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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9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专利申请的受理10

受理通知书10

申请费的缴纳方式10

申请费缴纳的时间?

10

缴费日期的确定?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11

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11

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11

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12

驳回申请及请求复审12

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12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以后的恢复13

专利权的维持13

专利权的终止13

专利登记簿的法律效力13

提交申请文件注意事项14

提交了专利申请后,可以要求撤回专利申请吗?

14

我国专利审查采用什么制度?

如何进行分案申请?

15

分案申请的保护期限是否从原申请日开始计算?

申请发明专利提前公布有何利弊?

怎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16

四.专利的受理16

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是否可要求直接进入实审而不经过公布?

五.专利的审查16

专利审批程序?

六.专利的授权17

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包括什么?

17

授予专利权:

18

七.专利的复审18

争议解决:

八.专利的无效19

专利权的无效19

对发明专利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有异议,应如何提出?

有无期限?

19

一.专利申请的基本知识

在生活中,“专利”这个词人们听得越来越多,接触的机会也越来越频繁。

归纳起来,人们在习惯中所使用的“专利”一词不外乎有以下三重意思:

第一是指专利权,也就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的一种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例如某人说“我有三项专利”,实际上就是说他有三项专利权;

第二是指由专利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例如某电冰箱生产厂家在其广告上说“该冰箱上包含两项专利”,即是指其冰箱上使用了两项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技术;

第三是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比如说“查专利”就是指查阅专利文献。

在专利法中,专利的含义主要是指专利权。

一方面搞发明创造是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的;

另一方面,发明创造是一种生产力,当它得到推广应用后,能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所以,专利权是一种发明人的无形财产,应有完善的制度加以保护。

申请专利既可以在专利制度中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通过销售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专利入股等方式获利)。

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法律明确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划清专利侵权与非侵权的界限,既有利于依法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避免不适当地扩大专利保护的范围,损害专利权人以外的社会公众的利益。

二、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这一规定包括两层含义:

1.一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须以其权利要求为准,即以由专利申请人提出的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为准,不小于也不得超出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的范围。

2.说明书及附图对权利要求具有解释的功能,可以作为解释权利要求的依据。

但是,相对权利要求而言,说明书及附图只具有从属的地位,不能单以其作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的基本依据,基本依据只能是权利要求书。

三、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这一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体现该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为基本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范围,应当是同类产品的范围;

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

因为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所以它与有形财产相比,有其独特的特点。

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地域性:

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

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我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

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

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其特点是:

首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其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发明创造产生的方法。

方法发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

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先申请原则是指,就同一个发明创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分别提出申请,专利权授予第一个提出专利申请的人,先申请原则鼓励发明人尽早提出专利申请,保护为公共利益而尽早公开自己的发明创造的人。

从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来说更为合适,所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个原则。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

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情况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4.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在专利申请或产品开发前进行相关检索,不仅可避免侵害他人专利权,亦可避免浪费时间与资金在重复开发他人已有研究成果,对先前专利加以调查、分析及利用,就专利申请工作而言,可了解目前技术情形并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以顺利取得专利,就产品开发工作而言,将可有效回避他人专利使所开发的产品具备自己的技术特色,进而为产品上市提供保护,同时使产品开发与专利申请工作得以持续发展。

一项发明创造要想取得专利权,申请前要做很多的准备工作,申请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办理一系列复杂手续。

因此,申请人有必要认真考虑一下,是否值得申请专利,要做多方面的权衡、调查研究后再做决定。

(一)熟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确定发明主题是否属于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授予专利权,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根据本国的情况,对专利保护范围做了一定的限制。

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二)经济分析

申请一项专利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要花很多钱,如向国外申请专利,还得花外汇,因此申请前必须考虑好,该项发明创造是否有商业价值和被仿制的可能性。

1.应考虑发明的先进程度

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太先进,是超时代的,不一定马上申请专利,如1939年,当电视还处于摇篮时期,当时英国有个发明人发明了彩色电视机系统,尽管此人也获得了专利权,但无法应用,直到70年代才开始应用。

发明人未得到任何好处,象这样的发明应等一段时间再说,不一定急于申请专利。

2.技术市场行情判断

一项发明应用在哪个领域,市场需求量如何,申请前应有一定的预测。

有的专利,尽管很好,但它应用的领域已处于饱和状态,也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例如,有一个发明人发明了一个无级电插座,尽管它可插多个插头,但市场上插座已经供大于求,因此没有厂家购买这项技术。

3.技术实施条件

一项较好的专利,不仅是市场上所需要的,而且也要考虑到厂家愿意实施。

对于一项改进型的发明创造,应该尽量应用原来的设备和材料,这样厂家才能愿意实施,否则如果需要大量的更新设备以及人员培训,也会使厂家感到不够适用。

例如,一项“先导波纹管式减压 

阀”,它可避免先导活塞式减压阀的易磨损、卡滞、抗污染能力差及调节灵敏度差的弊病,由于它继承了先导活塞式减压阀的绝大部分零组件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因此凡是生产先导活塞式减压阀的厂家只需增添波纹管组件的生产设备即可,而不必重新组建生产线就能迅速组织大批量生产,所以很受欢迎。

4.被仿制的可能性分析

一项发明很容易被仿制,需求量又很大,就应尽快申请专利。

有的发明,如配方、方法都很复杂,不易分析出成份,被仿制的可能性不大,就不一定申请专利。

例如美国的可口可乐饮料,几十年来只用Know-How(技术决窍)来保护。

(三)专利性的判断及新颖性检索

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专利的“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尤其是新颖性,是取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之一。

当申请人确信其发明创造有申请专利的价值后,就应着手对国内外专利文献,以及一定种类和数量的科技期刊和图书进行新颖性检索(也称“查新”),以判断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减少申请专利的盲目性。

否则即使授予了专利权,也会因此不具备专利性而被竞争对手无效诉讼掉,给申请人带来莫大损失。

所以申请人应该重视查新工作,该项工作可以自己完成,也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检索如何能提高全率和查准率

一般采用的主分类号检索往往检索到的数量比较大,一般都是主分类号加说明书摘要关键字检索,专利信息中心还提供主权项关键字检索。

单纯采用主分类号的好处是可以检索到使用不规范技术术语的文件,单纯关键字检索则可以检索到相关的专利文献。

利用关键字检索之后,找到所需的材料,再根据该所需材料的主分类号再进行检索,这样会好一些。

因说明书摘要包含的信息和主权项包含的信息并不完全一样,摘要包含技术领域、技术方案的技术要点和发明目的或者技术效果,而主权项则主要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利用这两者检索各有优点。

此外,上面两种检索服务都提供了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检索服务,所以在检索到相关专利文件的申请人之后,可以对相关公司等进行检索。

三.专利的申请

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

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

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签章不得复印。

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办理的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

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

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分别顺序编。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

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

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

297毫米)的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使用一面。

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

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

这些表格可以向专利局受理处、各地的专利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

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名,应当注明英文或原文。

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

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

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

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型新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人面交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受理手续。

受理通知书

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大约在1个月内可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受理通知书以及退还的申请文件。

超过1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的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免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丢失。

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

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的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

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

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2个月。

向专利局收费处面交申请费或其他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

向专利局收费处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有关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但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提供证据的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1)遵守答复期限,逾期答复和不答复后果是一样的。

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问题,分类逐条答复。

答复可以表示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照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

也可以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并对此进行申辩和陈述的意见及理由。

(2)属于格式或者手续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过补正消除缺陷;

明显性缺陷一般难以通过补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数情况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属于明显性缺陷进行申辩和陈述意见。

(3)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修改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

(4)答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文件。

如提交补正书或意见陈述书。

申请人使用补正书还是意见陈述书,应当根据审查员要求选用。

一般补正形式问题或手续方面的问题使用补正书,修改申请的实质内容使用意见陈述书,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意见,进行申辩时使用意见陈述书。

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并说明理由。

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式两份,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同时补办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并补缴需要缴纳的费用。

补办手续及补缴费用一般应当在上述2个月内完成。

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驳回申请及请求复审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请求复审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一式两份,在其中说明复审的理由,复审理由应当针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中提出的事项请求进行申诉,否则不予受理。

为了支持复审理由或者消除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驳回决定中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

请求复审还应当缴纳规定的费用。

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用)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及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就可以了。

授权当年的年费数额,就是授权所在年度的年费。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以后的恢复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如果申请人耽误期限是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请求恢复权利。

恢复权利的请求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的发文日起2个月内提出,同时应当补办登记手续(缴纳专利登记费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维持费的,还应缴纳维持费)和缴纳规定的恢复权利请求费。

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

期满未缴纳或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

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

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

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登记簿的法律效力

专利登记簿就是专利局专门用来登记这些专利手续和专利法律状态变更的法律文件。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该专利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应当缴纳费用(按每件专利收费)。

专利登记簿副本可以在同专利有关的经济或法律事务活动中作为证明专利法律状态的凭证。

提交申请文件注意事项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将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直接递交或寄交给专利局受理处或上述任何一个专利代办处,在提交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申请文件均应一式两份,手续性文件可以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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