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排工程施工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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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排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道排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一:
道排施工合同
道路雨污排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给排水及采暖施工验收规范》(GB50242-XX)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道路雨污排水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
工程位臵:
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车行沥青混凝土道路、雨污排水、化粪池工程的全部内容(其中:
雨、污排水工程出口施工至就近处市政雨、污水井)。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合同价款:
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此价为固定合同价,除变更洽商增减外一律不予调整。
其中:
成品化粪池、铸铁井盖、雨水篦子的材料价为暂估价,结算时按甲方确认价减暂估价进行计算价差,价差费用除计取税金外其他费用一律
不予计取。
价差费用不作下浮。
付款方式为:
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的%支付,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办理完毕后付至结算价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满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三、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本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总承包单位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因乙方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先行赔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应的法规、规范。
四、双方责任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变更签证和其他事宜。
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按进度拨付工程款,给乙方协调施工所需的水、电等项目,水电费按实计量,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
派出的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变更洽商、经济签证、工程款支付单等所有的工程签证资料必须经甲方盖公章后有效;只有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没有盖上甲方公章的变更洽商、经济签证、工程款支付单等所有的工程签证资料均不能作为本工程结算的依据。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乙方须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并接受甲方监督,遵守施工现场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在施工中涉及到隐蔽工程的应提前1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验收通过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如甲方对经过验收且已隐蔽的隐秘工程有疑义的可要求进行复查,如复查合格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如不合格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且工期不顺延。
乙方须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质量等级及验收依据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
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于(时)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履约保证金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甲方指定三家以上品牌的雨污排水用双壁波纹管,由乙方任选一家负责采购,采购的材料均需封样送交甲方,并提供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时,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乙方应赔付XX0元违约金。
七、关于工期的约定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
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千分之三作为日违约金;工
程逾期十日以上的,每日按合同价千分之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程逾期十五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不支付余下工程款,乙方仍需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而影响工期的,按实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费用不予调整。
由于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务必确保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作量,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明显不能按时完成或将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的,或出现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以及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四份,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或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方式为:
固定合同价±设计变更±经济签证。
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所产生的工程造价按照投标报价同比例优惠。
暂定价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只计取税金。
篇二:
道排工程合同(hy)-最终版
汉口城市广场二期项目室外道路及外排水
工程合同
甲方:
武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
湖北鼎锋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汉口城市广场二期项目室外道路及外排水工程合同
甲方:
武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
湖北鼎锋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汉口城市广场二期项目室外道路及外排水工程。
2、工程地点:
位于金桥大道以东,后湖大道以北,建设大道延长线与后湖大道交汇处。
3、界面划分:
从市政主污水管上开口至离建筑物一层的轮廓线(若出水方向上有地下室外剪力墙,则为地下室的外剪力墙外边)外处,其间全部的污水收集系统;从市政主雨水管上开口至离建筑物一层的轮廓线(若出水方向上有地下室外剪力墙,则为地下室的外剪力墙外边)外处,其间全部的雨水和空调冷凝水收集系统。
4、工程范围为室外道路及排水系统图纸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土方:
拆除原有地面硬化层(管道经过路线)、管道沟槽土方开挖、基底夯实、土方回填(硬质铺装范围内回填至铺装基层底标高;绿化范围内回填至绿化种植面下30cm)、多余渣土转运场外等。
、雨、污水管道安装:
与主体预留排水管道和已完成的化粪池进出口的对口连接、室外管(含主管、支管和连接件等)安装、砂垫层、管道基础、室外管道试压等(隐形道路上的雨水口及与其连接的支管由景观单位施工,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砌井:
含图纸中所有雨污水检查井及其基础垫层。
沥青道路范围内的雨污水井需与路面平齐;硬质铺装与隐形道路范围内的雨污水井需低于硬质铺装面20cm;绿化范围内的雨污水井均需高于绿化种植面5cm。
、井盖及雨水篦子;车行路面(含图纸中的沥青道路和隐形道路)采用重型铸铁井盖,非车行路面(包括走人的硬质铺装和绿化带等)采用轻型铸铁井盖;雨水篦子按图纸选用图集号,采用铸铁材质(隐形道路上的雨水口篦子由景观单位施工,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道路:
只有北面的横向道路属本合同范围(隐形道路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北面横向道路取消原设计的沥青面层,砼面层标高抬高至原设计的路面标高,其余仍按图纸及联系函H1135-019的相关要求施工。
、化粪池:
其中3#、4#、5#、6#化粪池已施工完毕,不在本合同范围内;其余化粪池在本合同范围内,按图纸要求施工。
、隔油池:
包括砖砌隔油池和钢筋砼隔油池。
、污、雨水排放点与市政管道的接驳。
、路面和广场的排水沟、截水沟及其沟盖板(或篦子)、沟与沟之间的连接管道、沟与室外雨水系统之间的连接管道由景观单位施工,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主体结构的雨水和冷凝水管道如设计与室外排水沟连接,则该管道的室外(即界面外部分)管道安装、接口、土方等由景观单位施工,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5、本工程选用的管材品牌:
联塑、顾地、中财(也可选用与上诉品牌同等档次品牌,但需监理及甲方认可)。
二、工期:
1、雨、污水管及道路总工期102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面分段进行施工,并保证按照甲方工程部所要求的时间完成各施工段的施工。
2、工期违约罚款: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分段工期延误时,则按每延误一天人民币XX元整支付分段工期违约金,并予以累计;如分段工期延误,但总工期未延误时,则由甲方酌情退还分段工期违约金。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时,按每延误一天人民币5000元整支付违约金,并予以累计,在竣工结算时直接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分段工期和总工期同时违约时,则两项违约金需同时计算,上不封顶。
3、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经甲、乙、监理三方协商认可实际延误的天数后,工期予以顺延(乙方放弃期间的费用索赔权利)。
4、由于设计变更及甲方原因造成工作量增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和甲方审定并签证后,可作为工期调整的依据。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造价以招标期间施工图、答疑文件及清标文件包干,为:
¥1845726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
壹佰捌拾肆万伍仟柒佰贰拾陆元整),本工程造价的组成详见清标文件,其中固定单价和工程量均得到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它为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因错、漏项而调整)。
因现场施工条件和其他风险因素引起
的工程量增减也在此包干总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另外计费;合同总价中不含与外工程相关的行政性收费和城管手续费等,发生时,由乙方负责办理并事先报甲方确认,甲方按国家明文规定的统一的收费标准,向有关部门支付应由甲方支付的行政性费用。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争取合理的收费优惠,且上限不得超过乙方该部分的投标报价)
2、关于工程造价的特殊说明:
、本合同的综合单价和总价为包含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进出场费及施工台班费、材料包装运输及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技术及组织措施费、施工水电费、与本工程有关的抽排水费用、检测费用、成品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土建配合费、周边关系协调费用、施工手续费及验收费用、行政性收费(除按国家明文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应由甲方支付的以外)、临时设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保修费以及采用固定总价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非甲方设计变更的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乙方在投标时的漏项、掉项一律不予调整合同总价。
、对于施工图纸中的错、碰问题,除乙方已经在甲方答疑时及其以前提出的,日后施工时凡是此类事项均不予以签证且乙方必须按要求(针对此类错、碰问题)施工,其费用视同已含在乙方的包干总价中。
、本合同综合单价和总价中包含雨污水井的临时井盖费用,以避免施工过程中土方将井填埋后产生的疏井费用。
、本工程井盖和雨水篦子按铸铁材质报价。
如以后有特殊要求,据实予以调整。
、本合同中含有场地现状可见障碍物(混凝土地面)的破除费用(统一按15cm厚计算,如现场实际平均厚度与预定厚度相差±3cm以上,结算时根据签证据实调整),若地表面以下土层中有钢筋混凝土障碍物(即通过现状无法确认的钢筋混凝土障碍物)需破除的按实际工作量现场签证(此签证只签证工日和台班),结算时若此总价在伍仟元以内则视为已含在合同包干总价中,若是伍仟元以上则按总价减伍仟元予以调增。
签证的计日工(不分技工、普工)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为120元/工日;机械台班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为:
小挖机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含税)1200元/台班、大挖机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含税)2200元/台班、啄木鸟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含税)3300元/台班等,以上每台班均以7小时计,单价均为包干单价,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总价中含有与本工程有关的抽排水费用以及室外排水管道冲洗、试验费用。
、合同总价中含有临时设施和住宿费,甲方不提供住处。
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含在乙方
包干总价内,甲方每月进行划表读数,按水元/吨,电元/度标准,在对乙方最近一次付款时进行扣除。
、本合同中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以后不论市场和政策如何变化一律不予调整,其风险一律由乙方承担。
、合同总价中含有成品保护费用。
乙方有义务对所完成工程进行保护,如在穿插施工中别的施工单位造成破坏的,乙方应及时与其协商解决,如果在其它施工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乙方拿出充分证据请甲方和监理协助处理。
否则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总价中含土方外运费用。
本工程在管道安装完毕,沙及土回填完工后的多余土方及混凝土、砖渣等(开挖的土方扣除待管道等隐蔽工程完工后需回填的土方)由乙方清理外运。
、本合同清标文件中的土方开挖工程是暂按总包土方回填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计算的,结算时按乙方进场后办理的《场区室外地面高程交接方格图》(需甲方、监理、总包方签字认可)据实结算;若结算时无该图不仅不调整土方工程的相关价格,原清标文件中与土方相关的工程量也一并扣除。
、甲方有权利在施工过程中视具体情况增减工作内容和工程量,结算造价按经确认的清单报价对应的单价结合实际工程量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3、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按实际完成产值,于26日前上报月进度款支付申请,甲方按审定产值的65%支付月进度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竣工资料交付齐备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5%,并进入结算程序。
、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5%;通过甲方审计后支付至审计总价的95%,剩余审计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通过甲方审计付至审计总价95%时,乙方需提供审计确认总额100%的合法有效税务发票)
、贰年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遗留问题则付清全部尾款。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无论市场变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政策性文件,人工价差一律不再予以调整。
4、结算:
、竣工结算造价组成:
合同总价+非乙方原因产生的变更及签证费用。
篇三:
道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道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村15组雨水、污水排水工程、路面工程等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工称概况
1、工程名称:
心石村15组分支小道污水排水主管道工程、路面混凝土分项工程。
2、工程地点:
汉滨区心石村15组。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
为包工包料(不包括管道材料费,管道由甲方自购)。
2、工程承包范围:
汉滨区心石村15组分支小道污水排水主管道工程管道由甲方负责购买(管道必须为波纹管),由乙方负责埋设,各户通检查井或排水主管道的管道的购买、基槽开挖及埋设由甲方负责,不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路面混凝土分项工程:
①路面管沟部位破碎(破碎至原检查井接口处,总长50米);②挖排水管沟土方;③排水管底铺设砂垫层(厚度8cm);④排水主管道接口安装及找坡(只含人工费,不含材料费);⑤检查井砌筑(共1座);⑥管沟边、检查井边回填素土夯实;⑦C30混凝土面层浇筑(5-10㎝厚)。
3、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派专人协调路面破碎的工作,因甲方的前期协调工作不到位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人员窝工等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道路施工中挖断自来水管的修复由甲方负责,主路边自来水主管道的更改由甲方负责施工,乙方概不负责。
三、工程计价方式
1、工程量计算根据实测实量为计量依据,工程量的计价方式为:
元。
该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支付,因未计算在承包单价之中)。
2、因甲方更改方案造成分部工程工程量增加(不包括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道口加
宽、其余原材料涨幅超开工时5%等),对增加部分按陕西省XX年清单计价定额中的市政工程相应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结算,综合单价下浮5%(不计税)。
3、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场、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为止(如甲方认定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五、合同总价款:
金额(大写:
壹万元人民币)。
¥:
约元
六、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污水排水工程及路面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由甲、乙方按合同及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各自进行采购。
七、工程款支付
甲方应先预付元作为工程预付款,乙方方可开工;在乙方全面完成混凝土面层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此款应由汉滨区心石村委会及15组共同出资及担保)。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年月日于订立。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签字):
承包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篇四:
室外道排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年月日
组团室外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邀请招标确定,印象西湖项目住宅西组团室外道路、排水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
室外道路、排水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施工图范围的雨污废水等排水工程、化粪池工程、西组团所有沥青道路(路基、路面),景观施工图中小区的隐形消防道路及消防登高面基层。
4、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调整其合同施工范围或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关损失。
二、图纸
图纸提供日期:
合同签订后3天内甲方提供套施工图,竣工图由乙方绘制提供,竣工图绘制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内。
三、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合同价款:
暂定人民币元整(¥:
元)。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包干合同,本包干价格是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设备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试验费、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包干费、维保费、培训费、外地企业进合肥施工审批备案费用、甲供设备材料保管费等一切费用。
按投标承诺的固定全费用单价、费率标准、费用项目一次性包死,工程量按竣工图结算,其他费用结算不作任何调整。
2、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招标图纸范围全承包,即:
包费用、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验收、严禁转包。
1、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即为完成分项工程各子目的一切费用。
具体
固定单价包含设备材料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综合取费{综合取费包含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试验费、水电费(包括消防检测试水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的包干费用。
2、与主体总承包方或其他专业分包方的界限:
1)不包含安高处小区出入口及与恢复楼连通主干道污(雨)水管井及恢复楼支管,主干
道支管施工范围从Y29处到Y5处。
2)
3)主楼处污(雨)水管主管及支管及其污(雨)检查井。
4)组团所有沥青道路(路基、路面),景观施工图中小区的隐形消防道路及消防登高面路基层。
(详见施工图纸)
四、工期要求
1、开工时间:
2、竣工时间:
3、工期:
共60日历天
4、开工日期的书面依据:
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开工后一周内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书面确认。
5、竣工日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工期提前不奖。
1)通过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监、市政验收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6、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络图和横道图,将合同工期细化到每月份的旬,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甲方评审确认后实施。
7、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可作顺延:
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30%)直接影响施工
进度;
2)甲方进度款支付滞后两周以上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5)甲方同意延顺工期的其他原因。
五、合同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5%的备料款,此备料款在支付95%结算款时等额扣回。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按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上月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扣减相应发生的甲供材料款),
付至合同价的80%后暂停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竣工资料交齐后双方书面确认不再增加其它资料十五天内付至
合同价的85%;
3)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尾款5%留存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
满后14天内结清余款,不计利息。
保修期内有维修发生,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超过规定时限招标人有权另找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市质检部门裁定;
4)中标人申报进度款必须附相应的预算书,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每次收款前三天
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当地税务要求的建筑安装类发票。
支付至结算款的95%时乙方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
3、单笔签证变更费用低于5万元的,不予调整工程形象进度款,于结算后支付。
4、月度工程款的支付前提:
施工进度必须达