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振兴教育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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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振兴教育的实施意见
关于振兴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了切实解决我县教育发展滞后问题,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尽快使教育走出低谷、实现振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原则
(一)总体思路:
坚定不移把振兴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主攻方向之一,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为突破口,以打造两支队伍为着力点,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强基层基础教育,集全县之力,汇全民之智,聚各方之财,全力破解教育发展难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较短时间内的全面振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集中资金,县财政将投资2亿元左右。
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三年完成学校布局调整建设任务,五年内完成中小学校撤并调整任务,争取在短时间内把打造成西八县的教育强县,真正把教育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基本原则
1、学校布局调整要做到“六个结合”:
一是要和扶贫移民相结合;二是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三是要和乡村人口数量及地域面积相结合;四是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五是要以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和省市下达的校舍危房改造任务相结合;六是要和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
2、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要坚持严格准入,把好教师入口关,建立新老接替的英才辈出机制;二要坚持严格管理,建立灵活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三要坚持严格考核,真实反映教师德、能、勤、绩,探索建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四要坚持严格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强化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
3、坚持调整全县中小学校布局和整顿校长、教师队伍两手抓、两促进。
4、坚持立足长远和兼顾当前相统一,既要解决现实教育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从发展的高度做好长远发展规划。
二、主要工作任务
概括讲就是“四个千方百计”。
(一)千方百计优化调整全县中小学校布局
按照“统一规划,先建后撤,分批实施”的原则,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中小学校的布局调整任务。
整合完成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数由目前的254所调整优化为29所,其中:
高级中学1所、职业中学1所、初级中学5所、完全小学22所(寄宿制完小18 所、非寄宿制完小4所)。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和标准化幼儿园集中在县城,初级中学集中在县城、阳方口、化北屯
三个重点区域,标准化寄宿制完全小学集中在乡镇驻地,彻底消除复式教学班,实现城乡办学条件的均衡发展。
2010年任务:
完成阳方口、西马坊、化北屯、怀道、东马坊、薛家洼6个乡镇的学校布局调整任务。
一是完成西城区寄宿制完全小学,县直幼儿园、阳方口初级中学、化北屯寄宿制完全小学、东马坊寄宿制完全小学的新建任务。
二是完成县第二初级中学、化北屯初级中学、宁化明德寄宿制完全小学的改扩建配套任务;三是完成阳方口、西马坊细腰、薛家洼龙泉山、怀道4所寄宿制完全小学的教育技术装备任务。
2011、 2012年两年的学校布局调整将根据城镇和乡村的具体情况,在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后再予以实施。
整合后的初级中学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小学由所属乡镇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
(二)千方百计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校长和教师队伍
从选拨任用、制度建设、分类管理入手,培养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校长和教师队伍。
1、校长队伍:
一是按照《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教育部门的综合考核结果,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实行公开选聘,真正把有本事、能吃苦、善做事、干好事的同志选拨任用到校长岗位上;二是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校长考核的规定细则,实行严格的量化考核。
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完成任期目标任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命部门给予降职、免职;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财务管理混乱,甚至违法乱纪、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除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工作主动积极、成绩突出的要重奖重用。
三是按照现在的乡镇区划,对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每乡镇只保留一个中心校,不再另设分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中心校的在校人数,按需设岗,合理配置中心校管理人员,原中心校和分校多余人员全部充实到教学或教辅岗位。
2、教师队伍:
重点实行五项制度,强化分类管理。
五项制度:
一是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的补充实行公开招聘,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是全员竞争上岗制度。
学校布局调整完成后,要按照学校规模,核定编制,确定岗位,教职工在规定范围内竞聘上岗,坚决杜绝超编教师。
三是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严格执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规定,凡在编在岗教师,工资分岗位工资和年终考核奖励工资两部分,奖励工资根据年终考评核定。
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教师综合考评方案,推行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教师互评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对考评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奖励工资。
四是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教职工业绩考评条例,建立健全教职工业绩考核管理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评职、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末位的教师,实行待岗、转岗、解聘、自费培训。
五是严格实行教师调整审批制度。
教师及教育系统机关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按需设岗,岗位人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必须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分管副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强化分类管理。
一是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人员定岗分流安置意见》规定,男年龄55岁、女年龄50岁以上的教职工实行提前离岗。
离岗期间工龄连续计算,不参加考核和竞争上岗,不晋升职务、职称,享受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
二是经市级以上医疗部门确诊,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无异议,确认为精神病、癌症、传染病等失去工作能力的教职工列入编外,不晋升职务、职称,享受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
三是经过考查确认,连续6个月以上或累计1年以上无故脱岗的教职工,由本单位告知本人返岗,下一学期初仍未返岗者对其实行解聘。
解聘期间保留本人档案,扣发全部工资,“三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全部由本人缴纳,不占教师编制,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
四是现在外借教职工一律归岗,少数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归岗者,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今后确因工作需要从教育部门借出教职工,必须履行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和借出单位同意、县长一支笔审批的程序。
经批准的外借教职工不占教育部门编制,不享受绩效工资。
五是民办、编代教师。
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保留原待遇,离岗退养。
198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工龄长短给予一次性工资补贴,实行辞退。
六是教师分流按考核结果采取县城向乡村分流、高段向低段分流和教学岗位向后勤岗位分流三种方式。
3、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
一要大力实施“三名(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
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名工程”实施方案,认真实施“三名工程”,要真正把在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师德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与学校管理有特色、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和校长,评为名师、名校、名校长,每年评选一次并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
二是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要从解决广大教师住房难、子女上学难、就业难等问题入手,解决他们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乡(镇)村两级也要设法解决多年扎根山区的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他们的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千方百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采取针对性、时效性强的硬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一是加强德育工作。
要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乐于奉献、积极进取的红烛精神;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爱岗敬业的园丁精神;大力弘扬厚德载物、诲人不倦的传统师德。
二是大力推广运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以转变教学理念为先导,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以转变教学方式为手段,以教师素质提高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
三是严格教学管理,积极开展教学竞赛活动。
加强常规教学管理,不断完善管理考核体系,使教学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鼓励教学创新,各学校要经常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竞赛和听课评课活动,进一步加大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奖励力度。
四是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
不断完善体育艺术设施设备。
为广大师生提供设施完善的体育煅练场所和艺术创作场所;开展形式活泼的文体活动,激发广大师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发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五是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及时了解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有针对性地破解教育发展难题。
2、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协调发展。
一是进一步夯实基础教育。
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有效遏制学生外流。
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学龄儿童入学和青少年辍学返校的职责,落实“控缀保学”措施,确保小学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小学毕业升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巩固率达98%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上述指标要纳入县对乡(镇)、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
二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要实现教育的振兴,进一步巩固和强化高中教育至关重要。
要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培养一批骨干优秀教师。
要靠环境留住人、靠待遇吸引人、靠感情激励人。
真正把那些有教育专长的优秀教师留下来,打造教育人才聚集的“洼地”。
要高度关注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问题,确保他们学有所教。
不断满足全县人民对高中教育的需求,力争使高考达线人数逐年增加。
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加大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力度。
继续推行订单培训、定向培养模式,实现培养和就业的有效衔接。
四是抉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民办学校依法、规范、诚信办学。
在权益保护、市场准入、税费征收、师生待遇、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教师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积极扶持信誉好、质量高、有发展前景的民办学校,促使民办学校出经验、出质量、出效益。
五是重视发展学前教育。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幼儿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
在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扶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经费,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资金,增强幼儿园自我滚动发展的能力。
力争使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
(四)千方百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1、县委、政府主导激发全民尊师重教热情。
县委、政府将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正做到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经费优先保障、教育队伍建设优先支持,真正把全社会尊师重教的热情激发出来。
2、乡镇、部门联动,营造尊师重教环境。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确实可行的帮扶办法和配套措施,确保县委、政府出台的各项教育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要重点解决好乡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办学条件、设施设备配套等问题。
财政、发改、人事、审计、纪检监察、国土、建设、物价等单位和部门对教育要多理解、多关爱、多扶持。
政法、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学校权益、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政、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在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帮困助学、扶贫助残、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教育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更多的帮助、更优的服务。
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宣传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和社会各界尊师重教兴学、尊师爱生的良好风尚。
3、上下同心营造重师重教浓厚氛围。
要认真落实好县直机关、驻宁单位结对包校帮扶措施,改善学校硬件设施。
特别是要鼓励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捐资助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为尊师重教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碑立传,允许以单位、个人的名义命名新建的校名。
要建立健全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县财政要设立中小学助学专项资金,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教育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开展社会募捐,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捐赠,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的助学工作,安排各类助学金,帮助特困学生。
要调动全县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真正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和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如期完成年度调整计划,县委、县政府将成立县学校布局调整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教育、城建、国土、发改、监察、财政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学校布局调整领导组,主抓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全县上下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县委、政府振兴教育的战略部署上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强势推进振兴教育发展战略的实施。
2、落实责任,保障有力。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施主体,要根据此实施意见拟定具体的落实方案,细化任务图,划定时间表,把布局调整各个环节和层面的工作抓实抓紧抓细,向县委、政府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要把保障经费作为保障有力的重点来抓,一是县乡两级财力倾斜保障。
县乡人民政府要把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作为第一序列支出予以保障;二是大集团兴学资教保障。
境内的大企业、大集团,特别是煤炭企业每年要从吨煤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发展振兴教育;三是社会各界助学资教保障。
要把社会各界助学资教作为经费保障的有力补充。
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资金既要满足资助者愿望,又要兼顾各学校的具体情况,使捐资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大效益。
3、强化宣传,转变观念。
要确实做好村干部、群众、教师、学生的思想疏导工作,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学校布局调整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在行动上配合县委、政府的工作。
具体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村干部。
向他们宣传县委、政府关于学校布局调整的有关文件和精神,让他们懂得撤学校是社会发展的要求,要树立大教育的观念,树立讲效率、讲效益的观念,破除小农经济意识。
二是村民。
要切实做好那些撤并学校、联办学校村庄群众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孩子们的上学受教育是有安全保障的,在条件优越的大学校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政府的许多优惠政策。
三是学生家长。
针对家长望子成才的愿望和想上好学校、找好老师的心情,组织他们到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学校进行观摩对比,让家长心里有底,心有所向。
四是教师。
撤并学校教师要顾全大局,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流转,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在新的岗位上积极主动工作,在教师调配任用上,可以优先撤并学校教师选择去向,在生活上可以优先保障。
4、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县学校布局调整领导组要抽调专人专抓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各乡镇和教育、城建、国土、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
学校布局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调整,各项工程要根据国家对学校建筑的要求和县委、政府议定的规制进行标准化建设。
要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期限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5、妥善处置,强化管理。
对撤并学校原有财产能够利用的充分利用,不能利用的固定财产能变现的变现,不能变现的要移交乡镇政府及村委进行妥善管理利用,教育教学器材由教育部门统筹考虑,进行合理调配调用。
严防因布局调整工程中工作不当,造成学校财产和教学设施流失和破坏,学校建设要本着实用、够用、耐用的原则,既要保障安全,又要注意节约,要妥善安置好撤并校和原校师生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撤并学校教师一般随学生去向安排,教育主管部门、乡镇、学校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做到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6、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县委、政府要制定学校布局调整和振兴教育考核细则,定期督察学校布局调整和振兴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评比每一时段工作的力度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把评比情况记录在案,对做得好的乡镇、村委、学校、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阶段工作任务,甚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并出现上访现象,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