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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急预案

 

1.基坑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1.1事故风险分析

本工程为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仇毕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宁波市江东区,3号线永达路站位于永达路与百隆街交叉口。

含仇毕站及两侧物业开发,基坑地层软弱富水、易液化,地质条件差,基坑开挖深度大(最深处约28.7m),两侧建筑物较多,人流密度大,交通拥挤,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的基坑坍塌事故主要包括:

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土石方坍塌和支撑失稳高支模坍塌两种事故类型。

土石方坍塌:

包括深基坑坍塌、钻孔桩坍塌等造成的人员掩埋,物体打击、触电、透水、窒息等伤害。

高支模坍塌:

支护结构失稳致使高处坠落、人员掩埋、打击、触电等伤害。

一旦发生坍塌事故,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掩埋,甚至发生死亡事件

1.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体系运作及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详见《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3.1条内容。

2、当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成立事故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总指挥不在场时,根据项目部文件按顺序顶岗。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详见《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3.3条内容。

针对基坑失稳事故应急抢险特征,各应急救援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_总指挥宋维金制定和实施抢险方案,负责应急救援的总指挥、资源调配和事故上报;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并提出预防措施;

_技术专家组毛俊卿_组织专家勘察事故现场,协助总指挥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现场抢险组徐德军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抢险,撤离基坑内所有人员;

_医疗救护组娄焕娟负责根据工伤事故救援方案进行伤员救治;

_对外协调组丁祖宽负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单位进行联系,说明详细的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_疏散警戒组武夫斌负责组织人员疏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外来救援力量的引导。

危及周边环境时,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工作;

_物资保障组沈洪明负责现场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的供给;

_后勤保障组丁祖宽负责各级领导、专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伤员家属,做好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保障联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1.3处置程序

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灾难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逐级上报事故。

(1)坍塌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级别向业主代表、监理单位于报告时限内上报,由业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挥部上报;如遇Ⅲ级较大及以上事故,项目部可直接向指挥部工程管理处报告(事故发生到工程管理处主管领导接到报告的时间不得大于10分钟),后按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与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预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对指挥部的报告明确以下两条主线:

项目经理业主代表现场科长工程处领导;

安全总监指挥部安全科安全员安全科安全科长。

(2)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汇报,根据事故等级明确需赶赴到场的公司领导。

2、项目部的事故上报时限:

Ⅲ级以上事故(含Ⅲ级)立即报告,Ⅳ—A、B级的一般事故应在半小时内上报,Ⅳ—C级的一般事故应在二小时内上报。

Ⅳ—A级以上事故,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快报以书面形式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工程管理处。

3、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型、级别和影响范围,由现场总指挥下达报警求援指令,副总指挥及时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当事故危及到周边交通和居民区时,必须第一时间与交警、居委会沟通,与交警、居委会配合采取相应的应急疏散措施。

电话求援申请必须向对方详细告知以下事项:

(1)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员事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和到场领导相关情况;

(3)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和救援路线、交通状况;

(4)事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便外部救援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随时电话联系;获取进一步信息,确认外部救援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5)派出人员在现场外醒目位置等候接应,保持现场救援通道畅通,确保救援车辆能顺利进入现场。

1.4处置措施

1.4.1土石方坍塌处置措施

(1)险情现场人员疏散。

(2)通知相关管线单位,根据影响程度进行管线监护和处置。

(3)会同交警部门对影响到的周边道路进行调整和交通疏解。

(4)如果纵向滑坡后基坑没有坍塌,可采取以下措施:

在具备条件和不危及抢险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补强支撑,并对坡脚处进行土方回填;

如果不能补强支撑,则立即组织对坡脚处进行回填土方或沙。

(5)如果纵向滑坡后基坑发生坍塌:

立即组织对基坑坍方处进行回填土方或沙。

(6)进行坡顶卸载。

(7)尽量减少动载。

(8)杜绝任何流入基坑边坡内的水源。

1.4.2高支模坍塌处置措施:

(1)险情现场人员疏散,同时对可能造成影响的周边单位或住宅内的人员进行疏散。

(2)通知相关管线单位,根据影响程度进行管线监护和处置。

(3)会同交警部门对影响到的周边道路进行调整和交通疏解。

(4)如果发生钢支撑失稳,基坑未坍塌,应采取以下措施:

在失稳的钢支撑旁加设钢支撑,并施加预应力。

同时对周围支撑复查,查找是否有支撑松弛,如果发现有支撑松弛,应立即采取复加预应力加固措施。

如果支撑松弛而发生支撑失稳,则应立即查找周边超载、围护结构背土是否流失、支撑材质等原因,防止失稳现象扩散。

(5)如由于支撑失稳已经引起基坑坍塌:

立即对基坑坍塌处回填土方,并清理基坑周边的荷载,如果围护结构背土发生土体流失,要立即填充砂或砼,同时对周围支撑复查,查找是否有支撑松弛,如果发现有支撑松弛,应立即复加预应力,防止失稳现象扩散。

 

2.围护结构渗漏、流沙、突水事故应急预案

2.1事故风险分析

本工程为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仇毕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宁波市江东区,3号线永达路站位于永达路与百隆街交叉口。

含仇毕站及两侧物业开发,基坑地层软弱富水、易液化,地质条件差,基坑开挖深度大(最深处约28.7m),两侧建筑物较多,人流密度大,交通拥挤。

本工程围护结构渗漏、流沙、突水发生的概率大,若发生此类事故将直接威胁基坑结构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将围护结构控制列为项目工程的重大危险因素。

本应急预案是针对围护结构出现渗漏等情况时,采取应急堵漏措施。

2.2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体系运作及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详见《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3.1条内容。

2、当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成立事故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总指挥不在场时,根据项目部文件按顺序顶岗。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详见《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3.3条内容。

针对围护结构渗漏、涌沙事故应急抢险特征,各应急救援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__总指挥宋维金制定和实施抢险方案,负责应急救援的总指挥、资源调配和事故上报;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并提出预防措施;

_技术专家组毛俊卿_组织专家勘察事故现场,协助总指挥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现场抢险组徐德军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抢险,撤离基坑内所有人员;

_医疗救护组娄焕娟负责根据工伤事故救援方案进行伤员救治;

_对外协调组丁祖宽负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单位进行联系,说明详细的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_疏散警戒组武夫斌负责组织人员疏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外来救援力量的引导。

危及周边环境时,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工作;

_物资保障组沈洪明负责现场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的供给;

_后勤保障组丁祖宽负责各级领导、专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伤员家属,做好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保障联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2.3处置程序

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灾难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逐级上报事故。

(1)围护结构渗漏、流沙、突水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级别向业主代表、监理单位于报告时限内上报,由业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挥部上报;如遇Ⅲ级较大及以上事故,项目部可直接向指挥部工程管理处报告(事故发生到工程管理处主管领导接到报告的时间不得大于10分钟),后按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与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预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对指挥部的报告明确以下两条主线:

项目经理业主代表现场科长工程处领导;

安全总监指挥部安全科安全员安全科安全科长。

(2)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汇报,根据事故等级明确需赶赴到场的公司领导。

2、项目部的事故上报时限:

Ⅲ级以上事故(含Ⅲ级)立即报告,Ⅳ—A、B级的一般事故应在半小时内上报,Ⅳ—C级的一般事故应在二小时内上报。

Ⅳ—A级以上事故,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快报以书面形式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工程管理处。

3、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型、级别和影响范围,由现场总指挥下达报警求援指令,副总指挥及时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当事故危及到周边交通和居民区时,必须第一时间与交警、居委会沟通,与交警、居委会配合采取相应的应急疏散措施。

电话求援申请必须向对方详细告知以下事项:

(1)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员事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和到场领导相关情况;

(3)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和救援路线、交通状况;

(4)事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便外部救援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随时电话联系;获取进一步信息,确认外部救援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5)派出人员在现场外醒目位置等候接应,保持现场救援通道畅通,确保救援车辆能顺利进入现场。

2.4处置措施

1、险情现场人员疏散,对可能造成影响的周边单位或住宅内的人员进行疏散。

2、通知相关管线单位,根据影响程度进行管线监护和处置。

3、会同交警部门对影响到的周边道路进行调整和交通疏解。

4、查清漏点后,先用棉被封堵,用基坑土方回填覆压,在基坑漏点附近增设临时支撑和复加轴力。

5、在围护结构漏点外侧打孔,压注聚氨脂溶液进行封堵。

当漏点被彻底封堵、不再涌砂后,再压注双液注浆,对地基进行加固。

6、当漏砂严重,封堵无效有可能导致周围环境破坏时,用土方、砂或水泥等材料回填基坑。

7、对周围建筑物和道路进行监控,当变形较大时,采取双液跟踪注浆措施,调整变形速率,对流失的土体填充。

 

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1事故风险分析

本工程为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仇毕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宁波市江东区,3号线永达路站位于永达路与百隆街交叉口。

3号线仇毕站西靠百隆街,整个街道全是建材小市场,车站防火要求高,一旦发生火灾,将对施工生产区、办公生活区、材料存放区以及周边建筑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以往轨道交通工地发生的火灾事故,主要为三种,一是办公生活区的临时活动房火灾,该类火灾因活动房的材质为彩钢板,且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多为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势将迅速蔓延,一般难以控制和扑灭;二是施工现场火灾,违章动火和电气火灾为主要原因;三是违章储运、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深基坑内可燃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火灾事故的多发性、危害性和易预防性。

本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是提出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指导紧急情况下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

3.2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体系运作及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详见《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3.1条内容。

2、当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成立事故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总指挥不在场时,根据项目部文件按顺序顶岗。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详见《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3.3条内容。

针对火灾、爆炸事故特征,各应急救援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___总指挥宋维金制定和实施抢险方案,负责应急救援的总指挥、资源调配和事故上报;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并提出预防措施;

_技术专家组毛俊卿_组织专家勘察事故现场,协助总指挥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现场抢险组徐德军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抢险,撤离基坑内所有人员;

_医疗救护组娄焕娟负责根据工伤事故救援方案进行伤员救治;

_对外协调组丁祖宽负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单位进行联系,说明详细的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_疏散警戒组武夫斌负责组织人员疏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外来救援力量的引导。

危及周边环境时,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工作;

_物资保障组沈洪明负责现场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的供给;

_后勤保障组丁祖宽负责各级领导、专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伤员家属,做好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保障联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3.3处置程序

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灾难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逐级上报事故。

(1)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级别向业主代表、监理单位于报告时限内上报,由业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挥部上报;如遇Ⅲ级较大及以上事故,项目部可直接向指挥部工程管理处报告(事故发生到工程管理处主管领导接到报告的时间不得大于10分钟),后按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与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预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对指挥部的报告明确以下两条主线:

项目经理业主代表现场科长工程处领导;

安全总监指挥部安全科安全员安全科安全科长。

(2)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汇报,根据事故等级明确需赶赴到场的公司领导。

2、项目部的事故上报时限:

Ⅲ级以上事故(含Ⅲ级)立即报告,Ⅳ—A、B级的一般事故应在半小时内上报,Ⅳ—C级的一般事故应在二小时内上报。

Ⅳ—A级以上事故,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快报以书面形式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工程管理处。

3、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型、级别和影响范围,由现场总指挥下达报警求援指令,副总指挥及时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当事故危及到周边交通和居民区时,必须第一时间与交警、居委会沟通,与交警、居委会配合采取相应的应急疏散措施。

电话求援申请必须向对方详细告知以下事项:

(1)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员事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和到场领导相关情况;

(3)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和救援路线、交通状况;

(4)事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便外部救援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随时电话联系;获取进一步信息,确认外部救援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5)派出人员在现场外醒目位置等候接应,保持现场救援通道畅通,确保救援车辆能顺利进入现场。

3.4处置措施

1、现场任何人员发现火苗势头,必须就近取来灭火器进行扑灭,并大声呼叫。

现场值班人员赶往事故区域组织灭火,并向安全员报告;若未能及时发现火苗,或采取正确灭火措施,将直接导致火灾发生。

2、安全员应立即按程序上报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火灾报告立即赶赴现场,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9进行报警,有人员伤亡时,拨打120急救。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按事故性质、损失大小、人员伤亡等情况,按程序向监理单位、业主代表上报。

3、项目部技术专家组迅速查明现场的实际情况(如火灾发生时间、地点、部位、原因、火场危险物品、过程、已采取的措施及可能发展趋势导致的后果等),制定火灾扑救方案。

4、火灾处理原则:

按照人身安全优先,火灾蔓延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救人重于灭火,首要任务是把被困人员抢救出来,同时清除火势周围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蔓延,切断电源,防止电气火灾。

先重点、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火场情况、周围环境、风向等。

5、火灾发生后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隔离、疏导交通和警戒事故现场。

立即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或沿着墙壁向安全出口方向迅速疏散、撤离。

人员撤离火场时,应用湿毛巾、湿手帕等捂住口、鼻,并尽量保持弯腰、匍匐等低姿势迅速离开。

6、“120”未到之前应及时对伤员进行临时救治:

对轻度烧伤人员及时进行创面清洗、包扎后送就近医院治疗;烧伤较重的,应用敷料或用清洁床单、被单、衣服等包扎创面,尽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7、由现场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对现场通道进行封锁,疏散围观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火灾现场。

配合指挥部做好媒体接待,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周边居民发布安民告示。

有可能危及周围居民的安全时,应立即与居委会等单位通告,组织居民安全有序撤离。

8、组织人员进行救火,对重要设施及设备进行转移。

当大火无法扑灭并火势仍在漫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一方面延缓火势的漫延,一方面组织人员在火势漫延方向设置隔离区(清除可燃性物质、向隔离区所有结构撒水、在隔离区内放置不可燃材料如:

砂、石等)。

9、当大火内有人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抢救人员在无消防人员时,可用水将全身淋湿,用湿布将嘴鼻包住后冲进大火内进行抢救人员,当抢救人员感到头晕或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停止抢救人员活动,并撤离出大火区域进行休息。

10、当被困大火人员被抢救出火场时,如被困人员还有意识时,应将其远离大火区域进行休息,再送往医院观察;当被困人员晕迷时,应立即用凉毛巾对其进行擦拭,同时立即送往医院;当被困人员休克时,应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压迫胸腔等抢救工作,同时立即送往医院。

11、当根本无法控制火势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撤离。

12、在灭火时,消防人员进场后,项目部所有人员均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13、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如管线单位等)的人员到场监护,抢险中应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控,有可能造成破坏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并与应急物资供应单位联络,保证物资供应渠道畅通。

14、灭火方法:

①发生电气火灾,应立即切断起火部位的电源(由电工控制电源或根据灭火抢险需要敷设电气线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如有人员触电,应用绝缘棒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

救援人员切不可直接接触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

②发生气体(乙炔气、液化气、煤气等)火灾,应立即关闭气源,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用喷淋水对着火点附近的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降温保护,并尽快将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抢运到安全地点。

③发生液体(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油漆及溶剂等)火灾,使用泡沫、砂土、干粉及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用喷淋水对着火点附近物品进行降温保护,并尽快将可燃物品抢运到安全地点。

④发生一般固体物质火灾,使用水、泡沫、干粉及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用喷淋水对着火点附近物品进行降温保护,并尽快将可燃物品抢运到安全地点。

⑤衣服着火者,应立即卧倒,在地上慢慢打滚或立即脱去衣服,切勿奔跑、呼喊以助长燃烧导致呼吸道烧伤。

救援人员可用水、衣、被等帮助灭火,不可用手扑火。

 

4.工伤事故应急预案

4.1事故风险分析

根据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以往轨道交通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类型主要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火灾、坍塌和触电等几类,其中因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三类造成的伤亡人数占伤亡总人数的83%。

本工伤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导施工作业区发生工伤事故,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有人员受伤时的伤员应急抢救工作。

4.2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体系运作及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详见《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3.1条内容。

2、当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成立事故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总指挥不在场时,根据项目部文件按顺序顶岗。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详见《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3.3条内容。

针对工伤事故特征,各应急救援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__总指挥宋维金制定和实施抢险方案,负责应急救援的总指挥、资源调配和事故上报;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并提出预防措施;

_技术专家组毛俊卿_组织专家勘察事故现场,协助总指挥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现场抢险组徐德军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抢险,撤离基坑内所有人员;

_医疗救护组娄焕娟负责根据工伤事故救援方案进行伤员救治;

_对外协调组丁祖宽负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单位进行联系,说明详细的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_疏散警戒组武夫斌负责组织人员疏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外来救援力量的引导。

危及周边环境时,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工作;

_物资保障组沈洪明负责现场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的供给;

_后勤保障组丁祖宽负责各级领导、专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伤员家属,做好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保障联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4.3处置程序

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灾难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逐级上报事故。

(1)工伤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级别向业主代表、监理单位于报告时限内上报,由业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挥部上报;如遇Ⅲ级较大及以上事故,项目部可直接向指挥部工程管理处报告(事故发生到工程管理处主管领导接到报告的时间不得大于10分钟),后按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与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预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对指挥部的报告明确以下两条主线:

项目经理业主代表现场科长工程处领导;

安全总监指挥部安全科安全员安全科安全科长。

(2)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汇报,根据事故等级明确需赶赴到场的公司领导。

2、项目部的事故上报时限:

Ⅲ级以上事故(含Ⅲ级)立即报告,Ⅳ—A、B级的一般事故应在半小时内上报,Ⅳ—C级的一般事故应在二小时内上报。

Ⅳ—A级以上事故,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快报以书面形式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工程管理处。

3、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型、级别和影响范围,由现场总指挥下达报警求援指令,副总指挥及时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当事故危及到周边交通和居民区时,必须第一时间与交警、居委会沟通,与交警、居委会配合采取相应的应急疏散措施。

电话求援申请必须向对方详细告知以下事项:

(1)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员事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和到场领导相关情况;

(3)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和救援路线、交通状况;

(4)事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便外部救援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随时电话联系;获取进一步信息,确认外部救援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5)派出人员在现场外醒目位置等候接应,保持现场救援通道畅通,确保救援车辆能顺利进入现场。

4.4处置措施

1、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2、采取合理的措施,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3、保持伤员呼吸通畅。

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帮助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如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4、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5、视其伤情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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