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特种设备数字速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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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特种设备数字速记
安全生产技术:
特种设备数字速记
(一)
【锅炉】
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精简:
30L蒸汽锅炉出口水压≥0.1MPa、额定功率≥0.1MW。
锅炉蒸汽压力6个类型
1)出口蒸汽压力超过(22.1MPa)的锅炉为超临界压力锅炉。
2)出口蒸汽压力为15.7~19.6MPa的锅炉为亚临界压力锅炉。
3)出口蒸汽压力一般为11.8~14.7MPa的锅炉为超高压锅炉。
4)出口蒸汽压力一般为7.84~10.8MPa的锅炉为高压锅炉。
5)出口蒸汽压力一般为2.45~4.90MPa的锅炉为中压锅炉。
6)出口蒸汽压力一般不大于2.45MPa的锅炉为低压锅炉。
精简:
低压锅炉<2.45MPa,中压<2.45的2倍,高压为7.8~10.8MPa,超超临界压力>22.1MPa(记忆4个)。
锅炉蒸发量的3个类型
1)蒸发量大于75t/h的锅炉称为大型锅炉。
2)蒸发量为20-75t/h的锅炉称为中型锅炉。
3)蒸发量小于20t/h的锅炉称为小型锅炉。
精简:
蒸发量两个界限值20和75t/h。
介质2种分类
按物质状态分类,有气体、液体、液化气体、单质和混合物等;
按化学特性分类,则有可燃、易燃、惰性和助燃4种。
精简:
状态是气、液、液化气;单和混;
化学特性是可易惰助(可以多住)4种(重点)。
介质4个危害级别
按它们对人类毒害程度,又可分为极度危害(I)、高度危害(Ⅱ)、中度危害(Ⅲ)、轻度危害(Ⅳ)4级;
按它们对容器材料的腐蚀性可分为强腐蚀性、弱腐蚀性和非腐蚀性。
精简:
毒害程度分4级,级越高毒害越低。
引起炉膛爆炸原因
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误判断、误操作,此类事故占炉膛爆炸事故总数的90%以上。
精简:
90%以上都是人为失误的原因。
炉膛爆炸事故预防
在启动锅炉点火时要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点火,严禁采用“爆燃法”,点火失败后先通风吹扫5—10min后才能重新点火。
精简:
先要吹5—10min后才能重新点火(重点)。
尾部烟道二次燃烧的3个条件
在锅炉尾部烟道上有可燃物堆积下来;
并达到一定的温度;
有一定量的空气可供燃烧。
同时满足时,可燃物就有可能自燃或被引燃着火。
精简:
可燃物、温度、空气(氧气)3个条件。
【压力容器】
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精简:
压力≥0.1MPa、温度≥沸点、容积≥30L+150mm的容器;
压力≥0.2MPa、乘积≥1.0MPa•L的气瓶、氧舱。
内压容器4个压力等级
按设计压力(P)可以划分为:
1)低压容器:
0.1Mpa≤P<1.6MPa;
2)中压容器:
1.6MPa≤P<10.0MPa;
3)高压容器:
10.0MPa≤P<100.0MPa;
4)超高压容器:
P≥100.0MPa。
精简:
超高中低3个临界值,1.6、10、100MPa。
压力容器4个许可级别
按制造许可可划分为A、B、C、D共4个许可级别:
1)制造许可A级: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l),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2)制造许可B级:
无缝气瓶(Bl),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
3)制造许可C级:
铁路罐车(Cl),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4)制造许可D级:
第一类压力容器(D1),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
精简:
4个许可等级,A级固定,B级气瓶,C级移动,D级特殊
事故应急处理5个要求
1)压力容器发生超压超温时要马上切断进汽阀门;对于反应容器停止进料;对于无毒非易燃介质,要打开放空管排汽;对于有毒易燃易爆介质要打开放空管,将介质通过接管排至安全地点。
2)如果属超温引起的超压,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要通过水喷淋
3)压力容器发生泄漏时,要马上切断进料阀门及泄漏处前端阀门。
4)压力容器本体泄漏或第一道阀门泄漏时,要根据容器、介质不同使用专用堵漏技术和堵漏工具进行堵漏。
5)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时,要对周边明火进行控制,切断电源,严禁一切用电设备运行,并防止静电产生。
精简:
1)超压超温时切断进汽阀门、停止进料、打开放空管;
2)超温引起的超压还用水喷淋;
3)泄漏时切断进料阀门及泄漏处前端阀门;
4)泄漏时要根据容器、介质特性堵漏;
5)易燃易爆泄漏时控制明火和静电、切断电源。
【压力管道】
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
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
精简:
压力≥0.1MPa、直径≥50mm的管道。
【大型游乐设施】
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精简:
速度≥2m/s,高度≥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起重机械】
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精简:
起重量≥0.5t的升降机,起重量≥3t+高度≥2m的起重机,层数≥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起重机械事故7个特点
1)事故大型化、群体化,一起事故有时涉及多人,并可能伴随大面积设备设施的损坏。
2)事故类型集中,一台设备可能发生多起不同性质的事故。
3)事故后果严重,只要是伤及人,一般不是重伤就是死亡。
4)伤害涉及的人员可能是司机、司索工等,其中司索工比例最高。
5)在安装、维修和正常起重作业中都可能发生事故,其中,起重作业中发生的事故最多。
6)事故高发行业中,建筑、冶金、机械制造和交通运输等行业较多,与这些行业起重设备数量多、使用频率高、作业条件复杂有关。
7)重物坠落是各种起重机共同的易发事故;汽车起重机易发生倾翻事故;塔式起重机易发生倒塔折臂事故;室外轨道起重机在风载作用下易发生脱轨翻倒事故;大型起重机易发生安装事故等。
精简(易考点):
伤害涉及的司索工比例最高;
重物坠落是各种起重机共同的易发事故;
汽车起重机易发生倾翻事故;
塔式起重机易发生倒塔折臂事故;
室外轨道起重机在风载作用下易发生脱轨翻倒事故;
大型起重机易发生安装事故等。
吊装绳破断3个原因
吊钩上吊装绳夹角太大(>120°),使吊装绳上的拉力超过极限值而拉断;
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或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捆绑吊装重物,造成吊装绳破断;
吊装绳与重物之间接触处无垫片等保护措施,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
精简:
上吊装绳夹角>120°,钢丝绳规格低或报废绳,无垫片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
起重机械失落4种事故
主要是发生在起升机构取物缠绕系统中,分别为脱绳、脱钩、断绳和断钩。
如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极限安全圈是否能保证在2圈以上,是否有下降限位保护,钢丝绳在卷简装置上的压板固定及楔块固定是否安全可靠。
另外钢丝绳脱槽(脱离卷筒绳槽)或脱轮(脱离滑轮),也会造成失落事故。
精简:
脱绳、脱钩、断绳和断钩;
例子:
少于2圈安全圈,无限位保护,钢丝绳在卷简上固定不牢,钢丝绳脱槽或脱轮。
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9)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10)钢(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精简:
信号、超重、斜拉、站人、昏暗,超拉、乱捆、无垫、缺损、过满。
起重作业“五不挂”原则
1)物重量不明不挂;
2)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
3)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垫物不挂;
4)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
5)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
精简:
重量不明、重心不清、利角易滑、工具不行、包捆不良。
【触电防护6种措施】
1)保证安全电压。
为保证人体触电不致造成严重伤害与伤亡,触电的安全电压必须在50V以下。
目前起重机应采用低压安全操作,常采用的安全低压操作电压为36V或42V。
2)保证绝缘的可靠性。
3)加强屏护保护。
4)严格保证配电最小安全净距。
5)保证接地与接零的可靠性。
6)加强漏电触电保护。
精简:
安全电压、可靠绝缘、屏护保护、保证净距、接地接零、漏触保护。
安全生产技术:
特种设备数字速记
(二)
【0~1】
水位计
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两只独立的水位计,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0.2t/h的锅炉可只装一只。
爆破帽
破爆压力与材料强度之比一般为0.2~0.5。
起重机
开机作业前,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0.5m以上。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1/2厚度
【1】
安全阀
应1年对其检验、定压一次并铅封完好,1月自动排放试验一次,1周手动排放试验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外部检验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1次;锅炉停止运行1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内部检验
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1年后。
锅炉停止运行1年以上恢复运行前。
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1年后。
检验周期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1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电气设备的检修安全距离
在10kV及其以下电气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等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1~2】
压力表
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一般应在工作压力的1.5~3倍。
护顶架
对于叉车等起升高度超过1.8m的工业车辆,必须设置护顶架,以保护司机免受重物落下造成伤害。
【2】
锅炉内部检验
一般每2年进行一次。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起重机检验周期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
【5】
安全状况的5个等级
1级:
压力容器出厂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2级:
出厂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要求,但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且难以纠正的缺陷,出厂时已取得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使用单位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3级:
出厂技术资料基本齐全;主体材料、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但制造时存在的某些不符合法规和标准的问题或缺陷,出厂时已取得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使用单位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4级:
主体结构有较严重的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缺陷,强度经校核尚能满足要求;焊接质量存在线性缺陷;根据检验报告,未发现缺陷由于使用因素而发展或扩大;使用过程中产生了腐蚀、磨损、损伤、变形等缺陷,其检验报告确定为不能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或在正常的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
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处理,提高安全状况等级,否则只能在限定的条件下短期监控使用。
5级:
应予以判废,不得继续作承压设备使用。
检查工具
用于直观检查的检查工具有手电筒、5-10倍放大镜、反光镜、内窥镜等。
【6】
水压试验
水压试验一般每6年进行一次。
吊运前的准备
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
【10】
力矩限制器
起重机械设置力矩限制器后,应根据其性能和精良情况进行调整或标定,当载荷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其综合误差不应大于额定力矩的10%。
【20】
锅炉水压试验
升压至试验压力,至少保持20分钟,再缓慢降压至工作压力,检查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承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等处是否有渗漏、变形,以及管道、阀门、仪表等连接部位是否有渗漏。
司索工准备吊具
对吊物的质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
【40】
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跨度等于或超过40m的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50】
锅炉水位
允许在正常水位线上下50mm内波动。
【80】
锅炉检验前准备
当锅水温度降到80℃以下时,把被检验锅炉上的各种门孔打开。
【100】
压力表
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表的刻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
【混合数字】
锅炉启动
上水。
从防止产生过大热应力出发,上水温度最高不超过90℃,水温与筒壁温差不超过50℃。
对水管锅炉,全部上水时间在夏季不小于1h,在冬季不小于2h。
停炉注意事项
为防止锅炉降温过快,在正常停炉的4~6h内,应紧闭炉门和烟道挡板。
之后打开烟道挡板,缓慢加强通风,适当放水。
停炉18~24h,在锅水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全部放水。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