意:

1.实施期延期超过12个月;

2.因技术进步、市场变化等合理原因,原实施目标不符合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需调整实施目标;

3.实际总投资减少超过合同约定或批复总投资的20%,但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变更原则上只准予一次,超出执行期提交的调整申请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部分任务,但因市场、技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难以完成项目计划,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到期6个月前通过专项资金监管系统提交正式撤销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确认项目撤销事项后,将已拨付的专项支持资金按要求全额退回;

对后补贴项目,不予拨款。

第十八条项目实施情况不符合验收条件,且不主动申请撤销或提请项目撤销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终止。

对实施终止的项目,将已拨付的项目资金按要求全额退回;

对后拨付项目,不予拨款。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对其提供的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省工信厅于每年12月对当年11月30日之前验收完成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参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办法”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对抽查发现问题的,责令改正;

存在严重问题的,撤销验收意见书,责令项目验收组织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整改。

待完成整改并达到验收条件后再重新申请和组织验收。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项目承担单位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由省工信厅追回财政资金,并将中止其申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格3年。

参加验收的有关工作人员,对验收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设区市、县(市)工信局应当参照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相关文件。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附件:

1.xx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

2.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1

xx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项目

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推荐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关于XX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为顺利组织实施完成重点项目,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共同遵守的依据。

一、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一)任务目标:

(二)绩效目标:

(三)主要建设内容:

(四)除上述内容外,关于其他未能在本合同列出的内容及指标,以本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乙方的项目申报书内容为准。

二、项目实施期和实施进度计划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年度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在验收合格后下达专项资金。

(一)项目的实施期限:

(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起止时间

项目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三、项目总投资预算及专项资金下达计划

(一)项目总投资构成

项目总投资预算(大写)

(小写)万元

(二)专项资金下达计划

甲方按照乙方的年度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拟批复专项资金:

(大写),(小写)万元,合同签署当年内下达第一笔专项资金万元,在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下达剩余专项资金。

四、双方在本项目中的义务

(一)甲方负责:

1.按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核拨和工作协调。

2.甲方及其委托授权机构有权,在不影响乙方工作的条件下,在指定时间检查乙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3.在收到项目验收组织单位验收意见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

(二)乙方负责:

1.按合同规定,对甲方核拨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随时配合甲方或甲方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提供乙方自筹的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证明及使用情况。

3.乙方按季度在江苏省工信系统大数据支撑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监管系统”(网址:

4.按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申请验收并提交验收资料。

5.项目验收后,乙方须在1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书面验收资料和结题报告,并签字盖章确认。

五、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资料接受方可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仅为本合同目的),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甲乙双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二)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六、风险责任的承担

(一)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财政计划改变等不可抗力情况,甲方有权对所核拨资金的数量和时间进行相应变更。

(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或终止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如没有及时通知甲方及采取适当补救措施致使项目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关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

(二)项第1、2点约定,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1.合同解除;

2.乙方退还甲方已核拨的资金,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二)乙方违反约定而造成项目工作延期或终止,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1.退还甲方已核拨的资金;

2.按已核拨资金的20%支付违约金,并由财政收入国库。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的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当合同需要更改或解除时,双方应订立变更条款或协议,诉讼在甲方所在地进行。

九、其他

(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也作为本合同正式内容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存四份,乙方存二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后30年内。

各方均不受机构、人事变动的影响,而应负合同的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签约各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

(签章)

联系人(处室负责人)姓名:

E-mail:

电话:

20XX年月日

(盖章)

(签章)

联系人(项目主管)姓名:

基本账户银行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20XX年月日

附件2

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地区(部门)

项目下达计划(文号)

项目承担单位

申请验收单位

申请验收日期

年月日

项目

开始时间

 

项目

完成时间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财政扶持

资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

编码 

项目主要内容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果

简介

(不够可加附页)

验收资料目录

□专项资金项目下达文件

□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

□项目自评价报告

□产品或技术性能指标评价材料(按需提供)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或检测报告(按需提供)

□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包含项目投资情况的专项审计)

□真实性声明

□其他相关材料(具体列出)

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项目验收组织单位意见

填表说明

1.项目承担单位意见栏:

验收材料递交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先自审,通过后加具意见盖章。

2.项目验收组织部门意见栏:

通过审查,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加具意见盖章后组织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