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遵纪守法演讲稿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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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遵纪守法演讲稿三篇

大学生遵纪守法演讲稿三篇

  我们寄语:

下面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遵纪守法演讲稿三篇,请大家参阅!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

“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

“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

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

但苏格拉底却说:

“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

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

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

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

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

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

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

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

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

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

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

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

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浦外精神》,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

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

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

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

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

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

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

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

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

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

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

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

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

作为每一个浦外人,应该以浦外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浦外精神,创浦外品牌!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班的**,很荣幸能代表**(五)班做这次国旗下的讲话,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首先声明这次的演讲主题严肃,我演讲的语气将会是非常冷静的。

希望通过这次的演讲,大家能加深对“遵纪守法”的理解,认识体会到诸如校规校纪等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与重要性。

  在演讲之前,想问问大家对刚刚过去的中秋假期满不满意?

大家对马上到来的国庆长假期不期待?

我们之所以能有一个花好月圆、家人团聚的美满假期,是源于一项国务院的规定。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中秋节、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

这样看来,其实同学们在享受长假的同时,其实已经是一种遵纪守法的表现了。

  遵纪守法是我们并不陌生的一个字眼,那么我们可曾思考过什么是遵纪守法,到底我们为什么要遵纪守法呢。

要回答第一个问题,从字面上理解,遵纪守法即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说白了就是遵守一种规章制度,其本质是一种对自我的管理和约束,它规定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潜移默化中规范着我们的行为,这需要我们培养自我控制能力,即我们常说的自律,嗯这很重要。

  亚里士多德说过: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就会有良好的秩序。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有法治一词,所谓法治,即是依法治国,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规范。

我们常说法律无情,可我们每个人又处在法律的保护伞之下,它如一把无声的钢尺,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利。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是根据其法律的完善、民主程度来衡量的。

反之,倘若没有了法律的约束,社会必将会陷入混乱的泥沼,以中国的文革为例,由于领导者的错误发动,整个社会动荡,司法制度陷入瘫痪,中国的发展脚步整整停滞了十年。

由此可见法治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中国不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相信在这样的制度保障下,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将有一个稳固的根基。

  而纪律,词典中是指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

除法律之外,还包括职业法规、校规、村规、家规等等。

我们身为专门从事学生这个职业的人,一周中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里度过,与我们日常生活最息息相关的一项规章制度便是校规校纪。

同学们在刚刚进入瑞中时,老师会给每人下发一本“学生手册”,并组织大家学习瑞中的校规校纪。

学校里呢也会组织校规校纪测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同学进行补考处理,团委学生会还会安排诸如校规校纪擂台赛等的活动,目的无非就是为了督促我们认真学习校规校纪,保障我们的知情权。

我们常说知法然后守法。

若连法规都只是略知一二,有谈何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做到遵纪守法呢?

如果大家对我们学校的校规校纪不太清楚,建议大家重新回去找找以前的学生手册翻一翻。

这本书一直被我保存的很好,内容可以说是应有尽有无懈可击。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条关于学校后山滑坡的防灾预案,由此可见我们的校规校纪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完善的地步了。

  尽管如此,但校园里也不乏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

有些同学不喜欢校规的约束,面对规矩依然我行我素,认为违反纪律是很有个性的表现。

有的同学常常抱怨校规这也不好,那也不好,总觉得生活得很不自由,但望若有一天权在手,便要指点江山,勾画一个逆天改命造福众生的校规。

其实上述这些同学的想法都是很有道理的。

毕竟校规是适用与一个学校中的所有老师与学生以及一些学校工作人员的,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不同的个体,都有自己的独立想法,这种想法和校规之间出现矛盾是很正常的。

既然校规校纪意味着对自身行为的限制,何必要去遵守呢?

这就牵扯到我要说的第二个问题。

首先,我在前面论述过,规矩是一个集体不可动摇的根基,有句话我们都听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身为个体,从集体的利益考虑出发,就不应该破坏它,而应该做到服从校规校纪,维护集体的纪律性。

其次,一项规定也并不单单意味着对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否定,他只是一条有客观存在的具有原则性的界限,换句话说,只要你不违规,你想怎么干都行。

如果你真正的有智慧,做的事都是前所未有的,已经超脱六道,连校规都无法处罚你了,才叫做牛。

另外,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遵守校规校纪也不能算是一件很吃亏的事,他并不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它在许许多多的层面上保护着我们的基本权利,比如学习的权利、人身安全的权利,这种受保护的感觉,多好啊。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最后我想有必要对瑞中生的九字方针做出一个新的诠释了。

身为一名瑞中学子,虽然“能做事”但是要做不违规不违法的事,就算犯了错也还应该有我是瑞中星我“敢担当”的那份担当,孔子七十岁时能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最后希望每一位“有智慧”的瑞中人能效仿孔夫子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规矩,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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